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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林格尔县新华书店新建业务用房项目备案确认书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县新华书店:
经审核,你单位申请备案的关于和林格尔县新华书店新建业务用房项目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准予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准予备案项目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林格尔县新华书店新建业务用房项目
二、建设单位及负责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县新华书店
三、建设地点:和林格尔县城关镇红旗街北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业务用房506平方米;配套室内外装修给水排水等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151.8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六、建设期限:12个月
此文件自备案之日起两年有效。
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