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我县与内蒙古乐道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宏鹏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县委副书记、县长高峰出席签约仪式并分别与内蒙古乐道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吴雪松、内蒙古宏鹏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永旭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高峰表示,和林格尔县将始终坚持“合作、发展、共赢”的原则,认真落实共同商定的合作意向,坚决执行达成的合作约定,以最大的诚意、最优惠的政策,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竭尽所能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确保合作协议落到实处。真诚希望两家公司坚定植根和林发展的信心,加强与县里的沟通衔接,扩大投资强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做大规模、塑造品牌,真正形成地企深入合作、携手共赢的良好局面。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内蒙古乐道能源有限公司将投资4.5亿元用于实施智能化陆港建设,远景规划用地300亩左右。内蒙古宏鹏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投资13.8亿元用于建设内蒙古大新营空港智慧冷链物流加工产业园项目,占地面积约544亩。
副县长白皓,各相关单位、乡镇负责人及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出席仪式,并见证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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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我县与内蒙古乐道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宏鹏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县委副书记、县长高峰出席签约仪式并分别与内蒙古乐道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吴雪松、内蒙古宏鹏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永旭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高峰表示,和林格尔县将始终坚持“合作、发展、共赢”的原则,认真落实共同商定的合作意向,坚决执行达成的合作约定,以最大的诚意、最优惠的政策,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竭尽所能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确保合作协议落到实处。真诚希望两家公司坚定植根和林发展的信心,加强与县里的沟通衔接,扩大投资强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做大规模、塑造品牌,真正形成地企深入合作、携手共赢的良好局面。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内蒙古乐道能源有限公司将投资4.5亿元用于实施智能化陆港建设,远景规划用地300亩左右。内蒙古宏鹏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投资13.8亿元用于建设内蒙古大新营空港智慧冷链物流加工产业园项目,占地面积约544亩。
副县长白皓,各相关单位、乡镇负责人及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出席仪式,并见证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