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720/2025-00001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1-15 | 公文时效 |
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落实创建党建品牌要求。把“红色引领 生态先锋”作为党建品牌,进一步传播和林生态环保文化。依托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和节能宣传周,集中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法规集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始终把党建工作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引领“共建共治共享”良好生态环境。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廉政党课、党纪学习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全方位的党风廉政教育。截至目前共开展13次党风廉政教育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党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3次。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辖区内重点企业污染物日常管控、企业自行监测、生态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开展纠治打着环保旗号搞“一刀切”问题专项行动,并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听取企业诉求,征集问题线索。
二、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
按照《呼和浩特市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分工方案》和《呼和浩特市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专项组办公室〈关于调度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涉及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年度任务共42 项,截至目前均取得积极成效,已完成任务36项,正在推进中任务2项,未按时完成任务1项,市级未明确我县任务3项。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编制印发《和林格尔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编制《和林格尔县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限烧区域划定指导方案(试行)》,持续推动蒙原水泥有限公司、丰华生物质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1-12月全县整体空气质量稳中有升,较去年同期优良天数比例上升7.0个百分点。1-12月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9.8%,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气比例为1.1%,较去年同期下降0.6个百分点。
水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加大河道巡查力度,采取无人机和徒步相结合的方式,每周对县境内浑河、宝贝河、什拉乌素河等河道例行巡查,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排查,已开展巡河工作4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出动无人机25架次。拟新增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处,调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4处。推进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涉及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共21处,已批复的污水排放口2个,其他雨水排放口19个,已完成整治工作并建立“一口一档”,并持续推进全面排查工作,巩固整治成果。2024年1-12月,我县涉及的区控断面2 个(樊家十五号村、忽通兔),分别达到Ⅲ类水体和Ⅴ类水体的考核标准。
土壤及固体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排查整治工作,依托户改厕推进1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样板村建设。二是开展樊家十五号片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试点评估工作,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任务。三是持续推进2个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其中,矿坑填埋项目环评手续已完成环境本底调查和固废特性调查,固废中心正在请相关专家进行评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待与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确定相关标准后及时组织实施。四是持续开展“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治理工作。
四、全力做好监督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共抽查企业37家次,其中一般排污对象共抽查24家次,重点排污对象共抽查13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二是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检查12次,共抽取4家检测机构。三是配合开展第一轮交叉执法检查。和林县涉及6个企业,7项问题,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在移动执法系统上传检查结果。四是推进环保管家反馈问题排查整改。环保管家排查81家企业,涉及531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462个,完成率87%。
五、持续推进便民利企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办理12345及信访举报案件。截至2024年底,和林县分局共受理各类生态环境信访件8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二是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自2024年5月环评审批权限下放以来,我局主动作为、提前服务,积极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对接,同时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精简要件、减少环节、网办提效,截至2024年底17个项目已办结环评审批手续。三是协助市局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季报执行报告的填报工作,督促重点和简化排污单位年度执行报告填报工作的进行。
六、扎实做好环保督察整改
全力推进实施和林格尔县生态环境问题“一本账”管理,对自治区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024年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交办问题、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领域各类问题、和林格尔县精准画像问题清单等各类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和林格尔县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汇总表》,共120项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52项,剩余69项积极推进中。其中需2024年12月底前需完成整改43项,目前33项已上报销号材料,剩余10项正在报送中;2025年3月底前需完成6项,目前5项已上报销号材料,剩余1项正在报送中;2025年12月底前需完成52项,2026年底前需完成4项,2030年底前需完成1项,长期坚持15项。
七、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分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局党组的工作要求,推动和林格尔县生态环境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充分利用在线监控数据,及时核实企业超标情况,严控秸秆焚烧,持续开展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水源地巡查力度;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整治工作;持续抓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持续开展“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
(二)全力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攻坚战
持续巩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转办案件整改成效。结合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环保管家和精准画像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全面排查整治,狠抓整改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对重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管理,持续跟踪问效,以整改整治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持续推进建设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按照上级单位制发文件精神,编制我县方案、承接任务清单,落实好2025年旗县(市、区)党委书记落实生态安全屏障担当作为专项目标考核,确保高质量报账交卷。
(四)借力环保管家,提升环保管理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环保管家专业优势,深入开展辖区内企业环境问题全覆盖排查及点对点服务,梳理制定问题清单,监督整改进度,继续推进问题整改,持续跟进问题整改及验收,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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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720/2025-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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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1-15 |
公文时效 |
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落实创建党建品牌要求。把“红色引领 生态先锋”作为党建品牌,进一步传播和林生态环保文化。依托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和节能宣传周,集中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法规集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始终把党建工作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引领“共建共治共享”良好生态环境。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廉政党课、党纪学习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全方位的党风廉政教育。截至目前共开展13次党风廉政教育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党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3次。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辖区内重点企业污染物日常管控、企业自行监测、生态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开展纠治打着环保旗号搞“一刀切”问题专项行动,并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听取企业诉求,征集问题线索。
二、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
按照《呼和浩特市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分工方案》和《呼和浩特市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专项组办公室〈关于调度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涉及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年度任务共42 项,截至目前均取得积极成效,已完成任务36项,正在推进中任务2项,未按时完成任务1项,市级未明确我县任务3项。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编制印发《和林格尔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编制《和林格尔县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限烧区域划定指导方案(试行)》,持续推动蒙原水泥有限公司、丰华生物质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1-12月全县整体空气质量稳中有升,较去年同期优良天数比例上升7.0个百分点。1-12月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9.8%,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气比例为1.1%,较去年同期下降0.6个百分点。
水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加大河道巡查力度,采取无人机和徒步相结合的方式,每周对县境内浑河、宝贝河、什拉乌素河等河道例行巡查,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排查,已开展巡河工作4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出动无人机25架次。拟新增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处,调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4处。推进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涉及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共21处,已批复的污水排放口2个,其他雨水排放口19个,已完成整治工作并建立“一口一档”,并持续推进全面排查工作,巩固整治成果。2024年1-12月,我县涉及的区控断面2 个(樊家十五号村、忽通兔),分别达到Ⅲ类水体和Ⅴ类水体的考核标准。
土壤及固体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排查整治工作,依托户改厕推进1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样板村建设。二是开展樊家十五号片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试点评估工作,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任务。三是持续推进2个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其中,矿坑填埋项目环评手续已完成环境本底调查和固废特性调查,固废中心正在请相关专家进行评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待与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确定相关标准后及时组织实施。四是持续开展“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治理工作。
四、全力做好监督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共抽查企业37家次,其中一般排污对象共抽查24家次,重点排污对象共抽查13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二是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检查12次,共抽取4家检测机构。三是配合开展第一轮交叉执法检查。和林县涉及6个企业,7项问题,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在移动执法系统上传检查结果。四是推进环保管家反馈问题排查整改。环保管家排查81家企业,涉及531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462个,完成率87%。
五、持续推进便民利企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办理12345及信访举报案件。截至2024年底,和林县分局共受理各类生态环境信访件8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二是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自2024年5月环评审批权限下放以来,我局主动作为、提前服务,积极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对接,同时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精简要件、减少环节、网办提效,截至2024年底17个项目已办结环评审批手续。三是协助市局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季报执行报告的填报工作,督促重点和简化排污单位年度执行报告填报工作的进行。
六、扎实做好环保督察整改
全力推进实施和林格尔县生态环境问题“一本账”管理,对自治区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024年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交办问题、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领域各类问题、和林格尔县精准画像问题清单等各类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和林格尔县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汇总表》,共120项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52项,剩余69项积极推进中。其中需2024年12月底前需完成整改43项,目前33项已上报销号材料,剩余10项正在报送中;2025年3月底前需完成6项,目前5项已上报销号材料,剩余1项正在报送中;2025年12月底前需完成52项,2026年底前需完成4项,2030年底前需完成1项,长期坚持15项。
七、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分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局党组的工作要求,推动和林格尔县生态环境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充分利用在线监控数据,及时核实企业超标情况,严控秸秆焚烧,持续开展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水源地巡查力度;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整治工作;持续抓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持续开展“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
(二)全力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攻坚战
持续巩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转办案件整改成效。结合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环保管家和精准画像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全面排查整治,狠抓整改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对重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管理,持续跟踪问效,以整改整治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持续推进建设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按照上级单位制发文件精神,编制我县方案、承接任务清单,落实好2025年旗县(市、区)党委书记落实生态安全屏障担当作为专项目标考核,确保高质量报账交卷。
(四)借力环保管家,提升环保管理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环保管家专业优势,深入开展辖区内企业环境问题全覆盖排查及点对点服务,梳理制定问题清单,监督整改进度,继续推进问题整改,持续跟进问题整改及验收,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