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1830Q/2024-000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24 | 公文时效 |
一、2023年重点工作成绩斐然
(一)聚焦特殊群体,提升民生保障行动力
1.救助资金保障到位。
一是协调财政局,确保资金发放。为城镇低保户176户、26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67.5万元;为农村低保户14611户、23444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1965.5万元;为特困供养人员88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953.28万元;临时救助262人次,发放救助金76.61万元;为344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保障金438.48万元、4803名困难残疾人发放保障金593.8056万元;为74名“文革三民”人员发放保障金130.362万元;为26名“60年代精简下放职工”发放保障金3.9096万元;为9011名70-79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保障金519.92万元;为4625名高龄人员发放保障金561.96万元;为9名孤儿、52名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保障金122.36万元。全年共计发放15533.6872万元。救助28名流浪乞讨人员,遣送返乡3人,发放救助物资10700元。二是圆满完成救助保障调标工作。1-6月各项社会救助调标补发资金供给358.47万元于6月5日发放到位,7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标准。
2.救助核定精准高效。
严格落实重点监测数据核实反馈工作和核对工作。精准核定救助对象,清退不符合救助标准对象2240人。累计核对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及赡养人21232人次,对新申请的社会救助家庭1503户2408人进行事前核对,核出疑点40户71人。累计核对在享救助对象农村低保103034户次165311人次、城镇低保340户次512人次、特困供养1734人次,完成民政部下发的165条重点监测数据、民政厅下发的1023条重点预警信息、市民政局下发的104条预警信息的核实反馈工作。构建救助主动发现网络,掌握困难群众异常动态。2月末,我局深入各乡镇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
(二)聚焦群众关切,提升“一老一小”亲和力。
1.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做好困境儿童救助帮扶。今年为9名孤儿、5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保障金122.36万元,共开展13次全面排查、56次走访慰问及摸底。二是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障。积极配合开展“添翼计划”项目筛查工作,参与筛查44人,排查出8名先心病儿童,已为4名及时就诊。三是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3月15日,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及为老服务中心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将于2024年10月30日竣工。城关镇10个社区均已建立儿童之家,共开展活动356次。四是收养登记工作扎实有效。我局已配齐建强收养登记员,共办理5个,档案均已归档。
2.努力绘就“老有所养”幸福底色。
一是推进集中供养服务提档升级。县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霞光敬老院)通过安装信息化养老服务系统、接入智慧养老智能化终端设备平台、增设适老化扶手等措施,推进居家环境适老化、精细化、多元化建设,并开展情绪疏导、康复理疗、志愿服务等工作。二是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加快运营。8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全面完成维修、改造。三是村级养老服务示范站建设规范有序。行政村充分整合现有资源,顺利完成65个行政村养老服务站和9个行政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的建设任务。四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投资60万元共建设3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投资59.95万元为学府社区、盛春花园社区安装了2部室外电梯。五是全力打造贴心服务。120户的适老化改造任务全部完成。第三方养老机构于9月30日完成605户家庭护理型床位的建设。为658户困难老人开展居家上门服务21644次。截至2023年9月25日,中央专项资金执行力达91.32%。
(三)聚焦基础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执行力
1.“五社联动”项目工作再推进。
2023年,我县共申报了9个“五社联动”项目,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以专业社工联动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率先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为抓手,持续提供系统性、全面性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2.社区减负赋能增效再提升。
确保社区减负增效落地落实。5月11日、20日,民政局对社区减负增效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2个社区四项清单均已公开,办公场所对外只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2块牌子。
3.社区工作者队伍再完善。
一是落实总体管理及薪酬保障。市招社区工作者等59人,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管理体系。从1月起有10名社区工作者符合条件、调整薪酬;为市招社区工作者缴纳住房公积金。二是强化各类教育培训。组织192人参加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前培训,441人参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培训,约182人参加5个班次的各类能力提升培训。
4.“2121”工程创建再落实。
我县共有4个社区为2023年全区城乡社区治理“2121”工程实施单位。其中克略和苑社区、盛春花园社区分别为自治区级、市级北疆示范社区;团部路社区、学府社区分别为自治区级、市级城乡社区服务提升行动试点。9月15日,已将40.3万元上级资金拨付到位。
(四)聚焦婚葬服务,提升移风易俗影响力
2023年全年,办理结婚登记906对、离婚登记289对、补发结婚证1173对、补发离婚证27对。在特殊时间节点,增派人员全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婚姻登记服务。6月1日起,婚姻登记以实现“跨省通办”。共组织了9次“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全面完成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对下辖3所经营性公墓不定期进行排查,并完成问题整改。
(五)聚焦区划地名,提升群众出行服务力
一是优化城镇区划格局。完成了拟设立盛乐北街街道办事处、云谷街道办事处的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并上报自治区民政厅。二是推动新建扩建道路命名、更名工作。5月16日和林格尔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确定了城关镇城区142条道路、街巷名称及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34条新建(扩建)道路名称。三是统筹推动街路巷牌安装工作。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多次实地踏查安装点位,304块街路巷牌已分两批完成安装。四是积极推动界桩补栽工作。6月22日率先完成16棵单面双立智慧界桩和1棵三旗县交汇点智慧界桩的补栽工作。五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7月13日、10月18日分别完成了呼和浩特市与乌兰察布市盟市界和林县与凉城县段、晋蒙县和林格尔右玉段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签订平安边界协议书,并按时向市民政局上报联检报告。六是我县建立了《和林格尔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和林格尔县地名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六)聚焦社会组织,提升基地建设创造力
8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筹备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均已挂牌。2023年,孵化基地共孵化2个社会组织,备案5个社区社会组织,包括村巢公益协会。
二、2024年重点项目及资金争取情况
(一)提质工程,筑牢“安全巢”
总投资1517.72万元的未成年人保护及为老服务中心项目2023年3月15日已开工建设,将于2024年10月30日竣工,投入使用。总用地面积29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21.38平方米。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床位数50张,建筑面积1962.42平方米;为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501.01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257.95平方米。配套相应基础设施。
(二)整合资源,赋能“智能巢”
2024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60万元,依托目前在建的和林格尔县未成年人保护及为老服务中心,整合资源、调整布局、补充装备,全面建设具备餐饮、住宿、娱乐等功能的和林格尔县智慧养老指挥调度综合服务中心。该中心规划面积1200㎡,具备统筹协调、指挥调度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行政村养老服务站和互助养老幸福院的能力。着力提升养老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搭建起分层分类、上下贯通、正常运行的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网络。
(三)提质增效,构筑“服务巢”
2024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412万元,计划在位于盛乐镇移民新村院内的养老服务中心原有的基础上进行装饰改造,占地面积1600平米,建筑面积2940㎡、设计床位68张。实施室外消防及高位水箱消防工程,推动服务质量提档升级,全力以赴打造成为和林格尔县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设计高、标准高、质量高且多功能的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将为和林格尔县东北部农村五保、城市特困低收入、高龄、失能、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社会化的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服务。
(四)整治环境,打造“宜居巢”
2024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95万元,依托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通过实施维修、改造、装饰和购置设施设备等方式,持续建设60所村级养老服务站和35所互助养老幸福院,全面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满足我县老年人多层次、多方位、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2024年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计划在社区建设2个为老餐厅,在行政村建设16个老年食堂。进一步打造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办群众所需,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困,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让养老产业更旺、养老事业发展更好,真正托起老年人稳稳的幸福。
(五)夯基织网,营造“温馨巢”
2024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80万元,分别在昭君道社区、利民社区、棋盘营社区、和托路社区新建4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让老人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六)统筹资源,搭建“避风巢”
2024年,计划利用民政救灾储备库闲置房屋,建设县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项目总投资为398万元,其中争取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318.4万元。项目总用地为3781.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33.71平方米,床位规模为39张,同时配套项目所需的给排水、暖通、电力、电信、围墙等工程设施。全力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实现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的明显改善和全面提升。
(七)健全制度,完善“风尚巢”
2024年,我县作为呼和浩特市“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已进入制定实施方案阶段,同步进行摸底排查工作,积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以乡村地名采集上图标注为牵引,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建立健全乡村地名管理制度机制、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等工作。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八)凝心聚力,共建“幸福巢”
积极争取和林格尔县拟设立盛乐北街街道办事处、云谷街道办事处的批复。批准后,需要拟新增村改居社区7个,分别为振兴社区、学诚社区、旺业社区、乐民社区、盛都社区、绿源社区、雅达牧社区。新增的7个村改居社区成立后,积极向上级部门为每个社区争取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40万元,进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坚持聚焦困难群体、养老需求、儿童保护、群众关切、基层治理、社区工作、地名区划、婚姻管理、殡葬改革,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矢志遵循“总基调”,答好高质量发展“民生卷”。
(一)聚焦困难群体,兜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一是加大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力度。积极宣传各项政策,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入户核查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二是严格审批手续。认真贯彻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加大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相关程序,加强临时救助金使用管理。三是强化核对监测。加强核对系统建设工作,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动态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聚焦养老需求,大力推进养老事业发展
一是不断强化农村养老服务水平。重点落实好互助养老幸福院、村级养老服务站的人员配置和运营管理,鼓励村中贫困、独居、残疾等困难老年人入住幸福院,稳步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实现“四有”农村养老新局面。二是持续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保障优化运营效果,逐步构建起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城镇养老服务体系。三是持续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督促指导霞光敬老院、月德老年公寓顺利通过等级评定。
(三)聚焦儿童保护,落实未成年人福利保障
一是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明确、细化项目实施程序,合理、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二是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主动发现、精准排查、精准管理、精准保障等政策,加强走访慰问和信息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者纳入保障体系并积极完成系统录入。
(四)聚焦群众关切,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指导监督各行政村(社区)严格落实村(居)务公开。二是扎实推进“2121”工程。积极协调、大力支持4个实施单位的创建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年底前通过验收。三是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动员、指导社会组织积极参加等级评估工作,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五)聚焦殡葬改革,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殡葬服务设施监管力度,巩固好国道、省道和铁路等主干道沿线两侧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集中力量开展违建墓地特别是硬化墓的专项整治工作。
(六)聚焦创新发展,有效提高社会工作能力
持续推动“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建设,加快构建县、乡镇、社区(村)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完成乡镇全覆盖。深入实施“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专业服务,激活乡镇社工站运营。
和林格尔县民政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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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1830Q/2024-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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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24 |
公文时效 |
一、2023年重点工作成绩斐然
(一)聚焦特殊群体,提升民生保障行动力
1.救助资金保障到位。
一是协调财政局,确保资金发放。为城镇低保户176户、26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67.5万元;为农村低保户14611户、23444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1965.5万元;为特困供养人员88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953.28万元;临时救助262人次,发放救助金76.61万元;为344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保障金438.48万元、4803名困难残疾人发放保障金593.8056万元;为74名“文革三民”人员发放保障金130.362万元;为26名“60年代精简下放职工”发放保障金3.9096万元;为9011名70-79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保障金519.92万元;为4625名高龄人员发放保障金561.96万元;为9名孤儿、52名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保障金122.36万元。全年共计发放15533.6872万元。救助28名流浪乞讨人员,遣送返乡3人,发放救助物资10700元。二是圆满完成救助保障调标工作。1-6月各项社会救助调标补发资金供给358.47万元于6月5日发放到位,7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标准。
2.救助核定精准高效。
严格落实重点监测数据核实反馈工作和核对工作。精准核定救助对象,清退不符合救助标准对象2240人。累计核对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及赡养人21232人次,对新申请的社会救助家庭1503户2408人进行事前核对,核出疑点40户71人。累计核对在享救助对象农村低保103034户次165311人次、城镇低保340户次512人次、特困供养1734人次,完成民政部下发的165条重点监测数据、民政厅下发的1023条重点预警信息、市民政局下发的104条预警信息的核实反馈工作。构建救助主动发现网络,掌握困难群众异常动态。2月末,我局深入各乡镇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
(二)聚焦群众关切,提升“一老一小”亲和力。
1.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做好困境儿童救助帮扶。今年为9名孤儿、5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保障金122.36万元,共开展13次全面排查、56次走访慰问及摸底。二是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障。积极配合开展“添翼计划”项目筛查工作,参与筛查44人,排查出8名先心病儿童,已为4名及时就诊。三是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3月15日,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及为老服务中心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将于2024年10月30日竣工。城关镇10个社区均已建立儿童之家,共开展活动356次。四是收养登记工作扎实有效。我局已配齐建强收养登记员,共办理5个,档案均已归档。
2.努力绘就“老有所养”幸福底色。
一是推进集中供养服务提档升级。县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霞光敬老院)通过安装信息化养老服务系统、接入智慧养老智能化终端设备平台、增设适老化扶手等措施,推进居家环境适老化、精细化、多元化建设,并开展情绪疏导、康复理疗、志愿服务等工作。二是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加快运营。8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全面完成维修、改造。三是村级养老服务示范站建设规范有序。行政村充分整合现有资源,顺利完成65个行政村养老服务站和9个行政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的建设任务。四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投资60万元共建设3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投资59.95万元为学府社区、盛春花园社区安装了2部室外电梯。五是全力打造贴心服务。120户的适老化改造任务全部完成。第三方养老机构于9月30日完成605户家庭护理型床位的建设。为658户困难老人开展居家上门服务21644次。截至2023年9月25日,中央专项资金执行力达91.32%。
(三)聚焦基础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执行力
1.“五社联动”项目工作再推进。
2023年,我县共申报了9个“五社联动”项目,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以专业社工联动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率先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为抓手,持续提供系统性、全面性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2.社区减负赋能增效再提升。
确保社区减负增效落地落实。5月11日、20日,民政局对社区减负增效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2个社区四项清单均已公开,办公场所对外只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2块牌子。
3.社区工作者队伍再完善。
一是落实总体管理及薪酬保障。市招社区工作者等59人,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管理体系。从1月起有10名社区工作者符合条件、调整薪酬;为市招社区工作者缴纳住房公积金。二是强化各类教育培训。组织192人参加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前培训,441人参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培训,约182人参加5个班次的各类能力提升培训。
4.“2121”工程创建再落实。
我县共有4个社区为2023年全区城乡社区治理“2121”工程实施单位。其中克略和苑社区、盛春花园社区分别为自治区级、市级北疆示范社区;团部路社区、学府社区分别为自治区级、市级城乡社区服务提升行动试点。9月15日,已将40.3万元上级资金拨付到位。
(四)聚焦婚葬服务,提升移风易俗影响力
2023年全年,办理结婚登记906对、离婚登记289对、补发结婚证1173对、补发离婚证27对。在特殊时间节点,增派人员全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婚姻登记服务。6月1日起,婚姻登记以实现“跨省通办”。共组织了9次“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全面完成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对下辖3所经营性公墓不定期进行排查,并完成问题整改。
(五)聚焦区划地名,提升群众出行服务力
一是优化城镇区划格局。完成了拟设立盛乐北街街道办事处、云谷街道办事处的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并上报自治区民政厅。二是推动新建扩建道路命名、更名工作。5月16日和林格尔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确定了城关镇城区142条道路、街巷名称及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34条新建(扩建)道路名称。三是统筹推动街路巷牌安装工作。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多次实地踏查安装点位,304块街路巷牌已分两批完成安装。四是积极推动界桩补栽工作。6月22日率先完成16棵单面双立智慧界桩和1棵三旗县交汇点智慧界桩的补栽工作。五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7月13日、10月18日分别完成了呼和浩特市与乌兰察布市盟市界和林县与凉城县段、晋蒙县和林格尔右玉段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签订平安边界协议书,并按时向市民政局上报联检报告。六是我县建立了《和林格尔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和林格尔县地名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六)聚焦社会组织,提升基地建设创造力
8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筹备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均已挂牌。2023年,孵化基地共孵化2个社会组织,备案5个社区社会组织,包括村巢公益协会。
二、2024年重点项目及资金争取情况
(一)提质工程,筑牢“安全巢”
总投资1517.72万元的未成年人保护及为老服务中心项目2023年3月15日已开工建设,将于2024年10月30日竣工,投入使用。总用地面积29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21.38平方米。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床位数50张,建筑面积1962.42平方米;为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501.01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257.95平方米。配套相应基础设施。
(二)整合资源,赋能“智能巢”
2024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60万元,依托目前在建的和林格尔县未成年人保护及为老服务中心,整合资源、调整布局、补充装备,全面建设具备餐饮、住宿、娱乐等功能的和林格尔县智慧养老指挥调度综合服务中心。该中心规划面积1200㎡,具备统筹协调、指挥调度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行政村养老服务站和互助养老幸福院的能力。着力提升养老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搭建起分层分类、上下贯通、正常运行的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网络。
(三)提质增效,构筑“服务巢”
2024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412万元,计划在位于盛乐镇移民新村院内的养老服务中心原有的基础上进行装饰改造,占地面积1600平米,建筑面积2940㎡、设计床位68张。实施室外消防及高位水箱消防工程,推动服务质量提档升级,全力以赴打造成为和林格尔县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设计高、标准高、质量高且多功能的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将为和林格尔县东北部农村五保、城市特困低收入、高龄、失能、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社会化的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服务。
(四)整治环境,打造“宜居巢”
2024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95万元,依托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通过实施维修、改造、装饰和购置设施设备等方式,持续建设60所村级养老服务站和35所互助养老幸福院,全面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满足我县老年人多层次、多方位、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2024年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计划在社区建设2个为老餐厅,在行政村建设16个老年食堂。进一步打造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办群众所需,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困,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让养老产业更旺、养老事业发展更好,真正托起老年人稳稳的幸福。
(五)夯基织网,营造“温馨巢”
2024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80万元,分别在昭君道社区、利民社区、棋盘营社区、和托路社区新建4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让老人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六)统筹资源,搭建“避风巢”
2024年,计划利用民政救灾储备库闲置房屋,建设县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项目总投资为398万元,其中争取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318.4万元。项目总用地为3781.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33.71平方米,床位规模为39张,同时配套项目所需的给排水、暖通、电力、电信、围墙等工程设施。全力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实现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的明显改善和全面提升。
(七)健全制度,完善“风尚巢”
2024年,我县作为呼和浩特市“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已进入制定实施方案阶段,同步进行摸底排查工作,积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以乡村地名采集上图标注为牵引,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建立健全乡村地名管理制度机制、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等工作。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八)凝心聚力,共建“幸福巢”
积极争取和林格尔县拟设立盛乐北街街道办事处、云谷街道办事处的批复。批准后,需要拟新增村改居社区7个,分别为振兴社区、学诚社区、旺业社区、乐民社区、盛都社区、绿源社区、雅达牧社区。新增的7个村改居社区成立后,积极向上级部门为每个社区争取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40万元,进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坚持聚焦困难群体、养老需求、儿童保护、群众关切、基层治理、社区工作、地名区划、婚姻管理、殡葬改革,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矢志遵循“总基调”,答好高质量发展“民生卷”。
(一)聚焦困难群体,兜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一是加大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力度。积极宣传各项政策,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入户核查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二是严格审批手续。认真贯彻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加大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相关程序,加强临时救助金使用管理。三是强化核对监测。加强核对系统建设工作,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动态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聚焦养老需求,大力推进养老事业发展
一是不断强化农村养老服务水平。重点落实好互助养老幸福院、村级养老服务站的人员配置和运营管理,鼓励村中贫困、独居、残疾等困难老年人入住幸福院,稳步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实现“四有”农村养老新局面。二是持续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保障优化运营效果,逐步构建起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城镇养老服务体系。三是持续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督促指导霞光敬老院、月德老年公寓顺利通过等级评定。
(三)聚焦儿童保护,落实未成年人福利保障
一是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明确、细化项目实施程序,合理、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二是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主动发现、精准排查、精准管理、精准保障等政策,加强走访慰问和信息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者纳入保障体系并积极完成系统录入。
(四)聚焦群众关切,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指导监督各行政村(社区)严格落实村(居)务公开。二是扎实推进“2121”工程。积极协调、大力支持4个实施单位的创建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年底前通过验收。三是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动员、指导社会组织积极参加等级评估工作,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五)聚焦殡葬改革,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殡葬服务设施监管力度,巩固好国道、省道和铁路等主干道沿线两侧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集中力量开展违建墓地特别是硬化墓的专项整治工作。
(六)聚焦创新发展,有效提高社会工作能力
持续推动“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建设,加快构建县、乡镇、社区(村)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完成乡镇全覆盖。深入实施“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专业服务,激活乡镇社工站运营。
和林格尔县民政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