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涉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计财发[2021]81号)文件精神,和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字[2021](3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合作社申请,村、乡镇的推荐和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的核实,拟申报祥顺农林专业合作社等9家合作社享受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10日。
附件:和林格尔县拟申报享受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名单
和林格尔县农牧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