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48F/2024-0000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公文时效 |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57667万元,104.9%,超收73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4833万元(包含上级转移支付形成的支出),比上年增加54774万元,增长了18.88%。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3年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6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2100元的89.48%,比上年减少8102万元,下降14.81%,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3101万元,比上年减少21182万元,下降22.47%。
(三)化债方面
1、2023年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2023年初纳入地方隐性债务余额6.97亿元。当年化解目标1.39亿元,实际完成1.16亿元,剩余2300万元由于贷款未到期,无法提前偿还导致年度化解任务未达到100%。
2、2023年清偿拖欠企业账款情况。2023年初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总额为1200万元。2023年清偿1200万元,已全部完成清偿。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
2023年上级下达衔接资金1035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72万元,支出567.09万元,支付率99.14%;自治区资金4987万元,支出4782.45万元,支付率95.9%;市级资金4796.7万元,支出4115.23万元,支付率85.79%。
(五)支持企业发展方面
截至目前,共兑付企业优惠政策3.12亿元。
(六)国有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1、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总经理4名,配齐了4户国有企业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为企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制定印发了《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林格尔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和林格尔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的通知》,建立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县属企业更好地履行责任使命。
二、2024年工作计划
加强调度,继续与税务部门、收储部门统筹协调,积极“挖潜增收”,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确保财政收入实现既定目标。加大历史欠税、欠缴土地出让金清缴力度,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主动对接上级部门,争取转移支付、债券资金、示范项目等各类补助资金,为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提供财力保障。
(一)2023年剩余化债任务计划
1、制定《和林格尔县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实施方案》,县委常委会已研究审议并通过。将充分调动各债务单位化债积极性,通过构架“三角债”化解债务,继续推进土地出让、资产资源变现等方式筹集偿债资金以及资产抵顶、土地抵顶、审价核减、整合专项资金等多种措施化解系统外存量债务。会同机关事务中心深化公车改革,把可利用的车辆利用起来,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用于抵顶债务或处置变现,整合全县公车后,可节约运行维修等费用,降低“三公”经费;根据各单位人员编制、办公用房标准,优化整合办公场所,释放部分国有房屋等国有资产用于化债,切实降低办公运行成本同步降低债务风险。
2、拟通过“减负一批”奖励资金化解债务重组本金2335.26万元,化解系统内原百亭园向信用社借款本金100万元。今年我县获得自治区财政厅“减负一批”奖励资金3560万元,该奖励资金分三批下达,目前第一批奖励资金1068万元已到位。
3、拟通过上解资金体制结算化解金融到期本金类债务4544.138万元。
(二)2024年化债任务计划
按照2023年8月上报的“1+4”化债方案,和林县化债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将监测平台内2023年初全县隐性债务余额67907.46万元全部化解完成。
2024年我县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为13839.41万元,在优先保障“三保”的基础上,拟通过统筹预算资金化解9048.45万元、统筹上级化债奖补资金化解1500万元、处置闲置资产变现化解3290.96万元。
(三)2024年专项债券计划
一是提前谋划2024年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做好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争取更多专项债券资金。二是重点推进围绕县重大项目配套的云谷新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中水管网、标准化厂房、蒸汽管网等项目,黄河流域宝贝河综合治理项目、乳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等项目的专项债券申报。
(四)国有企业工作计划
一是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根据授权范围制定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资产管理,规范企业投资和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管理透明、公开、公正。二是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资产盘点,以确保账面资产信息与实物资产信息相符。对于闲置资产,应及时盘活。
(五)积极谋划争取特别国债资金,弥补县域重点项目资金缺口,要注意项目申报的优先顺序,完工时限,重点要完善项目的前期手续,实现项目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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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48F/2024-0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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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公文时效 |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57667万元,104.9%,超收73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4833万元(包含上级转移支付形成的支出),比上年增加54774万元,增长了18.88%。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3年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6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2100元的89.48%,比上年减少8102万元,下降14.81%,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3101万元,比上年减少21182万元,下降22.47%。
(三)化债方面
1、2023年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2023年初纳入地方隐性债务余额6.97亿元。当年化解目标1.39亿元,实际完成1.16亿元,剩余2300万元由于贷款未到期,无法提前偿还导致年度化解任务未达到100%。
2、2023年清偿拖欠企业账款情况。2023年初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总额为1200万元。2023年清偿1200万元,已全部完成清偿。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
2023年上级下达衔接资金1035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72万元,支出567.09万元,支付率99.14%;自治区资金4987万元,支出4782.45万元,支付率95.9%;市级资金4796.7万元,支出4115.23万元,支付率85.79%。
(五)支持企业发展方面
截至目前,共兑付企业优惠政策3.12亿元。
(六)国有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1、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总经理4名,配齐了4户国有企业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为企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制定印发了《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林格尔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和林格尔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的通知》,建立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县属企业更好地履行责任使命。
二、2024年工作计划
加强调度,继续与税务部门、收储部门统筹协调,积极“挖潜增收”,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确保财政收入实现既定目标。加大历史欠税、欠缴土地出让金清缴力度,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主动对接上级部门,争取转移支付、债券资金、示范项目等各类补助资金,为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提供财力保障。
(一)2023年剩余化债任务计划
1、制定《和林格尔县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实施方案》,县委常委会已研究审议并通过。将充分调动各债务单位化债积极性,通过构架“三角债”化解债务,继续推进土地出让、资产资源变现等方式筹集偿债资金以及资产抵顶、土地抵顶、审价核减、整合专项资金等多种措施化解系统外存量债务。会同机关事务中心深化公车改革,把可利用的车辆利用起来,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用于抵顶债务或处置变现,整合全县公车后,可节约运行维修等费用,降低“三公”经费;根据各单位人员编制、办公用房标准,优化整合办公场所,释放部分国有房屋等国有资产用于化债,切实降低办公运行成本同步降低债务风险。
2、拟通过“减负一批”奖励资金化解债务重组本金2335.26万元,化解系统内原百亭园向信用社借款本金100万元。今年我县获得自治区财政厅“减负一批”奖励资金3560万元,该奖励资金分三批下达,目前第一批奖励资金1068万元已到位。
3、拟通过上解资金体制结算化解金融到期本金类债务4544.138万元。
(二)2024年化债任务计划
按照2023年8月上报的“1+4”化债方案,和林县化债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将监测平台内2023年初全县隐性债务余额67907.46万元全部化解完成。
2024年我县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为13839.41万元,在优先保障“三保”的基础上,拟通过统筹预算资金化解9048.45万元、统筹上级化债奖补资金化解1500万元、处置闲置资产变现化解3290.96万元。
(三)2024年专项债券计划
一是提前谋划2024年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做好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争取更多专项债券资金。二是重点推进围绕县重大项目配套的云谷新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中水管网、标准化厂房、蒸汽管网等项目,黄河流域宝贝河综合治理项目、乳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等项目的专项债券申报。
(四)国有企业工作计划
一是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根据授权范围制定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资产管理,规范企业投资和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管理透明、公开、公正。二是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资产盘点,以确保账面资产信息与实物资产信息相符。对于闲置资产,应及时盘活。
(五)积极谋划争取特别国债资金,弥补县域重点项目资金缺口,要注意项目申报的优先顺序,完工时限,重点要完善项目的前期手续,实现项目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