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关于“湿地保护不够有力”的整改任务要求,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提升我县湿地保护率,结合《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要求,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拟建了20个湿地保护小区和1个小微湿地,将市级重要湿地浑河流域和林段转化为我县的湿地保护小区。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湿地名录管理办法》规定,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1、公示媒介: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网站
2、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3、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471-7191467 hlgexlcj@163.com
通讯地址: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102号
邮政编码:011500
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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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关于“湿地保护不够有力”的整改任务要求,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提升我县湿地保护率,结合《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要求,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拟建了20个湿地保护小区和1个小微湿地,将市级重要湿地浑河流域和林段转化为我县的湿地保护小区。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湿地名录管理办法》规定,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1、公示媒介: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网站
2、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3、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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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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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