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级搜索 |
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委委员单位为少数民族群众 办好事实事活动的通知
各委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民族工作决策部署,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制度的通知》要求,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决定在委员单位中开展2020年度民委委员单位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实事活动。通过办好事实事活动,解决好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县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让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请各委员单位在本年度科学计划、统筹安排1至2项切合自身职能,惠及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产生活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明确一名与民族工作关系密切的业务部门负责人作为联络员,协助做好兼职委员与民族工作部门的沟通联络,负责协调落实委员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各委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任务,强化措施,专人负责,切实把各项好事实事落在实处,并将项目计划于9月1日前通过文件形式报县民委办公室。县民委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年底进行总结评比并将进展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
特此通知
附件:1.和林格尔县民委委员单位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实事
项目计划表
2.和林格尔县民族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登记表
联 系 人:薄建东 联系电话:7190958
办公地点:新民街南民委(民幼四楼)
和林格尔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
附:
和林格尔县民委委员单位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实事项目计划表
单 位:(印章)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项目内容 | 金 额 | 完成时间 | 分管领导 | 责 任 人 | 联系电话 |
…… |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和林格尔县民族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登记表
单 位:(印 章)
分管领导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
传真号码 | 手机号码 | ||||||||||
联 络 员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
传真号码 | 手机号码 | ||||||||||
办公地点 |
填报人: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