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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和林县公安局\\r\\n派出所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2022-05-20 12:42 来源:县公安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8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和林县公安局派出所开展巡察。11月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4月8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派出所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工作。巡察期间,共发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34个,结合政法系统“七大顽瘴痼疾”和“十大问题”发现的新问题42个。2021年11月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和林县公安局派出所反馈意见问题11个,细化问题28个,涉及和林县公安局派出所问题清单问题76个,梳理14个问题。客观公正的提出了我局派出所存在的问题,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反馈问题清单问题76个,完成整改73个,持续推进3个(未严格落实涉案人员随身物品管理规定中的羊群沟派出所、巧什营派出所收缴罚款无记录,重点人口管控工作不扎实中新区派出所重点人员徐某某至今失联),又进一步梳理问题1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公安局党委建立健全制度7项,追责问责16人(提醒谈话1人: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强晓鹏;通报批评7人:城关派出所所长张利强、副所长包东冉、盛乐派出所所长刘云龙、副所长斯钦巴特、民警乔海龙、大红城派出所所长张小军,舍必崖派出所副所长刁二军;责令书面检查8人:城关派出所辅警王浩宇、乔磊、巧什营派出所副所长云清、黑老夭派出所所长武俊峰、新店子派出所所长云颢巍、副所长吴文威、舍必崖派出所所长高建华、巧什营派出所所长苏利军)。现将整改进展任务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县局党委高度重视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派出所对我党委的反馈意见。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整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围绕中央巡视、自治区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发现的关于司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政法系统存在的“七大顽瘴痼疾”和“十大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查找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为净化政治生态、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11月8日,我局召开局党委关于学习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的专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局长李利担任,副组长由党委成员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派出所所长担任,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为圆满完成整改任务提供了措施支撑。11月21日,局党委召开了第二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就第一阶段各派出所的整改进展进行了审议。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派出所党支部书记列席,县纪检监察室、县组织部、巡察办均派人出席会议,围绕反馈意见指出的11个方面28问题,根据自己分管的工作进行了深刻剖析,主动认领任务,落实责任,以上率下,落实整改,层层传导压力。深入调研,强化指导,以加强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标本兼治,落实整改进展。
  (一)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巡察反馈“党员政治站位不高,学习缺乏主动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解不深”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1.对学习重视度不够,存在漏学少学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县局制定了周二、周四集中学习制度。各派出所在县局的方案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派出所自己的整改方案和措施,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部完成,涉及的派出所都已按整改措施完成任务。新店子派出所严格按照局党委制定的计划制定了学习安排,公喇嘛派出所已经利用周二、四的学习时间重新按照学习计划学习了党史。大红城派出所重新组织学习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专题内容,并开展了研讨交流,并派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到会指导。城关派出所8名(6名退休党员郭书中、吴秉仁、郭锦玉、王义、李淑珍、云文富,包阳因请长期病假至辞职期间均未参加所里任何会议,云学良党组织关系4月从新店子行政村党支部专入城关派出所党支部,未在城关所制定新的党史个人学习计划)没有制定个人党史学习计划的党员都已经按照要求补交学习计划。各派出所也已将自查排查书面报告上报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
  2、学习不严肃。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巧什营派出所已开所会,会上唐晓宇做了深刻检查,会后唐晓宇已经补全了缺失的党史学习心得体会,并将情况上报局党委审核。11月15日,局党委责令城关派出所王浩宇、乔磊、巧什营派出所云清、黑老夭派出所武俊峰、新店子派出所云颢巍、吴文威做书面检讨和重新撰写的党史学习研讨材料上报了局党委。②局党委执行分管领导责任制,亲自监督分管部门工作,并长期坚持。
  3、学习效果不理想。
  整改进展:已完成。巧什营、新区(原云谷)派出所党支部已经利用周二、四集中学习时间重新学习了党史应知应会内容,并开展了党史知识理论武装测试,提升了民辅警党史学习比学赶超的积极性。
  (2)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差距。开发区(原盛乐)派出所“三会一课”未按照支部计划开展,城关派出所今年未召开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议。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开发区(原盛乐)派出所党支部已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根据县局制定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对未按照要求开展的学习内容进行补学。
  ②城关派出所支部书记向局党委作出了书面检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的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③各所现将党史学习通过周二、四集中学习时间贯穿始终,通过“一把手”讲党课、政治轮训、“晨读夜学”、“三会一课”等形式,利用好“学习强国”APP开展在线学习,依托主题党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进一步增强全警开展党史学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不严肃。大红城派出所会前未开展征求意见及谈心谈话工作,未撰写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上未进行相互批评。城关派出所、舍必崖派出所会议材料未按要求存档。
  整改进展:已完成。大红城派出所党支部于一个月内严格按照“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程序,补全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材料。城关派出所、舍必崖派出所已建立“责任到人、一人一档、分门别类”的会议材料管理制度,认真细致整理了相关材料。
  3、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部分环节缺失。
  整改进展:已完成。城关、大红城、盛乐(原公喇嘛)、新店子派出所党支部利用周二、四集中学习时间,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及《2021年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按照程序重新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分管领导到会参加。
  (3)巡察反馈“内控制度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存在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盛乐(原公喇嘛)派出所负责人就油卡使用记录登记不完整问题按照县局党委11月15日的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做出深刻检查;对城关派出所负责人张利强就油卡管理不当、加油票据存根不全的问题给予全局通报批评。盛乐、城关派出所加强了油卡的使用管理,并指定了专人对公务油卡进行保管,并建立用卡记录台帐,车辆加油后及时将公务油卡和加油小票交回,并在用卡记录台帐上签字,每月将使用情况在单位内进行公开。②各所也都建立了加油卡使用台账并有专人负责,每月在单位公开使用情况。③县局督察法制大队也建立了《油卡使用监督管理制度》,开始不定期的检查各所的油卡使用情况,一旦发现类似问题,将对负责人严肃问责,发现违纪行为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4)巡察反馈“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1、案卷材料缺失。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舍必崖和开发区派出所对2020年至今赌博案件中的涉案赌具已逐案梳理完毕,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处理涉案赌局,并将整改情况报送了县局巡察整改办。
  ②其他派出所已对本单位赌博案件进行了自查,做好了查漏补缺工作,将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到了领导小组。
  ③县局督察法制大队完善了《行政案件监督考评制度》,并已开始通过实地督察与网上巡察的方式,对派出所办理行政案件进行监督评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执法质量显著提升。
  2、接处警登记记录随意省略。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开发区、舍必崖、巧什营、黑老夭派出所在一周内已将本单位的接处警登记本全面、认真补充填写完整,严格按照接处警流程履行程序,并及时做好了反馈。②云谷派出所已完成了所内接处警的自查工作,并做到了立行立改。③县局督查法制大队依托警综平台对各所的接处警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每日通报检查情况。③县局党委及督查法制大队已开始不定期的对各派出所的接处警登记本进行抽查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发督办单,督促各派出所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各部门的绩效成绩中。
  (4)未严格落实涉案人员随身物品管理规定。
  整改进展:持续推进中。①舍必崖、大红城、城关、羊群沟、盛乐(原公喇嘛)、开发区6个派出所已对2020年至今办理的所有行政、刑事案件逐案自查,涉案财物规范登记造册,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涉案财物,设置涉案财物专用储存柜,指派专人对涉案财物进行管理,建立台账登记在册。
  ②羊群沟派出所向未缴纳罚款的违法人下发了催要单,将依然拒绝缴纳罚款的违法人上报到县局督察法制大队。存在上述问题的还有巧什营派出所,现巧什营派出所也将拒绝缴纳罚款的违法人上报到县局督察法制处,现督察法制大队正在汇总未缴纳罚款的违法人,统一向法院起诉执行。
  ③新店子派出所已对2020年至今所办理的收取保证金案件逐案自查,按照相关程序规定于2021年6月22日退还了保证金,办案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④舍必崖、大红城、城关、羊群沟、盛乐(原公喇嘛)、开发区6个派出所已将《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入到每周二、四学习计划中,不断巩固提升民辅警法律知识水平。
  (5)巡察反馈“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①巧什营派出所已对存在相关问题的民辅警严厉批评指正;对经常性存在此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也作出了书面检查并在3日内报到了县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并严格按照《值班备勤》、《请销假》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并将每月的请销假情况上报政治工作办公室,与工资绩效、评优评先挂钩,形成长效机制。巧什营等8个派出所存在民辅警上下班迟到早退问题(在所有派出所清单中未找到此项问题),羊群沟等3个派出所有个别民警、辅警上班期间擅自脱岗离岗(在所有派出所清单中未找到此项问题)。大红城、开发区、盛乐(原公喇嘛)3个派出所已经完成自查,对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民辅警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规定了以后派出所请假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请销假制度实施,发现一次全所通报,按旷工计算,发现二次,通报批评并上报县局党委,多次后就将改人实际表现上报局党委。②县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完善了《请销假制度》。
  (二)结合政法系统“七大顽瘴痼疾”和“十大问题”发现的新问题
  (1)案件受理与立案不规范。
  1、受案不及时。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新店子派出所、盛乐派出所已经迅速调查清楚原因,由案件主办人进行了深刻检查,并说明了案件超期受理的原因。11月24日,局党委对盛乐(原公喇嘛)派出所副所长斯琴巴特进行了通报批评。新店子派出所因案件主办人离职,故不作出处罚②各派出所加强了所内兼职法制员的监督职责,法制员对所内办理案件进行监督审核,严格按照受立案规定进行办理。③县局督察法制大队对派出所经常性的开展业务指导培训,提高民警的办案水平。④县局督察法制大队对各派出所每周的案件受理、立案等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度各所的绩效考核成绩中。
  2、违反办案程序进行传唤。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新店子、盛乐(原公喇嘛)、开发区派出所针对上述问题立即开展了调查,调查情况已形成报告,上报到了报县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已组织所有民辅警利用周二、四集中学习时间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11月24日局党委对盛乐(原公喇嘛)派出所刘云龙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因新店子派出所案件主办人离职,故不作出处罚。②各所也已在周二、四的集中学习时间里组织民警学习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③督察法制大队在审核各派出所的案件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纳入了派出所年度考核中。
  3、传唤超时。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城关派出所传唤超期问题立即开展了调查,查明传唤超期的原因,城关派出所负责人及案件主办人并已作出检查。
  ②各派出所针对传唤超期问题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已及时上报到了县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利用二、四学习时间学习了传唤措施、程序、时间和制作传唤证的相关规定,并将情况上报了县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县局督查法制大队完善《和林县公安局绩效考核制度》,并不定期的开展了执法质量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2)案件调查取证不规范。
  1、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人身检查。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城关派出所进一步规范了人身检查登记表的填写,设置人身检查专用房间,并悬挂了《办案区使用管理规范》及相关人身检查的流程。11月24日,局党委对案件主办人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包东冉(该案及张鑫殴打他人案)全局通报批评。
  ②各派出所结合自身办案区的实际情况,设置了人身检查区,并做好了检查登记台账,建立人民群众监督平台。
  ③督察纪检部门定期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2、违反法律程序、进行住所检查。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舍必崖派出所办理该案件的主办民警作出了书面检查,并在所内召开通报会议,11月24日,局党委对案件主办人舍必崖派出所副所长刁二军全局通报批评。
  ②各所已利用每周二、四例会,学习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特别是对住所检查的有关规范程序,学习情况于一周内报到了县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县局督察法制大队对涉及住所检查的案件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对发现不按规定私自检查处所的违纪违法行为,移交纪检监察室严肃处理。
  3、事实认定不清楚,存在办“经验案”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开发区派出所针对该案件立即召开案件研讨会,详细分析该案件办理的流程,深刻剖析原因,形成案件研讨报告,并对所内的案件进行了逐卷梳理,对此类问题登记造册,形成了台账,做为警示教育的反面教材。已撤销对王某某的罚款处理,县局给予案件主办人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强晓鹏(此案及王霞女赌博案)提醒谈话。
  ②各派出所也加强日常法律程序的学习,杜绝办理“经验案”,对待每一起案件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办理案件,对定性把握不准确的要及时与分管领导及法制部门汇报沟通,规范办理案件。
  (3)案件处罚与执行不规范
  1、处罚程序不规范,未按照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前告知。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舍必崖派出所已对所内案件进行自查,并以此为鉴,将该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认真剖析形成报告,在所内进行了通报,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流程。剖析报告于一周内报到了县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24日,局党委责令案件主办人舍必崖派出所所长高建华书面检查。
  ②各派出所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履行处罚前告知手续,对被处罚人提出的申辩控诉,立即记录。
  ③督察法制大队已将该问题列入年度执法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底评选工作中。
  2、执行处罚不严格。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开发区派出所针对该案件立即召开案件研讨会,详细分析该案件办理的流程,深刻剖析原因,形成案件研讨报告,对其他案件进行了重新梳理,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上报督查法制大队。12月10日,局党委对案件主办人强晓鹏(该案及王霞女赌博案)提醒谈话。
  ②各派出所已利用周二、四学习时间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此类问题,11月24日局党委对盛乐(原公喇嘛)派出所民警乔海峰因诸奉军殴打他人案仅做行政拘留未做罚款处理进行全局通报批评。
  ③派出所兼职法制员在日常案件的监督中严格审查案件的相关证据,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杜绝再有此类问题出现。
  3、案件办理超时限。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新店子、城关派出所召开了案件整改会议,由案件主办人员进行情况说明并作出了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找出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具体不足。11月24日对包东冉(此案及程玉娥、么学志吸毒案)进行全局通报批评。由于新店子派出所案件主办人郭湘桂已离职,故不做处理。
  ②各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及兼职法制员加强了执法监督审核作用,并由法制员定期对派出所办理的案件进行检查。
  ③县局督察法制大队通过每日案件监督检查,对案件办理存在超期的问题第一时间下发了案件督办单等文书,并要求限期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开展追责问责。
  (4)安全防控有漏洞
  1、重点人口管控工作不扎实。
  整改进展:持续推进中。①新区(原云谷)派出所已将“警务平台”系统缺失的2名重点人口录入平台,重新完善所内51名重点人口的相关信息情况,对失联的41人重新梳理,该撤销的撤销,该重新列管的重新列管,对于失联的重点人口徐某某正在加大力度的进行找寻,[重点人员徐某某(吸毒人员)因2020年09月28日17时01分,在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丹岱祥苑小区门口与云鹏因琐事发生冲突,徐某某殴打云某后一直逃逸至今。派出所已与其父亲徐某平进行再次沟通,其表示会在近日规劝其子徐某某尽快至我所,配合进一步调查]该人目前仍然处于失联状态。
  ②黑老夭派出所重新核定了重点人员的人数,联系上了失联的3人,并重新建档立卡,已将情况上报局党委。
  ③城关派出所重新梳理了重点人口,按要求与重点人口见面,对其进行了考核、评估,更新了动态管控,做到了平台与现实同步。
  ④各派出所已进行了自查,按照要求严格管理重点人口,健全了档案。行政审批办不定期对派出所的重点人口进行考核,对于依然出现上述的问题,局党委要约谈派出所负责人。并将结果纳入年终派出所基层基础考核中,形成长效机制,形成常态。
  2、重点行业失管脱控。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城关派出所按照要求对辖区内的宾馆、饭店进行了重新的检查,按照要求建立健全档案台账。盛乐(原公喇嘛)派出所一周内已对辖区内的宾馆进行一轮安全检查,做到了应检尽检,并详细填写了检查单,完善档案台账。对打印等企业实行联系备案登记、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一月一次的检查频次进行例行检查。
  ②新店子派出所对辖区内无证的废旧金属回收站进行了上门登记备案,并详细检查了废旧金属的登记台账,掌握了废旧金属的来源与销处。
  ③县局治安管理大队完善了《重点行业考核制度》,各派出所严格按照一月一次的检查频率对宾馆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不到位的派出所县局将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因此发生问题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④治安管理大队每月对各派出所辖区内的重点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将结果纳入派出所年度绩效考核的成绩中。
  (5)法律文书不规范
  1、文书填写错误。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巧什营派出所要对此项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形成了整改报告,同时对其他案件开展了自查。整改情况一周内报到了县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24日局党委责令案件主办人巧什营派出所所长苏利军进行书面检查。
  ②各派出所对日常每一起案件的《结案报告》做到了严格、认真审查,及时纠正错误。
  ③各派出所日常组织民辅警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对多次出现问题、屡教不改的派出所,县局严肃追责问责。
  2、文书适用法律不准确。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已对大红城派出所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11月24日县局对该案件主办人大红城派出所所长张小军进行全局通报批评。
  ②各派出所利用了周二、四集中学习时间对“扣押清单”“发还清单”“证据保全决定书”“收缴决定书”等先相关法律文书进行针对性的集中学习,做到在工作中能正确区分办理行政和刑事案件对扣押类和证据保全类文书的使用,避免了在办理案件中存在行政刑事法律文书混用的现象。
  ③定期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以业务知识培训为切入点,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方法,提升规范执法能力,县局督察法制大队加强执法流程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3、法律文书不齐全。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大红城派出所、舍必崖派出所已完善了对涉案财物的管理,补全了赌具的销毁影像,登记了涉案财物的去向和证明材料,对能改正的问题都已改正,无法改正的问题也已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②各派出所已将《公安行政、刑事法律文书制作规范与范例》《公安机关案件示范卷指南》等工具书纳入了周二、四的学习安排中,已经学习完毕。
  ③县局督察法制大队定期对各办案单位案卷开展监督评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执法质量显著提升。对案卷材料缺失的单位,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尽快说明原因,并以此开展警示教育,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6)政务服务存在短板和弱项
  1、便民措施不到位。
  整改进展:已完成。由于全区公安系统之前尚未建立统一的支付平台,办事群众支付方式仅限于现金支付或者是扫码办证民警个人微信支付。11月15日,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经过协调,在全区开通了统一的支付平台,我局也于当月为各派出所及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购买了统一支付平台终端,进一步规范了支付方式。
  2、服务群众不深入。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盛乐(原公喇嘛)派出所重新明确责任分工,合理调配了警力,规定了户籍民警必须专岗待班,遇开会外出时,派出所要派人值守,坚决不能出现工作期间户籍岗位无人的情况。公喇嘛派出所对户籍业务偶尔关门停办这一情况查明原因上报了局党委。②各派出所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户籍民警工作期间坚守岗位,热情服务,窗口张贴举报电话,县局督察大队将不定期轮调监控,防止户籍窗口工作期间无人值守,发现一次要对派出所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两次要调离户籍民警。
  ③因脱岗、服务态度等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被投诉的派出所和民警,经核实情况属实,局党委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纳入派出所年底考核成绩中。
  3、联系群众不紧密。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大红城、新店子、盛乐(开发区)派出所已经设立警务公开栏,并按月公示警务需公开的内容。②各所严格按照规定设立警务公开栏并及时更新、发布内容,切实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有效监督,主动向群众公开办事的依据、权限、内容、程序和结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③县局政工办、行政审批办要定期到派出所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设置、公开、更新三务内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落实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针对本次巡察整改任务,我局各派出所制定了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列明问题清单,经过近两个月的整改落实,整改效果明显。各所提高了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决做到了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整改到位不放过。在整改过程中真正做到了解决问题的责任具体到事、具体到部门、具体到人。责任人按照职责要求,把本单位整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了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明显成效。将市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整治工作作为一次全方位的“政治体检”,推进同类问题一体研究、一体整改。特别是紧盯点人点事清单,深入了解,对症下药,彻底破除公安机关多年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1-7187853。邮政信箱: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电子邮箱:2797025357 qq.com。

 


          中共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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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和林县公安局\\r\\n派出所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2022-05-20 12:42来源:县公安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8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和林县公安局派出所开展巡察。11月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4月8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派出所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工作。巡察期间,共发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34个,结合政法系统“七大顽瘴痼疾”和“十大问题”发现的新问题42个。2021年11月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和林县公安局派出所反馈意见问题11个,细化问题28个,涉及和林县公安局派出所问题清单问题76个,梳理14个问题。客观公正的提出了我局派出所存在的问题,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反馈问题清单问题76个,完成整改73个,持续推进3个(未严格落实涉案人员随身物品管理规定中的羊群沟派出所、巧什营派出所收缴罚款无记录,重点人口管控工作不扎实中新区派出所重点人员徐某某至今失联),又进一步梳理问题1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公安局党委建立健全制度7项,追责问责16人(提醒谈话1人: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强晓鹏;通报批评7人:城关派出所所长张利强、副所长包东冉、盛乐派出所所长刘云龙、副所长斯钦巴特、民警乔海龙、大红城派出所所长张小军,舍必崖派出所副所长刁二军;责令书面检查8人:城关派出所辅警王浩宇、乔磊、巧什营派出所副所长云清、黑老夭派出所所长武俊峰、新店子派出所所长云颢巍、副所长吴文威、舍必崖派出所所长高建华、巧什营派出所所长苏利军)。现将整改进展任务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县局党委高度重视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派出所对我党委的反馈意见。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整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围绕中央巡视、自治区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发现的关于司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政法系统存在的“七大顽瘴痼疾”和“十大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查找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为净化政治生态、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11月8日,我局召开局党委关于学习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的专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局长李利担任,副组长由党委成员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派出所所长担任,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为圆满完成整改任务提供了措施支撑。11月21日,局党委召开了第二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就第一阶段各派出所的整改进展进行了审议。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派出所党支部书记列席,县纪检监察室、县组织部、巡察办均派人出席会议,围绕反馈意见指出的11个方面28问题,根据自己分管的工作进行了深刻剖析,主动认领任务,落实责任,以上率下,落实整改,层层传导压力。深入调研,强化指导,以加强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标本兼治,落实整改进展。
  (一)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巡察反馈“党员政治站位不高,学习缺乏主动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解不深”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1.对学习重视度不够,存在漏学少学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县局制定了周二、周四集中学习制度。各派出所在县局的方案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派出所自己的整改方案和措施,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部完成,涉及的派出所都已按整改措施完成任务。新店子派出所严格按照局党委制定的计划制定了学习安排,公喇嘛派出所已经利用周二、四的学习时间重新按照学习计划学习了党史。大红城派出所重新组织学习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专题内容,并开展了研讨交流,并派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到会指导。城关派出所8名(6名退休党员郭书中、吴秉仁、郭锦玉、王义、李淑珍、云文富,包阳因请长期病假至辞职期间均未参加所里任何会议,云学良党组织关系4月从新店子行政村党支部专入城关派出所党支部,未在城关所制定新的党史个人学习计划)没有制定个人党史学习计划的党员都已经按照要求补交学习计划。各派出所也已将自查排查书面报告上报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
  2、学习不严肃。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巧什营派出所已开所会,会上唐晓宇做了深刻检查,会后唐晓宇已经补全了缺失的党史学习心得体会,并将情况上报局党委审核。11月15日,局党委责令城关派出所王浩宇、乔磊、巧什营派出所云清、黑老夭派出所武俊峰、新店子派出所云颢巍、吴文威做书面检讨和重新撰写的党史学习研讨材料上报了局党委。②局党委执行分管领导责任制,亲自监督分管部门工作,并长期坚持。
  3、学习效果不理想。
  整改进展:已完成。巧什营、新区(原云谷)派出所党支部已经利用周二、四集中学习时间重新学习了党史应知应会内容,并开展了党史知识理论武装测试,提升了民辅警党史学习比学赶超的积极性。
  (2)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差距。开发区(原盛乐)派出所“三会一课”未按照支部计划开展,城关派出所今年未召开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议。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开发区(原盛乐)派出所党支部已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根据县局制定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对未按照要求开展的学习内容进行补学。
  ②城关派出所支部书记向局党委作出了书面检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的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③各所现将党史学习通过周二、四集中学习时间贯穿始终,通过“一把手”讲党课、政治轮训、“晨读夜学”、“三会一课”等形式,利用好“学习强国”APP开展在线学习,依托主题党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进一步增强全警开展党史学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不严肃。大红城派出所会前未开展征求意见及谈心谈话工作,未撰写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上未进行相互批评。城关派出所、舍必崖派出所会议材料未按要求存档。
  整改进展:已完成。大红城派出所党支部于一个月内严格按照“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程序,补全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材料。城关派出所、舍必崖派出所已建立“责任到人、一人一档、分门别类”的会议材料管理制度,认真细致整理了相关材料。
  3、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部分环节缺失。
  整改进展:已完成。城关、大红城、盛乐(原公喇嘛)、新店子派出所党支部利用周二、四集中学习时间,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及《2021年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按照程序重新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分管领导到会参加。
  (3)巡察反馈“内控制度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存在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盛乐(原公喇嘛)派出所负责人就油卡使用记录登记不完整问题按照县局党委11月15日的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做出深刻检查;对城关派出所负责人张利强就油卡管理不当、加油票据存根不全的问题给予全局通报批评。盛乐、城关派出所加强了油卡的使用管理,并指定了专人对公务油卡进行保管,并建立用卡记录台帐,车辆加油后及时将公务油卡和加油小票交回,并在用卡记录台帐上签字,每月将使用情况在单位内进行公开。②各所也都建立了加油卡使用台账并有专人负责,每月在单位公开使用情况。③县局督察法制大队也建立了《油卡使用监督管理制度》,开始不定期的检查各所的油卡使用情况,一旦发现类似问题,将对负责人严肃问责,发现违纪行为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4)巡察反馈“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1、案卷材料缺失。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舍必崖和开发区派出所对2020年至今赌博案件中的涉案赌具已逐案梳理完毕,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处理涉案赌局,并将整改情况报送了县局巡察整改办。
  ②其他派出所已对本单位赌博案件进行了自查,做好了查漏补缺工作,将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到了领导小组。
  ③县局督察法制大队完善了《行政案件监督考评制度》,并已开始通过实地督察与网上巡察的方式,对派出所办理行政案件进行监督评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执法质量显著提升。
  2、接处警登记记录随意省略。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开发区、舍必崖、巧什营、黑老夭派出所在一周内已将本单位的接处警登记本全面、认真补充填写完整,严格按照接处警流程履行程序,并及时做好了反馈。②云谷派出所已完成了所内接处警的自查工作,并做到了立行立改。③县局督查法制大队依托警综平台对各所的接处警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每日通报检查情况。③县局党委及督查法制大队已开始不定期的对各派出所的接处警登记本进行抽查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发督办单,督促各派出所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各部门的绩效成绩中。
  (4)未严格落实涉案人员随身物品管理规定。
  整改进展:持续推进中。①舍必崖、大红城、城关、羊群沟、盛乐(原公喇嘛)、开发区6个派出所已对2020年至今办理的所有行政、刑事案件逐案自查,涉案财物规范登记造册,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涉案财物,设置涉案财物专用储存柜,指派专人对涉案财物进行管理,建立台账登记在册。
  ②羊群沟派出所向未缴纳罚款的违法人下发了催要单,将依然拒绝缴纳罚款的违法人上报到县局督察法制大队。存在上述问题的还有巧什营派出所,现巧什营派出所也将拒绝缴纳罚款的违法人上报到县局督察法制处,现督察法制大队正在汇总未缴纳罚款的违法人,统一向法院起诉执行。
  ③新店子派出所已对2020年至今所办理的收取保证金案件逐案自查,按照相关程序规定于2021年6月22日退还了保证金,办案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④舍必崖、大红城、城关、羊群沟、盛乐(原公喇嘛)、开发区6个派出所已将《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入到每周二、四学习计划中,不断巩固提升民辅警法律知识水平。
  (5)巡察反馈“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①巧什营派出所已对存在相关问题的民辅警严厉批评指正;对经常性存在此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也作出了书面检查并在3日内报到了县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并严格按照《值班备勤》、《请销假》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并将每月的请销假情况上报政治工作办公室,与工资绩效、评优评先挂钩,形成长效机制。巧什营等8个派出所存在民辅警上下班迟到早退问题(在所有派出所清单中未找到此项问题),羊群沟等3个派出所有个别民警、辅警上班期间擅自脱岗离岗(在所有派出所清单中未找到此项问题)。大红城、开发区、盛乐(原公喇嘛)3个派出所已经完成自查,对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民辅警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规定了以后派出所请假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请销假制度实施,发现一次全所通报,按旷工计算,发现二次,通报批评并上报县局党委,多次后就将改人实际表现上报局党委。②县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完善了《请销假制度》。
  (二)结合政法系统“七大顽瘴痼疾”和“十大问题”发现的新问题
  (1)案件受理与立案不规范。
  1、受案不及时。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新店子派出所、盛乐派出所已经迅速调查清楚原因,由案件主办人进行了深刻检查,并说明了案件超期受理的原因。11月24日,局党委对盛乐(原公喇嘛)派出所副所长斯琴巴特进行了通报批评。新店子派出所因案件主办人离职,故不作出处罚②各派出所加强了所内兼职法制员的监督职责,法制员对所内办理案件进行监督审核,严格按照受立案规定进行办理。③县局督察法制大队对派出所经常性的开展业务指导培训,提高民警的办案水平。④县局督察法制大队对各派出所每周的案件受理、立案等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度各所的绩效考核成绩中。
  2、违反办案程序进行传唤。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新店子、盛乐(原公喇嘛)、开发区派出所针对上述问题立即开展了调查,调查情况已形成报告,上报到了报县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已组织所有民辅警利用周二、四集中学习时间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11月24日局党委对盛乐(原公喇嘛)派出所刘云龙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因新店子派出所案件主办人离职,故不作出处罚。②各所也已在周二、四的集中学习时间里组织民警学习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③督察法制大队在审核各派出所的案件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纳入了派出所年度考核中。
  3、传唤超时。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城关派出所传唤超期问题立即开展了调查,查明传唤超期的原因,城关派出所负责人及案件主办人并已作出检查。
  ②各派出所针对传唤超期问题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已及时上报到了县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利用二、四学习时间学习了传唤措施、程序、时间和制作传唤证的相关规定,并将情况上报了县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县局督查法制大队完善《和林县公安局绩效考核制度》,并不定期的开展了执法质量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2)案件调查取证不规范。
  1、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人身检查。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城关派出所进一步规范了人身检查登记表的填写,设置人身检查专用房间,并悬挂了《办案区使用管理规范》及相关人身检查的流程。11月24日,局党委对案件主办人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包东冉(该案及张鑫殴打他人案)全局通报批评。
  ②各派出所结合自身办案区的实际情况,设置了人身检查区,并做好了检查登记台账,建立人民群众监督平台。
  ③督察纪检部门定期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2、违反法律程序、进行住所检查。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舍必崖派出所办理该案件的主办民警作出了书面检查,并在所内召开通报会议,11月24日,局党委对案件主办人舍必崖派出所副所长刁二军全局通报批评。
  ②各所已利用每周二、四例会,学习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特别是对住所检查的有关规范程序,学习情况于一周内报到了县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县局督察法制大队对涉及住所检查的案件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对发现不按规定私自检查处所的违纪违法行为,移交纪检监察室严肃处理。
  3、事实认定不清楚,存在办“经验案”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开发区派出所针对该案件立即召开案件研讨会,详细分析该案件办理的流程,深刻剖析原因,形成案件研讨报告,并对所内的案件进行了逐卷梳理,对此类问题登记造册,形成了台账,做为警示教育的反面教材。已撤销对王某某的罚款处理,县局给予案件主办人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强晓鹏(此案及王霞女赌博案)提醒谈话。
  ②各派出所也加强日常法律程序的学习,杜绝办理“经验案”,对待每一起案件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办理案件,对定性把握不准确的要及时与分管领导及法制部门汇报沟通,规范办理案件。
  (3)案件处罚与执行不规范
  1、处罚程序不规范,未按照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前告知。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舍必崖派出所已对所内案件进行自查,并以此为鉴,将该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认真剖析形成报告,在所内进行了通报,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流程。剖析报告于一周内报到了县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24日,局党委责令案件主办人舍必崖派出所所长高建华书面检查。
  ②各派出所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履行处罚前告知手续,对被处罚人提出的申辩控诉,立即记录。
  ③督察法制大队已将该问题列入年度执法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底评选工作中。
  2、执行处罚不严格。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开发区派出所针对该案件立即召开案件研讨会,详细分析该案件办理的流程,深刻剖析原因,形成案件研讨报告,对其他案件进行了重新梳理,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上报督查法制大队。12月10日,局党委对案件主办人强晓鹏(该案及王霞女赌博案)提醒谈话。
  ②各派出所已利用周二、四学习时间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此类问题,11月24日局党委对盛乐(原公喇嘛)派出所民警乔海峰因诸奉军殴打他人案仅做行政拘留未做罚款处理进行全局通报批评。
  ③派出所兼职法制员在日常案件的监督中严格审查案件的相关证据,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杜绝再有此类问题出现。
  3、案件办理超时限。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新店子、城关派出所召开了案件整改会议,由案件主办人员进行情况说明并作出了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找出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具体不足。11月24日对包东冉(此案及程玉娥、么学志吸毒案)进行全局通报批评。由于新店子派出所案件主办人郭湘桂已离职,故不做处理。
  ②各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及兼职法制员加强了执法监督审核作用,并由法制员定期对派出所办理的案件进行检查。
  ③县局督察法制大队通过每日案件监督检查,对案件办理存在超期的问题第一时间下发了案件督办单等文书,并要求限期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开展追责问责。
  (4)安全防控有漏洞
  1、重点人口管控工作不扎实。
  整改进展:持续推进中。①新区(原云谷)派出所已将“警务平台”系统缺失的2名重点人口录入平台,重新完善所内51名重点人口的相关信息情况,对失联的41人重新梳理,该撤销的撤销,该重新列管的重新列管,对于失联的重点人口徐某某正在加大力度的进行找寻,[重点人员徐某某(吸毒人员)因2020年09月28日17时01分,在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丹岱祥苑小区门口与云鹏因琐事发生冲突,徐某某殴打云某后一直逃逸至今。派出所已与其父亲徐某平进行再次沟通,其表示会在近日规劝其子徐某某尽快至我所,配合进一步调查]该人目前仍然处于失联状态。
  ②黑老夭派出所重新核定了重点人员的人数,联系上了失联的3人,并重新建档立卡,已将情况上报局党委。
  ③城关派出所重新梳理了重点人口,按要求与重点人口见面,对其进行了考核、评估,更新了动态管控,做到了平台与现实同步。
  ④各派出所已进行了自查,按照要求严格管理重点人口,健全了档案。行政审批办不定期对派出所的重点人口进行考核,对于依然出现上述的问题,局党委要约谈派出所负责人。并将结果纳入年终派出所基层基础考核中,形成长效机制,形成常态。
  2、重点行业失管脱控。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城关派出所按照要求对辖区内的宾馆、饭店进行了重新的检查,按照要求建立健全档案台账。盛乐(原公喇嘛)派出所一周内已对辖区内的宾馆进行一轮安全检查,做到了应检尽检,并详细填写了检查单,完善档案台账。对打印等企业实行联系备案登记、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一月一次的检查频次进行例行检查。
  ②新店子派出所对辖区内无证的废旧金属回收站进行了上门登记备案,并详细检查了废旧金属的登记台账,掌握了废旧金属的来源与销处。
  ③县局治安管理大队完善了《重点行业考核制度》,各派出所严格按照一月一次的检查频率对宾馆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不到位的派出所县局将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因此发生问题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④治安管理大队每月对各派出所辖区内的重点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将结果纳入派出所年度绩效考核的成绩中。
  (5)法律文书不规范
  1、文书填写错误。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巧什营派出所要对此项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形成了整改报告,同时对其他案件开展了自查。整改情况一周内报到了县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24日局党委责令案件主办人巧什营派出所所长苏利军进行书面检查。
  ②各派出所对日常每一起案件的《结案报告》做到了严格、认真审查,及时纠正错误。
  ③各派出所日常组织民辅警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对多次出现问题、屡教不改的派出所,县局严肃追责问责。
  2、文书适用法律不准确。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已对大红城派出所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11月24日县局对该案件主办人大红城派出所所长张小军进行全局通报批评。
  ②各派出所利用了周二、四集中学习时间对“扣押清单”“发还清单”“证据保全决定书”“收缴决定书”等先相关法律文书进行针对性的集中学习,做到在工作中能正确区分办理行政和刑事案件对扣押类和证据保全类文书的使用,避免了在办理案件中存在行政刑事法律文书混用的现象。
  ③定期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以业务知识培训为切入点,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方法,提升规范执法能力,县局督察法制大队加强执法流程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3、法律文书不齐全。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大红城派出所、舍必崖派出所已完善了对涉案财物的管理,补全了赌具的销毁影像,登记了涉案财物的去向和证明材料,对能改正的问题都已改正,无法改正的问题也已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②各派出所已将《公安行政、刑事法律文书制作规范与范例》《公安机关案件示范卷指南》等工具书纳入了周二、四的学习安排中,已经学习完毕。
  ③县局督察法制大队定期对各办案单位案卷开展监督评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执法质量显著提升。对案卷材料缺失的单位,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尽快说明原因,并以此开展警示教育,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6)政务服务存在短板和弱项
  1、便民措施不到位。
  整改进展:已完成。由于全区公安系统之前尚未建立统一的支付平台,办事群众支付方式仅限于现金支付或者是扫码办证民警个人微信支付。11月15日,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经过协调,在全区开通了统一的支付平台,我局也于当月为各派出所及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购买了统一支付平台终端,进一步规范了支付方式。
  2、服务群众不深入。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盛乐(原公喇嘛)派出所重新明确责任分工,合理调配了警力,规定了户籍民警必须专岗待班,遇开会外出时,派出所要派人值守,坚决不能出现工作期间户籍岗位无人的情况。公喇嘛派出所对户籍业务偶尔关门停办这一情况查明原因上报了局党委。②各派出所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户籍民警工作期间坚守岗位,热情服务,窗口张贴举报电话,县局督察大队将不定期轮调监控,防止户籍窗口工作期间无人值守,发现一次要对派出所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两次要调离户籍民警。
  ③因脱岗、服务态度等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被投诉的派出所和民警,经核实情况属实,局党委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纳入派出所年底考核成绩中。
  3、联系群众不紧密。
  整改进展:已完成。①大红城、新店子、盛乐(开发区)派出所已经设立警务公开栏,并按月公示警务需公开的内容。②各所严格按照规定设立警务公开栏并及时更新、发布内容,切实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有效监督,主动向群众公开办事的依据、权限、内容、程序和结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③县局政工办、行政审批办要定期到派出所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设置、公开、更新三务内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落实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针对本次巡察整改任务,我局各派出所制定了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列明问题清单,经过近两个月的整改落实,整改效果明显。各所提高了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决做到了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整改到位不放过。在整改过程中真正做到了解决问题的责任具体到事、具体到部门、具体到人。责任人按照职责要求,把本单位整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了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明显成效。将市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整治工作作为一次全方位的“政治体检”,推进同类问题一体研究、一体整改。特别是紧盯点人点事清单,深入了解,对症下药,彻底破除公安机关多年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1-7187853。邮政信箱: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电子邮箱:2797025357 qq.com。

 


          中共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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