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林格尔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审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和林格尔县审计局党组对十五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县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每一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审核整改报告,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在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圆满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和林格尔县审计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照单全收,亲自组织学习、研究部署,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整改责任,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进展:领导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 为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的记录工作,专门制定了详细的会议记录模板,明确了记录的内容、格式和要求。会议结束后,指定专人(韩文燕)负责整理会议记录,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7次,均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围绕主责主业系统学习不到位。
整改进展:由于2021年、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审计工作系统学习不到位,学习内容单一。我局积极整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3月份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4月8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同时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审计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并要求审计人员自学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审计相关制度,把学习融入日常审计工作中。纳入《“三会一课”计划》进行集中学习,3月14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了呼市审计局2024年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了审计厅举办2024年全区预算执行审计视频培训会、全区资源环境审计业务培训暨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前培训、2024年全区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第十七期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班,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专题培训会。
(3)贯彻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不到位。
整改进展:2023年按照年初制定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内容开展学习,明确了学习的时间、内容、方式等。同时,建立了学习考勤、请假、补课等制度,确保每位成员都能按时参加学习。但对上级部署的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系列署名文章,未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也未及时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系列署名文章进行学习。经过认真整改,我局2024年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7次,并由专人(韩文燕)详细记录。
2.履行核心职责职能不到位。
(4)审计项目安排不合理。近三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安排较多,多为离任审计。
整改进展:一是对2021-2023年度所有审计报告进行“回头看”(各审计组按照往年计划查看相关案卷)总结原因和不足,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提供参考,在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前,进行充分的前期调研,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把握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常态化经济体检的定位,避免“逢离必审”误区,坚持以任中审计为主,前移监督关口,增强审计的时效性,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2024年安排经济责任审计12个,其中任中审计5个,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计划年底全部完毕。提高任中审计的比重,以更好地发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监督优势。建立和完善任中审计的相关制度和规范,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确保任中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和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明确审计目标和范围,依法依规确定审计内容。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明确各阶段的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二是通过培训与人才引进,提升审计人员专业能力,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合理调整投资审计项目计划,逐年增加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数量,提高其在全年审计项目计划中的占比率。加强大数据审计力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审计效率与精准度。会同相关部门,对县政府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审计重点与难点,为后续审计工作奠定基础。2024年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中安排2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5)审计工作质效有差距。
整改进展:一是针对审计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组织了专门的业务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档案分类、编目、装订、数字化等各个环节,确保审计人员、档案管理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更有效的档案归档方法。2023年度审计业务档案已全部归档完毕。二是组织全体审计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每位审计人员都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法规等要求。针对审计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难点,分管业务领导讲解审计措施的制定、审计工作要求以及进度安排的合理性等关键内容。在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实施双重审核制度,即由审计组内部先进行初审,再由审计组所在股室进行复审,确保审计措施、工作要求及进度安排等关键内容不出现遗漏或错误。三是根据新《审计法》的要求,对审计项目的立项、实施、报告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步骤进行了深入学习准确掌握。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了过程控制,确保审计程序的严格执行,对审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化手段,如审计软件、数据分析工具等,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四是已组织专人(各审计组各自“回头看”)对2021-2023年度所有审计报告进行“回头看”,又发现共性问题4个“目录与后面页码不符、数据单位表述不一致、资料交接清单接收人未签字、执行纪律监督卡没有写明审计项目名称”等,针对发现问题现已整改到位。五是明确了审计项目组长及其成员在审计过程中的整改责任,确保“谁审计谁负责整改”的原则得到有效贯彻。项目审计结束后,审计项目组长负责跟踪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组织审计人员对已完成的审计项目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审计程序的合规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等方面。通过“回头看”,及时发现并纠正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六是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别是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最新政策动态,确保审计人员能够及时掌握大局和方向。在审计项目实施现场审计前,组织审计人员深入一线进行审前调查和研究,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背景、行业特点、政策法规等情况,明确审计目标和重点。加强对政策、体制、制度和管理层面的研究和分析,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实施方案。在审计过程中,注重审计方法和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审计效率和准确性。七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最新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对各类审计项目模板进行更新和完善,确保其符合当前审计工作的需要。组织审计人员全面学习上级审计机关下发的各类审计项目模板,确保每位审计人员都能准确理解和掌握模板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明确各类审计项目模板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要求审计人员在具体项目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模板进行工作,避免盲目套用。八是对2021年至2023年的审计报告进行全面复查,并建立“回头看”相关台账留档备查,特别关注涉及数据准确性、结论一致性及合规性等方面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明确每个问题的具体表现、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发现张冠李戴的情况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分级质量控制,层层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发生。
(6)整改责任界定不明确。
整改进展:建立整改督查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职责分工,审计组组长为整改督查领导小组组长。各审计组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的原则,对审计报告中问题进行分类整理,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种类型对整改责任进行准确界定,现已对2022-2023所有审计项目进行了整改责任界定。依托“1+9”监督贯通平台,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录入并进行分类整改。截至目前,在“1+9”监督贯通平台录入11个单位20个问题,其中10个单位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单位3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中。
(7)完成审计项目有差距。
整改进展:2021年至2023年当年度未完成的审计项目由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开展现场审计。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审计人员积极参加审计厅、市审计局组织的专项培训5次: 分别是2024年全区预算执行审计视频培训会、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举办的全区资源环境审计业务培训暨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前培训、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专题培训会、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举办的2024年全区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举办的第十七期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班。采取加强审计工作组织力度、运用大数据审计、把握审计目标和重点内容、做好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协调工作等措施,确保当年度审计目项目计划任务全面完成。当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任务难以完成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批准后执行。
(8)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一是我局存在空编情况,未及时招录补充审计人员。2024年已报送2025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计划,计划招录2名事业人员,充实审计人才队伍。二是加强与各股室的沟通协作,根据项目需求和人员专长,科学制定资源调配计划,确保关键岗位和重点项目得到充足的人力支持。组织审计人员定期参加审计业务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鼓励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与新入职审计人员结对子,形成传帮带的良好氛围,助推新入职审计人员尽快提升能力和素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审计等,提高审计效率和准确性。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对审计过程中的审计人员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三是及时传达了审计厅、市审计局关于审前业务培训和项目审计业务培训的通知精神,并明确要求全体审计人员积极参与。截至目前,共有6名审计人员参与市审计局、市巡察办、县巡察办等相关审计、巡查工作,通过“以审代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鼓励审计人员将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开展案例分析活动,深化对培训内容的理解。 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等,确保审计人员及时掌握大局和方向。四是在审前培训中,通过案例分析、风险点梳理等方式,使审计人员深刻理解审计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及其影响,增强风险防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实施审计项目现场管理中,明确要求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程序,密切关注审计过程中的风险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通过定期对审计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排查潜在的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落实审计执法要求,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依法审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开展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人员的廉洁审计,通过签订廉政承诺书、开展廉政教育等方式,强化审计人员的纪律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和“八不准”工作纪律。组织审理人员加强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的审核、复核工作,确保每一份底稿和证据都经得起检验,为审计结论提供坚实支撑。通过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与质量检查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和优势。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立行立改有力促进审计业务质量的整体提升。五是在审计计划制定阶段,明确将揭示违纪违法问题作为重要审计目标之一,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项目建设领域,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力求精准定位风险点。在审计实施过程中,注重运用多种审计方法和手段,如数据分析、现场核查、访谈询问等,深挖审计对象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一经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移送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等相关部门处理,定期了解移送线索的处理进展和结果。坚决贯彻“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零容忍”。对于审计人员故意隐瞒、包庇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肃追究其责任,确保审计工作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
3.各类监督贯通合力不够。
(9)落实“三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有差距。
整改进展:由于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口头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意见,未按照要求书面征求意见。审计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今后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按照推进“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贯彻落实方案要求书面征求意见并留档备查。档案由邸小东存档。
(10)推进监督工作不力。
整改进展:一是认真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培训,提高审计业务能力。4月8日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部署要求,建好用好监督贯通平台。二是成立推进“1+9”监督贯通平台应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专人负责“1+9”监督贯通平台工作。三是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录入“1+9”监督贯通平台,并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及时跟进销号。对在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如已提起诉讼立案未开庭的,酌情调整整改时间,并要求被审计单位上传相关材料,进行销号。四是加强审计监督职能,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传“1+9”监督贯通平台,截至目前,在“1+9”监督贯通平台录入11个单位20个问题,其中10个单位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单位3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中。
4.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
(1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进展:由于2023年度没有达到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判会要求,也没有在党组或全体党员范围内对意识形态情况进行通报。2024年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召开了专题会议2次,其中1次部署工作会,1次对意识形态工作半年研判总结会,并进行了通报。今后将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召开会议,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1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进展:立即组织专人(王娟)对2022年度统战工作档案资料进行全面审查与整改,同时对2021年、2023年的统战工作安排和总结进行检查,对文档材料中所有涉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表述进行逐一排查,对照官方文件和会议精神,确保每一处表述都准确无误。对发现的不准确表述,立即组织整改完善,确保整改完善后的内容既符合政策精神又表述规范。整改完善后,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确保无遗漏和错误。将整改后的文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与反馈,确保整改效果。对机关印发的文件,材料初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复审由分管领导负责,终审由党组书记负责。组织专人(韩文燕)对现有《网络舆情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对照检查,查找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根据对照检查的结果,对《网络舆情管理制度》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包括明确舆情监测范围、应急处置流程等,同时广泛征求相关股室和人员的意见,确保完善后的制度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5.落实新时代民族工作有差距。
(1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进展:组织专人(王娟)对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急预案进行认真“回头看”,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急预案,认真对预案中的应急事项进行一一梳理,完善相应措施,并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常态化贯彻实施此预案。
(14)规范用语使用不当。
整改进展:对《2022年度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2023年度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工作方案》中存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表述为“主题”错误及时进行整改,将“主题”改为“主线”,并对后续制发文件加大审核力度严格把关。初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复审由分管领导负责,终审由党组书记负责。
(15)民族工作专题会议记录不严谨。
整改进展:组织专人(王娟)负责对民族工作专题会议记录不严谨进行“回头看”,并对民族工作专题会议记录不完整的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做到会议记录严谨详实。今后按照会议记录要素详细做好记录。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时有发生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6)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2023年党风廉政责任书把第一责任人定为“各股室、中心负责人”。
整改进展:明确党组书记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中针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在责任书上明确签订要素。
2.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方面工作不扎实。
(17)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培训,提高资产管理责任意识,明确各股室负责人作为本股室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与机关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状,将管理成效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如申请、审批、采购、入库、领用、盘点等流程,明确各股室在流程中的职责和协作机制。及时成立资产清理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责任人。资产清理小组负责清收退休及调出人员使用未交回的便携式电脑9台。在巡察整改时限内,资产清理小组按照清收计划开展清收,通过电话联系、发送书面通知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及时交回资产。清收完成后,资产清理小组需与财务对接,对资产进行核对,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截止8月31日,未交会的9台便携式电脑已全部收回。
(18)财务支出不规范。
整改进展:一是由于“三重一大”制度内容不够具体,对详细事项界定不明确,执行末位发言制不够严格,议题事项执行结果不够具体,会议记录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具体的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数额以及使用过程共15笔121.66万元会议记录不全面。对上述问题查缺补漏,完善相关材料。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常态化执行该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决策程序,规范会议记录,确保财务支出真实、准确、规范、合法。二是补充完善2020年、2023年两个年度工会经费支出附件以及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及时将会计凭证装订成册,留存备查。组织会计人员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严格按照以上办法和制度执行,做到经费收支真实、准确,手续齐全。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到位。
(19)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近三年来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表决不规范,部分会议记录没有执行末位表态制。我局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并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及“三重一大”相关文件进行学习提高认识,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党组会议记录,党组会议表决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
(20)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进展:指定专人(韩文燕)做好党组会议记录,把学习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党组会议。严格按照党组会议记录要素,指定专人做好党组会议记录。7月初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执行。
2.基层党建工作有差距。
(2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进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学习。在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谈心谈话记录模板,确保每次谈话内容记录真实、准确。对会议记录人员(韩文燕)进行了专业培训,以确保能够准确地记录会议内容。在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方面,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的步骤进行。评议结果将通过公示的方式进行,以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民主评议党员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指定专人(韩文燕)负责统计数据和上报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22)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进展: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收缴党费。2019年10月19日我局2名退休党员王守君、荆万仓,个人提出免交党费的困难申请,经党支部研究请示上报县直机关工委,2019年10月25日县直机关工委召开会议研究同意2人以后年度免交党费(县直机关工委会议纪要〔2019〕7号)。
(23)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
整改进展:充分的事前准备:根据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准备好会议记录薄、记录笔,有需要的情况下准备录音设备和影像录制设备。记录者需提前熟悉会议通知等文件,以及会议议程、参会人员情况,提前预热,凡召开的各类正式会议必须指定专人(韩文燕)进行会议记录,并按制度归档备案。记录要素包括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议题或内容、主持人、记录人、会议决议或结果、待处理事宜等。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字迹规范、清晰、工整。在“三会一课”相关材料单独归档方面,已明确专人(韩文燕)负责对会议记录材料的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对“三会一课”活动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制定了《“三会一课”计划》,如每年年初制定的《“三会一课”计划》,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等,完善归档工作。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及时
(24)审计监督整改不到位。
整改进展:针对自治区审计厅对县审计业务质量检查通报(内审审字〔2024〕17号)中指出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送方式不规范”问题,截至本轮巡察仍未整改的问题。存在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理解不透彻、执行不严格的情况。在实施年度审计项目工作中,形成的审计专报、综合报告、问题类信息、重大审计业务类事项,除以审计局名义报送县委、县政府或者直接呈送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个人外,加强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深入学习,严格按照《旗县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相关规定执行,以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运转方式,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或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做到请示报告的内容、格式、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规范及时,确保请示报告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电子邮件、金审三期软件等及时上报,提高请示报告的报送效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加强政治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一是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水平的首要途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摆在首位,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审计业务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勇于担当作为,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审计局各项工作。二是坚持学习制度,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持续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管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班子成员按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学习心得笔记,及时将学习成果传达到各自分管的业务股室,保证学习效果。
(二)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建工作。局党组要增强抓党建的意识,加大对党支部工作及党员学习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加强“三会一课”管理,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落实记录本规范管理工作,通过“三会一课”平台,教育党员遵党章、守党规、强党性、严党纪的自觉性。领导班子要找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二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使各项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
(三)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制度。一是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工会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标准,规范工会经费财务报销程序。三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和内控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卡片式管理,及时张贴固定资产标签,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四)强化政治责任,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领导班子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努力提高巡察整改的高度政治自觉。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逐条认领整改任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对大额资金使用、工会经费使用等方面开展深入自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领导带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和问题责任清单,逐一整改,逐一销号。对明确时间节点、正在开展的整改,要严格落实整改台账、销号、检查制度,抓住关键股室、关键人、关键环节,一项一项持续推进,抓到底;对长期需要坚持的整改措施,紧盯不放,脚踏实地,统筹与具体工作紧密结合,防止流于形式。要把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要把巡察整改成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不断增强工作实效,让整改成效体现到我局的各项工作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188529;邮政信箱:和林格尔县新民街北审计局二楼;电子邮箱:hlgexsjj@163.com。
中共和林格尔县审计局党组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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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和林格尔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审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和林格尔县审计局党组对十五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县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每一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审核整改报告,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在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圆满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和林格尔县审计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照单全收,亲自组织学习、研究部署,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整改责任,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进展:领导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 为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的记录工作,专门制定了详细的会议记录模板,明确了记录的内容、格式和要求。会议结束后,指定专人(韩文燕)负责整理会议记录,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7次,均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围绕主责主业系统学习不到位。
整改进展:由于2021年、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审计工作系统学习不到位,学习内容单一。我局积极整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3月份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4月8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同时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审计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并要求审计人员自学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审计相关制度,把学习融入日常审计工作中。纳入《“三会一课”计划》进行集中学习,3月14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了呼市审计局2024年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了审计厅举办2024年全区预算执行审计视频培训会、全区资源环境审计业务培训暨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前培训、2024年全区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第十七期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班,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专题培训会。
(3)贯彻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不到位。
整改进展:2023年按照年初制定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内容开展学习,明确了学习的时间、内容、方式等。同时,建立了学习考勤、请假、补课等制度,确保每位成员都能按时参加学习。但对上级部署的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系列署名文章,未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也未及时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系列署名文章进行学习。经过认真整改,我局2024年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7次,并由专人(韩文燕)详细记录。
2.履行核心职责职能不到位。
(4)审计项目安排不合理。近三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安排较多,多为离任审计。
整改进展:一是对2021-2023年度所有审计报告进行“回头看”(各审计组按照往年计划查看相关案卷)总结原因和不足,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提供参考,在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前,进行充分的前期调研,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把握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常态化经济体检的定位,避免“逢离必审”误区,坚持以任中审计为主,前移监督关口,增强审计的时效性,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2024年安排经济责任审计12个,其中任中审计5个,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计划年底全部完毕。提高任中审计的比重,以更好地发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监督优势。建立和完善任中审计的相关制度和规范,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确保任中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和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明确审计目标和范围,依法依规确定审计内容。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明确各阶段的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二是通过培训与人才引进,提升审计人员专业能力,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合理调整投资审计项目计划,逐年增加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数量,提高其在全年审计项目计划中的占比率。加强大数据审计力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审计效率与精准度。会同相关部门,对县政府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审计重点与难点,为后续审计工作奠定基础。2024年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中安排2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5)审计工作质效有差距。
整改进展:一是针对审计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组织了专门的业务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档案分类、编目、装订、数字化等各个环节,确保审计人员、档案管理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更有效的档案归档方法。2023年度审计业务档案已全部归档完毕。二是组织全体审计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每位审计人员都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法规等要求。针对审计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难点,分管业务领导讲解审计措施的制定、审计工作要求以及进度安排的合理性等关键内容。在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实施双重审核制度,即由审计组内部先进行初审,再由审计组所在股室进行复审,确保审计措施、工作要求及进度安排等关键内容不出现遗漏或错误。三是根据新《审计法》的要求,对审计项目的立项、实施、报告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步骤进行了深入学习准确掌握。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了过程控制,确保审计程序的严格执行,对审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化手段,如审计软件、数据分析工具等,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四是已组织专人(各审计组各自“回头看”)对2021-2023年度所有审计报告进行“回头看”,又发现共性问题4个“目录与后面页码不符、数据单位表述不一致、资料交接清单接收人未签字、执行纪律监督卡没有写明审计项目名称”等,针对发现问题现已整改到位。五是明确了审计项目组长及其成员在审计过程中的整改责任,确保“谁审计谁负责整改”的原则得到有效贯彻。项目审计结束后,审计项目组长负责跟踪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组织审计人员对已完成的审计项目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审计程序的合规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等方面。通过“回头看”,及时发现并纠正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六是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别是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最新政策动态,确保审计人员能够及时掌握大局和方向。在审计项目实施现场审计前,组织审计人员深入一线进行审前调查和研究,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背景、行业特点、政策法规等情况,明确审计目标和重点。加强对政策、体制、制度和管理层面的研究和分析,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实施方案。在审计过程中,注重审计方法和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审计效率和准确性。七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最新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对各类审计项目模板进行更新和完善,确保其符合当前审计工作的需要。组织审计人员全面学习上级审计机关下发的各类审计项目模板,确保每位审计人员都能准确理解和掌握模板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明确各类审计项目模板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要求审计人员在具体项目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模板进行工作,避免盲目套用。八是对2021年至2023年的审计报告进行全面复查,并建立“回头看”相关台账留档备查,特别关注涉及数据准确性、结论一致性及合规性等方面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明确每个问题的具体表现、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发现张冠李戴的情况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分级质量控制,层层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发生。
(6)整改责任界定不明确。
整改进展:建立整改督查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职责分工,审计组组长为整改督查领导小组组长。各审计组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的原则,对审计报告中问题进行分类整理,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种类型对整改责任进行准确界定,现已对2022-2023所有审计项目进行了整改责任界定。依托“1+9”监督贯通平台,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录入并进行分类整改。截至目前,在“1+9”监督贯通平台录入11个单位20个问题,其中10个单位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单位3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中。
(7)完成审计项目有差距。
整改进展:2021年至2023年当年度未完成的审计项目由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开展现场审计。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审计人员积极参加审计厅、市审计局组织的专项培训5次: 分别是2024年全区预算执行审计视频培训会、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举办的全区资源环境审计业务培训暨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前培训、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专题培训会、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举办的2024年全区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举办的第十七期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班。采取加强审计工作组织力度、运用大数据审计、把握审计目标和重点内容、做好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协调工作等措施,确保当年度审计目项目计划任务全面完成。当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任务难以完成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批准后执行。
(8)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一是我局存在空编情况,未及时招录补充审计人员。2024年已报送2025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计划,计划招录2名事业人员,充实审计人才队伍。二是加强与各股室的沟通协作,根据项目需求和人员专长,科学制定资源调配计划,确保关键岗位和重点项目得到充足的人力支持。组织审计人员定期参加审计业务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鼓励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与新入职审计人员结对子,形成传帮带的良好氛围,助推新入职审计人员尽快提升能力和素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审计等,提高审计效率和准确性。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对审计过程中的审计人员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三是及时传达了审计厅、市审计局关于审前业务培训和项目审计业务培训的通知精神,并明确要求全体审计人员积极参与。截至目前,共有6名审计人员参与市审计局、市巡察办、县巡察办等相关审计、巡查工作,通过“以审代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鼓励审计人员将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开展案例分析活动,深化对培训内容的理解。 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等,确保审计人员及时掌握大局和方向。四是在审前培训中,通过案例分析、风险点梳理等方式,使审计人员深刻理解审计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及其影响,增强风险防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实施审计项目现场管理中,明确要求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程序,密切关注审计过程中的风险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通过定期对审计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排查潜在的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落实审计执法要求,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依法审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开展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人员的廉洁审计,通过签订廉政承诺书、开展廉政教育等方式,强化审计人员的纪律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和“八不准”工作纪律。组织审理人员加强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的审核、复核工作,确保每一份底稿和证据都经得起检验,为审计结论提供坚实支撑。通过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与质量检查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和优势。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立行立改有力促进审计业务质量的整体提升。五是在审计计划制定阶段,明确将揭示违纪违法问题作为重要审计目标之一,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项目建设领域,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力求精准定位风险点。在审计实施过程中,注重运用多种审计方法和手段,如数据分析、现场核查、访谈询问等,深挖审计对象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一经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移送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等相关部门处理,定期了解移送线索的处理进展和结果。坚决贯彻“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零容忍”。对于审计人员故意隐瞒、包庇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肃追究其责任,确保审计工作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
3.各类监督贯通合力不够。
(9)落实“三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有差距。
整改进展:由于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口头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意见,未按照要求书面征求意见。审计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今后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按照推进“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贯彻落实方案要求书面征求意见并留档备查。档案由邸小东存档。
(10)推进监督工作不力。
整改进展:一是认真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培训,提高审计业务能力。4月8日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部署要求,建好用好监督贯通平台。二是成立推进“1+9”监督贯通平台应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专人负责“1+9”监督贯通平台工作。三是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录入“1+9”监督贯通平台,并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及时跟进销号。对在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如已提起诉讼立案未开庭的,酌情调整整改时间,并要求被审计单位上传相关材料,进行销号。四是加强审计监督职能,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传“1+9”监督贯通平台,截至目前,在“1+9”监督贯通平台录入11个单位20个问题,其中10个单位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单位3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中。
4.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
(1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进展:由于2023年度没有达到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判会要求,也没有在党组或全体党员范围内对意识形态情况进行通报。2024年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召开了专题会议2次,其中1次部署工作会,1次对意识形态工作半年研判总结会,并进行了通报。今后将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召开会议,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1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进展:立即组织专人(王娟)对2022年度统战工作档案资料进行全面审查与整改,同时对2021年、2023年的统战工作安排和总结进行检查,对文档材料中所有涉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表述进行逐一排查,对照官方文件和会议精神,确保每一处表述都准确无误。对发现的不准确表述,立即组织整改完善,确保整改完善后的内容既符合政策精神又表述规范。整改完善后,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确保无遗漏和错误。将整改后的文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与反馈,确保整改效果。对机关印发的文件,材料初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复审由分管领导负责,终审由党组书记负责。组织专人(韩文燕)对现有《网络舆情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对照检查,查找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根据对照检查的结果,对《网络舆情管理制度》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包括明确舆情监测范围、应急处置流程等,同时广泛征求相关股室和人员的意见,确保完善后的制度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5.落实新时代民族工作有差距。
(1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进展:组织专人(王娟)对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急预案进行认真“回头看”,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急预案,认真对预案中的应急事项进行一一梳理,完善相应措施,并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常态化贯彻实施此预案。
(14)规范用语使用不当。
整改进展:对《2022年度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2023年度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工作方案》中存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表述为“主题”错误及时进行整改,将“主题”改为“主线”,并对后续制发文件加大审核力度严格把关。初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复审由分管领导负责,终审由党组书记负责。
(15)民族工作专题会议记录不严谨。
整改进展:组织专人(王娟)负责对民族工作专题会议记录不严谨进行“回头看”,并对民族工作专题会议记录不完整的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做到会议记录严谨详实。今后按照会议记录要素详细做好记录。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时有发生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6)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2023年党风廉政责任书把第一责任人定为“各股室、中心负责人”。
整改进展:明确党组书记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中针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在责任书上明确签订要素。
2.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方面工作不扎实。
(17)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培训,提高资产管理责任意识,明确各股室负责人作为本股室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与机关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状,将管理成效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如申请、审批、采购、入库、领用、盘点等流程,明确各股室在流程中的职责和协作机制。及时成立资产清理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责任人。资产清理小组负责清收退休及调出人员使用未交回的便携式电脑9台。在巡察整改时限内,资产清理小组按照清收计划开展清收,通过电话联系、发送书面通知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及时交回资产。清收完成后,资产清理小组需与财务对接,对资产进行核对,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截止8月31日,未交会的9台便携式电脑已全部收回。
(18)财务支出不规范。
整改进展:一是由于“三重一大”制度内容不够具体,对详细事项界定不明确,执行末位发言制不够严格,议题事项执行结果不够具体,会议记录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具体的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数额以及使用过程共15笔121.66万元会议记录不全面。对上述问题查缺补漏,完善相关材料。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常态化执行该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决策程序,规范会议记录,确保财务支出真实、准确、规范、合法。二是补充完善2020年、2023年两个年度工会经费支出附件以及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及时将会计凭证装订成册,留存备查。组织会计人员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严格按照以上办法和制度执行,做到经费收支真实、准确,手续齐全。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到位。
(19)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近三年来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表决不规范,部分会议记录没有执行末位表态制。我局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并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及“三重一大”相关文件进行学习提高认识,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党组会议记录,党组会议表决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
(20)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进展:指定专人(韩文燕)做好党组会议记录,把学习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党组会议。严格按照党组会议记录要素,指定专人做好党组会议记录。7月初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执行。
2.基层党建工作有差距。
(2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进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学习。在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谈心谈话记录模板,确保每次谈话内容记录真实、准确。对会议记录人员(韩文燕)进行了专业培训,以确保能够准确地记录会议内容。在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方面,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的步骤进行。评议结果将通过公示的方式进行,以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民主评议党员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指定专人(韩文燕)负责统计数据和上报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22)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进展: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收缴党费。2019年10月19日我局2名退休党员王守君、荆万仓,个人提出免交党费的困难申请,经党支部研究请示上报县直机关工委,2019年10月25日县直机关工委召开会议研究同意2人以后年度免交党费(县直机关工委会议纪要〔2019〕7号)。
(23)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
整改进展:充分的事前准备:根据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准备好会议记录薄、记录笔,有需要的情况下准备录音设备和影像录制设备。记录者需提前熟悉会议通知等文件,以及会议议程、参会人员情况,提前预热,凡召开的各类正式会议必须指定专人(韩文燕)进行会议记录,并按制度归档备案。记录要素包括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议题或内容、主持人、记录人、会议决议或结果、待处理事宜等。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字迹规范、清晰、工整。在“三会一课”相关材料单独归档方面,已明确专人(韩文燕)负责对会议记录材料的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对“三会一课”活动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制定了《“三会一课”计划》,如每年年初制定的《“三会一课”计划》,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等,完善归档工作。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及时
(24)审计监督整改不到位。
整改进展:针对自治区审计厅对县审计业务质量检查通报(内审审字〔2024〕17号)中指出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送方式不规范”问题,截至本轮巡察仍未整改的问题。存在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理解不透彻、执行不严格的情况。在实施年度审计项目工作中,形成的审计专报、综合报告、问题类信息、重大审计业务类事项,除以审计局名义报送县委、县政府或者直接呈送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个人外,加强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深入学习,严格按照《旗县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相关规定执行,以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运转方式,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或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做到请示报告的内容、格式、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规范及时,确保请示报告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电子邮件、金审三期软件等及时上报,提高请示报告的报送效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加强政治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一是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水平的首要途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摆在首位,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审计业务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勇于担当作为,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审计局各项工作。二是坚持学习制度,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持续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管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班子成员按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学习心得笔记,及时将学习成果传达到各自分管的业务股室,保证学习效果。
(二)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建工作。局党组要增强抓党建的意识,加大对党支部工作及党员学习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加强“三会一课”管理,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落实记录本规范管理工作,通过“三会一课”平台,教育党员遵党章、守党规、强党性、严党纪的自觉性。领导班子要找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二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使各项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
(三)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制度。一是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工会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标准,规范工会经费财务报销程序。三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和内控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卡片式管理,及时张贴固定资产标签,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四)强化政治责任,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领导班子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努力提高巡察整改的高度政治自觉。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逐条认领整改任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对大额资金使用、工会经费使用等方面开展深入自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领导带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和问题责任清单,逐一整改,逐一销号。对明确时间节点、正在开展的整改,要严格落实整改台账、销号、检查制度,抓住关键股室、关键人、关键环节,一项一项持续推进,抓到底;对长期需要坚持的整改措施,紧盯不放,脚踏实地,统筹与具体工作紧密结合,防止流于形式。要把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要把巡察整改成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不断增强工作实效,让整改成效体现到我局的各项工作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188529;邮政信箱:和林格尔县新民街北审计局二楼;电子邮箱:hlgexsjj@163.com。
中共和林格尔县审计局党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