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最新计量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计量秩序,严厉打击“缺斤短两”等计量作弊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8月10日,和林县盛乐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局计量股,对全县辖区内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开展集中计量检定专项行动。
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检定服务。此次检定工作采取“集中检定+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执法人员与计量检定人员深入辖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沿街商铺等经营场所,对商户在用的电子计价秤逐台进行计量性能测试和误差校准。检定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计量检定规程,重点核查电子计价秤的计量精度是否达标、是否存在私自改装或作弊等违法行为。本次行动截至目前共计检定电子计价秤46台,对检定合格的器具现场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建立“一秤一档”管理台账;对检定不合格的器具,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要求送修或更换。
宣传新规,明确换秤时限。检定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步向经营主体宣传电子计价秤最新计量技术规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1204-2025),新规分别于2026年1月8日和2027年1月8日实施,主要变化为:一是“开壳锁机、授权解锁”,秤体非法开启自动锁机;二是“唯一身份、全程可溯”,每秤具备唯一身份信息;三是统一 “三码一封” (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及铅封完整有效),实现全链条管控。
执法人员告知经营主体:自2027年1月8日起,在用电子计价秤须全面满足新规硬性技术要求。现经检定合格的旧秤可继续使用至2027年1月7日,自2027年1月8日起,不符合新规标准的电子秤一律停用(在用网联电子计价秤可使用至2030年1月8日)。执法人员督促各经营主体提前谋划换秤工作,避免集中更换影响经营。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计量监督检查力度,紧盯2027年1月8日这一关键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电子计价秤抽查检查和“回头看”督导。对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新规要求电子计价秤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以精准计量守护市场公平交易环境,切实保障我县群众的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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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最新计量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计量秩序,严厉打击“缺斤短两”等计量作弊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8月10日,和林县盛乐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局计量股,对全县辖区内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开展集中计量检定专项行动。
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检定服务。此次检定工作采取“集中检定+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执法人员与计量检定人员深入辖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沿街商铺等经营场所,对商户在用的电子计价秤逐台进行计量性能测试和误差校准。检定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计量检定规程,重点核查电子计价秤的计量精度是否达标、是否存在私自改装或作弊等违法行为。本次行动截至目前共计检定电子计价秤46台,对检定合格的器具现场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建立“一秤一档”管理台账;对检定不合格的器具,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要求送修或更换。
宣传新规,明确换秤时限。检定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步向经营主体宣传电子计价秤最新计量技术规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1204-2025),新规分别于2026年1月8日和2027年1月8日实施,主要变化为:一是“开壳锁机、授权解锁”,秤体非法开启自动锁机;二是“唯一身份、全程可溯”,每秤具备唯一身份信息;三是统一 “三码一封” (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及铅封完整有效),实现全链条管控。
执法人员告知经营主体:自2027年1月8日起,在用电子计价秤须全面满足新规硬性技术要求。现经检定合格的旧秤可继续使用至2027年1月7日,自2027年1月8日起,不符合新规标准的电子秤一律停用(在用网联电子计价秤可使用至2030年1月8日)。执法人员督促各经营主体提前谋划换秤工作,避免集中更换影响经营。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计量监督检查力度,紧盯2027年1月8日这一关键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电子计价秤抽查检查和“回头看”督导。对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新规要求电子计价秤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以精准计量守护市场公平交易环境,切实保障我县群众的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