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配套220千伏接网工程;
2、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托克托县、清水河县境内;
4、建设规模:本工程线路起自金桥火改项目风电场220kV升压站,止于500kV渡口变电站,线路长度约18.5km,全线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其中单回路架空约12.2km,双回路架空约 6.3km;
5、投资估算:工程总投资约为5129万元。资本金比例为20%,80%银行贷款。
二、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拟建项目周边区域的公众及工程永久或临时占地区域的人群。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部门。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金鑫
联系电话:18147118396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郭勒南路218号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内蒙古浩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卓浩
联系电话:18604710327
邮箱:420040374@qq.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汇商广场综合楼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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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配套220千伏接网工程;
2、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托克托县、清水河县境内;
4、建设规模:本工程线路起自金桥火改项目风电场220kV升压站,止于500kV渡口变电站,线路长度约18.5km,全线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其中单回路架空约12.2km,双回路架空约 6.3km;
5、投资估算:工程总投资约为5129万元。资本金比例为20%,80%银行贷款。
二、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拟建项目周边区域的公众及工程永久或临时占地区域的人群。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部门。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金鑫
联系电话:18147118396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郭勒南路218号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内蒙古浩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卓浩
联系电话:18604710327
邮箱:420040374@qq.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汇商广场综合楼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