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48F/2026-0003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6-22 | 公文时效 |
截止到2026年6月22日,和林格尔县财政局通过内蒙古财政民生服务信息平台发放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16661.679704万元,共涉及37项。
1.生活性补贴发放9588.784586万元。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22.1552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8.8812万元;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6359.812万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04.0765万元;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457.381598万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5.44万元;临时救助金116.6344万元;城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1.3284万元;农村牧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44.2312万元;农村牧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336.735万元;城镇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0.915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99.041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02.724万元;高龄津贴299.69万元;文革“三民”生活补贴资金48.2976万元;伤残定期抚恤96.3705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11.44796万元;60周岁以上农村牧区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75.8982万元;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6.8347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0.328774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41.37405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5.6826万元;“三属”生活定期抚恤8.9742万元;烈士的老年子女生活补助6.4323万元;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368.180084万元;农村牧区困难群众免费电量补贴57.731795万元;城市困难群众阶梯电价补贴0.692409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1.494万元。
2.生产性补贴发放5692.382634万元。其中玉米生产者补贴19.991522万元;大豆生产者补贴38.410323万元;马铃薯生产者补贴0.794563万元;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287.320947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345.865279万元。
3.工资类补贴发放1353.83424万元。其中村干部基本报酬1334.63424万元;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补贴19.2万元。
4.其他类补贴发放26.67816万元。其中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8.0838万元,“十四五”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对巡游出租车补贴18.59436万元。
以上惠民资金的及时发放,有效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生活需要,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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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48F/2026-00036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6-22 |
| 公文时效 |
截止到2026年6月22日,和林格尔县财政局通过内蒙古财政民生服务信息平台发放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16661.679704万元,共涉及37项。
1.生活性补贴发放9588.784586万元。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22.1552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8.8812万元;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6359.812万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04.0765万元;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457.381598万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5.44万元;临时救助金116.6344万元;城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1.3284万元;农村牧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44.2312万元;农村牧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336.735万元;城镇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0.915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99.041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02.724万元;高龄津贴299.69万元;文革“三民”生活补贴资金48.2976万元;伤残定期抚恤96.3705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11.44796万元;60周岁以上农村牧区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75.8982万元;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6.8347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0.328774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41.37405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5.6826万元;“三属”生活定期抚恤8.9742万元;烈士的老年子女生活补助6.4323万元;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368.180084万元;农村牧区困难群众免费电量补贴57.731795万元;城市困难群众阶梯电价补贴0.692409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1.494万元。
2.生产性补贴发放5692.382634万元。其中玉米生产者补贴19.991522万元;大豆生产者补贴38.410323万元;马铃薯生产者补贴0.794563万元;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287.320947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345.865279万元。
3.工资类补贴发放1353.83424万元。其中村干部基本报酬1334.63424万元;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补贴19.2万元。
4.其他类补贴发放26.67816万元。其中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8.0838万元,“十四五”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对巡游出租车补贴18.59436万元。
以上惠民资金的及时发放,有效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生活需要,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