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五届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6日至6月14日,十五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农牧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8月21日,十五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农牧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农牧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讨论制定了《和林格尔县农牧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党支部(中心、执法队)和责任人。
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巡察反馈问题以来,主持召开3次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积极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1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并于10月12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4名班子成员、纪检派驻组组长参加了会议。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内蒙古、五次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力。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内蒙古、五次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1)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各党支部均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及其他党内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了学习。二是局党组于2023年8月29日,组织召开了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2023年9月18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前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23年9月21日,组织召开了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经济思想,并开展了交流研讨。三是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安排,于10月开始,每周开展2次集中学习。四是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引领和首要内容,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议1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3次,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并坚持长期执行。
(2)理论学习不深入,学习流于形式、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及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和林格尔县农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安排意见》及《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扎实开展了学习。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3次,5个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31次、支委会55次、党课16次。二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各党支部再次深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内蒙古、五次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五大任务”具体内容,深刻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五大任务”的具体内容及精髓。三是我局于10月18日召开了党员干部培训会,会后进行了理论测试,为党员干部提升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打下了良好基础。
(3)学习计划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严格落实《和林格尔县农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安排意见》,按照学习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每月1次,截至目前,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会13次、交流研讨4次、心得体会4篇、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报告1篇。二是已经做好党组中心组会议记录、调研报告、心得体会等的归档工作,确保了档案管理规范化。三是已经重新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工作任务有差距
2.(4)农作物种质资源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经组织开展了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目前已完成任务指标30份,其中采集的珍稀农作物品种野韭菜、野荞麦、野豌豆等已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进行鉴定,现已入国家库。二是组织人员对发现的珍稀农作物品种地块位置进行了标记,为今后采集种子提供了依据,使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成果得到有效应用。三是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农作物种质资源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工作。
3.(5)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及防除工作部署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我局组织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外来物种普查及防除工作,所有普查数据已全部提交上报,发现的恶性杂草有刺萼龙葵、刺苍耳。截至现在,外来物种普查工作已全部结束,共踏查点位212个,涉及九个乡镇,发现侵入我县的外来物种12种,总踏查面积11387亩,相关工作归档资料已全部归档。二是按照《2023年呼和浩特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组织人员从8月份开始对踏查过程中发现的恶性杂草开展了防除铲除工作,2023年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4.(6)实施控药减害、控肥增效行动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全县化肥用量从2020年1.08万吨同比2021年1.043万吨,降低1.6%,到2022年全县化肥用量0.99万吨同比2021年1.043万吨减少用量5.1%,2022年已经完成《呼和浩特市农牧局2021年农业生产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确定的全市化肥减量控制任务。二是2023年全县化肥用量0.955万吨,截至目前,通过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指导科学施肥、“三新”技术措施等方式同比2022年下降了3.5%。
5.推进地膜回收工作不力。
(7)废旧地膜回收试点工作未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因我局向市农牧局上报的方案中是按我县实际情况测算而制定的,而市农牧局下发《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2年度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科字〔2022〕811号文件中资金测算略偏低,项目难以完成规定任务数,使得此项工作未开展。二是目前上报《和林格尔县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及农田废弃物(废旧地、残留秸秆及根茬)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收到呼和浩特市农牧局的批复,正在实施该项目。三是今后在上级下达任务后,将统筹兼顾制定可行实施方案,将加大对地膜回收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力度,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地膜回收,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共同积极防治农田残膜污染。
(8)加厚地膜推广使用任务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因项目本身配套补贴资金数额偏低,农民本身自愿购买使用的意愿基本为零,最后经过研究,在统筹其他农业项目捆绑实施的基础上,艰难取得加厚地膜推广4.2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1.5万亩任务全部推广完成的结果。二是今年作业季节已过,计划2024年重新谋划继续努力实施该项目。三是在上级下达任务后,将统筹兼顾制定可行实施方案,并将大力宣传加厚地膜推广相关政策和知识,进一步增强农户生态保护意识,提高农作物产量,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废膜残留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
6.(9)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因我局向市农牧局上报的方案中是按我县实际情况测算而制定的,而市农牧局下发《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及农田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科字〔2022〕812号文件中资金测算略偏低,项目难以完成规定任务数,使得此项工作未开展。二是目前上报《和林格尔县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及农田废弃物(废旧地、残留秸秆及根茬)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收到呼和浩特市农牧局的批复,正在实施该项目。三是我局将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多样化,鼓励新型秸秆回收与再利用企业真正将秸秆综合利用变为现实,走向高端,重点扶持有基础、积极性强的企业参与此项工作,此内容已体现在方案中,并与废旧地膜回收试点项目同步实施。四是今后在上级下达工作任务后,将统筹兼顾,制定可行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完成工作任务。
7.(10)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正大生猪基地粪污工程建设情况,正谷项目生猪存栏9万头,猪舍内集粪坑容积12万立方米,氧化塘7万立方米;正业项目生猪存栏7.5万头,猪舍内集粪坑容积12万立方米,氧化塘5万立方米;正盛项目种母猪存栏4000头,氧化塘2.4万立方米,目前这三个项目粪污配套存放池均能满足生产需要。二是正缘项目生猪存栏7万头,目前猪舍集粪坑容积8万立方米,氧化塘1.5万立方米,计划再建氧化塘5万立方米,目前正在选址过程中。三是我局于10月18日、10月26日、11月1日组织人员对正大猪场进行了检查,粪污统一存放于氧化塘,没有发现粪水随意倾倒现象。
8.(11)户厕改造后期管护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因各乡镇于2023年4月底成立了后期管护服务站,于2023年5月29日购进了72辆吸粪车,购进时没有上户,不能上路作业,没有及时清运化粪池。同时,因宣传力度不够使得群众没有充分认识到户厕使用带来的益处,降低了户厕使用率。二是县农牧局拨付到各乡镇农村户厕后期管护资金455.4万元,各乡镇已经分别成立了户厕管护服务站。三是县农牧局投入吸粪车采购资金318.96万元,统一新购进2.5吨三轮吸粪车66辆,6吨汽车吸粪车6辆,已经分配到各乡镇,截至目前,新购进的72台吸粪车已办理机动车上户营运手续并进行了车辆过户,农村户厕管护服务站运行良好,能够做到按时清运化粪池。四是农牧局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责任,组织人员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加强了宣传引导,使群众充分认识卫生户厕带来的好处,提高户厕使用率。五是2023年10月13日组织各乡镇吸粪车驾驶员进行了培训。
(三)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任务不到位
9.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漏洞。
(12)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督促施工方及审计公司尽快进行了对接,截至现在,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5个项目区15个标段已经完成了验收,13家已经出具了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剩余2家正在出具工程决算审计报告。二是其他工作均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优化了工作程序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13)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高标准农田舍必崖乡同昌营村项目、新店子镇上脑亥村项目已全部完成设计工程量并已完成验收。二是其他工作均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优化了工作程序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14)部分田间道路工程质量不合格。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黑老夭乡前坝村高标准农田项目田间道路工程路面已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了整改,并于2023年4月完成了验收。二是其他工作均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严格遵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质量管理办法、竣工验收办法“三个办法”,提高了工程质量管理能力,切实做好建设项目数量和质量“两项复核”,提升了工程质量水平,创建了优质工程。
(15)滴灌带的移交和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大红城乡王家20号村高标准农田项目滴灌带总数为341.7万米,截至目前,已将剩余26.6万米全部发放到位。二是我局定期派出工作人员经常性深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地,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即时进行整改纠正。
10.(16)农牧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推动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家组对2021年社会化服务进行了验收,已经验收了25000亩,剩余35000亩正在验收。二是3家服务组织一直未上报农牧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相关资料,使得剩余35000不能及时开展验收,待3家服务组织上报材料后,我局将及时开展验收。三是2022年呼和浩特市农牧局下达我县社会化服务任务10万亩,资金750万元,截止巡察结束该项目实际完成8.3万亩,剩余1.7万亩。巡察问题反馈后,我局将剩余1.7万亩统筹到2023年度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并进行了实施,截至现在2022年农牧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剩余的1.7万亩及2023年农牧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实施。四是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相关工作要求,充实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
11.(17)耕地深松项目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开展了深松作业,完成深松作业补助面积13万亩,剩余165.33万元已全部支付,截至目前耕地深松项目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扎实开展落实工作。
12.(18)农民培训工作未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班,第一期80人、第二期50人、第三期30人共计160人参加学习,2022年计划培育任务100人,超额完成60%。二是今后针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将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根据方案按时开展培训活动。
13.(19)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经研究制定了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处置应急预案和实施细则。二是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同时,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农牧业工作的关系,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农牧业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一)加强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做好农牧业工作的政治责任,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专家讲学、支部共学、研讨促学、党员自学等方式,全面系统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体现政治忠诚。
(二)强化履职担当,增强宗旨意识。一是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标准,为党员立好标杆、作好表率。二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包联村(社区),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建立问题台账,定期研究解决方案。三是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丰富创建形式。
(三)严守纪律规矩,转变工作作风。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加强规矩意识,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敢于较真碰硬、坚持原则,始终严格自律、秉公用权,做严守纪律规矩的表率。三是不断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掌握理论精髓,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四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1-7191472;邮政信箱: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滨河路南农牧局;电子邮箱:hlxnmyj@163.com。
中共和林格尔县农牧局党组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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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五届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6日至6月14日,十五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农牧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8月21日,十五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农牧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农牧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讨论制定了《和林格尔县农牧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党支部(中心、执法队)和责任人。
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巡察反馈问题以来,主持召开3次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积极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1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并于10月12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4名班子成员、纪检派驻组组长参加了会议。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内蒙古、五次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力。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内蒙古、五次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1)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各党支部均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及其他党内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了学习。二是局党组于2023年8月29日,组织召开了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2023年9月18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前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23年9月21日,组织召开了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经济思想,并开展了交流研讨。三是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安排,于10月开始,每周开展2次集中学习。四是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引领和首要内容,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议1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3次,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并坚持长期执行。
(2)理论学习不深入,学习流于形式、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及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和林格尔县农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安排意见》及《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扎实开展了学习。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3次,5个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31次、支委会55次、党课16次。二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各党支部再次深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内蒙古、五次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五大任务”具体内容,深刻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五大任务”的具体内容及精髓。三是我局于10月18日召开了党员干部培训会,会后进行了理论测试,为党员干部提升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打下了良好基础。
(3)学习计划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严格落实《和林格尔县农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安排意见》,按照学习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每月1次,截至目前,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会13次、交流研讨4次、心得体会4篇、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报告1篇。二是已经做好党组中心组会议记录、调研报告、心得体会等的归档工作,确保了档案管理规范化。三是已经重新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工作任务有差距
2.(4)农作物种质资源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经组织开展了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目前已完成任务指标30份,其中采集的珍稀农作物品种野韭菜、野荞麦、野豌豆等已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进行鉴定,现已入国家库。二是组织人员对发现的珍稀农作物品种地块位置进行了标记,为今后采集种子提供了依据,使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成果得到有效应用。三是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农作物种质资源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工作。
3.(5)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及防除工作部署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我局组织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外来物种普查及防除工作,所有普查数据已全部提交上报,发现的恶性杂草有刺萼龙葵、刺苍耳。截至现在,外来物种普查工作已全部结束,共踏查点位212个,涉及九个乡镇,发现侵入我县的外来物种12种,总踏查面积11387亩,相关工作归档资料已全部归档。二是按照《2023年呼和浩特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组织人员从8月份开始对踏查过程中发现的恶性杂草开展了防除铲除工作,2023年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4.(6)实施控药减害、控肥增效行动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全县化肥用量从2020年1.08万吨同比2021年1.043万吨,降低1.6%,到2022年全县化肥用量0.99万吨同比2021年1.043万吨减少用量5.1%,2022年已经完成《呼和浩特市农牧局2021年农业生产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确定的全市化肥减量控制任务。二是2023年全县化肥用量0.955万吨,截至目前,通过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指导科学施肥、“三新”技术措施等方式同比2022年下降了3.5%。
5.推进地膜回收工作不力。
(7)废旧地膜回收试点工作未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因我局向市农牧局上报的方案中是按我县实际情况测算而制定的,而市农牧局下发《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2年度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科字〔2022〕811号文件中资金测算略偏低,项目难以完成规定任务数,使得此项工作未开展。二是目前上报《和林格尔县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及农田废弃物(废旧地、残留秸秆及根茬)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收到呼和浩特市农牧局的批复,正在实施该项目。三是今后在上级下达任务后,将统筹兼顾制定可行实施方案,将加大对地膜回收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力度,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地膜回收,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共同积极防治农田残膜污染。
(8)加厚地膜推广使用任务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因项目本身配套补贴资金数额偏低,农民本身自愿购买使用的意愿基本为零,最后经过研究,在统筹其他农业项目捆绑实施的基础上,艰难取得加厚地膜推广4.2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1.5万亩任务全部推广完成的结果。二是今年作业季节已过,计划2024年重新谋划继续努力实施该项目。三是在上级下达任务后,将统筹兼顾制定可行实施方案,并将大力宣传加厚地膜推广相关政策和知识,进一步增强农户生态保护意识,提高农作物产量,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废膜残留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
6.(9)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因我局向市农牧局上报的方案中是按我县实际情况测算而制定的,而市农牧局下发《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及农田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科字〔2022〕812号文件中资金测算略偏低,项目难以完成规定任务数,使得此项工作未开展。二是目前上报《和林格尔县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及农田废弃物(废旧地、残留秸秆及根茬)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收到呼和浩特市农牧局的批复,正在实施该项目。三是我局将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多样化,鼓励新型秸秆回收与再利用企业真正将秸秆综合利用变为现实,走向高端,重点扶持有基础、积极性强的企业参与此项工作,此内容已体现在方案中,并与废旧地膜回收试点项目同步实施。四是今后在上级下达工作任务后,将统筹兼顾,制定可行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完成工作任务。
7.(10)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正大生猪基地粪污工程建设情况,正谷项目生猪存栏9万头,猪舍内集粪坑容积12万立方米,氧化塘7万立方米;正业项目生猪存栏7.5万头,猪舍内集粪坑容积12万立方米,氧化塘5万立方米;正盛项目种母猪存栏4000头,氧化塘2.4万立方米,目前这三个项目粪污配套存放池均能满足生产需要。二是正缘项目生猪存栏7万头,目前猪舍集粪坑容积8万立方米,氧化塘1.5万立方米,计划再建氧化塘5万立方米,目前正在选址过程中。三是我局于10月18日、10月26日、11月1日组织人员对正大猪场进行了检查,粪污统一存放于氧化塘,没有发现粪水随意倾倒现象。
8.(11)户厕改造后期管护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因各乡镇于2023年4月底成立了后期管护服务站,于2023年5月29日购进了72辆吸粪车,购进时没有上户,不能上路作业,没有及时清运化粪池。同时,因宣传力度不够使得群众没有充分认识到户厕使用带来的益处,降低了户厕使用率。二是县农牧局拨付到各乡镇农村户厕后期管护资金455.4万元,各乡镇已经分别成立了户厕管护服务站。三是县农牧局投入吸粪车采购资金318.96万元,统一新购进2.5吨三轮吸粪车66辆,6吨汽车吸粪车6辆,已经分配到各乡镇,截至目前,新购进的72台吸粪车已办理机动车上户营运手续并进行了车辆过户,农村户厕管护服务站运行良好,能够做到按时清运化粪池。四是农牧局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责任,组织人员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加强了宣传引导,使群众充分认识卫生户厕带来的好处,提高户厕使用率。五是2023年10月13日组织各乡镇吸粪车驾驶员进行了培训。
(三)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任务不到位
9.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漏洞。
(12)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督促施工方及审计公司尽快进行了对接,截至现在,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5个项目区15个标段已经完成了验收,13家已经出具了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剩余2家正在出具工程决算审计报告。二是其他工作均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优化了工作程序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13)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高标准农田舍必崖乡同昌营村项目、新店子镇上脑亥村项目已全部完成设计工程量并已完成验收。二是其他工作均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优化了工作程序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14)部分田间道路工程质量不合格。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黑老夭乡前坝村高标准农田项目田间道路工程路面已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了整改,并于2023年4月完成了验收。二是其他工作均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严格遵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质量管理办法、竣工验收办法“三个办法”,提高了工程质量管理能力,切实做好建设项目数量和质量“两项复核”,提升了工程质量水平,创建了优质工程。
(15)滴灌带的移交和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大红城乡王家20号村高标准农田项目滴灌带总数为341.7万米,截至目前,已将剩余26.6万米全部发放到位。二是我局定期派出工作人员经常性深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地,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即时进行整改纠正。
10.(16)农牧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推动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家组对2021年社会化服务进行了验收,已经验收了25000亩,剩余35000亩正在验收。二是3家服务组织一直未上报农牧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相关资料,使得剩余35000不能及时开展验收,待3家服务组织上报材料后,我局将及时开展验收。三是2022年呼和浩特市农牧局下达我县社会化服务任务10万亩,资金750万元,截止巡察结束该项目实际完成8.3万亩,剩余1.7万亩。巡察问题反馈后,我局将剩余1.7万亩统筹到2023年度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并进行了实施,截至现在2022年农牧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剩余的1.7万亩及2023年农牧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实施。四是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相关工作要求,充实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
11.(17)耕地深松项目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开展了深松作业,完成深松作业补助面积13万亩,剩余165.33万元已全部支付,截至目前耕地深松项目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扎实开展落实工作。
12.(18)农民培训工作未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班,第一期80人、第二期50人、第三期30人共计160人参加学习,2022年计划培育任务100人,超额完成60%。二是今后针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将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根据方案按时开展培训活动。
13.(19)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经研究制定了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处置应急预案和实施细则。二是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同时,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农牧业工作的关系,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农牧业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一)加强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做好农牧业工作的政治责任,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专家讲学、支部共学、研讨促学、党员自学等方式,全面系统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体现政治忠诚。
(二)强化履职担当,增强宗旨意识。一是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标准,为党员立好标杆、作好表率。二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包联村(社区),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建立问题台账,定期研究解决方案。三是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丰富创建形式。
(三)严守纪律规矩,转变工作作风。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加强规矩意识,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敢于较真碰硬、坚持原则,始终严格自律、秉公用权,做严守纪律规矩的表率。三是不断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掌握理论精髓,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四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1-7191472;邮政信箱: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滨河路南农牧局;电子邮箱:hlxnmyj@163.com。
中共和林格尔县农牧局党组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