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编码 | |
|---|---|
| 事项名称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
| 权力类别 | 行政给付 |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 【规范性文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
| 责任主体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受理乡镇上报的材料2.审核责任: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核,3.报送责任:对符合的根据审批权限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 备注 |
主办单位: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2号 联系方式:0471-718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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