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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460947537E/2024-00018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农牧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8-27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9-09 14:50  

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科字〔2024〕50号)要求,为落实好人员培训、集成示范、指导服务等项目任务,充分发挥补助项目强队伍、推技术、带小农的基础支撑作用,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满足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需求,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围绕保障粮食稳定安全供给和自治区建设国家农畜产出输出基地任务,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能,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组装先进技术模式,由点及线到面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高质、高效、全程、全面发展机械化,推动“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能力水平提升,提供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任务目标

(一)任务目标

1.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在岗率超过90%,每个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户)不少于3个,对每个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户)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时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农牧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2.遴选、发布、推广符合本地区主导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包括化肥减量增效试验、无膜浅埋滴灌、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技术、水肥一体化、种肥同播技术、盐碱地改良及引进优质种羊等技术,并广泛应用于农牧业生产,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3.依托农牧业科技示范服务平台,建设不少于3个长期稳定的农牧科技试验展示场所,每个场所试验展示2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5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使其成为集示范展示、技术指导、农民培训等多功能、综合性的农牧业技术展示服务平台;结合自身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可建设区域性现代农牧业技术展示服务平台。

4.全县农技人员普遍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学习交流和业务指导,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比例超过90%,农技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比例超过80%,补助项目实现技术服务网络化、推广服务信息化、绩效考核电子化。

5.全县编制内基层农技人员50名接受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其中异地培训(出旗县)人数30名,农技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6.继续实施特聘任务,特聘不少于3人。

7.围绕农牧业全程机械化作业薄弱环节,加快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农机化技术,减少作业成本,提高作业精准度,助力农业节本增效,实现大豆展示区较周边区域单产提升20公斤以上,辐射带动增产10%以上;玉米小面积高产攻关田单产达到1150公斤以上,展示区内增产5%,推进县单产75公斤以上。

(二)补助内容和资金分配

1.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主要包括基层农牧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聘请专家团队,实施“特聘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组织开展农技推广,建设“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

2.科技展示条件能力补助。一是现代农牧业科技展示场所建设补助。二是对农牧业科技展示主体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进行补助。三是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推广服务补助。

3.技术人员能力提升补助。支持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包括参加农业农村部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训有关费用。

(三)实施期限

2024年补助项目计划安排在全县各乡镇、盛乐北街办事处筹备组实施,实施时间为2024年7月-2025年5月。

(四)资金分配

将往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结余经费全部实施于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三、主要措施

(一)支持先进适用技术集成落地。依托县农技推广机构、盟市农科院所、技术体系试验站等,建立技术集成创新体系,结合自治区农牧厅、呼和浩特市农牧局遴选发布推荐的年度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遴选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形成易懂好用的技术操作规范,依托展示场所等平台和示范主体落实推广应用任务,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

(二)创新农业科技县域服务模式。围绕粮食稳产保供的要求和自治区建设国家农畜产品输出基地任务,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农业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强化推广体系公益性职责履行。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体系,探索旗县域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农业科技服务公司等主体联合开展技术推广服务。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全程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的指导服务。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能力,立足职责履行和发展要求,找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定位,支持有条件地区改善服务能力。

(三)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按照培训任务组织农技员参加农牧厅举办的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开展不少于3天的理论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2天的实训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技术培训不少于3次、人员不少于100人次。鼓励支持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学习专业知识,提升服务能力。加大高素质人员补充力度,严把人员进入“门槛”,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探索“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培养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

(四)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力量发展。壮大社会化农技服务力量,重点支持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服务模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探索村级农技服务网络站、点。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承担公益性农技服务。引导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展示场所、“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支持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协调在金融、财税、用地等方面给予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五)加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构建多层次农牧业科技示范载体,实现村有科技示范主体、镇有科技展示样板、县有科技展示场所。精准培育县级农牧业科技展示场所,切实发挥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的作用,提升对周边农户辐射带动能力,统一树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展示场所”标识牌。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立足补助项目任务要求和各旗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一批符合当地实际需求新技术(包括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牛羊自动化饲喂、盐碱地改造等技术试验示范),选择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聚焦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依托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养科技示范户,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进全程机械化。

(六)优化特聘农技员队伍管理。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核定招募计划、规范招募程序、完善续聘管理,继续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将“土专家”“田秀才”和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作为农技推广服务重要力量。生猪大县、牛羊大县招募特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特聘农技员由县农牧局会同财政局进行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及报备上级农牧业部门、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等程序进行。特聘农技员招募要全程公开透明,完善特聘农技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管理制度,规范购买服务协议,稳定聘任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加强对特聘农技员管理,广泛宣传特聘农技员优秀典型,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方式,对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在线动态管理。

(七)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使用,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引导广大农技人员和专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技术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和快速精准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技人员、专家教授和生产经营者对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继续将平台作为项目推进实施、绩效管理、经费安排的重要支撑渠道,要做好数据填报和更新工作,要高标准、高质量填报年度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县农牧局成立和林格尔县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领导小组,确保补助项目高效开展。充分认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保障粮油作物稳产增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公益性服务责任落实。紧紧围绕2024年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方案要制订计划、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推动政策衔接配套,实现上下协同联动。补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最大效能。

(二)强化管理,综合评估。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细化支出范围,明确资金使用用途,确保专款专用。要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度,补助项目实施要将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科技展示场所、技术指导员等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2024年补助项目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实施绩效管理,接受市农牧局要对项目进行全面考评及自治区抽查。

(三)做好总结,注重宣传。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宣传推广2024年4月26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发掘宣传一批在稳产保供、应急救灾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直播、短视频、长图等新媒体形式加强宣传,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1.和林格尔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领导小组

2.2024年和林格尔县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明细表


附件1

和林格尔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巴林军   县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李月恒   县农牧局副局长

成 员:张 勇   县农牧局办公室主任

    姜 涛   县农牧局畜牧业发展中心主任

    付国彪   县农牧局农业推广研究员

    王利平   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信忠志   县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闫晓燕   县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孙 燕   高级农艺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闫晓燕兼任。


和林格尔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专家组


组 长:李月恒   县农牧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  燕   高级农艺师

成 员:王利平   高级农艺师

    刘腊青   高级农艺师

    王守雄   高级农艺师

    闫晓燕   农艺师


  附件2

2024年和林格尔县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明细表

项目内容 投资
(万元)
投资比例(%) 具体建设内容 备注
农牧业技术推广
服务补助
6.6 12   1.制定《关于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专家及农技指导员的通知》,从全县农技人员中择优选聘18名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按照《和林格尔县农牧局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绩效管理考核方案》,考核合格后,每人最高给予2000元补助,共计3.6万元。
  2.选聘5名专家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农技人员的考核等。
  3.制定《和林格尔县2024年度特聘农技员招募方案》,选聘3名特聘农技员,按照《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绩效考核方案》,对特聘农技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每人最高1万元,共计3万元。

农牧业科技示范补助 30.4 55   1.围绕我县玉米、蔬菜、肉羊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立3个长期稳定科技展示场所,平均每个场所补助6万元,共计18万元,用于场所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开展试验示范的物资及推广应用、展示观摩、教育培训等补助;安排3.4万元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普法宣传活动、制作标牌、技术指导员手册、对接联络卡、资料印刷及评选优秀农技指导员及先进示范主体等费用。共计21.4万元。
  2.对90户科技示范户发放物化补贴,每户1000元,共计9万元。

农牧业技术人员
能力建设补助
18 33   组织全县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异地培训)、农技推广骨干班培训,现场观摩活动等;参加农业农村部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所需的交通、差旅费用;
  农技人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共计18万元。

合 计 5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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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460947537E/2024-00018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农牧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8-27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09 14:50

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科字〔2024〕50号)要求,为落实好人员培训、集成示范、指导服务等项目任务,充分发挥补助项目强队伍、推技术、带小农的基础支撑作用,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满足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需求,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围绕保障粮食稳定安全供给和自治区建设国家农畜产出输出基地任务,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能,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组装先进技术模式,由点及线到面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高质、高效、全程、全面发展机械化,推动“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能力水平提升,提供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任务目标

(一)任务目标

1.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在岗率超过90%,每个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户)不少于3个,对每个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户)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时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农牧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2.遴选、发布、推广符合本地区主导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包括化肥减量增效试验、无膜浅埋滴灌、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技术、水肥一体化、种肥同播技术、盐碱地改良及引进优质种羊等技术,并广泛应用于农牧业生产,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3.依托农牧业科技示范服务平台,建设不少于3个长期稳定的农牧科技试验展示场所,每个场所试验展示2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5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使其成为集示范展示、技术指导、农民培训等多功能、综合性的农牧业技术展示服务平台;结合自身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可建设区域性现代农牧业技术展示服务平台。

4.全县农技人员普遍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学习交流和业务指导,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比例超过90%,农技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比例超过80%,补助项目实现技术服务网络化、推广服务信息化、绩效考核电子化。

5.全县编制内基层农技人员50名接受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其中异地培训(出旗县)人数30名,农技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6.继续实施特聘任务,特聘不少于3人。

7.围绕农牧业全程机械化作业薄弱环节,加快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农机化技术,减少作业成本,提高作业精准度,助力农业节本增效,实现大豆展示区较周边区域单产提升20公斤以上,辐射带动增产10%以上;玉米小面积高产攻关田单产达到1150公斤以上,展示区内增产5%,推进县单产75公斤以上。

(二)补助内容和资金分配

1.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主要包括基层农牧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聘请专家团队,实施“特聘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组织开展农技推广,建设“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

2.科技展示条件能力补助。一是现代农牧业科技展示场所建设补助。二是对农牧业科技展示主体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进行补助。三是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推广服务补助。

3.技术人员能力提升补助。支持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包括参加农业农村部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训有关费用。

(三)实施期限

2024年补助项目计划安排在全县各乡镇、盛乐北街办事处筹备组实施,实施时间为2024年7月-2025年5月。

(四)资金分配

将往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结余经费全部实施于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三、主要措施

(一)支持先进适用技术集成落地。依托县农技推广机构、盟市农科院所、技术体系试验站等,建立技术集成创新体系,结合自治区农牧厅、呼和浩特市农牧局遴选发布推荐的年度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遴选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形成易懂好用的技术操作规范,依托展示场所等平台和示范主体落实推广应用任务,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

(二)创新农业科技县域服务模式。围绕粮食稳产保供的要求和自治区建设国家农畜产品输出基地任务,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农业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强化推广体系公益性职责履行。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体系,探索旗县域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农业科技服务公司等主体联合开展技术推广服务。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全程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的指导服务。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能力,立足职责履行和发展要求,找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定位,支持有条件地区改善服务能力。

(三)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按照培训任务组织农技员参加农牧厅举办的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开展不少于3天的理论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2天的实训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技术培训不少于3次、人员不少于100人次。鼓励支持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学习专业知识,提升服务能力。加大高素质人员补充力度,严把人员进入“门槛”,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探索“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培养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

(四)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力量发展。壮大社会化农技服务力量,重点支持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服务模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探索村级农技服务网络站、点。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承担公益性农技服务。引导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展示场所、“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支持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协调在金融、财税、用地等方面给予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五)加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构建多层次农牧业科技示范载体,实现村有科技示范主体、镇有科技展示样板、县有科技展示场所。精准培育县级农牧业科技展示场所,切实发挥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的作用,提升对周边农户辐射带动能力,统一树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展示场所”标识牌。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立足补助项目任务要求和各旗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一批符合当地实际需求新技术(包括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牛羊自动化饲喂、盐碱地改造等技术试验示范),选择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聚焦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依托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养科技示范户,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进全程机械化。

(六)优化特聘农技员队伍管理。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核定招募计划、规范招募程序、完善续聘管理,继续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将“土专家”“田秀才”和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作为农技推广服务重要力量。生猪大县、牛羊大县招募特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特聘农技员由县农牧局会同财政局进行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及报备上级农牧业部门、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等程序进行。特聘农技员招募要全程公开透明,完善特聘农技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管理制度,规范购买服务协议,稳定聘任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加强对特聘农技员管理,广泛宣传特聘农技员优秀典型,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方式,对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在线动态管理。

(七)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使用,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引导广大农技人员和专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技术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和快速精准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技人员、专家教授和生产经营者对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继续将平台作为项目推进实施、绩效管理、经费安排的重要支撑渠道,要做好数据填报和更新工作,要高标准、高质量填报年度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县农牧局成立和林格尔县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领导小组,确保补助项目高效开展。充分认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保障粮油作物稳产增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公益性服务责任落实。紧紧围绕2024年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方案要制订计划、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推动政策衔接配套,实现上下协同联动。补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最大效能。

(二)强化管理,综合评估。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细化支出范围,明确资金使用用途,确保专款专用。要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度,补助项目实施要将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科技展示场所、技术指导员等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2024年补助项目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实施绩效管理,接受市农牧局要对项目进行全面考评及自治区抽查。

(三)做好总结,注重宣传。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宣传推广2024年4月26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发掘宣传一批在稳产保供、应急救灾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直播、短视频、长图等新媒体形式加强宣传,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1.和林格尔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领导小组

2.2024年和林格尔县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明细表


附件1

和林格尔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巴林军   县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李月恒   县农牧局副局长

成 员:张 勇   县农牧局办公室主任

    姜 涛   县农牧局畜牧业发展中心主任

    付国彪   县农牧局农业推广研究员

    王利平   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信忠志   县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闫晓燕   县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孙 燕   高级农艺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闫晓燕兼任。


和林格尔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专家组


组 长:李月恒   县农牧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  燕   高级农艺师

成 员:王利平   高级农艺师

    刘腊青   高级农艺师

    王守雄   高级农艺师

    闫晓燕   农艺师


  附件2

2024年和林格尔县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明细表

项目内容 投资
(万元)
投资比例(%) 具体建设内容 备注
农牧业技术推广
服务补助
6.6 12   1.制定《关于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专家及农技指导员的通知》,从全县农技人员中择优选聘18名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按照《和林格尔县农牧局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绩效管理考核方案》,考核合格后,每人最高给予2000元补助,共计3.6万元。
  2.选聘5名专家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农技人员的考核等。
  3.制定《和林格尔县2024年度特聘农技员招募方案》,选聘3名特聘农技员,按照《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绩效考核方案》,对特聘农技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每人最高1万元,共计3万元。

农牧业科技示范补助 30.4 55   1.围绕我县玉米、蔬菜、肉羊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立3个长期稳定科技展示场所,平均每个场所补助6万元,共计18万元,用于场所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开展试验示范的物资及推广应用、展示观摩、教育培训等补助;安排3.4万元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普法宣传活动、制作标牌、技术指导员手册、对接联络卡、资料印刷及评选优秀农技指导员及先进示范主体等费用。共计21.4万元。
  2.对90户科技示范户发放物化补贴,每户1000元,共计9万元。

农牧业技术人员
能力建设补助
18 33   组织全县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异地培训)、农技推广骨干班培训,现场观摩活动等;参加农业农村部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所需的交通、差旅费用;
  农技人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共计18万元。

合 计 5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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