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现对火山引擎和林格尔算力中心项目配套11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火山引擎和林格尔算力中心项目配套11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
2、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境内。
3、建设规模与内容:该线路为双回线路,起于雅达牧11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西起第9号北侧出线间隔)和盛220kV变电站110出线间隔(西起第18出线间隔)),止于新建110kV火山引擎和林格尔算力中心变电站围墙外。导线:2×JL/G1A-300/25型钢芯铝绞线;地线:2根地线均采用OPGW-24B1-100型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电缆:采用ZB-YJLW03-Z-64/110-1×1600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波纹铝套阻燃阻水聚乙烯外护套单芯电力电缆(分割导体)。
4、建设工期:2025年8月-2026年12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期限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至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联系人:欧逸炜 18504719055
2、评估机构: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闫 涛 1592441120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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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现对火山引擎和林格尔算力中心项目配套11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火山引擎和林格尔算力中心项目配套11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
2、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境内。
3、建设规模与内容:该线路为双回线路,起于雅达牧11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西起第9号北侧出线间隔)和盛220kV变电站110出线间隔(西起第18出线间隔)),止于新建110kV火山引擎和林格尔算力中心变电站围墙外。导线:2×JL/G1A-300/25型钢芯铝绞线;地线:2根地线均采用OPGW-24B1-100型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电缆:采用ZB-YJLW03-Z-64/110-1×1600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波纹铝套阻燃阻水聚乙烯外护套单芯电力电缆(分割导体)。
4、建设工期:2025年8月-2026年12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期限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至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联系人:欧逸炜 18504719055
2、评估机构: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闫 涛 1592441120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