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县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谐劳动关系评价规范》及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程序规定,现将拟认定的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公示如下:
一、拟认定单位:
内蒙古国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公示办公室设在和林格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4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1-7198616
和林格尔县协调劳动关系
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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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县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谐劳动关系评价规范》及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程序规定,现将拟认定的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公示如下:
一、拟认定单位:
内蒙古国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公示办公室设在和林格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4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1-7198616
和林格尔县协调劳动关系
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