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和林格尔县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调整听证会的第一次公告》报名遴选结果,现就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听证方案、听证会参会人员、旁听及材料查阅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和林格尔县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优化调整(此次调整保持各阶梯基本水价单价不变,仅调整计量周期及阶梯分档用水量标准。)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6年8月6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和林格尔县发改委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核心要点
(一)实施范围
听证方案适用范围为和林格尔县盛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供水服务区域内抄表到户城镇居民用户;一户多表家庭合并核算总用水量,统一以家庭为单位执行阶梯计量;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统一执行居民基础水价。
(二)调整内容(基础水价单价保持现行标准不变)
计量周期调整:由按年计量改为按季度计量,年底清零。
阶梯水量基数优化:结合我县居民家庭常住人口、年均用水实际,压缩阶梯基础用水量,强化节水约束;阶梯级差比例仍执行国家规定1:1.5:3标准不变。
特殊人群政策延续:低收入保障户、低保、特困供养居民,按现有惠民政策实行用水优惠减免,不因阶梯水量调整改变帮扶政策。
(三)调价必要性
1. 落实节水管控要求。原年度阶梯用水量基数偏大,价格杠杆约束作用弱,难以遏制水资源浪费;调整为季度小基数分档,契合自治区人均用水定额标准,引导居民节约用水,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2. 优化水资源配置。我县水资源禀赋有限,通过阶梯分档收紧超额用水额度,抑制奢侈用水,缓解县域水资源供给压力,守住供水安全底线。
3. 完善阶梯水价制度。本次仅优化计价机制、不上涨基础单价,兼顾绝大多数普通家庭用水支出稳定,同时通过超额加价调节不合理用水,兼顾公平与节水。
4. 企业运营规范管理。盛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管网运维、水质检测、人工药剂成本持续增加,通过阶梯机制引导节水、均衡用水负荷,有利于供水企业长期稳定运营。
(四)成本依据
本次调整仅优化阶梯计量规则,未调整基础水价,供水成本暂未发生重大变动;按照监审计划统一开展供水全周期成本监审,结合监审结论再研判基础水价是否调整。
四、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2名)
和林格尔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晓华
和林格尔县价格认证监测中心主任 补埃善
(二)听证会参加人(20名)
1. 居民消费者代表(10名):
金河家园居民(广场社区) 贾兰芝
山城小区居民(昭君道社区) 任利波(蒙古族)
和羊路沙洼居民(和清路社区) 骈秀秀
广厦华庭居民(学府社区) 藏 源
水岸国际居民 (棋盘营社区) 吴 娜
城关镇东南营居民(昭君道社区) 秦尚瑞
蓝山国际居民(利民社区) 谢海青
二道河村居民(和托路社区) 刘国胜
呼清路西旧师范院内居民(棋盘营社区) 姚德良
城关镇前进街居民(团部路社区) 刘爱桃
2. 供水企业代表(3名)
县盛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佳明
县盛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邢雪梅
县盛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营收中心部长 布 赫
3. 人大、政协代表(2名):
县人大预算委员会副主任 赵玉根
县政协经科委副主任 张家瑞
4.相关职能部门代表(3名):
县住建局供排水中心负责人 刘开胜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杨建东
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王永兵
5.行业专家、法律专业代表(2名):
成本监审专家 陈春梅
律师 赵佳敏
五、旁听人员安排
1. 旁听名额:本次听证会设置旁听席位5个,自愿旁听群众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发改委价格认证监测中心现场登记,额满即止。
2. 登记时间:2026年7月22日—7月30日工作日9:00-11:30、15:00-17:00
3. 登记地点:县发改委104价格认证监测中心办公室
六、听证材料查阅方式
《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调整听证方案》《供水企业运营情况说明》等全套听证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可在工作日前往县发改委价格认证监测中心办公室免费查阅、复印。
七、有关要求
1. 全体听证会参加人请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不得无故缺席;确需请假须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报备县发改委。
2. 参会、旁听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纪律,手机调至静音,有序发表意见。
3. 听证会现场收集的各界意见建议,我委将汇总梳理,作为拟定最终水价政策的重要参考,并在定价文件中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咨询电话:0471-7191513
特此公告。
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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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和林格尔县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调整听证会的第一次公告》报名遴选结果,现就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听证方案、听证会参会人员、旁听及材料查阅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和林格尔县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优化调整(此次调整保持各阶梯基本水价单价不变,仅调整计量周期及阶梯分档用水量标准。)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6年8月6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和林格尔县发改委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核心要点
(一)实施范围
听证方案适用范围为和林格尔县盛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供水服务区域内抄表到户城镇居民用户;一户多表家庭合并核算总用水量,统一以家庭为单位执行阶梯计量;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统一执行居民基础水价。
(二)调整内容(基础水价单价保持现行标准不变)
计量周期调整:由按年计量改为按季度计量,年底清零。
阶梯水量基数优化:结合我县居民家庭常住人口、年均用水实际,压缩阶梯基础用水量,强化节水约束;阶梯级差比例仍执行国家规定1:1.5:3标准不变。
特殊人群政策延续:低收入保障户、低保、特困供养居民,按现有惠民政策实行用水优惠减免,不因阶梯水量调整改变帮扶政策。
(三)调价必要性
1. 落实节水管控要求。原年度阶梯用水量基数偏大,价格杠杆约束作用弱,难以遏制水资源浪费;调整为季度小基数分档,契合自治区人均用水定额标准,引导居民节约用水,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2. 优化水资源配置。我县水资源禀赋有限,通过阶梯分档收紧超额用水额度,抑制奢侈用水,缓解县域水资源供给压力,守住供水安全底线。
3. 完善阶梯水价制度。本次仅优化计价机制、不上涨基础单价,兼顾绝大多数普通家庭用水支出稳定,同时通过超额加价调节不合理用水,兼顾公平与节水。
4. 企业运营规范管理。盛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管网运维、水质检测、人工药剂成本持续增加,通过阶梯机制引导节水、均衡用水负荷,有利于供水企业长期稳定运营。
(四)成本依据
本次调整仅优化阶梯计量规则,未调整基础水价,供水成本暂未发生重大变动;按照监审计划统一开展供水全周期成本监审,结合监审结论再研判基础水价是否调整。
四、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2名)
和林格尔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晓华
和林格尔县价格认证监测中心主任 补埃善
(二)听证会参加人(20名)
1. 居民消费者代表(10名):
金河家园居民(广场社区) 贾兰芝
山城小区居民(昭君道社区) 任利波(蒙古族)
和羊路沙洼居民(和清路社区) 骈秀秀
广厦华庭居民(学府社区) 藏 源
水岸国际居民 (棋盘营社区) 吴 娜
城关镇东南营居民(昭君道社区) 秦尚瑞
蓝山国际居民(利民社区) 谢海青
二道河村居民(和托路社区) 刘国胜
呼清路西旧师范院内居民(棋盘营社区) 姚德良
城关镇前进街居民(团部路社区) 刘爱桃
2. 供水企业代表(3名)
县盛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佳明
县盛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邢雪梅
县盛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营收中心部长 布 赫
3. 人大、政协代表(2名):
县人大预算委员会副主任 赵玉根
县政协经科委副主任 张家瑞
4.相关职能部门代表(3名):
县住建局供排水中心负责人 刘开胜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杨建东
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王永兵
5.行业专家、法律专业代表(2名):
成本监审专家 陈春梅
律师 赵佳敏
五、旁听人员安排
1. 旁听名额:本次听证会设置旁听席位5个,自愿旁听群众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发改委价格认证监测中心现场登记,额满即止。
2. 登记时间:2026年7月22日—7月30日工作日9:00-11:30、15:00-17:00
3. 登记地点:县发改委104价格认证监测中心办公室
六、听证材料查阅方式
《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调整听证方案》《供水企业运营情况说明》等全套听证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可在工作日前往县发改委价格认证监测中心办公室免费查阅、复印。
七、有关要求
1. 全体听证会参加人请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不得无故缺席;确需请假须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报备县发改委。
2. 参会、旁听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纪律,手机调至静音,有序发表意见。
3. 听证会现场收集的各界意见建议,我委将汇总梳理,作为拟定最终水价政策的重要参考,并在定价文件中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咨询电话:0471-7191513
特此公告。
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