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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优化调整听证会情况的公告(第3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8 09:51 来源:发改委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优化计价周期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分摊居民用水成本,精准发挥阶梯水价节约、节水、公平负担的导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组织召开了和林格尔县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优化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筹备及公告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先后发布听证会第一次、第二次公告,公开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听证代表,全过程公开透明,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听证会召开情况

本次听证会如期顺利召开,应到、实到听证参加人数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法定参会比例要求,会议程序规范、组织严谨、过程合法有效。与会代表认真听取了我县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优化调整方案、政策依据、调整内容等情况说明,并围绕方案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

三、本次优化调整核心内容

本次仅优化城镇居民用水阶梯计价规则,不调整居民用水销售价格水平,各阶梯水价单价保持现行标准不变,不增加居民用水负担。主要优化内容为:

1. 将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年度计量周期调整为季度计量周期,实现阶梯水量均衡分摊,避免年末集中高额阶梯计费问题;

2. 结合居民日常用水规律,科学优化各阶梯分档水量标准,使阶梯计价更加贴合居民实际用水情况。

本次仅属于定价机制优化调整,不涉及价格水平上调或下调。我县现行居民供水价格依据2021—2023年度供水成本监审结论核定,目前尚未达到下一轮定期成本监审周期,按照定价管理规定,本次机制优化不再另行开展专项成本监审及成本调查。我委已督促供水企业常态化报送年度经营、财务、成本数据,全部资料归档备查。

四、听证代表意见及采纳情况

参会代表一致认为,本次阶梯水价优化调整方案合法合规、科学合理、贴合民生,计量周期由年度改为季度,能够有效平摊居民用水阶梯费用,避免季节性用水差异导致的年末阶梯加价集中压力,分档标准优化更符合县域居民用水实际,有利于提升水价政策公平性、精准性和群众获得感。

与会代表无反对本次优化方案的意见,部分代表提出的政策解读、平稳过渡、系统切换、民生宣传等合理化建议,我委全部予以采纳。

五、听证结论

本次听证会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充分民主,听证代表意见总体支持本次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计价方式优化调整方案,听证结果有效,可作为本次价格机制调整的决策依据。

下一步,我委将严格按照程序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待批复后及时向社会正式公布执行,并指导供水企业做好系统升级、周期切换、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落地、有序实施。

特此公告。


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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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优化调整听证会情况的公告(第3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8 09:51来源:发改委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优化计价周期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分摊居民用水成本,精准发挥阶梯水价节约、节水、公平负担的导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组织召开了和林格尔县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优化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筹备及公告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先后发布听证会第一次、第二次公告,公开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听证代表,全过程公开透明,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听证会召开情况

本次听证会如期顺利召开,应到、实到听证参加人数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法定参会比例要求,会议程序规范、组织严谨、过程合法有效。与会代表认真听取了我县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优化调整方案、政策依据、调整内容等情况说明,并围绕方案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

三、本次优化调整核心内容

本次仅优化城镇居民用水阶梯计价规则,不调整居民用水销售价格水平,各阶梯水价单价保持现行标准不变,不增加居民用水负担。主要优化内容为:

1. 将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年度计量周期调整为季度计量周期,实现阶梯水量均衡分摊,避免年末集中高额阶梯计费问题;

2. 结合居民日常用水规律,科学优化各阶梯分档水量标准,使阶梯计价更加贴合居民实际用水情况。

本次仅属于定价机制优化调整,不涉及价格水平上调或下调。我县现行居民供水价格依据2021—2023年度供水成本监审结论核定,目前尚未达到下一轮定期成本监审周期,按照定价管理规定,本次机制优化不再另行开展专项成本监审及成本调查。我委已督促供水企业常态化报送年度经营、财务、成本数据,全部资料归档备查。

四、听证代表意见及采纳情况

参会代表一致认为,本次阶梯水价优化调整方案合法合规、科学合理、贴合民生,计量周期由年度改为季度,能够有效平摊居民用水阶梯费用,避免季节性用水差异导致的年末阶梯加价集中压力,分档标准优化更符合县域居民用水实际,有利于提升水价政策公平性、精准性和群众获得感。

与会代表无反对本次优化方案的意见,部分代表提出的政策解读、平稳过渡、系统切换、民生宣传等合理化建议,我委全部予以采纳。

五、听证结论

本次听证会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充分民主,听证代表意见总体支持本次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计价方式优化调整方案,听证结果有效,可作为本次价格机制调整的决策依据。

下一步,我委将严格按照程序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待批复后及时向社会正式公布执行,并指导供水企业做好系统升级、周期切换、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落地、有序实施。

特此公告。


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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