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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和林格尔县湿地保护小区和小微湿地名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9 15:56 来源:县林草局 

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关于“湿地保护不够有力”的整改任务要求,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提升我县湿地保护率,结合《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要求,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拟建了20个湿地保护小区和1个小微湿地,将市级重要湿地浑河流域和林段转化为我县的湿地保护小区。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湿地名录管理办法》规定,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1、公示媒介: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网站

2、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3、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471-7191467  hlgexlcj@163.com

通讯地址: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102号

邮政编码:011500


附件:和林格尔县湿地保护小区和小微湿地名录.xls


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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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和林格尔县湿地保护小区和小微湿地名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9 15:56来源:县林草局

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关于“湿地保护不够有力”的整改任务要求,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提升我县湿地保护率,结合《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要求,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拟建了20个湿地保护小区和1个小微湿地,将市级重要湿地浑河流域和林段转化为我县的湿地保护小区。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湿地名录管理办法》规定,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1、公示媒介: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网站

2、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3、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471-7191467  hlgexlcj@163.com

通讯地址: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102号

邮政编码:011500


附件:和林格尔县湿地保护小区和小微湿地名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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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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