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1945Y/2023-00049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3-10 | 公文时效 |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县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不移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和林教育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宜学城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抓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组建青年宣讲团、红领巾宣讲团、师生巡讲团,持续开展全覆盖基层宣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入思政课教学和课程思政,打造精品课程。组织开展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上一堂思政课”网络主题宣传活动。
(二)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对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开展全覆盖培训,组织召开研讨交流会。将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突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同、沟通联络、督促落实”职责,健全上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开展党委教育工作领导机构专题培训。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教育系统党外知识分子政治引领。加强全县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做好工会、妇女等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和服务,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
压实基层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立完善中小学“最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体系,常态化抓好“最强党支部”建设,实现年内创建比例达到50%。抓好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在实现民办中小学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提质升级。推进党建品牌建设,选树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推得开的学校党建工作“示范学校”“样板支部”,以点带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及时总结宣传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推动建立党建信息宣传工作机制。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工作全过程。加强作风建设,指导各级党组织定期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的监督检查,深入整治“三多三少三慢”,深入纠治“四风”。紧盯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优化教育营商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育人氛围。
(五)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把防控政治领域风险摆在首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做好防范和抵御宗教、邪教向中小学幼儿园渗透工作。压实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重大决策稳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严管控“三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加大网络安全检查力度,强化舆情监测、研判、报告,提升舆情反馈处置能力,保障全县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深化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推进校园防冲撞设施、警务室建设,提升“三防”水平,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消防未验收整改工作,完成教育系统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及消防设施检测工程,共包含18所学校,单体建筑49栋,确保全部通过消防验收。守牢校园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工作专项治理,在校园醒目处张贴防性侵和防欺凌醒目标语,加强消防、校车、实验室、校园食品安全等管理。做好学生国防教育和中学生军训工作。
(六)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常态化开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主题教育。建立常态化推优选树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第39个教师节庆祝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落实教师入职考察及定期查询制度,切实把好教师入口关和成长关。开展常态化师德师风教育及建设情况督查,加强督导检查、整治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行为,通报师德失范典型案例。
(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优化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七项落实机制的意见》,探索任期聘用,对业务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聘用到副校长岗位培养锻炼,并加强聘期管理。选优配强学校环节干部,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建立优秀干部储备库,蓄好干部“源头活水”。优化示范培训,加强实战实训,增强教育系统干部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业务能力,提升干部实战本领。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八)积极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
加强完善思政队伍建设,配齐配足思政课教师,确保专任思政课教师占比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加大思政课教研员选拔力度,年内实现各级教研部门配齐专职思政教研员。建立思政课教师培训提升机制,对接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艺术学院等高校,有效整合各学段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研究力量,促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协同创新发展。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质量,持续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国旗下成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深化文明校园建设,打造校园文化特色品牌,推动环境育人。
(九)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精细化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石榴开花”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创建活动,年内实现教育系统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全覆盖。推进“五观”进校园,用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促进广大师生树牢“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的理念。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作,发挥语言文字铸魂育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开展“四类重点人群”普通话能力提升培训、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应用能力专题培训,以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实施“中华经典诵写讲工程”,举办全县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和汉字听写大赛。落实《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学前儿童、中小学生、教师普通话水平检测,实时掌握学前儿童、中小学生、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发展水平。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确保2023达标校建设率达95%。继续做好旗县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和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持续通过“三会一讲”“结对帮扶”“四进三联”等方式,使我县全体教职员工对统编教材的政策理解更加深入具体,真正达到全方位、全覆盖的效果。
(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五育并举”,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强化智育培养,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水平。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及体育、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学教育课,在中小学全面落实“七个一”,制订相关学科教师补充计划,加强教师配备。加强体育锻炼,完善学生体育赛事体系,探索以体育人新模式;丰富课程设置,改进美育教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丰富实践场所,培养积极劳动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举措,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加强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提高学校校医专业能力水平,强化学校防疫物资保障,全力保障师生健康,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稳步推进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护航学生健康成长。制定心理健康工作方案,开齐开足心理健康课程,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市级心理健康辅导站辐射作用,提升心理辅导室建设水平,健全学生心理健康定期筛查和重点干预制度。贯彻落实青少年读书行动,举办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读书大会,引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终身读书。增强协同育人共识,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组织师生走进历史、文化、体育、科技等各类场馆、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教育、安全教育、科普教育和高校研学等各类校外教育,丰富中小学生综合实践课程。
三、持续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十一)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深入落实《呼和浩特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进一步提高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前期工作,推进自治区、市级示范园认定评估与复验,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规范幼儿园招生管理,强化幼儿园学籍注册管理,加大无证幼儿园、幼儿园“小学化”治理。
(十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对标国家优质均衡标准,全面提升学校软硬件水平,加快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差距,推动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迈进。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和“阳光招生、分班”“公民同招”政策,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落实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提升学校课程育人水平。建设初中理科实验考试标准化考场,强化实验教学。依法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落实“双减”工作部署,聚焦“‘双减’六提升”,加强“五项管理”,创新课后服务管理机制,努力满足在校学足学好需求;发挥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合力,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上选课支付业务与资金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查处各类隐形变异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
(十三)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进一步改善办学和教学装备条件,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选课走班教学创造有利条件。推动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支持建设科技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和综合高中等特色学校。做好自治区示范高中、特色高中、县域优质高中评估申报工作。实施县中发展提升计划,师大附中与一中牵头成立结对共建工作组。在2022年合作2个实验班的基础上,2023年继续在一中高一年级选拔组建两个“实验班”,由师大附中选派5科以上教师赴一中兼职任教并承担“实验班”重点教学任务,每3年为一个教学周期,工作组教师共同参与师大附中的联考联判和教学质量评估,高标准推进“实验班”学生培养工作。
(十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落实《关于推动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职业学校内涵发展、加快品牌专业建设,使职业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以“双师型”为主体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提升校企协同育人质量,推动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学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深化产教融合、畅通学生就业渠道。推进中高职有效衔接。加强和林格尔县高级职业中学与内蒙古职业建筑学院深度合作,开拓更多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渠道。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大发展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十五)持续提升各类人群教育保障水平
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提升精准资助水平,不断强化资助育人成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随迁子女纳入救助范围,提高五类儿童优先保障和不同类型困境儿童教育服务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军人、烈士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优待政策。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
四、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十六)以评价改革牵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落实教育评价改革,以评价为引领,确保正确的教育发展方向,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更加多元化。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围绕各级各类教育发展要求,实施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综合监测评价,整体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育教育质量;实施义务教育质量增值评价和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绿色评价”,促进义务教育良性、科学发展;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质量综合监测评价,促进提升育人质量,实现特色化发展;实施中职学校办学能力监测评估,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逐步建立完善“双减”“五项管理”监测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完善对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校际差异系数监测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
(十七)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普法宣传,落实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和“宪法晨读”特色活动,将学讲宪法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师生法治素养。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有效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优化教育政务服务,推动幼升小“一键入学”和公办幼儿园“一键入园”,落实教育证明电子证照改革,推动教师资格证“一次办”。
五、建强“三支队伍”,提升教育核心竞争力
(十八)加强校(园)长队伍建设
落实《呼和浩特市“名校(园)长+”工程实施方案》,促进校(园)长专业化发展。落实青年干部“墩苗”计划,打造专业化、年轻化校长队伍,让校长成为新城教育的领航人。开展“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走向卓越校(园)长论坛,开展“指向核心素养的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开展校(园)长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落实“名校长+”工程和校长课程领导力提升行动,发挥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校(园)长专业化发展。
(十九)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空编计划,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制定招聘,2023年和林格尔县拟招聘教师47名。通过多渠道的教师补充方式,不断注入新鲜力量,保障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水平。依托“市、县、校”培训体系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继续推进思政课教师全员集中轮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工程。积极探索教师培养新模式,与师大共建实验区师德涵养基地,实施优秀校长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在教学交流、顶岗实习、教师培训等方式实现资源共建共享。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
(二十)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
实施“教研员素质提升”行动,开展教研员学习培训、岗位锻炼,组织教科研人员与学校、教师协同开展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促进教研员专业发展。推进教科研一体化发展,构建开放教科研体系,进一步加强课程研究、综合性和实践性教学研究、考试评价改革等育人关键环节研究,以教育科研支撑、驱动、引领教育改革发展。认真遴选配备教研员,持续落实“双向挂职”制度,提升“名师工作室”成员专业化水平。建立教研员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联系点制度,帮助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组织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十四五”规划课题的申报。
六、提升保障水平,夯实教育改革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十一)持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落实《和林格尔县教育资源规划布局(2022—2025年)》,计划实施中小学幼儿园项目7个,其中包括回购1所幼儿园、续建1个项目、开工建设2个项目、完成3个项目前期工作。分别为完成第一中学初中部教学楼续建工程,开工建设第二小学分校、第四小学功能室改造项目,完成园区一小新建教学楼项目、新建足球学校教学楼项目和完成第一中学高中部综合楼、文体馆项目前期工作。依据常住人口学龄儿童人数,按街道、社区分类统计生源分布,根据生源分布和学位供给优化教育布局,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对办学情况全面摸排,结合生源流动、经济发展等因素,加强农村地区学校及教师统筹规划,提升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增强农村学校竞争力。
(二十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用于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提升学校基础设施及教育教学设备。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资金,及时为县属公办及民办学校拨付各类专项资金,不截留、不挤占、做到专款专用。对各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管,督促学校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完善内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三) 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
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更新100台县直中小学教室智慧黑板,解决县直中小学教学一线智慧黑板的迫切需求。新建和改造现有同频互动教室,年内实现同频互动教室学校覆盖率100%;组织10所学校完成第二批呼和浩特市数字校园评估认定工作,实现数字校园覆盖率100%。持续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按需应用,建立健全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构建“三个课堂”建设与创新应用新生态,实现“专递课堂”覆盖所有教学点和薄弱校,教学帮扶网格化和常态化,使“三个课堂”建设与创新应用在全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借助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自治区、市平台优质资源,开展教师培训、集体备课、作业共享、线上线下结合,多校区实时线上交互式协同教研,以“云课堂”“云教研”等为技术支撑,形成结伴互助的教研共同体。进一步加强“区域交流,校际合作”,开展“网络教学研”工作,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有效弥合,有效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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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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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3-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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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县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不移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和林教育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宜学城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抓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组建青年宣讲团、红领巾宣讲团、师生巡讲团,持续开展全覆盖基层宣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入思政课教学和课程思政,打造精品课程。组织开展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上一堂思政课”网络主题宣传活动。
(二)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对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开展全覆盖培训,组织召开研讨交流会。将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突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同、沟通联络、督促落实”职责,健全上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开展党委教育工作领导机构专题培训。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教育系统党外知识分子政治引领。加强全县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做好工会、妇女等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和服务,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
压实基层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立完善中小学“最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体系,常态化抓好“最强党支部”建设,实现年内创建比例达到50%。抓好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在实现民办中小学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提质升级。推进党建品牌建设,选树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推得开的学校党建工作“示范学校”“样板支部”,以点带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及时总结宣传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推动建立党建信息宣传工作机制。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工作全过程。加强作风建设,指导各级党组织定期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的监督检查,深入整治“三多三少三慢”,深入纠治“四风”。紧盯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优化教育营商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育人氛围。
(五)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把防控政治领域风险摆在首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做好防范和抵御宗教、邪教向中小学幼儿园渗透工作。压实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重大决策稳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严管控“三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加大网络安全检查力度,强化舆情监测、研判、报告,提升舆情反馈处置能力,保障全县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深化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推进校园防冲撞设施、警务室建设,提升“三防”水平,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消防未验收整改工作,完成教育系统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及消防设施检测工程,共包含18所学校,单体建筑49栋,确保全部通过消防验收。守牢校园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工作专项治理,在校园醒目处张贴防性侵和防欺凌醒目标语,加强消防、校车、实验室、校园食品安全等管理。做好学生国防教育和中学生军训工作。
(六)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常态化开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主题教育。建立常态化推优选树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第39个教师节庆祝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落实教师入职考察及定期查询制度,切实把好教师入口关和成长关。开展常态化师德师风教育及建设情况督查,加强督导检查、整治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行为,通报师德失范典型案例。
(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优化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七项落实机制的意见》,探索任期聘用,对业务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聘用到副校长岗位培养锻炼,并加强聘期管理。选优配强学校环节干部,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建立优秀干部储备库,蓄好干部“源头活水”。优化示范培训,加强实战实训,增强教育系统干部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业务能力,提升干部实战本领。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八)积极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
加强完善思政队伍建设,配齐配足思政课教师,确保专任思政课教师占比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加大思政课教研员选拔力度,年内实现各级教研部门配齐专职思政教研员。建立思政课教师培训提升机制,对接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艺术学院等高校,有效整合各学段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研究力量,促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协同创新发展。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质量,持续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国旗下成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深化文明校园建设,打造校园文化特色品牌,推动环境育人。
(九)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精细化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石榴开花”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创建活动,年内实现教育系统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全覆盖。推进“五观”进校园,用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促进广大师生树牢“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的理念。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作,发挥语言文字铸魂育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开展“四类重点人群”普通话能力提升培训、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应用能力专题培训,以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实施“中华经典诵写讲工程”,举办全县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和汉字听写大赛。落实《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学前儿童、中小学生、教师普通话水平检测,实时掌握学前儿童、中小学生、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发展水平。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确保2023达标校建设率达95%。继续做好旗县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和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持续通过“三会一讲”“结对帮扶”“四进三联”等方式,使我县全体教职员工对统编教材的政策理解更加深入具体,真正达到全方位、全覆盖的效果。
(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五育并举”,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强化智育培养,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水平。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及体育、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学教育课,在中小学全面落实“七个一”,制订相关学科教师补充计划,加强教师配备。加强体育锻炼,完善学生体育赛事体系,探索以体育人新模式;丰富课程设置,改进美育教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丰富实践场所,培养积极劳动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举措,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加强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提高学校校医专业能力水平,强化学校防疫物资保障,全力保障师生健康,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稳步推进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护航学生健康成长。制定心理健康工作方案,开齐开足心理健康课程,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市级心理健康辅导站辐射作用,提升心理辅导室建设水平,健全学生心理健康定期筛查和重点干预制度。贯彻落实青少年读书行动,举办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读书大会,引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终身读书。增强协同育人共识,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组织师生走进历史、文化、体育、科技等各类场馆、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教育、安全教育、科普教育和高校研学等各类校外教育,丰富中小学生综合实践课程。
三、持续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十一)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深入落实《呼和浩特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进一步提高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前期工作,推进自治区、市级示范园认定评估与复验,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规范幼儿园招生管理,强化幼儿园学籍注册管理,加大无证幼儿园、幼儿园“小学化”治理。
(十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对标国家优质均衡标准,全面提升学校软硬件水平,加快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差距,推动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迈进。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和“阳光招生、分班”“公民同招”政策,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落实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提升学校课程育人水平。建设初中理科实验考试标准化考场,强化实验教学。依法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落实“双减”工作部署,聚焦“‘双减’六提升”,加强“五项管理”,创新课后服务管理机制,努力满足在校学足学好需求;发挥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合力,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上选课支付业务与资金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查处各类隐形变异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
(十三)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进一步改善办学和教学装备条件,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选课走班教学创造有利条件。推动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支持建设科技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和综合高中等特色学校。做好自治区示范高中、特色高中、县域优质高中评估申报工作。实施县中发展提升计划,师大附中与一中牵头成立结对共建工作组。在2022年合作2个实验班的基础上,2023年继续在一中高一年级选拔组建两个“实验班”,由师大附中选派5科以上教师赴一中兼职任教并承担“实验班”重点教学任务,每3年为一个教学周期,工作组教师共同参与师大附中的联考联判和教学质量评估,高标准推进“实验班”学生培养工作。
(十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落实《关于推动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职业学校内涵发展、加快品牌专业建设,使职业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以“双师型”为主体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提升校企协同育人质量,推动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学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深化产教融合、畅通学生就业渠道。推进中高职有效衔接。加强和林格尔县高级职业中学与内蒙古职业建筑学院深度合作,开拓更多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渠道。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大发展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十五)持续提升各类人群教育保障水平
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提升精准资助水平,不断强化资助育人成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随迁子女纳入救助范围,提高五类儿童优先保障和不同类型困境儿童教育服务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军人、烈士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优待政策。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
四、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十六)以评价改革牵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落实教育评价改革,以评价为引领,确保正确的教育发展方向,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更加多元化。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围绕各级各类教育发展要求,实施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综合监测评价,整体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育教育质量;实施义务教育质量增值评价和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绿色评价”,促进义务教育良性、科学发展;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质量综合监测评价,促进提升育人质量,实现特色化发展;实施中职学校办学能力监测评估,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逐步建立完善“双减”“五项管理”监测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完善对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校际差异系数监测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
(十七)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普法宣传,落实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和“宪法晨读”特色活动,将学讲宪法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师生法治素养。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有效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优化教育政务服务,推动幼升小“一键入学”和公办幼儿园“一键入园”,落实教育证明电子证照改革,推动教师资格证“一次办”。
五、建强“三支队伍”,提升教育核心竞争力
(十八)加强校(园)长队伍建设
落实《呼和浩特市“名校(园)长+”工程实施方案》,促进校(园)长专业化发展。落实青年干部“墩苗”计划,打造专业化、年轻化校长队伍,让校长成为新城教育的领航人。开展“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走向卓越校(园)长论坛,开展“指向核心素养的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开展校(园)长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落实“名校长+”工程和校长课程领导力提升行动,发挥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校(园)长专业化发展。
(十九)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空编计划,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制定招聘,2023年和林格尔县拟招聘教师47名。通过多渠道的教师补充方式,不断注入新鲜力量,保障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水平。依托“市、县、校”培训体系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继续推进思政课教师全员集中轮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工程。积极探索教师培养新模式,与师大共建实验区师德涵养基地,实施优秀校长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在教学交流、顶岗实习、教师培训等方式实现资源共建共享。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
(二十)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
实施“教研员素质提升”行动,开展教研员学习培训、岗位锻炼,组织教科研人员与学校、教师协同开展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促进教研员专业发展。推进教科研一体化发展,构建开放教科研体系,进一步加强课程研究、综合性和实践性教学研究、考试评价改革等育人关键环节研究,以教育科研支撑、驱动、引领教育改革发展。认真遴选配备教研员,持续落实“双向挂职”制度,提升“名师工作室”成员专业化水平。建立教研员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联系点制度,帮助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组织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十四五”规划课题的申报。
六、提升保障水平,夯实教育改革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十一)持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落实《和林格尔县教育资源规划布局(2022—2025年)》,计划实施中小学幼儿园项目7个,其中包括回购1所幼儿园、续建1个项目、开工建设2个项目、完成3个项目前期工作。分别为完成第一中学初中部教学楼续建工程,开工建设第二小学分校、第四小学功能室改造项目,完成园区一小新建教学楼项目、新建足球学校教学楼项目和完成第一中学高中部综合楼、文体馆项目前期工作。依据常住人口学龄儿童人数,按街道、社区分类统计生源分布,根据生源分布和学位供给优化教育布局,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对办学情况全面摸排,结合生源流动、经济发展等因素,加强农村地区学校及教师统筹规划,提升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增强农村学校竞争力。
(二十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用于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提升学校基础设施及教育教学设备。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资金,及时为县属公办及民办学校拨付各类专项资金,不截留、不挤占、做到专款专用。对各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管,督促学校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完善内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三) 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
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更新100台县直中小学教室智慧黑板,解决县直中小学教学一线智慧黑板的迫切需求。新建和改造现有同频互动教室,年内实现同频互动教室学校覆盖率100%;组织10所学校完成第二批呼和浩特市数字校园评估认定工作,实现数字校园覆盖率100%。持续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按需应用,建立健全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构建“三个课堂”建设与创新应用新生态,实现“专递课堂”覆盖所有教学点和薄弱校,教学帮扶网格化和常态化,使“三个课堂”建设与创新应用在全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借助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自治区、市平台优质资源,开展教师培训、集体备课、作业共享、线上线下结合,多校区实时线上交互式协同教研,以“云课堂”“云教研”等为技术支撑,形成结伴互助的教研共同体。进一步加强“区域交流,校际合作”,开展“网络教学研”工作,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有效弥合,有效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