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8日至12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2024年2月1日,第五巡察组向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城关镇党委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突出重点、举一反三,坚持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推动问题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二是统筹推进整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限时完成。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分析原因、查找症结,形成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城关镇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靠前指挥,全面组织落实整改任务,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重要工作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参与。一是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汇报,根据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二是在2024年3月7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组织集中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市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巡察反馈会上有关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部署要求上来,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邀请了县委巡察办刘继东同志,县委组织部包春芽同志、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聂卫星同志到会指导,召开了一次富有成效的民主生活会。三是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整改责任,结合实际工作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保障了巡察整改工作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1)镇党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缺乏系统性学习和专题性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在每周三干部学习会上,已安排系统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一号文件等内容,由副职领导轮流领学,全面提升全镇干部理论学习质效;二是高质量选择学习内容,围绕全镇各项重点工作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针对上述学习内容分阶段开展理论学习和研讨交流,同时严格把关研讨材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能力本领。
(2)镇党委班子成员对理论学习没有从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存在“以会代学”“以工代学”的情况。学习安排不周密,交流研讨存在内容空洞、泛泛而谈的情况。组织指导行政村、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方面学习交流、研讨观摩频次少,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集体学习会、机关支部学习会、所包村居集体学习会等形式,提升领导干部的学习积极性;二是高质量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把关研讨材料,务求研讨质量过硬;三是增加村、社区到先进地区交流学习频次,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建共学,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基层干部的业务能力素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存在短板。
(3)镇党委对乡村振兴工作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康禾食品生产加工园区项目已于2024年3月20日复工,园区分为4个单体工程,目前锅炉房已完工;原料库主体已完成,约完成工程量80%;外管网已完工;冷库主体已完工,约完成工程量80%。园区四个单体总工程量完成约85%。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导施工企业加快施工,争取早日完工;二是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第一季度对新增低保户进行了集中摸排和研判,将收入低于监测线的4户5人识别为边缘易致贫户,其中大南沟3户、榆西夭1户。
(4)镇党委对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经城关镇人民政府经与内蒙古绿野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李和平共同协商,确定40栋大棚位于蒙泉山庄A区,编号分别为A101、A102、A103、A104、A105、A106、A107、A108、A109、A110、A111、A112、A113、A114、A201、A202、A203、A204、A205、A206、A207、A208、A209、A210、A211、A212、A213、A214、A215、A216、A217、A301、A302、A303、A304、A305、A306、A307、A308、A309;确定11间耳房位于蒙泉山庄A区和D区,编号为A1-A4,D1-D7。另外明确了变压器及高低压线路和机电井及配套管道位置。2024年4月2日,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就现任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未明确樊家夭村40栋大棚及其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坐标,未及时将本属于城关镇樊家夭村集体资产记入村级财务、未及时录入“三资”管理平台,也未按时收回40栋温室大棚租金,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给予其诫勉谈话。同时就原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未明确樊家夭村40栋大棚及其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坐标,未及时将本属于城关镇樊家夭村集体资产记入村级财务、未及时录入“三资”管理平台,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对历年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了回头看,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
(5)低价出租村集体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鉴于绿野公司承包荒沟前不具备鱼塘功能,承包后由绿野公司投资3025010.50元改造(打坝、修路、建鱼台路等)210亩,另外310亩为现密令沟河道,也不再具备经营条件,而且截至目前鱼塘未实现投资回报,经樊家夭村村委会与内蒙古绿野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协商:对绿野公司投资改造形成的210亩鱼塘由樊家夭村村委会按现有市场承包价格对外公开承包,承包费由樊家夭村村委会收取;二是在樊家夭村村委会与内蒙古绿野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签订鱼塘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协定由内蒙古绿野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鱼塘,承包期限执行原合同规定的自2008年12月1日至2038年11月30日,承包费自2024年8月1日至2038年11月30日计取,金额为每年3万元。
(6)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我镇2020年到2022年新建的卫生户厕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发现堆放杂物、闲置等问题193个,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进行集中整治,提高了户厕使用率;二是按照防返贫动态监测要求,已完成2024年第一季度动态监测,没有因饮水不安全、住危房纳入的监测户。
(7)在贯彻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方面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会议部署、微信先知,2024年以来分别对未开展巡河、巡林的村干部共进行了30余次督导,确保达到上级要求频次,进一步推进我镇河长制、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二是于2024年3月13日对村级河长进行了河长制培训,对村级林长和所有护林员进行了林长制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其履职能力;三是更换了密令沟樊家夭村镇级河长公示牌。
3.乡村振兴项目闲置,项目收益金拖欠现象严重。
(8)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马群沟村委与盛齐堂生态药植有限公司于3月15日签订租赁合约,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租金为3000元,用于放置黄芪种苗;二是村委会通过微信朋友圈、入户宣传等方式向周边种植养殖大户宣传冷库,扩大冷库的知名度。
(9)扶贫项目租金未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一是城关镇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马群沟行政村盛齐堂黄芪加工生产仓储设施租金按加工生产仓储项目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的工程价345.336万元的6%计取,即20.7万元,执行时间从2022年2月1日开始,我镇与内蒙古圣齐堂生态药植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5日签订补充协议。据此,2022年租金不再欠收,目前已全部收回2022年、2023年租金共计20.7万元;樊家夭村温室大棚2022年至2027年租金72万元目前已全部收回。2024年4月2日,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就现任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未明确樊家夭村40栋大棚及其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坐标,未及时将本属于城关镇樊家夭村集体资产记入村级财务、未及时录入“三资”管理平台,也未按时收回40栋温室大棚租金,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给予其诫勉谈话;二是按照2017年保汉沟村委会与内蒙古正缘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书约定,该鸡场每年租金总计为17万元,2022、2023年租金共34万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64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资产收益率可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切实提高项目资产管护效益,经党委会研究,保汉沟2万只标准化蛋鸡养殖扶贫项目2022年、2023年收益资金由10%下降至6%,2年收益资金共20.4万元。目前内蒙古正缘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筹集资金,近期可按照调整后的比例足额缴纳租金,如内蒙古正缘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仍不及时缴纳租金,我镇将积极通过法律途经进行追缴,在后续实施类似项目过程中,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及时催收扶贫收益金。
(10)扶贫项目收益金未按时收回。
整改情况:一是已收回大梁村奶山羊养殖建设项目2023年收益金7.92万元;二是如后续再发生合作公司不按时缴纳扶贫项目收益资金且通过常规手段催收无效的情况,镇政府将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缴;三是已建立详细的扶贫项目收益台账,对各类经营性项目资产进行实时监管。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1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镇党委每年度按照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严格把关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相关材料,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其中。
(12)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进一步提高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准确把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变化,坚定维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二是修订了《城关镇网络舆情工作制度》,牢固树立舆情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舆情处置能力。
(13)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培训力度,于2024年2月21日、3月6日、3月13日召开3次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对镇、村(社区)干部开展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的培训,提升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后期还会常态化开展相关培训;二是在今后工作中,明确专人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结合我镇实际认真撰写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由分管领导严把报告质量。
(14)意识形态制度存在照搬照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由分管领导牵头,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科学合理修订《城关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责成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档案管理,对相关档案资料严格把关;二是2024年2月份以来,组织镇、村(社区)干部开展3次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提升镇、村(社区)两级干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水平。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较为突出
1.存在私挖滥采问题。
(15)存在私挖滥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问题所涉及企业为胜利石材矿业有限公司,该企业的矿产证已于2018年6月到期,经调查核实,巡察期间,该企业按照县自然资源部门相关要求,清运其在开采期间产生的废料,不存在私挖滥采的情况;二是对辖区内的矿场开展了3次全面摸排工作,规范矿场运行,禁止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2.对超范围使用土地监管不到位。
(16)对超范围使用土地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二道河村跃杰种养殖场现已完善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我镇将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设施农业用地报批流程;二是自治区下发的52处违法图斑现已整改销号39处,还有13处正在整改中,具体为:城关村2处正在进行组件报批;大南沟1处因当事人在监狱服刑,暂无法办理相关手续、2处涉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正在分别按照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组件报批;二道河2处正在进行组件报批,2处因当事人在监狱服刑,暂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剩余2处正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整改中;九龙湾1处前期报批手续已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并审核通过,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核后即可销号;内蒙古联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院地块属于城关镇二道河村,不属于和清路社区。经城关镇党委统筹,由二道河村党支部落实整改。该处违法用地为历史遗留问题,2012年该地报批为建设用地,企业将土地出让金缴纳原石材园区管委会,石材园区管委会将资金用于石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未缴纳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因此该地块一直未办理供地手续。2023年,内蒙古联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园区内0.41亩空地进行硬化,被国土卫片判定为违法图斑,城关镇、和清路社区、二道河行政村及时就以上情况与上级领导进行了汇报,上级已提出解决意见,计划由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牵头,筹备落实土地出让金,办理供地手续。
3.镇党委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
(17)镇党委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住建局,委托第三方鉴定公司重新对该建筑进行了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并制定了维修加固方案;二是已多次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要求业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但业主认为在其向县总工会购买该楼时就已存在安全隐患,目前业主就该房屋安全隐患纠纷一事于2024年4月向和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待判决后,根据判决结果督促责任方加固整改。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对党风廉政专题研究部署不到位。
(1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对党风廉政专题研究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组织制定了《关于调整城关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的通知》;二是于2024年3月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了中央、自治区、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强调各村居要将党纪党规学习内容纳入到各自辖区内的党员学习教育中去,不断提高纪法意识;同时坚守重要节点、紧盯重要环节,纠“四风”,树新风。同时制定了《城关镇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5.“三资”管理不到位。
(19)“三资”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村委会会计按照清产核资要求,已完成2023年清产核资工作,更新了“三资”系统;二是镇村级财务已将樊家夭村40个“扶贫大棚”及相关配套设施、208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马群沟村冷库计入村级财务账,并录入了“三资”系统,因盛齐堂黄芪加工生产仓储改造升级项目确权到了城关镇人民政府,所以无需录入“三资”系统。2024年4月2日,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就现任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未明确樊家夭村40栋大棚及其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坐标,未及时将本属于城关镇樊家夭村集体资产记入村级财务、未及时录入“三资”管理平台,也未按时收回40栋温室大棚租金,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给予其诫勉谈话。同时就原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未明确樊家夭村40栋大棚及其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坐标,未及时将本属于城关镇樊家夭村集体资产记入村级财务、未及时录入“三资”管理平台,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谈话提醒。
6.扶贫资金投资不规范。
(20)扶贫资金投资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与内蒙古正缘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内蒙古正大食品有限公司为问题涉及两个项目的第三方担保公司;二是城关镇暂未再实施类似项目,在后续实施类似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担抵押。
7.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到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
(21)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到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3月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对镇纪委2021年以来查办的酒驾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起到震慑作用;二是认真查办问题线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并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确保程序规范、定性准确。
8.执行“三务公开”制度不严格。
(22)执行“三务公开”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三务公开”制度,组织村(社区)相关负责人召开“三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对公开时间、公开内容、注意事项等进行培训,要求村(社区)常态化做好“三务公开”工作。榆西夭村对2019年“三务公开”材料缺失具体情况进行核实,由党支部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樊家夭村责成专人进行党费收缴,及时公开党费收缴信息;二是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走访、照片反馈的形式检查1-4月各村、社区三务公开内容。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基层党组织结构失衡、制度落实缺失。
(23)基层领导班子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陶家夭村支部委员已补选完成,支部班子已配齐,村委会重新选举已完成,村委会班子已配齐;棋盘营社区空缺委员已经补选完成,居委会班子已配齐;石咀子村主任正在按计划进行补选,目前正在进行分岗位报名,预计2024年8月中旬完成补选;二道河村党支部书记巴宝林于2023年9月任职,结合二道河村实际情况和《和林格尔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党发〔2020〕20号)相关要求,“积极推行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截至目前,巴宝林任职未满一年,无法作为选民参加补选,待其任职满一年后将立即按法定程序组织补选工作;二是摸排村、社区后备力量,形成《和林格尔县和林格尔县村、社区后备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台账。
(24)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结构失衡。
整改情况:一是已利用寒假招募青年志愿者计划到村居进行志愿服务活动,借助返家乡等项目引导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续推进党建带团建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团青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积极发展农村、社区优秀团员入党,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年轻党员的比重。
(25)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用好“青城先锋”“流动党员之家”小程序,截至目前已有49名流动党员注册“流动党员之家”小程序;二是要求各行政村、社区支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学习模式,以微信群点对点发送学习资料,让流动党员在线上开展理论学习交流;三是已要求村居支部利用春节等流动党员节假日返乡“窗口期”,线下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引导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做到务工不误学。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26)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业务培训,2024年3月14日召开基层党建业务培训会,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集中培训;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党建业务培训会,提升党务工作者的党建水平;二是2024年3月14日让各村居交回“三会一课”本进行集中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并立行立改,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3.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27)主题教育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组织委员已对樊家夭村、新营子村、胜利营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各党支部按周制定学习计划,抓实理论学习。各村居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深入包联村居检查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参加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28)对基层党组织日常考核流于形式,监督考核力度不够。未按照党建工作计划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及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化”亮晒比、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工作,通过组织测评、实地考察、日常掌握等方式,共评出19个6星党支部,3个7星党支部,2个8星党支部,3个9星党支部,1个10星党支部;二是已在工作群内转发《呼和浩特市各领域党支部“星级化”建设标准》(试行)中的基础标准及特色标准,要求各基层党支部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党建办工作人员也会跟踪督导检查指导。
(29)基层党建阵地建设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东沟子村、新营子村、樊家夭村党建墙陈旧内容已全部去掉;二是党的建设办公室、宣传办已深入其他村居对宣传展板进行检查指导。
(30)培养年轻党员较困难。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已建立农村青年发展带头人人才库,确保后备力量储备充足。积极引导“一村一名”大学生、乡招村用事业编等群体向党组织靠拢,已发展10人;二是已对申请入党的人员信息进行再次排查,对35周岁以下的入党申请人员倾斜培养,并将2022届3名选调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村党支部,参与村党组织工作,有序引导他们向村“两委”班子、农村后备干部等岗位流动。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31)民主生活会不规范、走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于2024年3月7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细致制定会议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并严格遵照执行,同时按要求邀请了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到会指导;二是严格按照会议方案征求意见,被征求对象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了征求意见表,提出了合理意见建议,并形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报告。同时举一反三,在今后民主生活会中坚持落实。
(32)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明确的评议办法和评选比例说明,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评议办法和评选比例说明进行民主评议党员,避免出现无效测评表;二是2024年3月14日召开基层党建业务培训会,针对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尤其是对于评议比例、填表须知等进行重点培训,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33)党员干部心得体会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已由衙门巷社区党支部书记对4名心得体会完全雷同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教育;二是组织党的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对2023年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进行逐一把关,确保心得体会文章内容贴合党员自身实际、逻辑清晰、语句通顺、杜绝抄袭。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一以贯之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过的问题不反弹、不复发。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定期调度,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清零。
(二)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作为工作推进的重要基础来开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驰而不息整治“庸政懒政”,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廉洁的工作氛围。
(三)持之以恒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和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71-7181400
邮政信箱: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呼清路西城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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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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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8日至12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2024年2月1日,第五巡察组向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城关镇党委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突出重点、举一反三,坚持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推动问题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二是统筹推进整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限时完成。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分析原因、查找症结,形成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城关镇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靠前指挥,全面组织落实整改任务,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重要工作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参与。一是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汇报,根据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二是在2024年3月7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组织集中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市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巡察反馈会上有关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部署要求上来,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邀请了县委巡察办刘继东同志,县委组织部包春芽同志、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聂卫星同志到会指导,召开了一次富有成效的民主生活会。三是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整改责任,结合实际工作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保障了巡察整改工作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1)镇党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缺乏系统性学习和专题性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在每周三干部学习会上,已安排系统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一号文件等内容,由副职领导轮流领学,全面提升全镇干部理论学习质效;二是高质量选择学习内容,围绕全镇各项重点工作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针对上述学习内容分阶段开展理论学习和研讨交流,同时严格把关研讨材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能力本领。
(2)镇党委班子成员对理论学习没有从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存在“以会代学”“以工代学”的情况。学习安排不周密,交流研讨存在内容空洞、泛泛而谈的情况。组织指导行政村、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方面学习交流、研讨观摩频次少,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集体学习会、机关支部学习会、所包村居集体学习会等形式,提升领导干部的学习积极性;二是高质量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把关研讨材料,务求研讨质量过硬;三是增加村、社区到先进地区交流学习频次,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建共学,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基层干部的业务能力素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存在短板。
(3)镇党委对乡村振兴工作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康禾食品生产加工园区项目已于2024年3月20日复工,园区分为4个单体工程,目前锅炉房已完工;原料库主体已完成,约完成工程量80%;外管网已完工;冷库主体已完工,约完成工程量80%。园区四个单体总工程量完成约85%。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导施工企业加快施工,争取早日完工;二是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第一季度对新增低保户进行了集中摸排和研判,将收入低于监测线的4户5人识别为边缘易致贫户,其中大南沟3户、榆西夭1户。
(4)镇党委对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经城关镇人民政府经与内蒙古绿野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李和平共同协商,确定40栋大棚位于蒙泉山庄A区,编号分别为A101、A102、A103、A104、A105、A106、A107、A108、A109、A110、A111、A112、A113、A114、A201、A202、A203、A204、A205、A206、A207、A208、A209、A210、A211、A212、A213、A214、A215、A216、A217、A301、A302、A303、A304、A305、A306、A307、A308、A309;确定11间耳房位于蒙泉山庄A区和D区,编号为A1-A4,D1-D7。另外明确了变压器及高低压线路和机电井及配套管道位置。2024年4月2日,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就现任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未明确樊家夭村40栋大棚及其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坐标,未及时将本属于城关镇樊家夭村集体资产记入村级财务、未及时录入“三资”管理平台,也未按时收回40栋温室大棚租金,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给予其诫勉谈话。同时就原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未明确樊家夭村40栋大棚及其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坐标,未及时将本属于城关镇樊家夭村集体资产记入村级财务、未及时录入“三资”管理平台,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对历年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了回头看,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
(5)低价出租村集体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鉴于绿野公司承包荒沟前不具备鱼塘功能,承包后由绿野公司投资3025010.50元改造(打坝、修路、建鱼台路等)210亩,另外310亩为现密令沟河道,也不再具备经营条件,而且截至目前鱼塘未实现投资回报,经樊家夭村村委会与内蒙古绿野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协商:对绿野公司投资改造形成的210亩鱼塘由樊家夭村村委会按现有市场承包价格对外公开承包,承包费由樊家夭村村委会收取;二是在樊家夭村村委会与内蒙古绿野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签订鱼塘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协定由内蒙古绿野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鱼塘,承包期限执行原合同规定的自2008年12月1日至2038年11月30日,承包费自2024年8月1日至2038年11月30日计取,金额为每年3万元。
(6)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我镇2020年到2022年新建的卫生户厕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发现堆放杂物、闲置等问题193个,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进行集中整治,提高了户厕使用率;二是按照防返贫动态监测要求,已完成2024年第一季度动态监测,没有因饮水不安全、住危房纳入的监测户。
(7)在贯彻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方面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会议部署、微信先知,2024年以来分别对未开展巡河、巡林的村干部共进行了30余次督导,确保达到上级要求频次,进一步推进我镇河长制、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二是于2024年3月13日对村级河长进行了河长制培训,对村级林长和所有护林员进行了林长制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其履职能力;三是更换了密令沟樊家夭村镇级河长公示牌。
3.乡村振兴项目闲置,项目收益金拖欠现象严重。
(8)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马群沟村委与盛齐堂生态药植有限公司于3月15日签订租赁合约,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租金为3000元,用于放置黄芪种苗;二是村委会通过微信朋友圈、入户宣传等方式向周边种植养殖大户宣传冷库,扩大冷库的知名度。
(9)扶贫项目租金未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一是城关镇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马群沟行政村盛齐堂黄芪加工生产仓储设施租金按加工生产仓储项目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的工程价345.336万元的6%计取,即20.7万元,执行时间从2022年2月1日开始,我镇与内蒙古圣齐堂生态药植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5日签订补充协议。据此,2022年租金不再欠收,目前已全部收回2022年、2023年租金共计20.7万元;樊家夭村温室大棚2022年至2027年租金72万元目前已全部收回。2024年4月2日,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就现任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未明确樊家夭村40栋大棚及其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坐标,未及时将本属于城关镇樊家夭村集体资产记入村级财务、未及时录入“三资”管理平台,也未按时收回40栋温室大棚租金,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给予其诫勉谈话;二是按照2017年保汉沟村委会与内蒙古正缘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书约定,该鸡场每年租金总计为17万元,2022、2023年租金共34万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64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资产收益率可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切实提高项目资产管护效益,经党委会研究,保汉沟2万只标准化蛋鸡养殖扶贫项目2022年、2023年收益资金由10%下降至6%,2年收益资金共20.4万元。目前内蒙古正缘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筹集资金,近期可按照调整后的比例足额缴纳租金,如内蒙古正缘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仍不及时缴纳租金,我镇将积极通过法律途经进行追缴,在后续实施类似项目过程中,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及时催收扶贫收益金。
(10)扶贫项目收益金未按时收回。
整改情况:一是已收回大梁村奶山羊养殖建设项目2023年收益金7.92万元;二是如后续再发生合作公司不按时缴纳扶贫项目收益资金且通过常规手段催收无效的情况,镇政府将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缴;三是已建立详细的扶贫项目收益台账,对各类经营性项目资产进行实时监管。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1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镇党委每年度按照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严格把关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相关材料,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其中。
(12)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进一步提高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准确把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变化,坚定维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二是修订了《城关镇网络舆情工作制度》,牢固树立舆情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舆情处置能力。
(13)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培训力度,于2024年2月21日、3月6日、3月13日召开3次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对镇、村(社区)干部开展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的培训,提升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后期还会常态化开展相关培训;二是在今后工作中,明确专人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结合我镇实际认真撰写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由分管领导严把报告质量。
(14)意识形态制度存在照搬照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由分管领导牵头,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科学合理修订《城关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责成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档案管理,对相关档案资料严格把关;二是2024年2月份以来,组织镇、村(社区)干部开展3次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提升镇、村(社区)两级干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水平。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较为突出
1.存在私挖滥采问题。
(15)存在私挖滥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问题所涉及企业为胜利石材矿业有限公司,该企业的矿产证已于2018年6月到期,经调查核实,巡察期间,该企业按照县自然资源部门相关要求,清运其在开采期间产生的废料,不存在私挖滥采的情况;二是对辖区内的矿场开展了3次全面摸排工作,规范矿场运行,禁止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2.对超范围使用土地监管不到位。
(16)对超范围使用土地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二道河村跃杰种养殖场现已完善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我镇将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设施农业用地报批流程;二是自治区下发的52处违法图斑现已整改销号39处,还有13处正在整改中,具体为:城关村2处正在进行组件报批;大南沟1处因当事人在监狱服刑,暂无法办理相关手续、2处涉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正在分别按照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组件报批;二道河2处正在进行组件报批,2处因当事人在监狱服刑,暂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剩余2处正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整改中;九龙湾1处前期报批手续已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并审核通过,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核后即可销号;内蒙古联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院地块属于城关镇二道河村,不属于和清路社区。经城关镇党委统筹,由二道河村党支部落实整改。该处违法用地为历史遗留问题,2012年该地报批为建设用地,企业将土地出让金缴纳原石材园区管委会,石材园区管委会将资金用于石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未缴纳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因此该地块一直未办理供地手续。2023年,内蒙古联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园区内0.41亩空地进行硬化,被国土卫片判定为违法图斑,城关镇、和清路社区、二道河行政村及时就以上情况与上级领导进行了汇报,上级已提出解决意见,计划由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牵头,筹备落实土地出让金,办理供地手续。
3.镇党委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
(17)镇党委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住建局,委托第三方鉴定公司重新对该建筑进行了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并制定了维修加固方案;二是已多次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要求业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但业主认为在其向县总工会购买该楼时就已存在安全隐患,目前业主就该房屋安全隐患纠纷一事于2024年4月向和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待判决后,根据判决结果督促责任方加固整改。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对党风廉政专题研究部署不到位。
(1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对党风廉政专题研究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组织制定了《关于调整城关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的通知》;二是于2024年3月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了中央、自治区、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强调各村居要将党纪党规学习内容纳入到各自辖区内的党员学习教育中去,不断提高纪法意识;同时坚守重要节点、紧盯重要环节,纠“四风”,树新风。同时制定了《城关镇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5.“三资”管理不到位。
(19)“三资”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村委会会计按照清产核资要求,已完成2023年清产核资工作,更新了“三资”系统;二是镇村级财务已将樊家夭村40个“扶贫大棚”及相关配套设施、208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马群沟村冷库计入村级财务账,并录入了“三资”系统,因盛齐堂黄芪加工生产仓储改造升级项目确权到了城关镇人民政府,所以无需录入“三资”系统。2024年4月2日,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就现任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未明确樊家夭村40栋大棚及其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坐标,未及时将本属于城关镇樊家夭村集体资产记入村级财务、未及时录入“三资”管理平台,也未按时收回40栋温室大棚租金,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给予其诫勉谈话。同时就原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未明确樊家夭村40栋大棚及其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坐标,未及时将本属于城关镇樊家夭村集体资产记入村级财务、未及时录入“三资”管理平台,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谈话提醒。
6.扶贫资金投资不规范。
(20)扶贫资金投资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与内蒙古正缘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内蒙古正大食品有限公司为问题涉及两个项目的第三方担保公司;二是城关镇暂未再实施类似项目,在后续实施类似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担抵押。
7.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到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
(21)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到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3月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对镇纪委2021年以来查办的酒驾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起到震慑作用;二是认真查办问题线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并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确保程序规范、定性准确。
8.执行“三务公开”制度不严格。
(22)执行“三务公开”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三务公开”制度,组织村(社区)相关负责人召开“三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对公开时间、公开内容、注意事项等进行培训,要求村(社区)常态化做好“三务公开”工作。榆西夭村对2019年“三务公开”材料缺失具体情况进行核实,由党支部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樊家夭村责成专人进行党费收缴,及时公开党费收缴信息;二是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走访、照片反馈的形式检查1-4月各村、社区三务公开内容。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基层党组织结构失衡、制度落实缺失。
(23)基层领导班子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陶家夭村支部委员已补选完成,支部班子已配齐,村委会重新选举已完成,村委会班子已配齐;棋盘营社区空缺委员已经补选完成,居委会班子已配齐;石咀子村主任正在按计划进行补选,目前正在进行分岗位报名,预计2024年8月中旬完成补选;二道河村党支部书记巴宝林于2023年9月任职,结合二道河村实际情况和《和林格尔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党发〔2020〕20号)相关要求,“积极推行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截至目前,巴宝林任职未满一年,无法作为选民参加补选,待其任职满一年后将立即按法定程序组织补选工作;二是摸排村、社区后备力量,形成《和林格尔县和林格尔县村、社区后备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台账。
(24)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结构失衡。
整改情况:一是已利用寒假招募青年志愿者计划到村居进行志愿服务活动,借助返家乡等项目引导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续推进党建带团建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团青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积极发展农村、社区优秀团员入党,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年轻党员的比重。
(25)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用好“青城先锋”“流动党员之家”小程序,截至目前已有49名流动党员注册“流动党员之家”小程序;二是要求各行政村、社区支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学习模式,以微信群点对点发送学习资料,让流动党员在线上开展理论学习交流;三是已要求村居支部利用春节等流动党员节假日返乡“窗口期”,线下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引导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做到务工不误学。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26)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业务培训,2024年3月14日召开基层党建业务培训会,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集中培训;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党建业务培训会,提升党务工作者的党建水平;二是2024年3月14日让各村居交回“三会一课”本进行集中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并立行立改,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3.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27)主题教育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组织委员已对樊家夭村、新营子村、胜利营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各党支部按周制定学习计划,抓实理论学习。各村居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深入包联村居检查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参加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28)对基层党组织日常考核流于形式,监督考核力度不够。未按照党建工作计划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及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化”亮晒比、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工作,通过组织测评、实地考察、日常掌握等方式,共评出19个6星党支部,3个7星党支部,2个8星党支部,3个9星党支部,1个10星党支部;二是已在工作群内转发《呼和浩特市各领域党支部“星级化”建设标准》(试行)中的基础标准及特色标准,要求各基层党支部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党建办工作人员也会跟踪督导检查指导。
(29)基层党建阵地建设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东沟子村、新营子村、樊家夭村党建墙陈旧内容已全部去掉;二是党的建设办公室、宣传办已深入其他村居对宣传展板进行检查指导。
(30)培养年轻党员较困难。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已建立农村青年发展带头人人才库,确保后备力量储备充足。积极引导“一村一名”大学生、乡招村用事业编等群体向党组织靠拢,已发展10人;二是已对申请入党的人员信息进行再次排查,对35周岁以下的入党申请人员倾斜培养,并将2022届3名选调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村党支部,参与村党组织工作,有序引导他们向村“两委”班子、农村后备干部等岗位流动。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31)民主生活会不规范、走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于2024年3月7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细致制定会议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并严格遵照执行,同时按要求邀请了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到会指导;二是严格按照会议方案征求意见,被征求对象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了征求意见表,提出了合理意见建议,并形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报告。同时举一反三,在今后民主生活会中坚持落实。
(32)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明确的评议办法和评选比例说明,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评议办法和评选比例说明进行民主评议党员,避免出现无效测评表;二是2024年3月14日召开基层党建业务培训会,针对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尤其是对于评议比例、填表须知等进行重点培训,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33)党员干部心得体会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已由衙门巷社区党支部书记对4名心得体会完全雷同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教育;二是组织党的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对2023年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进行逐一把关,确保心得体会文章内容贴合党员自身实际、逻辑清晰、语句通顺、杜绝抄袭。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一以贯之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过的问题不反弹、不复发。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定期调度,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清零。
(二)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作为工作推进的重要基础来开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驰而不息整治“庸政懒政”,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廉洁的工作氛围。
(三)持之以恒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和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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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