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1953R/2022-0007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4-08 | 公文时效 |
局属各单位:
现将《和林格尔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和林格尔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8日
和林格尔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深化交通运输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县委党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安全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相关安全责任,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二)道路运输安全
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和非法运输,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严格旅游客运安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服务中心负责)
(三)公路建设安全
加强对公路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在公路建设工程领域,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突出治理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行为,重点整治施工企业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架、地下暗挖、临时用电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按照“同步宣传、同步排除、同步治理”的工作原则,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林县汽车站)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划线、标名、立牌,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交通运输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云占开 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孙 敏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闫目军 交通运输局安全运输科科长
刘利君 公路服务中心主任
皇占国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运输科,办公室主任闫目军(兼),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从2022年4月至2022年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6日至4月15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4月16日至10月31日)
采取交通运输企业自检自查,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督导检查的方式,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逐一消除、动态清零。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全面梳理,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强化攻坚,确保完成一批量化指标、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制作一套宣讲教材、选树一批企业典型。请各单位与2022年11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局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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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4-08 |
公文时效 |
局属各单位:
现将《和林格尔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和林格尔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8日
和林格尔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深化交通运输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县委党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安全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相关安全责任,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二)道路运输安全
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和非法运输,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严格旅游客运安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服务中心负责)
(三)公路建设安全
加强对公路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在公路建设工程领域,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突出治理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行为,重点整治施工企业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架、地下暗挖、临时用电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按照“同步宣传、同步排除、同步治理”的工作原则,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林县汽车站)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划线、标名、立牌,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交通运输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云占开 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孙 敏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闫目军 交通运输局安全运输科科长
刘利君 公路服务中心主任
皇占国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运输科,办公室主任闫目军(兼),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从2022年4月至2022年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6日至4月15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4月16日至10月31日)
采取交通运输企业自检自查,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督导检查的方式,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逐一消除、动态清零。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全面梳理,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强化攻坚,确保完成一批量化指标、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制作一套宣讲教材、选树一批企业典型。请各单位与2022年11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局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