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1月2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2月2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上来,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法院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表态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负主责,要求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党组整改主体责任以及分管领导具体整改责任。强化追责问责,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区市县委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有不足。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各项议程的第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细,及时组织学习。2025年1月至2月底,召开党组会议9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9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次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8次。
(2)推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这两件大事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院在推动生态安全屏障组织干警分别到三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进行法治宣传,发放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知识,通过宣讲的方式积极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2025年3月1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三级法院前往白二爷沙坝生态保护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进行法治宣传。二是2025年3月19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盛乐经济园区法庭深入辖区企业和农村进行法治宣传,并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2025年2月13日开展为期一个月“清积惠民 护航金融”执行专项活动,执结案件142件,执行到位7618.27万元。三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3月12日至17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组成青年宣讲团队分别前往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云谷校区)、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以及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分院辖区院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3)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存在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对党纪学习教育重视程度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学习”倾向;学习形式单一,多以集中传达文件为主,缺乏互动性和吸引力;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未能将党纪要求有效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导致部分干警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究其根源,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严格、创新意识不足,今后需从强化思想引领、丰富学习形式、注重学用结合等方面加以改进。2025年1月21日、2025年2月12日法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院领导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次。由政治部牵头,组织机关和执行局联合党支部、盛乐经济园区法庭党支部、舍必崖法庭党支部三个党支部于2025年3月18日组织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其他党纪法规。
2.履行核心职能责任不到位。
(4)案件执行效率偏低。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为推动执行工作全面向善向好发展,更好地提升执行工作质效,2025年1月9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2025年第一次执行局局务会。会上,着重对短板指标进行分析,并对2025年执行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随后,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执行裁决类案件规范指引与汇编手册》。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理论素质,强化干警法律知识及专业技能,提升干警履职能力。二是2025年2月13日起,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积惠民 护航金融”执行专项行动,重点攻克涉民生、涉金融、长期未执结执行案件。建立执行案件台账,执结各类案件142件,达成和解案件24件,执行到位7618.27万元,拘传被执行人12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6人。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责任与担当。推动终本出清,破解积案难题。成立终本出清工作小组,针对终本案件库中的积存案件,逐件核查,重新挖掘、核查执行线索,目前已核查并恢复执行案件97件,对恢复执行案件建立台账,实际执结66件,执行到位金额1203.95万元。同时,终本团队严格把握终本案件的适用条件,从严审核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有财产不能处置案件的结案标准,避免终本案件大量“涌入”终本案件库,导致终本案件越积越多。三是2月17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在“清积惠民 护航金融”专项行动中执行完毕一起因网络贷款引发的追偿权纠纷。在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父母介绍了该案件的裁决结果及当前执行情况,并告知他们如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父母主动提出代儿子清偿剩余债务,“我愿意替我儿子还款,请法官再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随后,李父外出筹措资金并当场现金履行完毕。下一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最高追求,秉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并重的执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对上诉案件移送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对上诉的68件案件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我院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上诉案件移送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上诉案件材料移送以电子档案移送为主,电子档案移送时间为45日之内,纸质卷宗移送时间为60日以内。并且指定专人对上诉案件庭室进行督促,分管院领导不定时进行抽查。
3.案件管理不规范。
(6)案卷中运用相关部门材料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有些部门办案人员对案卷材料的严谨重视不足,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案,轻归档”的错误观念,还有新入职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对文书写作规范掌握不扎实,缺乏系统培训。华宇案件增多的背景下,办案人员疲于应对高强度工作,为追求结案效率,容易出现材料错漏。为建立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审判执行流程管理机制,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执行流程公开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公开、公正、高效、有序进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2025年2月25日制定了《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业务部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7)法律文书、案卷填写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查出的问题,组织案件承办人对填写不规范的文书、卷宗进行了整改,现在已完成整改。我们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反思,认为部分干警责任意识薄弱,存在敷衍应付心理,对填写标准掌握不清晰;监督审核机制不健全,缺乏常态化检查,问题发现滞后,整改落实不到位。这些问题影响司法工作严肃性与规范性,亟需强化责任教育、完善培训体系、严格监督问责。今年,案件承办人对2024、2025年部分案件的材料进行自查,庭长、分管领导进行抽查,未发现有填写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规定,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2025年2月26日组织法官助理、书记员学习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并对填写法律文书进行了培训。
(8)信访案卷处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分管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认真梳理每一件信访案件诉求,对涉及反映人和事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规定,涉及法官滥用职权、办理金钱案、人情案等由政治部进行核查办理。涉及案件事实及不服判决的由相应业务部门进行核查。每一件信访案件由分管院领导和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把关审核。
(9)法院执行案件归档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加快卷宗整理进度,截止2025年2月底,已经对未归档的542件执行案卷整理归档。为了加强执行文书的归档管理工作,经过征求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2025年3月10日制定《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案卷归档管理办法》。执行卷宗应当在案件报结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
(10)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每周由专人对内外官网内容进行随时更新,加强对新闻宣传人员进行意识形态的培训。二是2025年3月7日,院党组书记、院长吴芳主持召开第九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并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究部署2025年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以为民办实事、方便群众诉讼为宗旨,整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开庭等多种技术手段,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路,实现了“人在家中坐,案件云上结”,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审判效率。2024年12月31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驻和林格尔新区巡回法庭成功在线调解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四是办公室及时与县网安中心、上级法院融媒体联系沟通,及时对一些当事人或案外人有舆情苗头的信息进行联系沟通,随时进行关注,严防事态有新的发展。针对便民留言板2024年9月12日留言,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进行回复。如和林一家酒店拖欠45万元菜款,涉及我院执行案件在抖音播出,我院积极与县融媒体和相关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得到处理,未造成严重后果。
5.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不够有力。
(1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本院工作全过程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由办公室报请院党组进行集体研究。审核后,由各部门按工作计划进行执行。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 “三会一课”、干警教育培训重要内容。2025年3月17日法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引导全体干警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内容体现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进行学习。二是三个党支部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时,各委员在撰写的发言提纲中明确体现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
6.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有差距。
(13)审务服务保障工作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按照《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规定》要求,为了加强对审务保障中心的人员配置,2025年2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报请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四个事业编制充实审务保障中心人员不足。
(14)相关制度更新滞后。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院领导研究决定,聘请第三方审计部门对我院财务进行审计,并对原有内控制度进行完善。现审计部门已经进入法院开始工作。二是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对原有考勤制度进行完善。2024年9月新出台《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请销假、考勤及相关工资待遇的管理办法》,并开始执行。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仍然存在
1.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15)未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
整改进展:2025年2月27日上午,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吴芳出席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参会。会上,县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王蒙赫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从纪检监察工作角度,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随后,全体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最后,党组书记、院长吴芳作总结讲话。
2.不正之风和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16)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1月20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制定单位公务用车(警车)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车登记、使用审批制度;综合办严守主体责任,对车辆购置、保险、维修全流程进行科学管理,并常态化对公车使用登记、安全行车等方面进行自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专兼职驾驶员纪律意识和安全驾驶意识;严格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派车、加油,2025年1月20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制定单位公务用车(警车)管理制度,要求干警严格线上、线下进行派车。
(17)文风不实,照搬照抄。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3月10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制定并实施《文稿起草审核工作规定》,建立由起草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院长逐级发文审签制度。由院党组书记对办公室主任进行谈话。
3.工程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
(18)物资采购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 制度体系不健全,缺乏涵盖采购全流程的细化规范。下一步,完善采购管理办法,细化采购审批权限、招标方式、合同签订等流程标准,明确小额采购、紧急采购的特殊处理规则,并组织采购人员学习相关规定,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采购及审批程序。
(19)往来资金长期挂账。
整改进展情况:现已聘请第三方审计部门对我院资产进行清查,对长期挂账的账款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对涉及挂账人员进行核实情况。
(20)执行案款利息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缴国库。
整改进展情况:按照反馈意见,我院财务室于2025年1月10日及时将执行案款的利息上缴国库。
(21)人民陪审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落实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制度,建立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台账。二是启用“陪审宝”云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化解参审不均衡的问题,针对14名未参审的人民陪审员已报县人大常委会免去陪审员资格。三是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履职能力。按照保密规定,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22)存在长期未结案件。
整改进展情况:每周召开法官会议,针对长期未结案件,由承办法官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汇报,明确长期未结案件台账中各个审理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并由分管领导进行督促办案。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年底对长期未结案件承办人进行奖惩。截止2025年3月27日超一年不满两年未结审判案件有2件,执行案件1件。
4.解决群众诉求进展缓慢。
(2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未达标。
整改进展情况:为了建立健全业绩考评制度,全面科学评价审判业绩,依据上级法院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审判执行业绩考评办法》,对没有达到上级法院规定结案率的,严格按照审判绩效相关规定执行。
(24)对群众关心的问题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立案后,执行局干警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查控,并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地相关部门进行查询。现双方已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正在积极履行。
(三)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严肃。
(25)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规范。
整改进展:对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在落实制度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有效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2月28日法院党组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3月19至21日,机关和执行局联合党支部、舍必崖法庭党支部、盛乐经济园区法庭党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填写登记表及谈心谈话笔录。
(26)党总支组织架构不完善。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党总支于3月19日至21日对所辖三个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由于工作调动原因,法院党总支短缺书记及副书记,经请示县机关党工委后,回复同意补选2名委员,2025年3月18日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选举产生2名委员,已报县机关党工委等待批复。
2.基层党建工作不够到位。
(27)党建工作缺少研究。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3月24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吴芳同志部署党建工作。二是院党组书记、院长吴芳同志在法院全体干警大会上,给干警讲党课活动。
(28)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干警深入学习党建工作相关文件和党务公开制度,切实提高对党建工作和党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谁承办、谁提出原则,由宣传委员进行审核,党支部书记综合考虑审核意见,进行审批。重要事项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需要报请党的上一级组织审批的事项,应当报批。二是加强公开力度。除在法院内部公告栏公开外,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党务公开信息。对收缴党费、党员发展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现已将法院三个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及2025年1至3月的党费收缴情况已公开。政治部于2025年3月20日对官网及其他平台进行监督检查。
(29)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政治部组织党务干警对2024年来发展党员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审查完善,进行查漏补缺。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干警进行培训学习,明确发展党员各环节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每个环节的资料规范完备。三是对今年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进行仔细审核,杜绝出现未签字、未有审查时间。经与县机关党工委沟通,没有刻党支部公章的,可以暂时由单位公章代替。
(30)党员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2月19日将退休的13名党员已经分别编入三个党支部管理,聘用人员的组织关系分别已编入舍必崖法庭党支部、盛乐经济园区法庭党支部,驻村干警因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关系暂时在窝铺村村委会。
(31)选人用人方面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政治部2025年2月20日组织政工干警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等相关规定,使政工干警熟悉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重点注意事项,推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结合我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总体要求,2025年1至3月对符合晋升的干警,分别予以晋升,晋升四级主任科员1名,四级法官助理1名,三级法官助理1名,一级法官1名,均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32)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责任主体与任务目标,加强监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的目标,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召开整改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2025年1月20日提前将会议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审核通过后,2025年1月26日下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纪委监委第六室纪检监察室主任到会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巡察整改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对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品质、领导能力、工作水平的重要考验,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抓手,层层落实责任和任务,坚决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注重对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总结,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标治本,注重预防,巡察整改期间建立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做好适时更新,确保符合法院实际发展,帮助法院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模式,为司法服务保障改革开放先行工作打好根基。
三是进一步抓好整改后续,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要注重保持成效适时“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以钉子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到久久为功、一抓到底,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电话7199637;邮政信箱:和林格尔县和盛路与新和街交叉口;电子邮箱helinfayuan@163.com.
中共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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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1月2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2月2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上来,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法院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表态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负主责,要求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党组整改主体责任以及分管领导具体整改责任。强化追责问责,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区市县委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有不足。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各项议程的第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细,及时组织学习。2025年1月至2月底,召开党组会议9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9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次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8次。
(2)推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这两件大事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院在推动生态安全屏障组织干警分别到三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进行法治宣传,发放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知识,通过宣讲的方式积极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2025年3月1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三级法院前往白二爷沙坝生态保护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进行法治宣传。二是2025年3月19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盛乐经济园区法庭深入辖区企业和农村进行法治宣传,并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2025年2月13日开展为期一个月“清积惠民 护航金融”执行专项活动,执结案件142件,执行到位7618.27万元。三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3月12日至17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组成青年宣讲团队分别前往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云谷校区)、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以及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分院辖区院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3)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存在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对党纪学习教育重视程度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学习”倾向;学习形式单一,多以集中传达文件为主,缺乏互动性和吸引力;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未能将党纪要求有效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导致部分干警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究其根源,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严格、创新意识不足,今后需从强化思想引领、丰富学习形式、注重学用结合等方面加以改进。2025年1月21日、2025年2月12日法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院领导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次。由政治部牵头,组织机关和执行局联合党支部、盛乐经济园区法庭党支部、舍必崖法庭党支部三个党支部于2025年3月18日组织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其他党纪法规。
2.履行核心职能责任不到位。
(4)案件执行效率偏低。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为推动执行工作全面向善向好发展,更好地提升执行工作质效,2025年1月9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2025年第一次执行局局务会。会上,着重对短板指标进行分析,并对2025年执行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随后,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执行裁决类案件规范指引与汇编手册》。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理论素质,强化干警法律知识及专业技能,提升干警履职能力。二是2025年2月13日起,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积惠民 护航金融”执行专项行动,重点攻克涉民生、涉金融、长期未执结执行案件。建立执行案件台账,执结各类案件142件,达成和解案件24件,执行到位7618.27万元,拘传被执行人12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6人。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责任与担当。推动终本出清,破解积案难题。成立终本出清工作小组,针对终本案件库中的积存案件,逐件核查,重新挖掘、核查执行线索,目前已核查并恢复执行案件97件,对恢复执行案件建立台账,实际执结66件,执行到位金额1203.95万元。同时,终本团队严格把握终本案件的适用条件,从严审核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有财产不能处置案件的结案标准,避免终本案件大量“涌入”终本案件库,导致终本案件越积越多。三是2月17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在“清积惠民 护航金融”专项行动中执行完毕一起因网络贷款引发的追偿权纠纷。在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父母介绍了该案件的裁决结果及当前执行情况,并告知他们如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父母主动提出代儿子清偿剩余债务,“我愿意替我儿子还款,请法官再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随后,李父外出筹措资金并当场现金履行完毕。下一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最高追求,秉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并重的执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对上诉案件移送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对上诉的68件案件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我院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上诉案件移送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上诉案件材料移送以电子档案移送为主,电子档案移送时间为45日之内,纸质卷宗移送时间为60日以内。并且指定专人对上诉案件庭室进行督促,分管院领导不定时进行抽查。
3.案件管理不规范。
(6)案卷中运用相关部门材料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有些部门办案人员对案卷材料的严谨重视不足,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案,轻归档”的错误观念,还有新入职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对文书写作规范掌握不扎实,缺乏系统培训。华宇案件增多的背景下,办案人员疲于应对高强度工作,为追求结案效率,容易出现材料错漏。为建立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审判执行流程管理机制,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执行流程公开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公开、公正、高效、有序进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2025年2月25日制定了《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业务部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7)法律文书、案卷填写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查出的问题,组织案件承办人对填写不规范的文书、卷宗进行了整改,现在已完成整改。我们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反思,认为部分干警责任意识薄弱,存在敷衍应付心理,对填写标准掌握不清晰;监督审核机制不健全,缺乏常态化检查,问题发现滞后,整改落实不到位。这些问题影响司法工作严肃性与规范性,亟需强化责任教育、完善培训体系、严格监督问责。今年,案件承办人对2024、2025年部分案件的材料进行自查,庭长、分管领导进行抽查,未发现有填写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规定,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2025年2月26日组织法官助理、书记员学习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并对填写法律文书进行了培训。
(8)信访案卷处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分管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认真梳理每一件信访案件诉求,对涉及反映人和事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规定,涉及法官滥用职权、办理金钱案、人情案等由政治部进行核查办理。涉及案件事实及不服判决的由相应业务部门进行核查。每一件信访案件由分管院领导和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把关审核。
(9)法院执行案件归档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加快卷宗整理进度,截止2025年2月底,已经对未归档的542件执行案卷整理归档。为了加强执行文书的归档管理工作,经过征求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2025年3月10日制定《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案卷归档管理办法》。执行卷宗应当在案件报结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
(10)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每周由专人对内外官网内容进行随时更新,加强对新闻宣传人员进行意识形态的培训。二是2025年3月7日,院党组书记、院长吴芳主持召开第九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并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究部署2025年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以为民办实事、方便群众诉讼为宗旨,整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开庭等多种技术手段,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路,实现了“人在家中坐,案件云上结”,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审判效率。2024年12月31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驻和林格尔新区巡回法庭成功在线调解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四是办公室及时与县网安中心、上级法院融媒体联系沟通,及时对一些当事人或案外人有舆情苗头的信息进行联系沟通,随时进行关注,严防事态有新的发展。针对便民留言板2024年9月12日留言,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进行回复。如和林一家酒店拖欠45万元菜款,涉及我院执行案件在抖音播出,我院积极与县融媒体和相关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得到处理,未造成严重后果。
5.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不够有力。
(1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本院工作全过程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由办公室报请院党组进行集体研究。审核后,由各部门按工作计划进行执行。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 “三会一课”、干警教育培训重要内容。2025年3月17日法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引导全体干警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内容体现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进行学习。二是三个党支部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时,各委员在撰写的发言提纲中明确体现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
6.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有差距。
(13)审务服务保障工作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按照《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规定》要求,为了加强对审务保障中心的人员配置,2025年2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报请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四个事业编制充实审务保障中心人员不足。
(14)相关制度更新滞后。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院领导研究决定,聘请第三方审计部门对我院财务进行审计,并对原有内控制度进行完善。现审计部门已经进入法院开始工作。二是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对原有考勤制度进行完善。2024年9月新出台《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请销假、考勤及相关工资待遇的管理办法》,并开始执行。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仍然存在
1.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15)未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
整改进展:2025年2月27日上午,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吴芳出席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参会。会上,县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王蒙赫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从纪检监察工作角度,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随后,全体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最后,党组书记、院长吴芳作总结讲话。
2.不正之风和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16)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1月20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制定单位公务用车(警车)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车登记、使用审批制度;综合办严守主体责任,对车辆购置、保险、维修全流程进行科学管理,并常态化对公车使用登记、安全行车等方面进行自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专兼职驾驶员纪律意识和安全驾驶意识;严格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派车、加油,2025年1月20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制定单位公务用车(警车)管理制度,要求干警严格线上、线下进行派车。
(17)文风不实,照搬照抄。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3月10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制定并实施《文稿起草审核工作规定》,建立由起草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院长逐级发文审签制度。由院党组书记对办公室主任进行谈话。
3.工程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
(18)物资采购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 制度体系不健全,缺乏涵盖采购全流程的细化规范。下一步,完善采购管理办法,细化采购审批权限、招标方式、合同签订等流程标准,明确小额采购、紧急采购的特殊处理规则,并组织采购人员学习相关规定,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采购及审批程序。
(19)往来资金长期挂账。
整改进展情况:现已聘请第三方审计部门对我院资产进行清查,对长期挂账的账款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对涉及挂账人员进行核实情况。
(20)执行案款利息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缴国库。
整改进展情况:按照反馈意见,我院财务室于2025年1月10日及时将执行案款的利息上缴国库。
(21)人民陪审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落实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制度,建立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台账。二是启用“陪审宝”云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化解参审不均衡的问题,针对14名未参审的人民陪审员已报县人大常委会免去陪审员资格。三是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履职能力。按照保密规定,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22)存在长期未结案件。
整改进展情况:每周召开法官会议,针对长期未结案件,由承办法官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汇报,明确长期未结案件台账中各个审理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并由分管领导进行督促办案。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年底对长期未结案件承办人进行奖惩。截止2025年3月27日超一年不满两年未结审判案件有2件,执行案件1件。
4.解决群众诉求进展缓慢。
(2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未达标。
整改进展情况:为了建立健全业绩考评制度,全面科学评价审判业绩,依据上级法院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审判执行业绩考评办法》,对没有达到上级法院规定结案率的,严格按照审判绩效相关规定执行。
(24)对群众关心的问题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立案后,执行局干警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查控,并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地相关部门进行查询。现双方已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正在积极履行。
(三)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严肃。
(25)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规范。
整改进展:对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在落实制度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有效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2月28日法院党组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3月19至21日,机关和执行局联合党支部、舍必崖法庭党支部、盛乐经济园区法庭党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填写登记表及谈心谈话笔录。
(26)党总支组织架构不完善。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党总支于3月19日至21日对所辖三个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由于工作调动原因,法院党总支短缺书记及副书记,经请示县机关党工委后,回复同意补选2名委员,2025年3月18日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选举产生2名委员,已报县机关党工委等待批复。
2.基层党建工作不够到位。
(27)党建工作缺少研究。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3月24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吴芳同志部署党建工作。二是院党组书记、院长吴芳同志在法院全体干警大会上,给干警讲党课活动。
(28)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干警深入学习党建工作相关文件和党务公开制度,切实提高对党建工作和党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谁承办、谁提出原则,由宣传委员进行审核,党支部书记综合考虑审核意见,进行审批。重要事项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需要报请党的上一级组织审批的事项,应当报批。二是加强公开力度。除在法院内部公告栏公开外,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党务公开信息。对收缴党费、党员发展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现已将法院三个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及2025年1至3月的党费收缴情况已公开。政治部于2025年3月20日对官网及其他平台进行监督检查。
(29)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政治部组织党务干警对2024年来发展党员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审查完善,进行查漏补缺。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干警进行培训学习,明确发展党员各环节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每个环节的资料规范完备。三是对今年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进行仔细审核,杜绝出现未签字、未有审查时间。经与县机关党工委沟通,没有刻党支部公章的,可以暂时由单位公章代替。
(30)党员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2月19日将退休的13名党员已经分别编入三个党支部管理,聘用人员的组织关系分别已编入舍必崖法庭党支部、盛乐经济园区法庭党支部,驻村干警因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关系暂时在窝铺村村委会。
(31)选人用人方面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政治部2025年2月20日组织政工干警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等相关规定,使政工干警熟悉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重点注意事项,推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结合我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总体要求,2025年1至3月对符合晋升的干警,分别予以晋升,晋升四级主任科员1名,四级法官助理1名,三级法官助理1名,一级法官1名,均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32)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责任主体与任务目标,加强监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的目标,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召开整改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2025年1月20日提前将会议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审核通过后,2025年1月26日下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纪委监委第六室纪检监察室主任到会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巡察整改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对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品质、领导能力、工作水平的重要考验,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抓手,层层落实责任和任务,坚决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注重对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总结,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标治本,注重预防,巡察整改期间建立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做好适时更新,确保符合法院实际发展,帮助法院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模式,为司法服务保障改革开放先行工作打好根基。
三是进一步抓好整改后续,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要注重保持成效适时“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以钉子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到久久为功、一抓到底,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电话7199637;邮政信箱:和林格尔县和盛路与新和街交叉口;电子邮箱helinfayuan@163.com.
中共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