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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石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14 16:46 来源:融媒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和林格尔石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进一步收集和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和林格尔石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2)规划目标:以高效可持续的产业发展、合理的规划布局、完善的设施环境,构成产业特色突出、功能复合、外向度高并具有强大竞争力的新型产业基地,成为形象鲜明的产业发展升级示范区,成为拉动和林格尔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3)规划定位:立足园区现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深化协调与和林格尔城关镇产业促进功能,将和林格尔石材产业园区规划定位为:以生态环保为前提、以智慧科技为支撑的集绿色建材(含石材加工)、循环经济、商贸物流和绿色低碳新能源加工制造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生态产业园。

(4)规划时间:现状水平年2021年,规划水平年2035年。

(5)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南片区东至规划纵七路,南至规划横六路,西至G209国道,北至呼清路;北片区东至规划纵九路,南至呼清路,西至G209国道,北至托河路以南约60m。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5.54公顷。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石材产业园区已初步形成以石材加工、绿色建材等产业为主的产业体系局。本次扩区规划与上层规划基本相协调,其规划范围不在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其选址基本合理,产业定位合理,规划布局较为合理,但尚需进一步优化。在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形下并落实报告中的规划调整要求及建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做好区域污染治理,严格控制产业准入,区域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功能允许的范围内。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合理。

三、规划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q6dmGUnQIjV8LC3FeF5Jg?pwd=8m1k  提取码:8m1k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规划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现状,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规划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并提出相关建议;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其他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下载并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七、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组织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林格尔县投资促进中心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投资促进中心

联 系 人:许主任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农康大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180号7层802

联 系 人:史工

电    话:010-83715155

电子邮箱:2545807504@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7日,为期10个工作日。


和林格尔县投资促进中心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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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石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14 16:46来源:融媒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和林格尔石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进一步收集和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和林格尔石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2)规划目标:以高效可持续的产业发展、合理的规划布局、完善的设施环境,构成产业特色突出、功能复合、外向度高并具有强大竞争力的新型产业基地,成为形象鲜明的产业发展升级示范区,成为拉动和林格尔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3)规划定位:立足园区现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深化协调与和林格尔城关镇产业促进功能,将和林格尔石材产业园区规划定位为:以生态环保为前提、以智慧科技为支撑的集绿色建材(含石材加工)、循环经济、商贸物流和绿色低碳新能源加工制造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生态产业园。

(4)规划时间:现状水平年2021年,规划水平年2035年。

(5)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南片区东至规划纵七路,南至规划横六路,西至G209国道,北至呼清路;北片区东至规划纵九路,南至呼清路,西至G209国道,北至托河路以南约60m。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5.54公顷。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石材产业园区已初步形成以石材加工、绿色建材等产业为主的产业体系局。本次扩区规划与上层规划基本相协调,其规划范围不在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其选址基本合理,产业定位合理,规划布局较为合理,但尚需进一步优化。在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形下并落实报告中的规划调整要求及建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做好区域污染治理,严格控制产业准入,区域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功能允许的范围内。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合理。

三、规划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q6dmGUnQIjV8LC3FeF5Jg?pwd=8m1k  提取码:8m1k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规划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现状,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规划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并提出相关建议;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其他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下载并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七、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组织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林格尔县投资促进中心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投资促进中心

联 系 人:许主任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农康大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180号7层802

联 系 人:史工

电    话:010-83715155

电子邮箱:2545807504@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7日,为期10个工作日。


和林格尔县投资促进中心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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