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3日至9月15日,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卫健委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杜俊峰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俊青、党组成员、疾控中心主任曹毅同志为副组长,各乡镇卫生院、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论述综述,按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持续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党组书记、主任杜俊峰及时组织对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深刻领会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和反馈意见,组织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方案,对于巡察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逐条梳理问题清单,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整改期间,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学习巡视巡察相关文件精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带头抓好分管工作整改,其他领导都带头对分管的整改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对相关股室和二级机构的整改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了实处。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卫生健康领域讲话理解有差距。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本领域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流于形式、走过场,学习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学习重点。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第一议题”、专题党课、理论测试等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中央、自治区和市、县主要领导的讲话和指示批示要求,做到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二是改变学习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在会议传达的基础上,增加对学习研讨发言、举办培训班、读书班、观看视频培训、理论武装测试次数,举办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邀请县委宣传部讲师为系统党员进行专题培训,党组书记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讲党课,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理论武装测试,引导卫健系统党员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截至目前,共开展中心组学习8次,支部“三会一课”8次。
(2)学习内容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各支部完善了“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针对学习内容不全面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安排,涉及各级领导讲话精神、会议精神、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强化对党员学习成果的跟踪指导,夯实学习成果。二是丰富学习内容。结合当前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利用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第一议题”、专题党课、理论测试等组织系统内党员干部学习上级各项最新决策部署、政策措施、业务知识、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团结、意识形态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做到学以致用。
(3)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邀请县委宣传部讲师为系统党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让系统内干部职工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入心入脑。引导卫健系统党员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强化学用结合,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宣讲、举办读书班等形式,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康中国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转化为谋划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将学习成果落实到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健康和林格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奋力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设县医院五大中心(卒中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建设中蒙医院两个中心(治未病中心、康复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体系等重点任务上。
2.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中政治担当不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进缓慢。
(4)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中政治担当不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改革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体系。而县域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并非卫健委就可以推动的,需政府主导,医疗、医保、编制、人事、卫健等部门联动,互相协调各自分工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推进初期我委确实存在在改革中政治担当不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进缓慢的问题,目前,经过三个多月的工作,涉及卫健部门的各项改革任务在逐步推进。
具体工作过程及措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本县实际情况确定基调,明确责任人。两次赴清水河县学习,借鉴其先进经验,为各项改革任务定准基调,理清方向、明确责任。
一是已完成的工作:将原县医院、中蒙医院两个集团合并,成立以县医院牵头的总医院,充分发挥总医院+分院的组织架构,在严格遵循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总院长负责制。明确医共体党委书记由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杜俊峰担任,副书记、总医院院长由县医院支部副书记、院长郭万珍担任,充分明确政治责任。
责任人:杜俊峰 (卫健委党组书记 主任)
二是正在推进的工作:按照自治区医改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创新治理机制 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内医改办字〔2021〕13号)精神,赋予总医院用人自主权。大力推动总医院内部人员的总医院为单元统一招聘、培训和管理。根据和林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岗位设置分布等因素,科学编制医院内部医、护、药、技、管等不同岗位说明书,实现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
完成时限:2023年底
责任人:郭万珍(总医院院长)
三是逐步完成的工作:由总医院牵头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医共体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总医院院长担任,成员为总医院副院长、医共体各基层卫生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规划任务,推进路线图、时间表,明确具体措施。目前,财务已实现上级资金统一拨付,各卫生院医疗收入由于财政账户问题仍由各卫生院自行支现。人员统一管理已提交政府常务会,有待各部门协调解决。
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
责任人:郭万珍(总医院院长)
四是关于业务统一,建立统一绩效机制,目前尚未实现。原因是:(1)人员没有实现统一管理,卫生院人员没有纳入县医院编制;(2)总医院与卫生院(分院)业务范围不一致,考核指标不一样;(3)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卫生院基本不涉及)不一样。该项工作随着编制部门相关政策的出台实现人员统一管理的实现随之解决。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人:郭万珍(总医院院长)
五是关于远程会诊系统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我委具体措施是:以影像中心为切入点,以信息统一为支撑,逐步实现药械供应,考评等中心逐步启用。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人:郭万珍(总医院院长)
3.意识形态工作比较滞后,全面谋划意识形态工作还需要加强。
(5)意识形态工作比较滞后,全面谋划意识形态工作还需要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问题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和林格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和考核,明确党组织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完善了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方向,利用例会、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定期组织网络舆情风险研判。制定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方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剖析,同时纳入每年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重点内容。三是强化教育引导,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引领作用,委班子成员联系各二级单位,督导意识形态工作。
4.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县卫健委党组肩负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责任,但在具体工作中,县卫健委党组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6)对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2023年卫健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召开了党建专题会议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安排,听取了各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学习上级关于从严治党相关文件,同时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加强督导,机关党委组织人员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要求各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工作。
(7)对医务人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和林格尔县卫生健康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文件,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医德医风建设工作。二是开展医德医风专项行动,成立领导机构,制定了《和林格尔县开展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开展医德医风专项行动。三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医务工作者的医德医风工作,梳理存在问题,将医德医风考核与绩效挂钩,对于医务人员脱岗、漏岗、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严查严处。各医疗机构分别制定了医德医风实施方案,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8)“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制定了《2023年和林格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每年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组书记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认真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二是由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俊青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梳理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明确党组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情况,解决问题。三是由党组书记、主任杜俊峰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梳理了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防范措施,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派驻组组长参加了医德医风和安全生产暨第六次中心组学习会,以后每次党组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
(9)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3年和林格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方案》,深刻剖析党组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强化思想认识,要求党组成员到二级单位检查关注党建工作和廉政建设,多关注基层一线医务工作者的需求和思想状态。二是制定了调研方案,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多和基层一线医务人员交流,带着问题调研。三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明确班子成员管业务必须管党建,分管领导加强党建,促进党建工作与分管工作有机统筹、深度融合,特别对班子成员调研方式,调研内容提出明确要求,不得走过场、摆形式。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较为突出
1.对本系统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采取的措施不够有力,服务群众有差距。2019年6月自治区卫健委下发了《基本医疗有保障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明确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标准。巡察发现,县卫健委对这一文件贯彻精神落实不到位,我县的个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未达到建设标准。
(10)乡村一体化管理没有落实,我县13个乡镇卫生院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没有达到“六统一”。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的工作:自巡察问题移交后,我委经过细致处理,乡村一体化管理没有落实到位,13个乡镇卫生院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没有达到“六统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内医改发〔2023〕3号)和呼和浩特市卫健委对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改革要求,随着县域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经委党组(扩大)会议充分酝酿,由之前的“六统一”调整为“七统一”。责成总医院对现未彻底落实统一的三个重点方面(人员统一管理、药械统一采购、财务统一拨付)限期完成。行政、业务、绩效考核以及信息化四个方面进一步细化,尽快实现“七统一”。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财政统一拨付,药械统一采购,人员有待编委会确定方案后完成统一管理。未完成的其他四项统一正在逐步推进。
二是未完成工作的具体思路和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到2023年底电子病应用水平达到3级,智慧服务达到二级,智慧管理达到1级。
第二阶段到2024年6月底前,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总医院设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具体举措:建成县域医共体统一信息平台;总医院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结果互认互享,“基层检查+县级诊断”格局基本实现;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和医学检验实验室均纳入互认体系,并逐步拓展互认范围。
第三阶段到2024年底总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常态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结构更趋合理,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全国中位值水平。
第四阶段到2025年底,总医院(卫生院)收支结构趋于合理,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债务降至合理水平的目标。
第五阶段经过3年的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年度预算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绩效考核激励及预算约束作用进一步强化。将卫生院纳入总医院管理,村卫生室由辖区乡镇卫生院管理。
总医院全部实现乡村一体化的分工协作、分级诊疗运行机制。实行人员、财务、业务、行政、绩效、药械、考评等一体化管理。
责任人:郭万珍(总医院院长)
各卫生院院长
(11)个别乡村卫生室不达标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新店子镇胶泥湾村卫生室无诊查室、治疗室、药房、药品柜、无菌柜。
整改情况: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了摸底调查,对不达标的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配齐设备达到标准,新店子镇胶泥湾卫生室由新店子卫生院负责,已在一周内将诊查室、治疗室、药房、药品柜、无菌柜配齐并达到标准。
(1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七普服务人口数各乡镇卫生院将公卫系统服务人口与电子档案相统一,完善档案资料;二是创新教育形式,利用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网络,通过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教育形式,已举办10场;三是提高访视率,加强对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患者、II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病患者的关注度,定期上门服务,指导用药;四是以妇幼保健中心为主体,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指导,及时建立档案;五是加强对老年人随访,组织乡村医生定期对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摸底评估,科学用药;六是指导高血压、II型糖尿病患者及时购药,定期随访,对于严重精神病患者加强关注度,及时进行健康指导、送药。
(13)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发展不平衡。
整改情况:发展较慢的卫生院,已经配齐了大三件(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和小三件(血球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心电图机)。针对缺乏医技人员,黑老夭、羊群沟卫生院由县医院、中蒙医院派经验丰富的医生坐诊,以帮代教,提高了诊疗能力,加快了卫生院的发展;三道营卫生院由大红城卫生院帮带,重点以预防保健公共卫生为主,医疗服务以大红城卫生院以巡诊的方式开展医疗,定期坐诊。西沟门卫生院邀请内蒙古中医名家赵岳副主任医师定期坐诊。
2.对本级及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监管不力,违规支出较多。通过巡察发现,县卫健委党组在财务管理方面做的还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够完善,监督机制没有严格落实,本级及下属单位在资金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14)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投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不规范、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级机构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并掌握招投标采购的范围、流程。二是完善内控制度与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招投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每年进行督导。三是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审计。四是各二级机构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投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梳理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五是针对疾控中心无购货合同问题,疾控中心已补签购货合同。六是针对此类问题6个,涉及资金114.12万元,卫健委2019年2月16#购医疗设备4.6万元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已将采购合同补签;县医院2020年10月6#支内蒙古康利腾建筑维修服务公司工程款206588元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已找到相关公司询价手续;疾控中心2020年12月84#支付心血管病筛查试剂费181660元和2020年12月87#支付医用冷链设备费599700元无销售合同和购货合同,已补充销售合同和购货合同;大红城卫生院2019年3月8#水暖维修及配件59869元无合同配件清单,经核查2019年3月8#59869元的合同及明细与2019年4月4#错订在了一起,导致3月8#无合同及明细,现已经将发票及明细复印后附在3月8#后;羊群沟乡卫生院2020年4月4#维修费48560元无合同和工程量单,已补充了合同和工程量单,卫健委党组已对相关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在以后工作中,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15)执行《会计法》不规范、不严格。
整改情况:由副主任冯晓敏牵头,组成专班。一是对各级机构负责人及财务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完善内控制度与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会计法》,每年进行督导。三是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审计。四是各二级机构依据《会计法》要求,全面梳理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五是针对县医院2020年1月支付内蒙古蒙升建筑服务有限公司维修工程款34.33万元,无工程验收合格资料、施工单位结算书、工程量确认单问题,县医院已与内蒙科泰公司联系出具了审计报告书(审计报告中可以体现施工单位结算书和工程量问题)、工程验收合格资料;针对大红城卫生院2020年1月门诊建设系统19.38万元,无合同及明细,仅一张发票问题,大红城卫生院经核实以上凭证与2021年4月29#53600元为同一份合同,合同内容及明细订入4月29#内,合同金额为247400元(193800+53600)。现已经复印一份补充到1月15#内。六是针对此类问题44个,涉及资金313.02万余元,其中,卫健委已将2021年12月20#购PCR分析系统支持22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的计入固定资产;将2018年2月11#购一站式软件62万元未计入无形资产的计入无形资产;将2018年7月7#购2个办公桌1700元计入固定资产;2018年4月4#去呼市参加培训食宿统一收费,又报销问题,该笔报销为新招公务员入职培训,共4人。文件通知培训期为4.1日-4月13日共13天。且学员于4月1日下午2点-5点报名,故4人午饭自行解决,报名后培训地未安排餐食,故四人晚饭自行解决,由此报销一天四人400元的餐费;4月13日上午结业,培训地安排拍照留念后未安排就餐,故当天餐费四人自行解决,由此产生四人400元餐费报销,综上,共报销餐费800元;2018年7月11#去锡盟参加培训统一安排食宿又报销餐费200元问题,培训文件通知本次培训时间为2018年7月12-14日在锡林浩特市召开,7月12日报到,13日培训,14日离会。培训人员12日下午报到,酒店当天不提供餐费,故报销一人100元餐费,14日离会酒店也不提供餐食,故报销一人100元餐费;2018年6月10#接待审计局及市卫计委财务科人员支接待费890元,住宿费480元,共计1370元,违规报销问题,经与巡察组沟通后,违反相关规定支公务接待费890元未超标准,属于合理范围,对于接待住宿费报销这一问题确实不符合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我单位在巡察组发现这一问题反馈后,已深刻反省,并在今后对公务接待等相关财务审核中,严格把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相关文件规定;已将2019年3月2#、2019年9月16#差旅费报销单、出差事由未填写的填写完整。已将2018年2月18#用奖励金支付邮电费、办公费、报销汇总单领导未签字的进行补签。县医院2019年4月18#和21#聘请专家出诊3400元和3000元自制表格,没有劳动发票,今后严格报销的程序,对于聘请专家出诊必须开具劳务发票;2020年12月70#支付协和专家培训30073元,无培训通知和预算相关文件、2020年10月40#支付专家李建中培训费10万元,无专家任何资质及相关文件、2020年11月34#支付专家李建中培训费30073元,缺少培训相关文件,已找到2020年县医院与李中建教授签订的劳务合同及李教授的相关证件;2019年车辆维修129665元,发票清单中没有被维修车辆的相关信息的已把车辆信息补充完整;2019年2月37#医院和县领导一行4人去北京中国慈善会洽谈,体检车事宜报销差旅费4475元未附汽油费、餐费、住宿费发票的已把汽油费、餐费、住宿费发票附后;9月59#报销北京协和医院专家住宿及水果费1040元:9月102#,北京妇产医院专家来医院指导工作住宿费840元,属于公务接待费,不属于差旅费,是公务接待费,县医院已进行了调账处理。中蒙医院2020年1月22#汽车租赁费48900元,无单位负责人签字,经核实,对方单位负责人未签字,中蒙医院经与对方沟通后已补签;2020年4月44#购置1台远红外线测温仪34800元,错记入《单位管理费用》,应记入固定资产,由于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该仪器已被调拨到盛乐镇卫生院,已补记固定资产,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并通知盛乐镇卫生院入固定资产;疾控中心2019年1月9#、11#、8#、18#、14#、22#参加外地培训会议支付差旅费,已对超额会议费及差旅费进行退回,于2023年4月20日将4920元退回疾控中心账户;2020年1月份7#支付拉运费7840元,未附明细,疾控中心已经补充相关明细手续。妇幼保健2021年4月和11月16#、25#支付信息技术服务74900和625000元,支付内蒙古用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520000元,未登记无形资产,2021年4月16#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74900元,其中实施费4790元记入费用,70110元记入预付账款,系统完善达可使用状态转入无形资产,2021年11月25#支付用友信息技术服务费625000元,其中实施费105000元记入费用,520000元记入预付账款,系统完善达可使用状态转入无形资产;2021年9月20#支付身份证阅读机1台295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目前已转入固定资产;2021年12月15#支付呼市培训差旅费3450元,无培训文件,此次培训属于妇保中心主动派员工去培训机构学习培训,无培训文件,已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和培训照片粘贴于账簿中;2020年10月17#支付差旅费1750元,扶贫下乡报销差旅费1750元,定额发票18张,发票上均盖的是“和林格尔县改梅粮油店”发票专用章,此报销费用为下乡扶贫购买的米面,发票为“和林格尔县改梅粮油店”发票且盖发票专用章无误,此费用属记账摘要不合理,妇保中心已写说明;2021年9月17#维修房顶24282元施工协议无甲方签字盖章,妇保中心已补签字并盖章;2020年4月20#支付办公费用(下乡扶贫)支付4200元,定额发票上盖的是和林县改梅粮油店发票专用章,明细单开具的是大米、白面、金额与报销金额不符,此报销费用为下乡扶贫购买的米面,发票为“和林格尔县改梅粮油店”发票且盖发票专用章无误,此费用属记账摘要不合理,妇保中心已写说明。大红城卫生院2019年9月5#购药款12183.8元,12月21#购煤款52429元,无领导签字;2021年12月3#购置医疗器械折叠车轮椅5台2100元;12月15#U盾软420元;16#宫颈癌筛查补助3200元;12月31#支付电脑耗材,购联想笔记本2台,打印机1台,15941元,未签字,大红城卫生院现已经补签了所有相关凭证;2019年10月16#针式打印机1台1430元、10月17#联想电脑1台5399元、联想打印机1台6300元、12月18#购DL-218打印机1台1580元、台式身份证阅读机1台1400元、12月19#计算机2台8390元,电视机3台5190元,2020年7月6#购海尔空调1台3619元、2021年1月10#联想电脑1台4199元、联想三合打印机1599元,未计入固定资产,大红城卫生院现已经按照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入账;2020年1月15#门诊建设系统193800元无合同及明细,就一张发票,经核实以上凭证与2021年4月29#53600为同一份合同,合同内容及明细订入4月29#内,合同金额为247400元(193800+53600)。现已经复印一份补充到1月15#内;2021年4月4#支付办公费6100元,发票是2019年定额发票,发票名称与印章名称不符,经核实上述凭证为2019年定额发票,在2021年支付的是2020年的日常五金用品费用。发票章与购货明细章实为一个经销商开办的两家商铺,因出票时大意,附了另一个商铺的明细单,现已经加盖了原发票公章;2020年6月6#培训费4500元,8#1100元,发票是肉类和粮油没有培训文件,经核实以上培训支出,文件由和林卫健委发出,和卫健字〔2020〕32号,财务人员将其附在了入账凭证上,现已经复印两份,分别放入6#、8#凭证内,已整改到位。羊群沟卫生院2019年1月28#通讯类4896元,7月11#通讯费3264元,无人员花名无领导签字报销;2019年4月7#购块煤21580元,12月11#块煤64090元;2019年7月5#应付药款710.5元,无领导签字;2020年1月9#下乡交通费1216.76和575 元,无领导签字,现已全部补签,并放入28#、7#、11#、5#、9#凭证内;2020年6月3#健康扶贫培训4532元,无培训文件、明细等,经核实以上培训支出,文件由和林卫健委发出,和卫健字〔2020〕32号,会计入账附在了其他凭证上了,现已经复印,并放入3#凭证内;2020年4月17#付搬运劳务费5880元,未付支付明细单,经核实以上支出属于鼠疫疫情期间一笔劳务费,装订过程中未粘贴装订在凭证内,现已复印并放入17#凭证内;2019年1月21#针式打印机一台2590元、2020年4月16#打印机一台身份证阅读机1台3680元、7月13#冷藏箱、疫苗储存箱各1台63600元、2021年2月16#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4499 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羊群沟卫生院现已经按照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入账;2020年4月4#维修费48560元无合同和工程量单,以上维修费无合同和工程量单,因原单位负责人人事调动,合同没有及时与维修公司对接,现已对接完成,合同和工程量单已重新复印放入4#凭证内。黑老夭卫生院2020年4月15#购买医疗用品10万元,无货物明细单,合同不规范,经核实以上凭证未及时订账,现已将合同完善,并与货物明细单订入账;2020年7月12#医用冷藏箱门诊系统63600元、2020年1月8#打印机一台1580元台式身份证阅读机一台14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黑老夭卫生院现已经按照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入账;2020年9月20#支培训费5000元,发票是蔬菜、肉类,经核实该笔支出为培训餐费支出,由于黑老夭乡无餐饮机构,需自行采购原材料制作餐食,故发票写肉类蔬菜。董家营卫生院2019年10月9#购置台式电脑3台99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合同没有盖章,领导未签字。2019 年11 月 8#购柴油发电机1台3200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2019年12月 23#购打印机1台1580元,居民身份证阅读机1台140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董家营卫生院已将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录,已将采购电脑的合同进行了补签和盖章。舍必崖卫生院2021年2月13#海尔空调1台3499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舍必崖卫生院已将海尔空调3499元记已入固定资产。针对使用跨期发票的5个问题,卫健委党组已对相关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已将内控制度完善,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报销程序,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16)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级机构负责人及财务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并掌握《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二是完善内控制度与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每年进行督导。三是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审计。四是各二级机构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要求,全面梳理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五是针对县医院2020年4月49#凭证显示收到门诊楼(旧楼)租金5.5万元列医院租金收入,医院租金收入属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应上缴财政而未上缴问题,县医院于4月18日已将5.5万元租金上缴国库账户,卫健委党组已对相关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在以后工作中,引以为鉴。
(17)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级机构负责人及财务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和林格尔县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和《会计法》文件要求,严格财务审核和差旅费报销制度。二是完善内控制度与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和林格尔县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每年进行督导。三是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审计。四是各二级机构依据《和林格尔县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面梳理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五是针对卫健委2018年11月2#凭证、2019年11月10#凭证显示超标准支付干部差旅费,并且均存在一天之内重复报销问题,重复报销,是根据一天内出差的次数产生,去得目的地和事由不同。卫健委已对财务人员提出严肃批评,并责成追回多报销的金额,现已将差旅费1650元追回,已退回纪委9114账户。
(18)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级机构负责人及财务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并掌握上级部门公务接待标准,严格财务审核。二是完善内控制度与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公务接待标准,严格财务审核,每年进行督导。三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县二级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全面梳理公务接待风险点,举一反三,建立台账,逐一整改,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是妇幼保健中心已将公务接待费658元返还原账户,并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不得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3.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与上级要求有差距,新冠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管理不到位。
(19)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与上级要求有差距,新冠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出入库流程、审批程序,由于疫情影响,分管领导带队支援其他旗县区(回民区为主),未及时签字审批,目前经办人、分管领导已签字,二是医疗物资已按要求归类存放,标清了效期时间,三是购置了消防设备。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1.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不够好。通过巡察发现,县卫健委各基层党支部没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还不够高。
(20)工作方式缺乏创新,党内活动方式比较死板,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内活动方式比较死板,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问题,卫健委党组召开了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研究了卫健委党建品牌建设工作,下一步将严格要求各支部班子成员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创新党内活动方式,持续推进“最强党支部”建设,坚持经常性谈心谈话,广泛交流,听取党员的意见建议,根据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知识讲座、知识竞赛、主题党日等贴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的新颖活动,进一步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二是针对爱卫服务中心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工作要点雷同问题,已对爱卫服务中心提出严肃批评。卫健委党组将加强对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切实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卫健委利用党建联合体活动、义诊、宣传健康知识等形式,进一步创新党建品牌。
(21)党组织教育管理职能弱化。
整改情况:已召开党建专题会议要求各党支部制定党员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党员培训计划,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和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问题要密切关注,开展谈话提醒、警示约谈,对于重大事项要严格通过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卫健委各党支部已结合支部实际情况制定了党员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党员培训计划,并开展了廉政谈话,对于重大事项通过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22)组织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就加强组织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中蒙医院院长郝锋已于2023年2月20日换届选举被选举为中蒙医院党支部副书记,逐步提高威信,强化职能。
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23)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心态,将党性教育列为党员和干部教育的永久必修项目,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支部杜绝“表扬与自我表扬”、“你好我好大家好”、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的现象,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做到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意见;三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鼓励引导党员打消顾虑,说真话,真批评,消除隔阂,增进共识。四是已找到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方案、会前学习研讨等相关材料,并对工作人员批评教育;五是对整改措施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完善了整改措施。
(24)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妇幼保健中心已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缺失的材料补充完整,下一步,妇幼保健中心党支部将联系实际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性,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作为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支部书记检查每位党员的材料,对质量不高达不到要求的材料返回重写。二是县医院党支部要求支部班子成员按要求撰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25)交纳党费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增强党员党性意识,二是规范党支部党费收缴程序,建立党员交纳党费台账及制度,必要时督促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三是形成监督机制,加强对党费每月缴纳的监督检查。四是经核查,妇幼保健中心党支部李慧霞同志因工作调动,未按时缴纳2019年1至3月党费;县医院党支部因新冠疫情处于爆发初期没有及时按调整工资后的新标准进行核算2020年度党费,只按照前一年度党费金额进行缴纳,目前已补缴县医院和妇幼保健中心党支部所欠党费288元,卫健委党组已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支部规范党费收缴,并对县医院和妇幼保健中心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了提醒教育。
(26)党建日常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学习,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建日常工作,如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卫健委党组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指导检查。二是由于疾控中心党支部会议记录零散,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疾控中心党支部已将2020年支部会议、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及2021年支部会议规范整理。
(27)对退休党员失管漏管。
整改情况:一是不定时送学上门,了解老干部思想状况,加强交流沟通,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党的组织生活;二是不定时慰问老党员,为特殊困难的老干部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已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在日后工作中,主动要求退休党员参加支部会议,参加组织生活。四是针对退休党员失管漏管问题,卫健委党组已敦促县医院今后积极邀请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3.“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28)“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主任杜俊峰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并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印发了《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林格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2023年和林格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和林格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方案》文件,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风险点》,二是通过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领域讲话精神,利用空余时间学习医疗卫生专业知识,三是召开医德医风专项推进会,印发了《和林格尔县开展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各二级医疗机构学习调研,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提高工作力度。
(四)巡察、审计等督导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29)2020年4月14日至5月28日,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对卫健委等9个单位进行了专项巡察,指出卫健委存在问题4个。巡察期间,发现已整改到位3个,未整改到位1个。巡察发现,有的乡镇卫生院仍然未配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四条,在乡、民族乡、镇和村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中职业的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卫生服务情况和本人实践经验,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二是卫健委将加强人员管理培训,加强订单定向医学生签约工作,进一步充实卫生院人才队伍,三是公开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生服务基层,四是对乡镇卫生院的人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现有人员,统筹分配执业医师,对没有执业医师的单位采取定期坐诊的形式做好人员合理配置。五是增加培训频次,提高现有医务工作者业务能力。
三、督促立行立改问题情况
巡察期间,向县卫健委党组移交立行立改问题26个,已督促整改完成25个。“对县医院存放多年的十六具尸体不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置”问题。
整改情况:自问题移交后,我委及时查阅相关政策文件,牵头召开由公安、民政参加的专题会议,确定工作思路,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处理超期存放遗体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5月25日印发)文件要求:对于因正常或非正常原因死亡的无名遗体,由公安机关负责检验、鉴定、拍照、登记和收集遗物,发布遗体认领通告,如自公安局部门发布通告之日起60天内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依据公安机关的同意火化证明书对遗体进行火化。
截至目前,采取的措施及工作进度为:
1、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负责进行了DNA检测。
(已完成)
2、公安局已召开党组会研究,其中3具尸体已联系到家属,具备火化处理条件,正在协调民政局开展火化前期工作。
完成时限:2023年底
责任人:杜俊峰(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郭万珍(县医院院长)
3、其他13具尸体正在协调公安局出具同意火化证明书后,由民政局对遗体进行火化。
完成时限:2023年底
责任人:杜俊峰(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郭万珍(县医院院长)
4、下一步,卫健委将主动牵头,完善与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的协调机制,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和《呼和浩特市处理超期存放遗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处理超期存放遗体相关制度。
责任人:杜俊峰(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郭万珍(县医院院长)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本次巡察整改成效明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进一步严格机关学习日制度,落实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相关要求,使机关全体干部真正将学习常态化、学深悟透,以知促行、以行促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明工作纪律,全面推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地落实,不断提升每名干部落实制度的执行力,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班子成员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按照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切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1-7380883;邮政信箱: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华街南7号;电子邮箱hlxwsjbgs5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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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3日至9月15日,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卫健委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杜俊峰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俊青、党组成员、疾控中心主任曹毅同志为副组长,各乡镇卫生院、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论述综述,按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持续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党组书记、主任杜俊峰及时组织对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深刻领会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和反馈意见,组织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方案,对于巡察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逐条梳理问题清单,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整改期间,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学习巡视巡察相关文件精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带头抓好分管工作整改,其他领导都带头对分管的整改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对相关股室和二级机构的整改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了实处。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卫生健康领域讲话理解有差距。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本领域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流于形式、走过场,学习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学习重点。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第一议题”、专题党课、理论测试等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中央、自治区和市、县主要领导的讲话和指示批示要求,做到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二是改变学习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在会议传达的基础上,增加对学习研讨发言、举办培训班、读书班、观看视频培训、理论武装测试次数,举办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邀请县委宣传部讲师为系统党员进行专题培训,党组书记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讲党课,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理论武装测试,引导卫健系统党员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截至目前,共开展中心组学习8次,支部“三会一课”8次。
(2)学习内容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各支部完善了“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针对学习内容不全面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安排,涉及各级领导讲话精神、会议精神、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强化对党员学习成果的跟踪指导,夯实学习成果。二是丰富学习内容。结合当前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利用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第一议题”、专题党课、理论测试等组织系统内党员干部学习上级各项最新决策部署、政策措施、业务知识、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团结、意识形态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做到学以致用。
(3)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邀请县委宣传部讲师为系统党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让系统内干部职工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入心入脑。引导卫健系统党员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强化学用结合,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宣讲、举办读书班等形式,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康中国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转化为谋划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将学习成果落实到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健康和林格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奋力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设县医院五大中心(卒中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建设中蒙医院两个中心(治未病中心、康复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体系等重点任务上。
2.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中政治担当不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进缓慢。
(4)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中政治担当不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改革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体系。而县域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并非卫健委就可以推动的,需政府主导,医疗、医保、编制、人事、卫健等部门联动,互相协调各自分工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推进初期我委确实存在在改革中政治担当不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进缓慢的问题,目前,经过三个多月的工作,涉及卫健部门的各项改革任务在逐步推进。
具体工作过程及措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本县实际情况确定基调,明确责任人。两次赴清水河县学习,借鉴其先进经验,为各项改革任务定准基调,理清方向、明确责任。
一是已完成的工作:将原县医院、中蒙医院两个集团合并,成立以县医院牵头的总医院,充分发挥总医院+分院的组织架构,在严格遵循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总院长负责制。明确医共体党委书记由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杜俊峰担任,副书记、总医院院长由县医院支部副书记、院长郭万珍担任,充分明确政治责任。
责任人:杜俊峰 (卫健委党组书记 主任)
二是正在推进的工作:按照自治区医改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创新治理机制 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内医改办字〔2021〕13号)精神,赋予总医院用人自主权。大力推动总医院内部人员的总医院为单元统一招聘、培训和管理。根据和林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岗位设置分布等因素,科学编制医院内部医、护、药、技、管等不同岗位说明书,实现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
完成时限:2023年底
责任人:郭万珍(总医院院长)
三是逐步完成的工作:由总医院牵头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医共体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总医院院长担任,成员为总医院副院长、医共体各基层卫生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规划任务,推进路线图、时间表,明确具体措施。目前,财务已实现上级资金统一拨付,各卫生院医疗收入由于财政账户问题仍由各卫生院自行支现。人员统一管理已提交政府常务会,有待各部门协调解决。
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
责任人:郭万珍(总医院院长)
四是关于业务统一,建立统一绩效机制,目前尚未实现。原因是:(1)人员没有实现统一管理,卫生院人员没有纳入县医院编制;(2)总医院与卫生院(分院)业务范围不一致,考核指标不一样;(3)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卫生院基本不涉及)不一样。该项工作随着编制部门相关政策的出台实现人员统一管理的实现随之解决。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人:郭万珍(总医院院长)
五是关于远程会诊系统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我委具体措施是:以影像中心为切入点,以信息统一为支撑,逐步实现药械供应,考评等中心逐步启用。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人:郭万珍(总医院院长)
3.意识形态工作比较滞后,全面谋划意识形态工作还需要加强。
(5)意识形态工作比较滞后,全面谋划意识形态工作还需要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问题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和林格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和考核,明确党组织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完善了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方向,利用例会、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定期组织网络舆情风险研判。制定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方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剖析,同时纳入每年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重点内容。三是强化教育引导,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引领作用,委班子成员联系各二级单位,督导意识形态工作。
4.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县卫健委党组肩负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责任,但在具体工作中,县卫健委党组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6)对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2023年卫健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召开了党建专题会议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安排,听取了各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学习上级关于从严治党相关文件,同时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加强督导,机关党委组织人员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要求各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工作。
(7)对医务人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和林格尔县卫生健康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文件,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医德医风建设工作。二是开展医德医风专项行动,成立领导机构,制定了《和林格尔县开展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开展医德医风专项行动。三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医务工作者的医德医风工作,梳理存在问题,将医德医风考核与绩效挂钩,对于医务人员脱岗、漏岗、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严查严处。各医疗机构分别制定了医德医风实施方案,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8)“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制定了《2023年和林格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每年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组书记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认真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二是由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俊青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梳理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明确党组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情况,解决问题。三是由党组书记、主任杜俊峰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梳理了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防范措施,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派驻组组长参加了医德医风和安全生产暨第六次中心组学习会,以后每次党组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
(9)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3年和林格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方案》,深刻剖析党组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强化思想认识,要求党组成员到二级单位检查关注党建工作和廉政建设,多关注基层一线医务工作者的需求和思想状态。二是制定了调研方案,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多和基层一线医务人员交流,带着问题调研。三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明确班子成员管业务必须管党建,分管领导加强党建,促进党建工作与分管工作有机统筹、深度融合,特别对班子成员调研方式,调研内容提出明确要求,不得走过场、摆形式。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较为突出
1.对本系统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采取的措施不够有力,服务群众有差距。2019年6月自治区卫健委下发了《基本医疗有保障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明确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标准。巡察发现,县卫健委对这一文件贯彻精神落实不到位,我县的个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未达到建设标准。
(10)乡村一体化管理没有落实,我县13个乡镇卫生院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没有达到“六统一”。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的工作:自巡察问题移交后,我委经过细致处理,乡村一体化管理没有落实到位,13个乡镇卫生院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没有达到“六统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内医改发〔2023〕3号)和呼和浩特市卫健委对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改革要求,随着县域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经委党组(扩大)会议充分酝酿,由之前的“六统一”调整为“七统一”。责成总医院对现未彻底落实统一的三个重点方面(人员统一管理、药械统一采购、财务统一拨付)限期完成。行政、业务、绩效考核以及信息化四个方面进一步细化,尽快实现“七统一”。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财政统一拨付,药械统一采购,人员有待编委会确定方案后完成统一管理。未完成的其他四项统一正在逐步推进。
二是未完成工作的具体思路和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到2023年底电子病应用水平达到3级,智慧服务达到二级,智慧管理达到1级。
第二阶段到2024年6月底前,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总医院设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具体举措:建成县域医共体统一信息平台;总医院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结果互认互享,“基层检查+县级诊断”格局基本实现;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和医学检验实验室均纳入互认体系,并逐步拓展互认范围。
第三阶段到2024年底总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常态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结构更趋合理,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全国中位值水平。
第四阶段到2025年底,总医院(卫生院)收支结构趋于合理,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债务降至合理水平的目标。
第五阶段经过3年的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年度预算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绩效考核激励及预算约束作用进一步强化。将卫生院纳入总医院管理,村卫生室由辖区乡镇卫生院管理。
总医院全部实现乡村一体化的分工协作、分级诊疗运行机制。实行人员、财务、业务、行政、绩效、药械、考评等一体化管理。
责任人:郭万珍(总医院院长)
各卫生院院长
(11)个别乡村卫生室不达标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新店子镇胶泥湾村卫生室无诊查室、治疗室、药房、药品柜、无菌柜。
整改情况: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了摸底调查,对不达标的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配齐设备达到标准,新店子镇胶泥湾卫生室由新店子卫生院负责,已在一周内将诊查室、治疗室、药房、药品柜、无菌柜配齐并达到标准。
(1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七普服务人口数各乡镇卫生院将公卫系统服务人口与电子档案相统一,完善档案资料;二是创新教育形式,利用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网络,通过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教育形式,已举办10场;三是提高访视率,加强对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患者、II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病患者的关注度,定期上门服务,指导用药;四是以妇幼保健中心为主体,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指导,及时建立档案;五是加强对老年人随访,组织乡村医生定期对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摸底评估,科学用药;六是指导高血压、II型糖尿病患者及时购药,定期随访,对于严重精神病患者加强关注度,及时进行健康指导、送药。
(13)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发展不平衡。
整改情况:发展较慢的卫生院,已经配齐了大三件(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和小三件(血球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心电图机)。针对缺乏医技人员,黑老夭、羊群沟卫生院由县医院、中蒙医院派经验丰富的医生坐诊,以帮代教,提高了诊疗能力,加快了卫生院的发展;三道营卫生院由大红城卫生院帮带,重点以预防保健公共卫生为主,医疗服务以大红城卫生院以巡诊的方式开展医疗,定期坐诊。西沟门卫生院邀请内蒙古中医名家赵岳副主任医师定期坐诊。
2.对本级及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监管不力,违规支出较多。通过巡察发现,县卫健委党组在财务管理方面做的还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够完善,监督机制没有严格落实,本级及下属单位在资金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14)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投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不规范、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级机构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并掌握招投标采购的范围、流程。二是完善内控制度与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招投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每年进行督导。三是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审计。四是各二级机构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投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梳理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五是针对疾控中心无购货合同问题,疾控中心已补签购货合同。六是针对此类问题6个,涉及资金114.12万元,卫健委2019年2月16#购医疗设备4.6万元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已将采购合同补签;县医院2020年10月6#支内蒙古康利腾建筑维修服务公司工程款206588元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已找到相关公司询价手续;疾控中心2020年12月84#支付心血管病筛查试剂费181660元和2020年12月87#支付医用冷链设备费599700元无销售合同和购货合同,已补充销售合同和购货合同;大红城卫生院2019年3月8#水暖维修及配件59869元无合同配件清单,经核查2019年3月8#59869元的合同及明细与2019年4月4#错订在了一起,导致3月8#无合同及明细,现已经将发票及明细复印后附在3月8#后;羊群沟乡卫生院2020年4月4#维修费48560元无合同和工程量单,已补充了合同和工程量单,卫健委党组已对相关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在以后工作中,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15)执行《会计法》不规范、不严格。
整改情况:由副主任冯晓敏牵头,组成专班。一是对各级机构负责人及财务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完善内控制度与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会计法》,每年进行督导。三是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审计。四是各二级机构依据《会计法》要求,全面梳理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五是针对县医院2020年1月支付内蒙古蒙升建筑服务有限公司维修工程款34.33万元,无工程验收合格资料、施工单位结算书、工程量确认单问题,县医院已与内蒙科泰公司联系出具了审计报告书(审计报告中可以体现施工单位结算书和工程量问题)、工程验收合格资料;针对大红城卫生院2020年1月门诊建设系统19.38万元,无合同及明细,仅一张发票问题,大红城卫生院经核实以上凭证与2021年4月29#53600元为同一份合同,合同内容及明细订入4月29#内,合同金额为247400元(193800+53600)。现已经复印一份补充到1月15#内。六是针对此类问题44个,涉及资金313.02万余元,其中,卫健委已将2021年12月20#购PCR分析系统支持22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的计入固定资产;将2018年2月11#购一站式软件62万元未计入无形资产的计入无形资产;将2018年7月7#购2个办公桌1700元计入固定资产;2018年4月4#去呼市参加培训食宿统一收费,又报销问题,该笔报销为新招公务员入职培训,共4人。文件通知培训期为4.1日-4月13日共13天。且学员于4月1日下午2点-5点报名,故4人午饭自行解决,报名后培训地未安排餐食,故四人晚饭自行解决,由此报销一天四人400元的餐费;4月13日上午结业,培训地安排拍照留念后未安排就餐,故当天餐费四人自行解决,由此产生四人400元餐费报销,综上,共报销餐费800元;2018年7月11#去锡盟参加培训统一安排食宿又报销餐费200元问题,培训文件通知本次培训时间为2018年7月12-14日在锡林浩特市召开,7月12日报到,13日培训,14日离会。培训人员12日下午报到,酒店当天不提供餐费,故报销一人100元餐费,14日离会酒店也不提供餐食,故报销一人100元餐费;2018年6月10#接待审计局及市卫计委财务科人员支接待费890元,住宿费480元,共计1370元,违规报销问题,经与巡察组沟通后,违反相关规定支公务接待费890元未超标准,属于合理范围,对于接待住宿费报销这一问题确实不符合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我单位在巡察组发现这一问题反馈后,已深刻反省,并在今后对公务接待等相关财务审核中,严格把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相关文件规定;已将2019年3月2#、2019年9月16#差旅费报销单、出差事由未填写的填写完整。已将2018年2月18#用奖励金支付邮电费、办公费、报销汇总单领导未签字的进行补签。县医院2019年4月18#和21#聘请专家出诊3400元和3000元自制表格,没有劳动发票,今后严格报销的程序,对于聘请专家出诊必须开具劳务发票;2020年12月70#支付协和专家培训30073元,无培训通知和预算相关文件、2020年10月40#支付专家李建中培训费10万元,无专家任何资质及相关文件、2020年11月34#支付专家李建中培训费30073元,缺少培训相关文件,已找到2020年县医院与李中建教授签订的劳务合同及李教授的相关证件;2019年车辆维修129665元,发票清单中没有被维修车辆的相关信息的已把车辆信息补充完整;2019年2月37#医院和县领导一行4人去北京中国慈善会洽谈,体检车事宜报销差旅费4475元未附汽油费、餐费、住宿费发票的已把汽油费、餐费、住宿费发票附后;9月59#报销北京协和医院专家住宿及水果费1040元:9月102#,北京妇产医院专家来医院指导工作住宿费840元,属于公务接待费,不属于差旅费,是公务接待费,县医院已进行了调账处理。中蒙医院2020年1月22#汽车租赁费48900元,无单位负责人签字,经核实,对方单位负责人未签字,中蒙医院经与对方沟通后已补签;2020年4月44#购置1台远红外线测温仪34800元,错记入《单位管理费用》,应记入固定资产,由于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该仪器已被调拨到盛乐镇卫生院,已补记固定资产,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并通知盛乐镇卫生院入固定资产;疾控中心2019年1月9#、11#、8#、18#、14#、22#参加外地培训会议支付差旅费,已对超额会议费及差旅费进行退回,于2023年4月20日将4920元退回疾控中心账户;2020年1月份7#支付拉运费7840元,未附明细,疾控中心已经补充相关明细手续。妇幼保健2021年4月和11月16#、25#支付信息技术服务74900和625000元,支付内蒙古用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520000元,未登记无形资产,2021年4月16#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74900元,其中实施费4790元记入费用,70110元记入预付账款,系统完善达可使用状态转入无形资产,2021年11月25#支付用友信息技术服务费625000元,其中实施费105000元记入费用,520000元记入预付账款,系统完善达可使用状态转入无形资产;2021年9月20#支付身份证阅读机1台295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目前已转入固定资产;2021年12月15#支付呼市培训差旅费3450元,无培训文件,此次培训属于妇保中心主动派员工去培训机构学习培训,无培训文件,已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和培训照片粘贴于账簿中;2020年10月17#支付差旅费1750元,扶贫下乡报销差旅费1750元,定额发票18张,发票上均盖的是“和林格尔县改梅粮油店”发票专用章,此报销费用为下乡扶贫购买的米面,发票为“和林格尔县改梅粮油店”发票且盖发票专用章无误,此费用属记账摘要不合理,妇保中心已写说明;2021年9月17#维修房顶24282元施工协议无甲方签字盖章,妇保中心已补签字并盖章;2020年4月20#支付办公费用(下乡扶贫)支付4200元,定额发票上盖的是和林县改梅粮油店发票专用章,明细单开具的是大米、白面、金额与报销金额不符,此报销费用为下乡扶贫购买的米面,发票为“和林格尔县改梅粮油店”发票且盖发票专用章无误,此费用属记账摘要不合理,妇保中心已写说明。大红城卫生院2019年9月5#购药款12183.8元,12月21#购煤款52429元,无领导签字;2021年12月3#购置医疗器械折叠车轮椅5台2100元;12月15#U盾软420元;16#宫颈癌筛查补助3200元;12月31#支付电脑耗材,购联想笔记本2台,打印机1台,15941元,未签字,大红城卫生院现已经补签了所有相关凭证;2019年10月16#针式打印机1台1430元、10月17#联想电脑1台5399元、联想打印机1台6300元、12月18#购DL-218打印机1台1580元、台式身份证阅读机1台1400元、12月19#计算机2台8390元,电视机3台5190元,2020年7月6#购海尔空调1台3619元、2021年1月10#联想电脑1台4199元、联想三合打印机1599元,未计入固定资产,大红城卫生院现已经按照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入账;2020年1月15#门诊建设系统193800元无合同及明细,就一张发票,经核实以上凭证与2021年4月29#53600为同一份合同,合同内容及明细订入4月29#内,合同金额为247400元(193800+53600)。现已经复印一份补充到1月15#内;2021年4月4#支付办公费6100元,发票是2019年定额发票,发票名称与印章名称不符,经核实上述凭证为2019年定额发票,在2021年支付的是2020年的日常五金用品费用。发票章与购货明细章实为一个经销商开办的两家商铺,因出票时大意,附了另一个商铺的明细单,现已经加盖了原发票公章;2020年6月6#培训费4500元,8#1100元,发票是肉类和粮油没有培训文件,经核实以上培训支出,文件由和林卫健委发出,和卫健字〔2020〕32号,财务人员将其附在了入账凭证上,现已经复印两份,分别放入6#、8#凭证内,已整改到位。羊群沟卫生院2019年1月28#通讯类4896元,7月11#通讯费3264元,无人员花名无领导签字报销;2019年4月7#购块煤21580元,12月11#块煤64090元;2019年7月5#应付药款710.5元,无领导签字;2020年1月9#下乡交通费1216.76和575 元,无领导签字,现已全部补签,并放入28#、7#、11#、5#、9#凭证内;2020年6月3#健康扶贫培训4532元,无培训文件、明细等,经核实以上培训支出,文件由和林卫健委发出,和卫健字〔2020〕32号,会计入账附在了其他凭证上了,现已经复印,并放入3#凭证内;2020年4月17#付搬运劳务费5880元,未付支付明细单,经核实以上支出属于鼠疫疫情期间一笔劳务费,装订过程中未粘贴装订在凭证内,现已复印并放入17#凭证内;2019年1月21#针式打印机一台2590元、2020年4月16#打印机一台身份证阅读机1台3680元、7月13#冷藏箱、疫苗储存箱各1台63600元、2021年2月16#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4499 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羊群沟卫生院现已经按照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入账;2020年4月4#维修费48560元无合同和工程量单,以上维修费无合同和工程量单,因原单位负责人人事调动,合同没有及时与维修公司对接,现已对接完成,合同和工程量单已重新复印放入4#凭证内。黑老夭卫生院2020年4月15#购买医疗用品10万元,无货物明细单,合同不规范,经核实以上凭证未及时订账,现已将合同完善,并与货物明细单订入账;2020年7月12#医用冷藏箱门诊系统63600元、2020年1月8#打印机一台1580元台式身份证阅读机一台14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黑老夭卫生院现已经按照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入账;2020年9月20#支培训费5000元,发票是蔬菜、肉类,经核实该笔支出为培训餐费支出,由于黑老夭乡无餐饮机构,需自行采购原材料制作餐食,故发票写肉类蔬菜。董家营卫生院2019年10月9#购置台式电脑3台99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合同没有盖章,领导未签字。2019 年11 月 8#购柴油发电机1台3200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2019年12月 23#购打印机1台1580元,居民身份证阅读机1台140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董家营卫生院已将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录,已将采购电脑的合同进行了补签和盖章。舍必崖卫生院2021年2月13#海尔空调1台3499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舍必崖卫生院已将海尔空调3499元记已入固定资产。针对使用跨期发票的5个问题,卫健委党组已对相关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已将内控制度完善,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报销程序,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16)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级机构负责人及财务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并掌握《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二是完善内控制度与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每年进行督导。三是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审计。四是各二级机构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要求,全面梳理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五是针对县医院2020年4月49#凭证显示收到门诊楼(旧楼)租金5.5万元列医院租金收入,医院租金收入属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应上缴财政而未上缴问题,县医院于4月18日已将5.5万元租金上缴国库账户,卫健委党组已对相关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在以后工作中,引以为鉴。
(17)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级机构负责人及财务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和林格尔县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和《会计法》文件要求,严格财务审核和差旅费报销制度。二是完善内控制度与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和林格尔县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每年进行督导。三是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审计。四是各二级机构依据《和林格尔县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面梳理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五是针对卫健委2018年11月2#凭证、2019年11月10#凭证显示超标准支付干部差旅费,并且均存在一天之内重复报销问题,重复报销,是根据一天内出差的次数产生,去得目的地和事由不同。卫健委已对财务人员提出严肃批评,并责成追回多报销的金额,现已将差旅费1650元追回,已退回纪委9114账户。
(18)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级机构负责人及财务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并掌握上级部门公务接待标准,严格财务审核。二是完善内控制度与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公务接待标准,严格财务审核,每年进行督导。三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县二级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全面梳理公务接待风险点,举一反三,建立台账,逐一整改,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是妇幼保健中心已将公务接待费658元返还原账户,并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不得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3.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与上级要求有差距,新冠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管理不到位。
(19)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与上级要求有差距,新冠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出入库流程、审批程序,由于疫情影响,分管领导带队支援其他旗县区(回民区为主),未及时签字审批,目前经办人、分管领导已签字,二是医疗物资已按要求归类存放,标清了效期时间,三是购置了消防设备。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1.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不够好。通过巡察发现,县卫健委各基层党支部没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还不够高。
(20)工作方式缺乏创新,党内活动方式比较死板,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内活动方式比较死板,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问题,卫健委党组召开了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研究了卫健委党建品牌建设工作,下一步将严格要求各支部班子成员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创新党内活动方式,持续推进“最强党支部”建设,坚持经常性谈心谈话,广泛交流,听取党员的意见建议,根据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知识讲座、知识竞赛、主题党日等贴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的新颖活动,进一步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二是针对爱卫服务中心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工作要点雷同问题,已对爱卫服务中心提出严肃批评。卫健委党组将加强对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切实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卫健委利用党建联合体活动、义诊、宣传健康知识等形式,进一步创新党建品牌。
(21)党组织教育管理职能弱化。
整改情况:已召开党建专题会议要求各党支部制定党员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党员培训计划,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和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问题要密切关注,开展谈话提醒、警示约谈,对于重大事项要严格通过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卫健委各党支部已结合支部实际情况制定了党员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党员培训计划,并开展了廉政谈话,对于重大事项通过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22)组织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就加强组织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中蒙医院院长郝锋已于2023年2月20日换届选举被选举为中蒙医院党支部副书记,逐步提高威信,强化职能。
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23)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心态,将党性教育列为党员和干部教育的永久必修项目,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支部杜绝“表扬与自我表扬”、“你好我好大家好”、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的现象,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做到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意见;三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鼓励引导党员打消顾虑,说真话,真批评,消除隔阂,增进共识。四是已找到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方案、会前学习研讨等相关材料,并对工作人员批评教育;五是对整改措施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完善了整改措施。
(24)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妇幼保健中心已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缺失的材料补充完整,下一步,妇幼保健中心党支部将联系实际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性,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作为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支部书记检查每位党员的材料,对质量不高达不到要求的材料返回重写。二是县医院党支部要求支部班子成员按要求撰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25)交纳党费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增强党员党性意识,二是规范党支部党费收缴程序,建立党员交纳党费台账及制度,必要时督促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三是形成监督机制,加强对党费每月缴纳的监督检查。四是经核查,妇幼保健中心党支部李慧霞同志因工作调动,未按时缴纳2019年1至3月党费;县医院党支部因新冠疫情处于爆发初期没有及时按调整工资后的新标准进行核算2020年度党费,只按照前一年度党费金额进行缴纳,目前已补缴县医院和妇幼保健中心党支部所欠党费288元,卫健委党组已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支部规范党费收缴,并对县医院和妇幼保健中心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了提醒教育。
(26)党建日常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学习,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建日常工作,如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卫健委党组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指导检查。二是由于疾控中心党支部会议记录零散,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疾控中心党支部已将2020年支部会议、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及2021年支部会议规范整理。
(27)对退休党员失管漏管。
整改情况:一是不定时送学上门,了解老干部思想状况,加强交流沟通,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党的组织生活;二是不定时慰问老党员,为特殊困难的老干部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已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在日后工作中,主动要求退休党员参加支部会议,参加组织生活。四是针对退休党员失管漏管问题,卫健委党组已敦促县医院今后积极邀请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3.“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28)“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主任杜俊峰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并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印发了《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林格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2023年和林格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和林格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方案》文件,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风险点》,二是通过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领域讲话精神,利用空余时间学习医疗卫生专业知识,三是召开医德医风专项推进会,印发了《和林格尔县开展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各二级医疗机构学习调研,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提高工作力度。
(四)巡察、审计等督导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29)2020年4月14日至5月28日,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对卫健委等9个单位进行了专项巡察,指出卫健委存在问题4个。巡察期间,发现已整改到位3个,未整改到位1个。巡察发现,有的乡镇卫生院仍然未配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四条,在乡、民族乡、镇和村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中职业的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卫生服务情况和本人实践经验,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二是卫健委将加强人员管理培训,加强订单定向医学生签约工作,进一步充实卫生院人才队伍,三是公开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生服务基层,四是对乡镇卫生院的人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现有人员,统筹分配执业医师,对没有执业医师的单位采取定期坐诊的形式做好人员合理配置。五是增加培训频次,提高现有医务工作者业务能力。
三、督促立行立改问题情况
巡察期间,向县卫健委党组移交立行立改问题26个,已督促整改完成25个。“对县医院存放多年的十六具尸体不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置”问题。
整改情况:自问题移交后,我委及时查阅相关政策文件,牵头召开由公安、民政参加的专题会议,确定工作思路,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处理超期存放遗体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5月25日印发)文件要求:对于因正常或非正常原因死亡的无名遗体,由公安机关负责检验、鉴定、拍照、登记和收集遗物,发布遗体认领通告,如自公安局部门发布通告之日起60天内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依据公安机关的同意火化证明书对遗体进行火化。
截至目前,采取的措施及工作进度为:
1、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负责进行了DNA检测。
(已完成)
2、公安局已召开党组会研究,其中3具尸体已联系到家属,具备火化处理条件,正在协调民政局开展火化前期工作。
完成时限:2023年底
责任人:杜俊峰(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郭万珍(县医院院长)
3、其他13具尸体正在协调公安局出具同意火化证明书后,由民政局对遗体进行火化。
完成时限:2023年底
责任人:杜俊峰(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郭万珍(县医院院长)
4、下一步,卫健委将主动牵头,完善与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的协调机制,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和《呼和浩特市处理超期存放遗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处理超期存放遗体相关制度。
责任人:杜俊峰(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郭万珍(县医院院长)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本次巡察整改成效明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进一步严格机关学习日制度,落实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相关要求,使机关全体干部真正将学习常态化、学深悟透,以知促行、以行促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明工作纪律,全面推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地落实,不断提升每名干部落实制度的执行力,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班子成员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按照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切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1-7380883;邮政信箱: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华街南7号;电子邮箱hlxwsjbgs5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