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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23 17:33 来源:县公安局 

根据第十五届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6月6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公安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当作是对局党委的一次“政治体检”,对全体民辅警履职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阅”。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县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对于巡察组反馈情况和提出意见建议,化压力为动力,真查真改、立行立改。

公安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公安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各责任领导对照方案,积极牵头协调抓好整改,确保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条条落实到位。

公安局党委书记李利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带头领班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公安局党委在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工范围内的整改任务真抓实改,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民辅警日常教育监督工作,逐条推动巡察整改问题落到实处,积极协调解决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难点问题。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党委2024年7月2日制定印发《中共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委员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县公安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频次、方法、要求及考核制度。并且局党委按照2024年度学习要点,深入、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内容并进行了研讨交流;二是局党委继续加强对各党支部思想理论学习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各支部按照既定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学习任务,7月2日至8日,政工办组成3人检查组代表局党委对所属14个党支部开展了党建工作常规检查,包括党员提交的心得体会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而且事后又对3个支部进行了回头看检查。

(2)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对各支部设立相关监督考核机制,制定《2024年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明确党支部学习内容、形式。设立党支部考核机制,每半年对所属支部进行考核一次,综合两次成绩取平均分进行排名;二是公安局党委制定印发《2024年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做好规定动作和统一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务实有效的方式方法,并且每周开展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全体委员集中学习最新上级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三是针对新店子派出所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训词精神研讨发言、心得体会内容相同问题,武俊峰、云颢巍二位同志结合实际工作补交了学习心得体会材料,党支部书记海泉向局党委做了表态发言。

2.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扎实

(3)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2至8日,由政工办组成3人检查组对各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检查,同时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回头看检查,对心得体会雷同、学习次数不够、与学习计划不符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了指正;二是云谷派出所党支部组织民辅警学习了《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相关内容,并要求民辅警会后撰写心得体会材料,同时支部书记王晓宏向局党委作出表态发言,以后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3.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

(4)执法办案不规范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督察法制大队责令《某某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王某某、杨某某等人赌博案》、《乔某某、王某某等人赌博案》三起案件的办案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两起赌博案件赌具进行了收缴,对某某宾馆责令整改通知书适用条款错误问题进行了更正;二是督察法制大队将组织各办案单位法制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通报相关案件情况,举一反三,警示各办案单位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督察法制大队把好审核关,在对案件日常把关审核的基础上加强对纸质材料的检查力度,三名副大队长定期对各自负责的派出所接处警工作进行督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四是督察法制大队7月份利用全局观摩会对各派出所接处警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新店子、巧什营派出所接处警信息填写要素齐全,处警领导签注意见和反馈意见栏均填写完毕,其他派出所接处警登记信息填写情况良好。

(5)刑事案件打击力度不够、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经侦大队成立了“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历年经济类刑事案件积案专项清理工作小组”,明确包案民警,对积案进行专门攻坚;二是逐案梳理,根据每一次案件制定对应解决方案。截至7月底,我局经侦大队对巡察组指出的21起经济类刑事案件积案已全部办结;三是严格办案时限,加快经济类案件侦办力度,防止积案的产生,截至目前经侦大队无积案产生;四是公安局反诈中心持续加大网络诈骗宣传力度,提高反诈APP的安装人数,并及时止付被骗钱款,减少群众财产损失。截至目前,我县国家反诈APP的安装注册率,占全市第一。

(6)涉警舆情管控力度不够、敏感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警支大队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依法打击犯罪嫌疑人,持续净化网络环境;二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县局警支大队与县域内各部门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快速反应、全力侦办网络舆情案件。截至8月底警支大队共办理行政案件5起,行政处罚5人;三是2024年7月4日,在县局附二楼会议室邀请市局保密办领导为全局300余名民辅警讲授日常保密工作规范,并通报相关失泄密案例,接下来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的学习力度,提高对个人互联网媒体账号管控力度。  

(7)未开展教育训练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和林格尔县公安局2024年度教育训练工作制度》,落实“一所一队一教官”制度,评聘31名民辅警为县局教官,建立了自己的教官团队,并且明确了教官职责、权利和选拔标准,确保教官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定期对教育训练工作进展和教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二是和林县公安局教育训练基地已经进入实战化运行阶段,按照年初制定计划,2024年度将进行全员轮训,截至目前共开展4期政治理论暨辅警集中培训(1期教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1期股级领导干部培训,2期辅警日常业务培训)。下一步,公安局教育训练基地将按照教育训练工作计划有序开展民辅警训练活动。

(8)制定制度有偏差。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印发《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制定《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管理规定》并在文中明确“被取保候审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以人民币五百元为起点”,并落实。

(9)法制员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和林格尔县公安局督察法制大队定期组织县局各执法办案部门、派出所专兼职法制员及办案民警参加《公安部法制局法制讲堂》活动,提高法制员专业素质,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城关派出所对《梁某某、倪某某吸毒案》;治安大队对《杨某某阻碍执行职务案》中“一案一测民警档案记录”重新测评,同时督察法制大队建立年终奖惩机制,将法制员履职情况纳入其中,并且占比达到5%。

4.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视不够

(10)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各窗口单位全力落实2022年度印发的《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方便群众,手续做到应简尽简,方便企业、个人办理业务。2022年4月14日,和林格尔县公安局驻企服务站正式挂牌成立,推行驻企服务新思路、新举措、新模式,助力辖区内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各支部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相关内容的学习,充分利用周二、四晨会、支部大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作为公安机关“第一议题”深入学习,牢固树立“每名民辅警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三是2024年7月25日前,县局组织全局各部门重新梳理本部门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并撰写本部门总结材料报县局党委存档,县局党委汇总后形成全局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材料。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部完成,部门工作总结、县局优化营商环境总结均已归档完成。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1)对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党委制定印发《中共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委员会党的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每半年撰写一次,2024年上半年总结已按时上报归档;二是意识形态工作已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培训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内容,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底各支部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重要考核项目。并且意识形态部分在党建工作中占比25%以上、在总目标中达到 10%;三是看守所、盛乐北街派出所党支部通过谈话的形式对本部门民辅警开展一次意识形态摸底工作,及时掌握民辅警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谈话后形成工作总结材料报县局党委存档;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制度,县局党委要求各支部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并上报分析研判报告,且要做到突出问题导向,系统梳理,分析原因症结,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整改落实。 

(12)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案》,组织了18次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受众人数达到了1000余人,并联合广场社区针对少数民族举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宣讲》活动,讲授民族工作相关党课15次。

(二)反馈问题: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

6.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压力传导不到底。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公安局党委对提任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均要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活动,截至目前,县局已进行过两轮9人次的任前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同时2024年8月份,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集中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并且严格按“五必谈”要求(即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党委班子成员;党委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其分管所、队、室、中心负责人;所、队、室、中心负责人与民辅警每年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开展廉政谈话,全局436名民辅警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从而及时掌握了解民辅警思想动态;二是纪检监察室对大红城派出所支部书记、看守所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并要求以后要严格按工作时限传达各项会议精神并贯彻落实到位,严禁走过场,同时将谈话内容转发其它支部,举一反三,确保局党委会议精神及时传导到底。

(14)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单位实际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纪检监察室对历年来发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文件进行了回头看,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部进行了规范化整改,部门内部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行文规范文件学习;二是纪检监察室定于每周四下午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召开业务学习会,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要。

7.执行财经制度不规范

(15)办公用品采购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公安局财务室配备专职人员马媛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并按时参加财政部门举办的政府采购培训,积极掌握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充分运用政府采购系统,以后工作中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做到应采尽采。

(16)财务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财务室对近五年来的报销单进行了复核,对于未签字的报销单全部进行了补签;二是加强出差办案报销制度的学习,局属各部门利用周二、四晨学时间组织本部门报销人员学习财务报销相关制度;三是我局现在差旅实行全部公务卡报销制度,差旅费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一律不予报销,自巡察组反馈我局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以来,财务室已联系银行为全局行政及事业人员分几批次办理了公务卡,截至目前公务用卡办理率已达到的84%以上,以后将继续提高公务卡的办理率。

(17)资产管理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建立了《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及时准确录入固定资产账簿,做到内容填写详实,账实相符。警务保障室对巡察组指出的2019年购买政府正版软件未记入无形资产台账;2019-2023年购买2台电视机、33台执法记录仪未入帐情况进行补录入账,以后严格执行;二是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流程,警务保障室组织专人对近五年的资产进行了重新梳理,及时对资产进行了入库、出库、折旧、清理等工作,严格资产管理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截至目前,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固定资产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接受了内蒙古公安厅的检查验收。

8.对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审核把关不严

(18)对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财务人员通过查验报销凭证,与看守所和施工方进行当面核实,及时补齐了工程施工验收单上的签字;二是公安局财务人员通过查验凭证,经与商家核实具体情况,补充填写了购煤合同中的购煤单价和总量;三是公安局财务室对报销票据严格把关,今后凡是有票据填写不规范、内容缺项、领导签字不全等情况,财务室一律不予出帐报销。

9.公车管理不规范

(19)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对机关派车审批单进行详细梳理,对缺少审批人签字的派车单,经严格核实后由部门领导补签字,警务保障室每季度对各部门用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以后公安局公务用车坚决严格按照公务车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规定执行,遇特殊紧急用车情况,用车完毕及时补填公务用车派车审批单。

(20)车辆维修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车辆维修审核关,维修车辆全部出具《车辆维修审批单》,维修商家见单修车,对于填写不全、不规范的车辆不予维修,审批单无验收人签字,维修车辆一律不予放行;二是严格履行报废车手续,车辆在报废申请到报废手续下达期间一律封存到指定地点,不得再用。遇紧急用车情况由警务保障室予以调配;三是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务车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规定执行,严格车辆使用、维修审批程序。

(21)违规使用警用车辆。

整改情况:公安局执法车辆严格按照《警车管理规定》使用警用车辆,严格杜绝使用警车办理非警务活动,同时督察法制大队定期对全局的警务用车情况进行督察,坚决杜绝警便车混用现象。

10.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22)局党委抓落实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到人制度,部门指定专人对每项工作负责到底,工作中力戒虎头蛇尾,针对巡察组指出《根治违规饮酒、酒后驾车责任状》、《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开展涉酒问题以案促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总结未收齐的问题,纪检监察室进行重新收集,现已全部收集齐全并归档;二是纪检监察室今后将根据工作实际召开对应的工作推进会,适时通报各部门完成进度,督促工作进度,同时对上报工作汇报、总结等材料严格审核,对于工作中有交差了事,存在“过关”思想的,一律约谈部门负责人并要求部门重新起草工作总结。

(23)文风学风会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对舍必崖派出所党支部出现“一图多用”现象进行严肃批评,舍必崖派出所党支部包东冉向局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保证以后严格杜绝此类事情发生;二是县局督察法制大队联合县纪检监察室加强对各部门的督察检查,严防各单位测酒工作弄虚作假。截至目前,共联合检查17次,再有类似情况出现将严肃处理 ;三是县局党委加强党支部管理工作 ,严格工作时限,支部在学习会议中及时留存照片,作好记录,确保开会一次,简报一次,杜绝简报等宣传内容发生雷同现象,其他支部按此模式严格开展日常工作。 

(24)发文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制文人员系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文处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有关公文处理规定,组织各单位内勤开展公文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为了严谨制文和规范公文起草、审核、签发、印发等程序流程,出文部门严格按照行文制度进行逐级审批,情指中心严把审核关,对文头、文号、主送单位、抄送单位、落款等行文规范提出明确要求,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5)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此类情况,警务保障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梳理了全局的公务接待情况,并登记造册逐一进行剖析核查,警务保障室指派专人李广文负责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二是公安局后续的公务接待工作中严格执行《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接待的规范管理,持函接待。严格把关公务接待陪同人数关、票据关,“四单”(公务接待清单、公务接待审批表、原始菜单、正式餐饮发票)齐全,经办人、审批人、分管局长均签字后方可填制报销单报销。 

(三)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1.“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

(26)“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于巡察组指出的个别支出未上县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审议的问题,财务室积极收集相关会议纪要,对相关报销票据进行了补充;二是财务部门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和林县公安局财务报销制度要求,费用达到1万元以上的开支项目全部列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范畴的标准执行,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12.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27)“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要求各支部在会议上继续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提高党员日常履职能力;二是2024年7月18、19日,政工办工作人员分别深入城关派出所、治安大队党支部对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门培训,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发展党员流程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三是各支部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党员大会时间,会议前一天拟发会议通知,了解沟通参会人员情况,最大限度保证参会人数,从而严肃党员活动的严肃性;四是城关派出所党支部对党员开展“上门送教、送书”活动;五是城关派出所党支部对所内一年里请假超三次的党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以后再有类似情况将严肃处理。

(28)组织生活会召开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2至8日,由政工办组成3人检查组对各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检查期间 ,同时对各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都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各党支部党务工作综合素质;二是局党委对各党支部继续加强监督和指导力度,在开展相关党建会前,党委按相关程序规定对党支部递交的材料严格进行审核,经局党委审核无误后再进入下一环节,确保县局党委所辖14个党支部不出任何错误,同时政工办组成专人对各支部的党务工作者定期进行培训;三是局党委对开展活动不严肃的党支部书记将进行约谈,强调工作严谨性和规范性,县局党委对看守所党支部书记许志国、盛乐派出所党支部书记王利文进行了约谈,要求支部书记切实负起负责,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9)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

整改情况:县局党委要求各支部对照巡察组指出问题,及时对相关《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补填、盖章。2024年6月底,和林县公安局政工办组成3人检查组全覆盖深入各党支部主要针对2021、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登记表》填写缺项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存在问题检查组现场给予指导,支部当场进行了整改。截至目前,县局所属14个党支部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13.队伍管理不够有力,从严治警需加强

(30)队伍管理不够有力,从严治警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严格按照2023年11月县局制定的《和林格尔县公安局队伍管理专项督察实施方案》对民辅警进行日常督察检查,督察法制、纪检部门采取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民辅警“枪、车、酒、密、网”问题进行检查,要求各单位一周至少自测两次,并将测试情况详细登记在册,督察法制大队、纪检监察室在工作日、值班备勤、勤务期间不定时对相关民辅警进行酒精检测;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纪检部门通过全局政治轮训,对全局民辅警开展一轮全覆盖的警示教育,每期安排由县局教官孙龙讲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严禁违规饮酒规定》内容,并结合我局发生过的民警“涉酒”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做到了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全警的目标,从思想深处铸牢了全局民辅警违规饮酒的思想防线;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县局督察法制大队、纪检监察室、各部门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巡查方式对民辅警涉酒问题进行督察检查,根据《和林格尔县公安局队伍管理专项督察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局属各部门上门与民辅警家属签订《和林格尔县公安局民辅警家属监督承诺书》,有效弥补“8小时外”组织监督漏洞,用亲情监督筑牢民警辅警涉酒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本次整改过程中,我局党委坚持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下一步,局党委将深化整改成果运用,结合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创新思想举措,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建章立制,深化巡察整改成效。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建立及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断扩大整改成果。

(二)从严从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整改问题为导向,聚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党建、财务等重点领域,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继续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同时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对症下药,进一步推动我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1-7195400;邮政信箱: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盛街北和林格尔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收);电子邮箱:hlgajjj@163.com。


中共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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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23 17:33来源:县公安局

根据第十五届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6月6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公安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当作是对局党委的一次“政治体检”,对全体民辅警履职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阅”。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县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对于巡察组反馈情况和提出意见建议,化压力为动力,真查真改、立行立改。

公安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公安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各责任领导对照方案,积极牵头协调抓好整改,确保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条条落实到位。

公安局党委书记李利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带头领班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公安局党委在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工范围内的整改任务真抓实改,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民辅警日常教育监督工作,逐条推动巡察整改问题落到实处,积极协调解决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难点问题。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党委2024年7月2日制定印发《中共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委员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县公安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频次、方法、要求及考核制度。并且局党委按照2024年度学习要点,深入、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内容并进行了研讨交流;二是局党委继续加强对各党支部思想理论学习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各支部按照既定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学习任务,7月2日至8日,政工办组成3人检查组代表局党委对所属14个党支部开展了党建工作常规检查,包括党员提交的心得体会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而且事后又对3个支部进行了回头看检查。

(2)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对各支部设立相关监督考核机制,制定《2024年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明确党支部学习内容、形式。设立党支部考核机制,每半年对所属支部进行考核一次,综合两次成绩取平均分进行排名;二是公安局党委制定印发《2024年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做好规定动作和统一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务实有效的方式方法,并且每周开展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全体委员集中学习最新上级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三是针对新店子派出所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训词精神研讨发言、心得体会内容相同问题,武俊峰、云颢巍二位同志结合实际工作补交了学习心得体会材料,党支部书记海泉向局党委做了表态发言。

2.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扎实

(3)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2至8日,由政工办组成3人检查组对各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检查,同时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回头看检查,对心得体会雷同、学习次数不够、与学习计划不符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了指正;二是云谷派出所党支部组织民辅警学习了《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相关内容,并要求民辅警会后撰写心得体会材料,同时支部书记王晓宏向局党委作出表态发言,以后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3.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

(4)执法办案不规范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督察法制大队责令《某某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王某某、杨某某等人赌博案》、《乔某某、王某某等人赌博案》三起案件的办案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两起赌博案件赌具进行了收缴,对某某宾馆责令整改通知书适用条款错误问题进行了更正;二是督察法制大队将组织各办案单位法制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通报相关案件情况,举一反三,警示各办案单位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督察法制大队把好审核关,在对案件日常把关审核的基础上加强对纸质材料的检查力度,三名副大队长定期对各自负责的派出所接处警工作进行督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四是督察法制大队7月份利用全局观摩会对各派出所接处警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新店子、巧什营派出所接处警信息填写要素齐全,处警领导签注意见和反馈意见栏均填写完毕,其他派出所接处警登记信息填写情况良好。

(5)刑事案件打击力度不够、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经侦大队成立了“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历年经济类刑事案件积案专项清理工作小组”,明确包案民警,对积案进行专门攻坚;二是逐案梳理,根据每一次案件制定对应解决方案。截至7月底,我局经侦大队对巡察组指出的21起经济类刑事案件积案已全部办结;三是严格办案时限,加快经济类案件侦办力度,防止积案的产生,截至目前经侦大队无积案产生;四是公安局反诈中心持续加大网络诈骗宣传力度,提高反诈APP的安装人数,并及时止付被骗钱款,减少群众财产损失。截至目前,我县国家反诈APP的安装注册率,占全市第一。

(6)涉警舆情管控力度不够、敏感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警支大队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依法打击犯罪嫌疑人,持续净化网络环境;二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县局警支大队与县域内各部门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快速反应、全力侦办网络舆情案件。截至8月底警支大队共办理行政案件5起,行政处罚5人;三是2024年7月4日,在县局附二楼会议室邀请市局保密办领导为全局300余名民辅警讲授日常保密工作规范,并通报相关失泄密案例,接下来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的学习力度,提高对个人互联网媒体账号管控力度。  

(7)未开展教育训练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和林格尔县公安局2024年度教育训练工作制度》,落实“一所一队一教官”制度,评聘31名民辅警为县局教官,建立了自己的教官团队,并且明确了教官职责、权利和选拔标准,确保教官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定期对教育训练工作进展和教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二是和林县公安局教育训练基地已经进入实战化运行阶段,按照年初制定计划,2024年度将进行全员轮训,截至目前共开展4期政治理论暨辅警集中培训(1期教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1期股级领导干部培训,2期辅警日常业务培训)。下一步,公安局教育训练基地将按照教育训练工作计划有序开展民辅警训练活动。

(8)制定制度有偏差。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印发《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制定《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管理规定》并在文中明确“被取保候审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以人民币五百元为起点”,并落实。

(9)法制员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和林格尔县公安局督察法制大队定期组织县局各执法办案部门、派出所专兼职法制员及办案民警参加《公安部法制局法制讲堂》活动,提高法制员专业素质,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城关派出所对《梁某某、倪某某吸毒案》;治安大队对《杨某某阻碍执行职务案》中“一案一测民警档案记录”重新测评,同时督察法制大队建立年终奖惩机制,将法制员履职情况纳入其中,并且占比达到5%。

4.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视不够

(10)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各窗口单位全力落实2022年度印发的《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方便群众,手续做到应简尽简,方便企业、个人办理业务。2022年4月14日,和林格尔县公安局驻企服务站正式挂牌成立,推行驻企服务新思路、新举措、新模式,助力辖区内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各支部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相关内容的学习,充分利用周二、四晨会、支部大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作为公安机关“第一议题”深入学习,牢固树立“每名民辅警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三是2024年7月25日前,县局组织全局各部门重新梳理本部门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并撰写本部门总结材料报县局党委存档,县局党委汇总后形成全局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材料。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部完成,部门工作总结、县局优化营商环境总结均已归档完成。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1)对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党委制定印发《中共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委员会党的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每半年撰写一次,2024年上半年总结已按时上报归档;二是意识形态工作已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培训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内容,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底各支部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重要考核项目。并且意识形态部分在党建工作中占比25%以上、在总目标中达到 10%;三是看守所、盛乐北街派出所党支部通过谈话的形式对本部门民辅警开展一次意识形态摸底工作,及时掌握民辅警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谈话后形成工作总结材料报县局党委存档;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制度,县局党委要求各支部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并上报分析研判报告,且要做到突出问题导向,系统梳理,分析原因症结,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整改落实。 

(12)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案》,组织了18次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受众人数达到了1000余人,并联合广场社区针对少数民族举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宣讲》活动,讲授民族工作相关党课15次。

(二)反馈问题: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

6.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压力传导不到底。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公安局党委对提任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均要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活动,截至目前,县局已进行过两轮9人次的任前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同时2024年8月份,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集中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并且严格按“五必谈”要求(即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党委班子成员;党委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其分管所、队、室、中心负责人;所、队、室、中心负责人与民辅警每年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开展廉政谈话,全局436名民辅警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从而及时掌握了解民辅警思想动态;二是纪检监察室对大红城派出所支部书记、看守所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并要求以后要严格按工作时限传达各项会议精神并贯彻落实到位,严禁走过场,同时将谈话内容转发其它支部,举一反三,确保局党委会议精神及时传导到底。

(14)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单位实际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纪检监察室对历年来发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文件进行了回头看,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部进行了规范化整改,部门内部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行文规范文件学习;二是纪检监察室定于每周四下午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召开业务学习会,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要。

7.执行财经制度不规范

(15)办公用品采购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公安局财务室配备专职人员马媛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并按时参加财政部门举办的政府采购培训,积极掌握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充分运用政府采购系统,以后工作中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做到应采尽采。

(16)财务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财务室对近五年来的报销单进行了复核,对于未签字的报销单全部进行了补签;二是加强出差办案报销制度的学习,局属各部门利用周二、四晨学时间组织本部门报销人员学习财务报销相关制度;三是我局现在差旅实行全部公务卡报销制度,差旅费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一律不予报销,自巡察组反馈我局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以来,财务室已联系银行为全局行政及事业人员分几批次办理了公务卡,截至目前公务用卡办理率已达到的84%以上,以后将继续提高公务卡的办理率。

(17)资产管理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建立了《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及时准确录入固定资产账簿,做到内容填写详实,账实相符。警务保障室对巡察组指出的2019年购买政府正版软件未记入无形资产台账;2019-2023年购买2台电视机、33台执法记录仪未入帐情况进行补录入账,以后严格执行;二是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流程,警务保障室组织专人对近五年的资产进行了重新梳理,及时对资产进行了入库、出库、折旧、清理等工作,严格资产管理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截至目前,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固定资产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接受了内蒙古公安厅的检查验收。

8.对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审核把关不严

(18)对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财务人员通过查验报销凭证,与看守所和施工方进行当面核实,及时补齐了工程施工验收单上的签字;二是公安局财务人员通过查验凭证,经与商家核实具体情况,补充填写了购煤合同中的购煤单价和总量;三是公安局财务室对报销票据严格把关,今后凡是有票据填写不规范、内容缺项、领导签字不全等情况,财务室一律不予出帐报销。

9.公车管理不规范

(19)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对机关派车审批单进行详细梳理,对缺少审批人签字的派车单,经严格核实后由部门领导补签字,警务保障室每季度对各部门用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以后公安局公务用车坚决严格按照公务车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规定执行,遇特殊紧急用车情况,用车完毕及时补填公务用车派车审批单。

(20)车辆维修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车辆维修审核关,维修车辆全部出具《车辆维修审批单》,维修商家见单修车,对于填写不全、不规范的车辆不予维修,审批单无验收人签字,维修车辆一律不予放行;二是严格履行报废车手续,车辆在报废申请到报废手续下达期间一律封存到指定地点,不得再用。遇紧急用车情况由警务保障室予以调配;三是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务车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规定执行,严格车辆使用、维修审批程序。

(21)违规使用警用车辆。

整改情况:公安局执法车辆严格按照《警车管理规定》使用警用车辆,严格杜绝使用警车办理非警务活动,同时督察法制大队定期对全局的警务用车情况进行督察,坚决杜绝警便车混用现象。

10.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22)局党委抓落实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到人制度,部门指定专人对每项工作负责到底,工作中力戒虎头蛇尾,针对巡察组指出《根治违规饮酒、酒后驾车责任状》、《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开展涉酒问题以案促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总结未收齐的问题,纪检监察室进行重新收集,现已全部收集齐全并归档;二是纪检监察室今后将根据工作实际召开对应的工作推进会,适时通报各部门完成进度,督促工作进度,同时对上报工作汇报、总结等材料严格审核,对于工作中有交差了事,存在“过关”思想的,一律约谈部门负责人并要求部门重新起草工作总结。

(23)文风学风会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对舍必崖派出所党支部出现“一图多用”现象进行严肃批评,舍必崖派出所党支部包东冉向局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保证以后严格杜绝此类事情发生;二是县局督察法制大队联合县纪检监察室加强对各部门的督察检查,严防各单位测酒工作弄虚作假。截至目前,共联合检查17次,再有类似情况出现将严肃处理 ;三是县局党委加强党支部管理工作 ,严格工作时限,支部在学习会议中及时留存照片,作好记录,确保开会一次,简报一次,杜绝简报等宣传内容发生雷同现象,其他支部按此模式严格开展日常工作。 

(24)发文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制文人员系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文处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有关公文处理规定,组织各单位内勤开展公文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为了严谨制文和规范公文起草、审核、签发、印发等程序流程,出文部门严格按照行文制度进行逐级审批,情指中心严把审核关,对文头、文号、主送单位、抄送单位、落款等行文规范提出明确要求,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5)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此类情况,警务保障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梳理了全局的公务接待情况,并登记造册逐一进行剖析核查,警务保障室指派专人李广文负责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二是公安局后续的公务接待工作中严格执行《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接待的规范管理,持函接待。严格把关公务接待陪同人数关、票据关,“四单”(公务接待清单、公务接待审批表、原始菜单、正式餐饮发票)齐全,经办人、审批人、分管局长均签字后方可填制报销单报销。 

(三)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1.“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

(26)“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于巡察组指出的个别支出未上县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审议的问题,财务室积极收集相关会议纪要,对相关报销票据进行了补充;二是财务部门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和林县公安局财务报销制度要求,费用达到1万元以上的开支项目全部列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范畴的标准执行,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12.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27)“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要求各支部在会议上继续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提高党员日常履职能力;二是2024年7月18、19日,政工办工作人员分别深入城关派出所、治安大队党支部对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门培训,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发展党员流程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三是各支部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党员大会时间,会议前一天拟发会议通知,了解沟通参会人员情况,最大限度保证参会人数,从而严肃党员活动的严肃性;四是城关派出所党支部对党员开展“上门送教、送书”活动;五是城关派出所党支部对所内一年里请假超三次的党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以后再有类似情况将严肃处理。

(28)组织生活会召开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2至8日,由政工办组成3人检查组对各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检查期间 ,同时对各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都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各党支部党务工作综合素质;二是局党委对各党支部继续加强监督和指导力度,在开展相关党建会前,党委按相关程序规定对党支部递交的材料严格进行审核,经局党委审核无误后再进入下一环节,确保县局党委所辖14个党支部不出任何错误,同时政工办组成专人对各支部的党务工作者定期进行培训;三是局党委对开展活动不严肃的党支部书记将进行约谈,强调工作严谨性和规范性,县局党委对看守所党支部书记许志国、盛乐派出所党支部书记王利文进行了约谈,要求支部书记切实负起负责,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9)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

整改情况:县局党委要求各支部对照巡察组指出问题,及时对相关《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补填、盖章。2024年6月底,和林县公安局政工办组成3人检查组全覆盖深入各党支部主要针对2021、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登记表》填写缺项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存在问题检查组现场给予指导,支部当场进行了整改。截至目前,县局所属14个党支部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13.队伍管理不够有力,从严治警需加强

(30)队伍管理不够有力,从严治警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严格按照2023年11月县局制定的《和林格尔县公安局队伍管理专项督察实施方案》对民辅警进行日常督察检查,督察法制、纪检部门采取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民辅警“枪、车、酒、密、网”问题进行检查,要求各单位一周至少自测两次,并将测试情况详细登记在册,督察法制大队、纪检监察室在工作日、值班备勤、勤务期间不定时对相关民辅警进行酒精检测;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纪检部门通过全局政治轮训,对全局民辅警开展一轮全覆盖的警示教育,每期安排由县局教官孙龙讲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严禁违规饮酒规定》内容,并结合我局发生过的民警“涉酒”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做到了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全警的目标,从思想深处铸牢了全局民辅警违规饮酒的思想防线;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县局督察法制大队、纪检监察室、各部门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巡查方式对民辅警涉酒问题进行督察检查,根据《和林格尔县公安局队伍管理专项督察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局属各部门上门与民辅警家属签订《和林格尔县公安局民辅警家属监督承诺书》,有效弥补“8小时外”组织监督漏洞,用亲情监督筑牢民警辅警涉酒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本次整改过程中,我局党委坚持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下一步,局党委将深化整改成果运用,结合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创新思想举措,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建章立制,深化巡察整改成效。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建立及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断扩大整改成果。

(二)从严从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整改问题为导向,聚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党建、财务等重点领域,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继续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同时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对症下药,进一步推动我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1-7195400;邮政信箱: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盛街北和林格尔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收);电子邮箱:hlgajjj@163.com。


中共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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