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3MB1649901P/2024-00019 | 主题分类 | 优抚安置 |
发布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8-19 | 公文时效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退役军人办〔2021〕34号)文件精神,切实提升我县优抚工作管理水平,确保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24年度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1.时间为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底前。
2.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要求实行年度确认工作全覆盖,不漏一人、就近原则受理,结合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进行开展。
3.优抚对象身体受限的必须上门服务保障好。
4.年度确认工作不只是了解优抚对象生存,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优抚对象,了解生产生活情况以及家庭内其他成员情况,并做好登记造册。
5.我局对已核查人员进行电脑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由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重新进行年度确认工作。
6.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移动智能终端及账号有问题的及时向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反馈。
(联系人:郭强胜 电话:7183788)
和林格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30002 网站支持IPv6
联系电话:0471-7192805 蒙ICP备16006134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302000166号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2号 积分统计查询
索 引 号 | 11150123MB1649901P/2024-00019 |
---|---|
主题分类 | 优抚安置 |
发布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8-19 |
公文时效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退役军人办〔2021〕34号)文件精神,切实提升我县优抚工作管理水平,确保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24年度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1.时间为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底前。
2.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要求实行年度确认工作全覆盖,不漏一人、就近原则受理,结合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进行开展。
3.优抚对象身体受限的必须上门服务保障好。
4.年度确认工作不只是了解优抚对象生存,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优抚对象,了解生产生活情况以及家庭内其他成员情况,并做好登记造册。
5.我局对已核查人员进行电脑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由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重新进行年度确认工作。
6.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移动智能终端及账号有问题的及时向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反馈。
(联系人:郭强胜 电话:7183788)
和林格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