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8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浏览次数:151 【字体:大 中 小】【打印】【关闭】分享到:
根据呼和浩特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提前下达2022年度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呼乡振发〔2022〕1号),经县乡村振兴局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2022年度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19万元进行分配(详见附表)。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6日。
公示电话:0471-7199989(和林格尔县乡村振兴局)
12317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邮箱:hlgexfpb@163.com
公示地址:和林格尔县盛乐广场西侧扶贫楼。
附件: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及项目安排表.doc
和林格尔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