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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MB1535621H/2023-00001 主题分类 民族事务
发布机构 民族事务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4-28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3-05-04 18:30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首府城市副中心建设、巩固和拓展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重要一年。2023年和林县民委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维护民族领域和谐稳定大局,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民委力量。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县民委成员单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学习宣传方法和载体,通过集体学习、参加干部轮训、开展理论测试、学习研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学细悟、学懂弄通,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民委工作的生动实践。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县民委系统党员干部开展全员轮训培训,充分发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作用,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代表,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2.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立创建考核、动态管理、示范带动“三大体系”,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健全完善创建指标和示范单位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和林格尔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支持和指导相关地区和单位争创复创全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鼓励各地区、各单位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和外延,打造几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教育实践基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八进“一进一主题”,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

3. 建立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民委加强文化宣传工作、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部署要求,在健全宣教机制、创新宣教方法、拓展工作抓手、活动载体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抓手有形、受众有感、教育有效。持续深化与主流媒体合作,创新推出宣传栏目(节目),制作民族团结微视频、宣传海报、主题标语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微”活动,深耕细作“微阵地、微课堂、微宣传、微行动、微民生”和示范家庭示范单元微评选活动。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讲好“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全县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公共文化设施、城市标志性建筑、旅游景观陈列等相关方面,会同有关部门传播和推广更多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

三、积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4.积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时分配下达2023年中央及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指导各乡镇按要求做好项目入库,加快前期手续和资金拨付、项目实施进度等工作,重点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完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优惠政策工作。正确处理好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发展,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养,不断增进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

四、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5.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及我县发展规划落实落细。统筹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创建工作,做好第十一批全国各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第九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选推荐,以及第三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选命名工作。加大常态化开展“中华团结一家亲”主题实践活动落实力度,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精品示范引领工程,探索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民族团结进步联创共建。适时召开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

6.全面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的意见》和自治区、呼市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步骤指导各地区和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区在全面推动的同时,有重点开展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工作试点,以点带面,打造典型,示范引领。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推动有关地区和有关部门协同发力,完善相关政策举措,建设各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把社区打造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

7.全面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意见》和自治区、呼市实施方案,协调推动落实开展京蒙青少年夏(冬)令营、呼和浩特市与东中部发达城市青少年结对、“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等系列活动,让各族青少年在交流活动中深切感受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凝聚力向心力,把爱我中华的情怀和民族团结的种子深深根植在各族青少年心中。

五、努力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8.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完整准确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落实全区民委系统涉民族因素政策法规“废改立”工作要求,完成民委法治政府建设承担的各项任务。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以宪法和民族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举办全县民委系统干部能力建设提升暨依法行政培训班。持续推进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9.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做好民族语言文字工作。配合教育部门持续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使用。

六、坚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

10.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完善相关工作预案和举措,加强对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处置工作。做好全国两会、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及各类敏感节点涉民族因素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大局。认真落实自治区、呼市和我县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协调处置机制,提高涉及民族因素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能力,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11.巩固“清真”概念泛化治理成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强化日常巡查和定期排查,做好涉清真食品负面舆情管控和处置,巩固“清真”概念泛化治理成果。

七、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12.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民族工作是政治工作,民委机关是政治机关的鲜明属性,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抓党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打造“最强党支部”,发挥党建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3.加强民族工作体制建设。进一步推动落实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新格局,自觉把民族工作纳入统战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充分发挥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民族工作的体制优势。坚持和完善民委委员制,修订和完善《和林格尔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制工作规则》,调动委员单位做好民族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我县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开展好党的民族工作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加强少数民族人士队伍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做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大检查迎检工作。

八、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4.提升能力素质,推动民委部门更加精准的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优化职责,适时推进“三定”改革。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常态化开展“能力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15.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县民委的一项重要任务,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我县民族工作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指导性,坚持深入基层、走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努力形成一些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推动我县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16.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信息宣传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发挥着扩大民族工作影响力,凝聚各族群众人心力量的重要作用。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思想工程、群众工作来抓,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形式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有形有感有效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聚焦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聚焦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讲好新时代和林格尔民族团结进步故事。

18.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报账意识,交卷意识、成果意识和“落在事上”的意识。对照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着力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做到“七个摒弃”。持续做好乡村振兴、双拥、创城、精神文明建设、普法、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机要保密、依法治县、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群众团体、信用体系建设、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工作。


和林格尔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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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MB1535621H/2023-00001
主题分类 民族事务
发布机构 民族事务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4-28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05-04 18:30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首府城市副中心建设、巩固和拓展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重要一年。2023年和林县民委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维护民族领域和谐稳定大局,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民委力量。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县民委成员单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学习宣传方法和载体,通过集体学习、参加干部轮训、开展理论测试、学习研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学细悟、学懂弄通,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民委工作的生动实践。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县民委系统党员干部开展全员轮训培训,充分发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作用,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代表,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2.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立创建考核、动态管理、示范带动“三大体系”,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健全完善创建指标和示范单位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和林格尔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支持和指导相关地区和单位争创复创全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鼓励各地区、各单位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和外延,打造几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教育实践基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八进“一进一主题”,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

3. 建立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民委加强文化宣传工作、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部署要求,在健全宣教机制、创新宣教方法、拓展工作抓手、活动载体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抓手有形、受众有感、教育有效。持续深化与主流媒体合作,创新推出宣传栏目(节目),制作民族团结微视频、宣传海报、主题标语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微”活动,深耕细作“微阵地、微课堂、微宣传、微行动、微民生”和示范家庭示范单元微评选活动。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讲好“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全县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公共文化设施、城市标志性建筑、旅游景观陈列等相关方面,会同有关部门传播和推广更多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

三、积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4.积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时分配下达2023年中央及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指导各乡镇按要求做好项目入库,加快前期手续和资金拨付、项目实施进度等工作,重点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完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优惠政策工作。正确处理好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发展,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养,不断增进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

四、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5.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及我县发展规划落实落细。统筹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创建工作,做好第十一批全国各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第九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选推荐,以及第三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选命名工作。加大常态化开展“中华团结一家亲”主题实践活动落实力度,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精品示范引领工程,探索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民族团结进步联创共建。适时召开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

6.全面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的意见》和自治区、呼市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步骤指导各地区和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区在全面推动的同时,有重点开展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工作试点,以点带面,打造典型,示范引领。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推动有关地区和有关部门协同发力,完善相关政策举措,建设各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把社区打造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

7.全面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意见》和自治区、呼市实施方案,协调推动落实开展京蒙青少年夏(冬)令营、呼和浩特市与东中部发达城市青少年结对、“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等系列活动,让各族青少年在交流活动中深切感受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凝聚力向心力,把爱我中华的情怀和民族团结的种子深深根植在各族青少年心中。

五、努力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8.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完整准确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落实全区民委系统涉民族因素政策法规“废改立”工作要求,完成民委法治政府建设承担的各项任务。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以宪法和民族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举办全县民委系统干部能力建设提升暨依法行政培训班。持续推进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9.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做好民族语言文字工作。配合教育部门持续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使用。

六、坚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

10.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完善相关工作预案和举措,加强对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处置工作。做好全国两会、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及各类敏感节点涉民族因素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大局。认真落实自治区、呼市和我县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协调处置机制,提高涉及民族因素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能力,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11.巩固“清真”概念泛化治理成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强化日常巡查和定期排查,做好涉清真食品负面舆情管控和处置,巩固“清真”概念泛化治理成果。

七、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12.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民族工作是政治工作,民委机关是政治机关的鲜明属性,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抓党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打造“最强党支部”,发挥党建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3.加强民族工作体制建设。进一步推动落实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新格局,自觉把民族工作纳入统战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充分发挥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民族工作的体制优势。坚持和完善民委委员制,修订和完善《和林格尔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制工作规则》,调动委员单位做好民族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我县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开展好党的民族工作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加强少数民族人士队伍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做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大检查迎检工作。

八、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4.提升能力素质,推动民委部门更加精准的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优化职责,适时推进“三定”改革。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常态化开展“能力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15.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县民委的一项重要任务,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我县民族工作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指导性,坚持深入基层、走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努力形成一些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推动我县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16.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信息宣传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发挥着扩大民族工作影响力,凝聚各族群众人心力量的重要作用。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思想工程、群众工作来抓,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形式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有形有感有效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聚焦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聚焦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讲好新时代和林格尔民族团结进步故事。

18.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报账意识,交卷意识、成果意识和“落在事上”的意识。对照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着力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做到“七个摒弃”。持续做好乡村振兴、双拥、创城、精神文明建设、普法、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机要保密、依法治县、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群众团体、信用体系建设、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工作。


和林格尔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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