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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请示》(和自然资〔2020〕64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供地方案,请你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为城关镇东二街道及给排水工程项目办理划拨供地手续,宗地使用权人为和林格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宗地面积为11544平方米(17.3亩),建设地点在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宗地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
专此批复。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抄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