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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度和林格尔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按照《呼和浩特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林格尔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组决定对202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联合竣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组成员
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2021年度和林格尔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赵剑青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薛 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郝永旺 政法委副书记、政府办副主任
陈 勇 县民政局局长
王茂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范利平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赵明升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巴建平 巧什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贞元 新店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海清 舍必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阿木吉日嘎拉 大红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世宏 羊群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布仁吉日嘎拉 黑老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有生 经济开发区农业产业局局长
郭连生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 智 县住建局建管办常务副主任
验收组由县住建局牵头,乡村振兴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及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明确专人组建验收组参与工程验收,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组。
二、验收时间
由于疫情、降雪原因,验收时间拟定为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7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严格履行《和林格尔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规定职责,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参加验收工作,实事求是地开展核查验收工作,做到数据准确无误,不弄虚作假,严格公正。
(三)验收人员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坚决杜绝在验收中不讲原则、弄虚作假、说谎瞒报等现象的发生。验收后,由验收组出具验收报告,各成员单位统一签字盖章归档,四级留存。
(四)验收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一律轻车简从。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