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7963/2024-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公文时效 |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一是党组书记带头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带头”意识,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当好廉洁表率,党组成员履行“分管职责”,认真落实、推动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每逢重大节日节点,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二是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立足统计岗位,结合“五经普”清查阶段工作,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各乡镇、企业与统计工作人员开展面对面答疑指导,推动基层统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2023年共组织开展相关活动23次。
(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依托主题党日活动,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2023年开展“统计法规、党的民族政策理论”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19次。二是加强党的队伍建设。积极发展党员、强化党员管理,2023年,我局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一名,关注流动党员思想状态,并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管理,确保其正常参与组织生活。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开展学习研讨、警示教育、自查自纠等各项工作。2023年以来,我局开展党员学习会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13次、学习讲堂24次、党课8次、研讨11次。
(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我局以学习传达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抓手,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2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4次、开展理论测试1次,持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人员工作调动,调整县统计局意识形态工作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签订意识形态安全承诺书,进一步明确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以落实责任夯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三是综合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严格审核信息发布等内容,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四)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始终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各项工作中。一是强化思想教育,每逢重要节日节点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3次、青年纪法教育1次,通过典型警示案例,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清廉为政、洁身自好的信念和理想。二是定期部署党风廉政工作,签订《和林格尔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五)增强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一是常态化开展创城工作。2023年深入包联小区卓越新城开展拾捡垃圾、卫生大扫除、宣传法律法规等志愿服务活动159次。二是联系服务群众。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结合民族、创城、业务等工作,局领导带队、党员干部深入包联社区、县相关企业开展三进两认岗工作,党员进驻包联小区居民微信群,不断深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三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23年开展民族团结相关学习9次,民族政策宣传类主题党日5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研讨会2次,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感。
(六)扎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局紧密结合现阶段“五经普”工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线上线下结合,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交流研讨7次,学习身边的模范榜样2次,开展反面警示教育2次。二是强化群众实践教育。邀请县宣讲团进统计局开展“感党话、听党话、跟党走”宣讲活动,在学懂弄通“五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基础上,推动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多措并举扎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常规统计工作,不断提高各项数据质量。各专业人员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认真做好统计月报、季报、年报及各项统计调查工作。每月认真撰写统计工作分析、经济运行分析,密切关注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依据统计制度,对可公布数据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公布。2023年三项季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35.2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增速为16.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996元,同比增长5.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0224元,同比增长7.2%。1-12月份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为40.3%;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同比增长39.8%;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7亿元,同比增长10.16%。
(二)扎实开展普查工作,履职尽责尽显担当。一是组建和林格尔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宣传组、投入产出调查组、资料开发组、数据处理组及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并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有序推进落实自治区、市统计局安排的五经普各项工作。五经普清查阶段,我县法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均通过自治区验收。全县共绘制普查区160个,普查小区203个,标绘建筑物7291个,全县法人单位累计上报5679户,底册清查率达100%,有效填报经济指标单位4448户,有效填报单位占底册比重为78.3%;全县个体户累计上报15286户。二是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它是对社会再生产的投入结构和产出情况的全面研究。和林格尔县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共25户,其中一套表单位24户,非一套表单位1户。从一季度起,已组织各调查单位按季度填写投入产出电子台账,为正式填报做好充分准备。三是开展2023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组织两员参加相关业务系统培训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行政记录和部门资料,对抽中调查小区的住房单位进行全面扫描,逐建筑物逐住房单元进行核实。完成全县7个村级样本、1910个建筑物、4313个住房单元现场核实工作,完成对361个住房单元样本入户登记抽样调查工作。
(三)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4月14日,我局参加全区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县统计局作为先进典型代表就落实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经验进行专场PPT讲解,和林县统计规范化工作受到自治区、市统计局高度肯定,推进统计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发〔2020〕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33号)精神,我县从抓统筹、抓配备、抓队伍三个方面入手,严格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以实现“八有八化”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工作管理,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2023年统计基层基础“八有八化”工作已见成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均已实现“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设备、有网络、有制度、有培训”目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在“八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八化”目标。二是不断加大统计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力度。2023年共参加视频培训会24次,举办专业培训26次,一对一培训达200多人次。三是对全县“四上”企业进行全覆盖统计数据质量核查。通过开展现场数据质量核查,发现问题并现场及时解答,出现疑难问题及时与上级统计部门沟通解决,切实提高统计数据上报质量。
(四)坚持整改落实常态化,提升统计人员法治意识。以持续巩固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持续提高统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县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国家、自治区、市统计局统计法律法规、业务视频培训,持续夯实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业务能力。二是积极配合自治区、市统计部门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按照上级执法工作安排,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和林格尔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并公示我县16户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呼市执法队派出专业人员联合我县执法人员共同对和林县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被检查企业全部合格,未发现有数据违法企业。通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不断增强企业统计相关人员统计责任意识和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提升企业源头数据质量。
(五)强化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落实专项治理各项任务。按照国家、自治区、市三级统计部门关于统计工作专项治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一是统计自查自纠工作。①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核查与评估制度,依法组织对本地区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统计数据失实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②压实部门基础数据监管责任,加强源头数据审核,确保统计调查对象如实报送当期统计数据。③30个部门及地区均已上报自查报告以及佐证材料。二是专项数据核查工作。全县统计各专业针对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从业人员工资等重点统计指标,采取报表审核把关、相关数据综合核查、实地查账等方式进行数据质量核查,对数据异常地区以及总量较大、波动异常、新增或变动的地区和调查对象进行重点核查。2023年共核查159家企业,发现问题41家,已全部整改完毕。
(六)紧盯企业入统工作,不断培育壮大储备力量。加大企业培育力度,跟踪关注新投产企业和成长性企业,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市局推送,确定重点监控企业,逐月掌握数据完成情况,达到入统条件后,按照统计制度申报入统,做到应统尽统。本年度新入库企业25户,截至目前,和林格尔县在库企业124户。
三、2024年工作计划
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统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履行好统计部门工作职责。一是抓好常规统计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认真做好统计月报、季报、年报。二是精心统筹谋划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正式登记工作。三是持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各级党委政府、机关、各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四是继续做好“四上”企业数据质量核查及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源头数据质量。五是深入推进乡镇园区“八有八化”工作,基本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延伸至嘎查村(社区),进一步提升乡镇园区统计规范化水平,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六是严格落实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工作,按照培训方案完成全部培训任务,不断提升基层统计数据源头质量水平。七是扎实做好专项治理行动后续工作。八是重点关注各专业符合入统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专业制度和时间节点及时入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30002 网站支持IPv6
联系电话:0471-7192805 蒙ICP备16006134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302000166号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2号 积分统计查询
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7963/2024-00001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公文时效 |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一是党组书记带头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带头”意识,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当好廉洁表率,党组成员履行“分管职责”,认真落实、推动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每逢重大节日节点,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二是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立足统计岗位,结合“五经普”清查阶段工作,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各乡镇、企业与统计工作人员开展面对面答疑指导,推动基层统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2023年共组织开展相关活动23次。
(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依托主题党日活动,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2023年开展“统计法规、党的民族政策理论”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19次。二是加强党的队伍建设。积极发展党员、强化党员管理,2023年,我局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一名,关注流动党员思想状态,并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管理,确保其正常参与组织生活。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开展学习研讨、警示教育、自查自纠等各项工作。2023年以来,我局开展党员学习会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13次、学习讲堂24次、党课8次、研讨11次。
(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我局以学习传达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抓手,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2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4次、开展理论测试1次,持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人员工作调动,调整县统计局意识形态工作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签订意识形态安全承诺书,进一步明确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以落实责任夯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三是综合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严格审核信息发布等内容,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四)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始终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各项工作中。一是强化思想教育,每逢重要节日节点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3次、青年纪法教育1次,通过典型警示案例,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清廉为政、洁身自好的信念和理想。二是定期部署党风廉政工作,签订《和林格尔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五)增强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一是常态化开展创城工作。2023年深入包联小区卓越新城开展拾捡垃圾、卫生大扫除、宣传法律法规等志愿服务活动159次。二是联系服务群众。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结合民族、创城、业务等工作,局领导带队、党员干部深入包联社区、县相关企业开展三进两认岗工作,党员进驻包联小区居民微信群,不断深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三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23年开展民族团结相关学习9次,民族政策宣传类主题党日5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研讨会2次,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感。
(六)扎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局紧密结合现阶段“五经普”工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线上线下结合,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交流研讨7次,学习身边的模范榜样2次,开展反面警示教育2次。二是强化群众实践教育。邀请县宣讲团进统计局开展“感党话、听党话、跟党走”宣讲活动,在学懂弄通“五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基础上,推动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多措并举扎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常规统计工作,不断提高各项数据质量。各专业人员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认真做好统计月报、季报、年报及各项统计调查工作。每月认真撰写统计工作分析、经济运行分析,密切关注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依据统计制度,对可公布数据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公布。2023年三项季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35.2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增速为16.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996元,同比增长5.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0224元,同比增长7.2%。1-12月份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为40.3%;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同比增长39.8%;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7亿元,同比增长10.16%。
(二)扎实开展普查工作,履职尽责尽显担当。一是组建和林格尔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宣传组、投入产出调查组、资料开发组、数据处理组及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并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有序推进落实自治区、市统计局安排的五经普各项工作。五经普清查阶段,我县法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均通过自治区验收。全县共绘制普查区160个,普查小区203个,标绘建筑物7291个,全县法人单位累计上报5679户,底册清查率达100%,有效填报经济指标单位4448户,有效填报单位占底册比重为78.3%;全县个体户累计上报15286户。二是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它是对社会再生产的投入结构和产出情况的全面研究。和林格尔县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共25户,其中一套表单位24户,非一套表单位1户。从一季度起,已组织各调查单位按季度填写投入产出电子台账,为正式填报做好充分准备。三是开展2023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组织两员参加相关业务系统培训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行政记录和部门资料,对抽中调查小区的住房单位进行全面扫描,逐建筑物逐住房单元进行核实。完成全县7个村级样本、1910个建筑物、4313个住房单元现场核实工作,完成对361个住房单元样本入户登记抽样调查工作。
(三)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4月14日,我局参加全区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县统计局作为先进典型代表就落实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经验进行专场PPT讲解,和林县统计规范化工作受到自治区、市统计局高度肯定,推进统计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发〔2020〕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33号)精神,我县从抓统筹、抓配备、抓队伍三个方面入手,严格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以实现“八有八化”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工作管理,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2023年统计基层基础“八有八化”工作已见成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均已实现“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设备、有网络、有制度、有培训”目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在“八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八化”目标。二是不断加大统计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力度。2023年共参加视频培训会24次,举办专业培训26次,一对一培训达200多人次。三是对全县“四上”企业进行全覆盖统计数据质量核查。通过开展现场数据质量核查,发现问题并现场及时解答,出现疑难问题及时与上级统计部门沟通解决,切实提高统计数据上报质量。
(四)坚持整改落实常态化,提升统计人员法治意识。以持续巩固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持续提高统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县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国家、自治区、市统计局统计法律法规、业务视频培训,持续夯实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业务能力。二是积极配合自治区、市统计部门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按照上级执法工作安排,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和林格尔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并公示我县16户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呼市执法队派出专业人员联合我县执法人员共同对和林县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被检查企业全部合格,未发现有数据违法企业。通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不断增强企业统计相关人员统计责任意识和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提升企业源头数据质量。
(五)强化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落实专项治理各项任务。按照国家、自治区、市三级统计部门关于统计工作专项治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一是统计自查自纠工作。①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核查与评估制度,依法组织对本地区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统计数据失实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②压实部门基础数据监管责任,加强源头数据审核,确保统计调查对象如实报送当期统计数据。③30个部门及地区均已上报自查报告以及佐证材料。二是专项数据核查工作。全县统计各专业针对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从业人员工资等重点统计指标,采取报表审核把关、相关数据综合核查、实地查账等方式进行数据质量核查,对数据异常地区以及总量较大、波动异常、新增或变动的地区和调查对象进行重点核查。2023年共核查159家企业,发现问题41家,已全部整改完毕。
(六)紧盯企业入统工作,不断培育壮大储备力量。加大企业培育力度,跟踪关注新投产企业和成长性企业,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市局推送,确定重点监控企业,逐月掌握数据完成情况,达到入统条件后,按照统计制度申报入统,做到应统尽统。本年度新入库企业25户,截至目前,和林格尔县在库企业124户。
三、2024年工作计划
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统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履行好统计部门工作职责。一是抓好常规统计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认真做好统计月报、季报、年报。二是精心统筹谋划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正式登记工作。三是持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各级党委政府、机关、各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四是继续做好“四上”企业数据质量核查及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源头数据质量。五是深入推进乡镇园区“八有八化”工作,基本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延伸至嘎查村(社区),进一步提升乡镇园区统计规范化水平,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六是严格落实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工作,按照培训方案完成全部培训任务,不断提升基层统计数据源头质量水平。七是扎实做好专项治理行动后续工作。八是重点关注各专业符合入统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专业制度和时间节点及时入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