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48F/2025-0007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9-09 | 公文时效 |
按照和林格尔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财字〔2020〕120号)、《关于印发<和林格尔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财字〔2024〕102号)文件要求,现将和林格尔县财政局开展的2024年度绩效自评审核结果的报告予以公开。
附件:和林格尔县2024年绩效自评审核简版报告
和林格尔县财政局
2025年9月9日
和林格尔县2024年绩效自评审核简版报告
一、基本情况
和林格尔县2024年绩效自评审核涉及本级部门整体绩效自评66个、预算单位165家、项目绩效自评3942个,共涉及资金819,160.91万元。本次绩效自评审核工作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实施全覆盖,项目绩效自评按照项目数量覆盖率不低于总项目数量的30%,资金覆盖率不低于60%的要求,共抽取了1305个绩效自评开展审核工作。
二、审核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审核结果
本次绩效自评审核工作共审核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66个,其中5个部门评级为“优”,占比7.58%;35个部门评级为“良”,占比53.03%;26个部门评级为“中”,占比39.39%。
(二)各预算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审核结果
本次绩效自评审核工作共审核了165个预算部门(单位),和林格尔县预算部门(单位)审核覆盖率达100%,其中:其中:评级为“优”有9个,占比5.42%;评级为“良”的项目有67个,占比40.36%;评级为“中”的项目有87个,占比52.41%;评级为“差”的项目有3个,占比1.81%。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个别单位绩效自评填报积极性不高,绩效自评未进行上报
个别单位不能很好地理解绩效自评开展的意义,在开展绩效自评填报工作时积极性不高。截至2025年7月,和林格尔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仍未上报,自评填报的积极性有待提高。
(二)自评表填报不规范,指标分值配置不合理
一是部分项目“预期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填报内容均未能完整表述项目实际产出内容及所产生的效益,存在目标表述仅有产出,未体现项目实施效果或目的,或仅有效果,未体现主要手段或产出的情况;二是部分三级指标实际完成值未达到年度指标值,也未注明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三是存在自评表中得分计算错误的情况,如实际已完成年初目标但未得满分,或未完成指标得满分的情况;四是部分项目无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指标,在其三级指标内容中填写“无”,但赋予分值。五是部分单位不能更好地理解“项目金额”“年初预算数”、“年度调整金额”及“变动后预算数”的概念,以至于出现实际执行数远大于年初预算批复数情况。
(三)自评报告内容不完整,缺乏实质性内容
部分项目自评报告存在内容不完整及内容不严谨的情况,自评报告的可用性不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部门(单位)自评报告内容存在缺漏,或报告内容与项目贴合度不高,存在采用无关文字凑字数的情况;二是个别项目未实现年初目标或预算执行率低于70%,但自评报告中未说明原因,且缺少相关问题与建议。三是部分项目自评报告无实质性内容,无法有效反映项目年初计划的实现程度。
(四)指标设置科学性不足,指标之间缺乏逻辑关系
一是部分指标设置过于笼统,年底绩效自评考核不够细化,未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相结合;二是部分项目三级指标与年度指标值之间逻辑关系对应不正确,指标不具备可考核性;三是存在指标性质、指标方向、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与三级指标之间逻辑关系混乱的情况。
四、改进建议及结果应用
(一)加强对绩效工作的重视程度,及时完成自评填报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是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共同组成的综合系统,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各部门(单位)加强对绩效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配合各阶段绩效工作的开展,于规定时间内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完成自评填报工作并上报审核。
(二)加强目标填报规范性,合理分配分值
一是建议各部门(单位)加强自评填报规范性,在填报项目“预期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时,采用“产出+效益”的结构进行预期目标和完成情况的表述。
二是针对未完成年初预期目标的项目或指标,以及实际完成值超出预期目标值比例较大的,要填报“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三是对于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项目,可不设置相应指标,三级指标无需填写内容且不赋分值。
四是建议各部门(单位)充分理解“项目金额”“年初预算数”、“年度调整金额”及“变动后预算数”的概念,避免出现实际执行数远大于年初预算批复数的情况。
(三)完善自评报告内容,提高自评结论的可用性
一是建议各部门(单位)在填写自评报告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要求填报,避免为凑字数大面积复制无关内容或通用模板。二是对于预算执行率低于70%的项目要进行原因分析,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或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情况下,要填写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三是建议各部门(单位)增强绩效自评的填报意识和重视程度,提高自评结论的可用性。
(四)提高指标编制的科学性,加强逻辑关系对应
一是建议各部门(单位)提高绩效指标编制的科学性,在设置三级指标时,要紧密贴合项目实际,根据项目实际(或预期)开展内容提取相关信息用于三级指标的设定。
二是建议各部门(单位)提高指标间的逻辑对应关系,保证各二级指标之间上下逻辑关系的一致性以及各三级指标与其指标性质、指标方向、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及计量单位之间的逻辑关系前后对应,避免整体绩效指标之间前后矛盾,上下不贯通。
(五)加强自评审核结果应用
建议财政部门将审核结果作为部门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对评定等级为“优”“良”的,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评定等级为“中”“差”的,要督促整改,并于下一年度申报预算时严格审核。对于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实际情况于下一年度相应调减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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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和林格尔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财字〔2020〕120号)、《关于印发<和林格尔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财字〔2024〕102号)文件要求,现将和林格尔县财政局开展的2024年度绩效自评审核结果的报告予以公开。
附件:和林格尔县2024年绩效自评审核简版报告
和林格尔县财政局
2025年9月9日
和林格尔县2024年绩效自评审核简版报告
一、基本情况
和林格尔县2024年绩效自评审核涉及本级部门整体绩效自评66个、预算单位165家、项目绩效自评3942个,共涉及资金819,160.91万元。本次绩效自评审核工作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实施全覆盖,项目绩效自评按照项目数量覆盖率不低于总项目数量的30%,资金覆盖率不低于60%的要求,共抽取了1305个绩效自评开展审核工作。
二、审核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审核结果
本次绩效自评审核工作共审核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66个,其中5个部门评级为“优”,占比7.58%;35个部门评级为“良”,占比53.03%;26个部门评级为“中”,占比39.39%。
(二)各预算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审核结果
本次绩效自评审核工作共审核了165个预算部门(单位),和林格尔县预算部门(单位)审核覆盖率达100%,其中:其中:评级为“优”有9个,占比5.42%;评级为“良”的项目有67个,占比40.36%;评级为“中”的项目有87个,占比52.41%;评级为“差”的项目有3个,占比1.81%。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个别单位绩效自评填报积极性不高,绩效自评未进行上报
个别单位不能很好地理解绩效自评开展的意义,在开展绩效自评填报工作时积极性不高。截至2025年7月,和林格尔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仍未上报,自评填报的积极性有待提高。
(二)自评表填报不规范,指标分值配置不合理
一是部分项目“预期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填报内容均未能完整表述项目实际产出内容及所产生的效益,存在目标表述仅有产出,未体现项目实施效果或目的,或仅有效果,未体现主要手段或产出的情况;二是部分三级指标实际完成值未达到年度指标值,也未注明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三是存在自评表中得分计算错误的情况,如实际已完成年初目标但未得满分,或未完成指标得满分的情况;四是部分项目无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指标,在其三级指标内容中填写“无”,但赋予分值。五是部分单位不能更好地理解“项目金额”“年初预算数”、“年度调整金额”及“变动后预算数”的概念,以至于出现实际执行数远大于年初预算批复数情况。
(三)自评报告内容不完整,缺乏实质性内容
部分项目自评报告存在内容不完整及内容不严谨的情况,自评报告的可用性不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部门(单位)自评报告内容存在缺漏,或报告内容与项目贴合度不高,存在采用无关文字凑字数的情况;二是个别项目未实现年初目标或预算执行率低于70%,但自评报告中未说明原因,且缺少相关问题与建议。三是部分项目自评报告无实质性内容,无法有效反映项目年初计划的实现程度。
(四)指标设置科学性不足,指标之间缺乏逻辑关系
一是部分指标设置过于笼统,年底绩效自评考核不够细化,未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相结合;二是部分项目三级指标与年度指标值之间逻辑关系对应不正确,指标不具备可考核性;三是存在指标性质、指标方向、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与三级指标之间逻辑关系混乱的情况。
四、改进建议及结果应用
(一)加强对绩效工作的重视程度,及时完成自评填报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是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共同组成的综合系统,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各部门(单位)加强对绩效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配合各阶段绩效工作的开展,于规定时间内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完成自评填报工作并上报审核。
(二)加强目标填报规范性,合理分配分值
一是建议各部门(单位)加强自评填报规范性,在填报项目“预期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时,采用“产出+效益”的结构进行预期目标和完成情况的表述。
二是针对未完成年初预期目标的项目或指标,以及实际完成值超出预期目标值比例较大的,要填报“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三是对于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项目,可不设置相应指标,三级指标无需填写内容且不赋分值。
四是建议各部门(单位)充分理解“项目金额”“年初预算数”、“年度调整金额”及“变动后预算数”的概念,避免出现实际执行数远大于年初预算批复数的情况。
(三)完善自评报告内容,提高自评结论的可用性
一是建议各部门(单位)在填写自评报告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要求填报,避免为凑字数大面积复制无关内容或通用模板。二是对于预算执行率低于70%的项目要进行原因分析,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或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情况下,要填写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三是建议各部门(单位)增强绩效自评的填报意识和重视程度,提高自评结论的可用性。
(四)提高指标编制的科学性,加强逻辑关系对应
一是建议各部门(单位)提高绩效指标编制的科学性,在设置三级指标时,要紧密贴合项目实际,根据项目实际(或预期)开展内容提取相关信息用于三级指标的设定。
二是建议各部门(单位)提高指标间的逻辑对应关系,保证各二级指标之间上下逻辑关系的一致性以及各三级指标与其指标性质、指标方向、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及计量单位之间的逻辑关系前后对应,避免整体绩效指标之间前后矛盾,上下不贯通。
(五)加强自评审核结果应用
建议财政部门将审核结果作为部门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对评定等级为“优”“良”的,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评定等级为“中”“差”的,要督促整改,并于下一年度申报预算时严格审核。对于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实际情况于下一年度相应调减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