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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 权责清单
事项编码 150915004000
事项名称 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对勘查作业区范围和矿区范围争议的裁决
权力类别 行政裁决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修订) 第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取得探矿权的勘查作业区进行勘查或者采矿活动。探矿权人与采矿权人对勘查作业区范围和矿区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证的登记管理机关中级别高的登记管理机关裁决。
责任主体 和林格尔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备注 平台中和本部门权责清单存在的事项,名称存在不一致,但实际上为同一行政权力的

主办单位: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2号 联系方式:0471-718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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