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23341358799C/2024-0001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6-17 | 公文时效 |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丰富实践成果的重要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奋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党建工作情况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各支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坚决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教育、引导、监督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全面改进市场监管工作质效。截至目前,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集体学习13次,专题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4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开展警示教育2次。持续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内容3次,专题研讨1次,集中学习相关内容8次,组织理论测试2次,开展相关宣传活动2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做大做强正面宣传,截至目前,编发各类信息稿件124篇。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不断优化市场准入,便捷市场退出,不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已全面落实个体工商户变更方式的调整,个体工商户经营权转让由原来的“先注销、后成立”改变为“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以变更登记助推字号、商誉的延续。截至目前,全县(不含新区)已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户,个体工商户486户。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全面应用于监管活动,制定了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共有4个本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正在实施中,已抽查加油加气站5家;特种设备生产企业6家;食品加工小作坊6家;食品生产企业3家,确保相关抽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100%公示。通过有效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方式开展“服务型”执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助力市场主体进行年报网上填报,并提供信用修复等全程网办便利化信用服务。截至目前,已对173个市场主体进行了信用修复,其中企业1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户、个体工商户152户。
(四)反不正当竞争与网络交易工作情况
常态化开展粮食购销领域、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常态化开展重要民生服务领域价格监管。以落实国家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为导向,常态化开展“水电气暖”等涉企违规违法收费治理。依托“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自治区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互联网广告监测数据平台”对辖区内交易型网站、网店开展常态化监测,辖区美团经营户均做到了100%亮照、亮证和亮标。
(五)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情况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联合县检察院、司法局、蒙正公证等单位,组织开展以“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2024年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功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1家。深入开展辖区企业关于产品研发、专利申请和保护情况的摸底调查,加快高价值专利培育。组织辖区内市场主体参加质押融资培训及银企对接等相关活动,征集质押融资需求2家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检查经营主体户110户次。开展非正常专利核查工作,对接核查了2家企业的8项非正常专利申请,均已同意撤回。
(六)质量发展与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保障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儿童和学生健康成长,开展“天天3·15食品、产品质量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守护儿童安全 远离产品伤害——儿童用品安全行”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已设立的1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总站,3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分站实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服务市场主体109家次。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排查各类市场主体153家次。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依托国家燃气安全专项APP系统与相关单位开展使用燃气餐饮企业联合现场检查,引导餐饮从业者牢固树立燃气安全意识。加强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督检查,提升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意识,增强消费者对强制性认证标志产品的辨别能力,守牢安全底线,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点46家次。扎实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配合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1批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2批次,抽检结果均待出;抽检农资产品12批次,合格率100%。
(七)标准计量管理工作情况
持续引导辖区企业对标先进标准,找到差距、改进提升,执行先进标准,全面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截至目前,辖区有62家企业累计上报1052项标准,现行有效标准370项。推动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应用,对辖区内企业,加油站的实验室仪器、仪表等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截至目前,检定764台(件),其中用于贸易结算234台(件),安全防护530台(件),检定合格率100%。组织开展了加油机作弊夜间突击检查、夜间“缺斤短两”专项检查等行动,对各类经营单位、早市夜市开展明查暗访,根据流动摊贩集散的时间和规律进行追踪。截至目前,发现8个经营主体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已全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八)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制定了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计划抽检168批次,截至目前,完成抽检108批次产品,其中普通食品54批次,食用农产品54批次。全面开展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抽检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工作,收到抽检不合格后处理4批次已完成1批次,收到风险监测后处理2批次已完成2批次。将“你送我检”便民服务常态化,统筹调度快检车与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每月开展食品快检工作,并将数据上传至平台,截至目前,已对98批次食品样本开展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为合格。依托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落地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坚持人员、机制两到位,全力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常态化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平台目前存有3238个主体,有372名包保干部。截至目前,全年累计督导完成率81.66%,全年累计督导问题发现率1.79%,全年累计督导整改率81.15%。对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各类校园周边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累计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各类校园周边经营单位247家次,全方位多维度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了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先后培训餐饮从业人员560名,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自查自纠211家次。
(九)“两品一械”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监管在营零售药店83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12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37家。截至目前,累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67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正在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飞行检查”“交叉互查”工作,确保对发现的药品领域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监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252家,其中定检设备包括锅炉27台,压力容器1242件,电梯392部,起重机械145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39辆。组织实施了隐患清零行动,参与开展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互检互查工作。实现了4569支液化石油气瓶“一瓶一码”信息化追溯管理。截至目前,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5家次家,配合内蒙古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对450台安全阀、27台锅炉进行了校验,配合内蒙古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对210台电梯、210台厂内机动车、75台起重机械进行了上门检验。
(十一)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持续推进各类维权,及时受理、分拨和处置投诉举报案件,截至目前,受理12315投诉1094件,其中商品消费类型883件,服务消费类型2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9838万元;受理12345“接诉即办”554件,办结531件,23件正在办理中。2024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了“激发消费活力”系列活动,持续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恢复。
(十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全面实施“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对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宽容制度环境。截至目前,共立案24件,结案21件,其中不予行政处罚3件,警告11件,停业整顿1件,给予罚款6件,罚没款共计4.7236万元。召开案审会3次,开展案件评查1次,开展执法培训2次,认领上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6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县食品监管经费仍存在缺口,工作保障不够到位,基层执法压力日渐繁重,局机关和乡镇市场监管所行政人员、执法人员力量严重不足。
二是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有较大差距,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开展各类政策法规及市场监管职能宣传尚不到位。
三、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确定的方向路径,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积极对接,加大协调力度,畅通沟通渠道,力求进一步提升各项具体任务落实的延展面、针对性,最大限度将支持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
二是持续探索构建“人管”与“技管”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模式,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在实施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智慧监管的基础上,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先进管理模式,循序渐进推动“互联网+”智慧监管在辖区餐饮服务行业的全覆盖。
三是准确把握市场监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肉类产品安全、城镇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作弊“鬼秤”民生计量安全、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开展六大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是加强源头治理,常态化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和能力建设,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牢牢守住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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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150123341358799C/2024-00013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6-17 |
| 公文时效 |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丰富实践成果的重要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奋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党建工作情况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各支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坚决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教育、引导、监督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全面改进市场监管工作质效。截至目前,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集体学习13次,专题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4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开展警示教育2次。持续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内容3次,专题研讨1次,集中学习相关内容8次,组织理论测试2次,开展相关宣传活动2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做大做强正面宣传,截至目前,编发各类信息稿件124篇。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不断优化市场准入,便捷市场退出,不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已全面落实个体工商户变更方式的调整,个体工商户经营权转让由原来的“先注销、后成立”改变为“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以变更登记助推字号、商誉的延续。截至目前,全县(不含新区)已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户,个体工商户486户。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全面应用于监管活动,制定了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共有4个本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正在实施中,已抽查加油加气站5家;特种设备生产企业6家;食品加工小作坊6家;食品生产企业3家,确保相关抽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100%公示。通过有效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方式开展“服务型”执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助力市场主体进行年报网上填报,并提供信用修复等全程网办便利化信用服务。截至目前,已对173个市场主体进行了信用修复,其中企业1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户、个体工商户152户。
(四)反不正当竞争与网络交易工作情况
常态化开展粮食购销领域、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常态化开展重要民生服务领域价格监管。以落实国家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为导向,常态化开展“水电气暖”等涉企违规违法收费治理。依托“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自治区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互联网广告监测数据平台”对辖区内交易型网站、网店开展常态化监测,辖区美团经营户均做到了100%亮照、亮证和亮标。
(五)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情况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联合县检察院、司法局、蒙正公证等单位,组织开展以“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2024年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功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1家。深入开展辖区企业关于产品研发、专利申请和保护情况的摸底调查,加快高价值专利培育。组织辖区内市场主体参加质押融资培训及银企对接等相关活动,征集质押融资需求2家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检查经营主体户110户次。开展非正常专利核查工作,对接核查了2家企业的8项非正常专利申请,均已同意撤回。
(六)质量发展与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保障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儿童和学生健康成长,开展“天天3·15食品、产品质量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守护儿童安全 远离产品伤害——儿童用品安全行”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已设立的1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总站,3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分站实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服务市场主体109家次。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排查各类市场主体153家次。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依托国家燃气安全专项APP系统与相关单位开展使用燃气餐饮企业联合现场检查,引导餐饮从业者牢固树立燃气安全意识。加强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督检查,提升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意识,增强消费者对强制性认证标志产品的辨别能力,守牢安全底线,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点46家次。扎实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配合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1批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2批次,抽检结果均待出;抽检农资产品12批次,合格率100%。
(七)标准计量管理工作情况
持续引导辖区企业对标先进标准,找到差距、改进提升,执行先进标准,全面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截至目前,辖区有62家企业累计上报1052项标准,现行有效标准370项。推动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应用,对辖区内企业,加油站的实验室仪器、仪表等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截至目前,检定764台(件),其中用于贸易结算234台(件),安全防护530台(件),检定合格率100%。组织开展了加油机作弊夜间突击检查、夜间“缺斤短两”专项检查等行动,对各类经营单位、早市夜市开展明查暗访,根据流动摊贩集散的时间和规律进行追踪。截至目前,发现8个经营主体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已全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八)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制定了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计划抽检168批次,截至目前,完成抽检108批次产品,其中普通食品54批次,食用农产品54批次。全面开展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抽检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工作,收到抽检不合格后处理4批次已完成1批次,收到风险监测后处理2批次已完成2批次。将“你送我检”便民服务常态化,统筹调度快检车与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每月开展食品快检工作,并将数据上传至平台,截至目前,已对98批次食品样本开展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为合格。依托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落地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坚持人员、机制两到位,全力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常态化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平台目前存有3238个主体,有372名包保干部。截至目前,全年累计督导完成率81.66%,全年累计督导问题发现率1.79%,全年累计督导整改率81.15%。对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各类校园周边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累计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各类校园周边经营单位247家次,全方位多维度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了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先后培训餐饮从业人员560名,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自查自纠211家次。
(九)“两品一械”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监管在营零售药店83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12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37家。截至目前,累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67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正在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飞行检查”“交叉互查”工作,确保对发现的药品领域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监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252家,其中定检设备包括锅炉27台,压力容器1242件,电梯392部,起重机械145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39辆。组织实施了隐患清零行动,参与开展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互检互查工作。实现了4569支液化石油气瓶“一瓶一码”信息化追溯管理。截至目前,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5家次家,配合内蒙古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对450台安全阀、27台锅炉进行了校验,配合内蒙古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对210台电梯、210台厂内机动车、75台起重机械进行了上门检验。
(十一)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持续推进各类维权,及时受理、分拨和处置投诉举报案件,截至目前,受理12315投诉1094件,其中商品消费类型883件,服务消费类型2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9838万元;受理12345“接诉即办”554件,办结531件,23件正在办理中。2024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了“激发消费活力”系列活动,持续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恢复。
(十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全面实施“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对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宽容制度环境。截至目前,共立案24件,结案21件,其中不予行政处罚3件,警告11件,停业整顿1件,给予罚款6件,罚没款共计4.7236万元。召开案审会3次,开展案件评查1次,开展执法培训2次,认领上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6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县食品监管经费仍存在缺口,工作保障不够到位,基层执法压力日渐繁重,局机关和乡镇市场监管所行政人员、执法人员力量严重不足。
二是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有较大差距,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开展各类政策法规及市场监管职能宣传尚不到位。
三、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确定的方向路径,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积极对接,加大协调力度,畅通沟通渠道,力求进一步提升各项具体任务落实的延展面、针对性,最大限度将支持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
二是持续探索构建“人管”与“技管”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模式,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在实施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智慧监管的基础上,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先进管理模式,循序渐进推动“互联网+”智慧监管在辖区餐饮服务行业的全覆盖。
三是准确把握市场监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肉类产品安全、城镇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作弊“鬼秤”民生计量安全、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开展六大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是加强源头治理,常态化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和能力建设,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牢牢守住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