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1830Q/2025-0002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2-05 | 公文时效 |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攻坚克难、创新突破,民生保障网越织越密、服务质效持续增强。
一、2025年工作总结
(一)精准兜底,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夯实
1.截至2025年12月,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5772户、25001人,累计支出资金12030.51万元;保障特困人员932人,总支出供养金1129.24万元。1—11月临时救助37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06.78万元。为困难群众发电价补贴91.42万元。
2.提升救助标准。6月起,我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918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89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1600元/人/月和896元/人/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1476元/人/月和568元/人/月。
3.认真开展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整治工作。一是“地毯式”排查扫清盲区。组织180名工作人员走访7800余名低收入人员面对面了解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手把手帮群众解决申请难题。二是“大数据”比对精准纠偏。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核对数据40万余条,精准识别出不符合救助条件仍领取待遇等问题。三是“全天候”热线畅通诉求。同步公开专项举报电话,让需求、意见“直接传递、快速对接”。四是加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排查出问题7个,整改完成7个;全县共受理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2件,办理完结2件。
4.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一是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易返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截至目前,脱贫人口纳入低保范围3171人、特困供养范围83人;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818人、特困28人。二是加强动态复核及档案整理,全县脱贫户中的低保户和监测户中的低保户两项已复核2555户,复核率100%;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已整理档案13481份,完成率96.64%,脱贫户中的低保户和监测户中的低保户两项已完成2555户,完成率100%。
5.加大惠民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一是通过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张贴“呼和浩特市民政惠民补贴明白卡”。二是制作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4场社会救助政策系列宣讲活动,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政策,惠及困难群众80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480余份。
(二)聚焦需求,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1.以夯实基础为目标,提升村级养老服务亲和力。依托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利用闲置厂房、学校通过实施维修、改造、装饰和购置设施设备等方式,提升改造2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和10个互助养老幸福院,逐步实现“四有”的养老新局面。
2.以经济适用为原则,加大适老化改造建设力度。2025年顺利完成20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和20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的适老化改造任务,让老人在熟悉的环境中享受专业化、便捷化、特殊化的贴心服务。
3.以资金落实为核心,加强老年人生活兜底保障。截至12月为11011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享受本县城乡低保的70-79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633.37万元;截至11月高龄补贴累计发放480.12万元;截至11月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贴累计发放49.6079万元,让每一位享受政策的老人感受到政府的温暖与关爱。
4.以政策落实为抓手,推动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2024年5月和林格尔县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公建民营,2025年1月和林格尔县养老服务综合体和霞光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管理,目前三家养老机构正在完善资料,将持续督促其完成公建民营备案手续。
5.以服务提升为初心,健全完善老年助餐工作机制。2025年完成7个为老餐厅的建设,其中利用幸福院、村委会闲置用房,改建完成大红城村、大甲赖村2个为老餐厅,1个与盛乐北街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卫生院单位食堂合作共建,4个通过与饭店签订协议设立。
(三)优化供给,基本社会服务提质增效
1.区划地名工作稳妥推进。一是稳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拟在和林格尔新区和乳业开发区的核心区,分别拟设立云谷、土城2个街道办事处。二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协同清水河县完成第八轮“和清线”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三是做好我县行政区划及地名宣传工作,撰写历史悠久、富含深厚的文化底蕴、具有价值特色的行政区划类地名和乡村地名故事。四是持续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工作的开展。
2.救助能力大幅提升。截至12月为3737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保障金601.5735万元;为6017名困难残疾人发放保障金931.5405万元;为7名孤儿发放保障金16.7664万元;为8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保障金197.6136万元;为62名“文革三民”人员发放保障金102.6304万元;为20名“60年代精简下放职工”发放保障金2.7324万元。
3.关爱服务温暖有力。对全县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开展排查、走访慰问和信息摸底,并及时进行信息动态更新。截至12月,困境儿童季度探访入户361次,低保儿童入户118次,结对帮扶128次,困境儿童需求评估134次,为4名儿童开展个案服务12次,对3名儿童开展个案管理9次,对接儿童主任160人,对接儿童督导员对接11人,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4场,举办各类活动42场。
4.殡葬工作规范开展。一是政策体系与收费管理落实。联合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和林格尔县殡葬服务和公益性墓地收费价格标准(试行)》,完成社会意见征集与公示流程。二是排查核实,摸清底数。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及相关部门对“三沿七区”范围内各类违建墓地开展全面摸排核查,治理“三沿七区”散埋乱葬坟墓1311处。三是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对福寿园82座、万松园26座、古吉园35座公墓墓穴面积超标问题完成整改。对全县4家公墓(福寿园、万松园、古吉园、聚安陵)依法通过罚款、拆除、责令整改等方式进行了处罚,共计处罚277.38万元,并按照《关于做好非法占地用于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依规办理用地用林用草手续。按照公益性墓穴配建比例达30%的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公益性墓穴配建工作。全县福寿园、万松园、古吉园共计建成4139座公益性墓穴,配建率分别达34.9%、32%、41%。四是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开展宣传活动23场,向广大群众普及殡葬改革政策、绿色殡葬理念以及文明祭祀方式。协助县文明办制作移风易俗短视频2个,发放“文明殡葬明白卡”1000余份、倡议书700余份,引导群众崇尚“厚养薄葬、简洁治丧”新风俗。
5.婚姻登记服务优化升级。截至2025年12月2日,累计办理结婚登记472对(其中:全国通办4对,全省通办20对,全市通办47对),离婚登记228对(其中:全国通办0对,全省通办4对,全市通办9对),补发结婚证798对、补发离婚证36人。增设“婚姻登记+婚检”一站式服务窗口,升级线上预约系统,解决群众“排队难”问题。开展“抵制高价彩礼・倡导文明婚俗”主题活动10场,覆盖8个乡镇。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排查涉婚姻家庭矛盾隐患,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字化扫描4.2万件。
6.社会组织有序发展。一是党建引领提质增效。组建指导团队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帮助社会组织完善党建制度。二是规范管理纵深推进。按要求完成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开展等级评估。三是服务赋能精准发力。举办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覆盖从业人员60人次。
二、2026年工作计划
(一)精准施策,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1.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一是严格落实上级部门提标政策。二是逐步缩小城乡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差距,推动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困难群众及时了解并受益。
2.落实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一是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推进政策衔接并轨工作。二是依托自治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精准识别需要帮扶的对象。三是统一认定标准,以城乡低保标准为参考,统一界定基线,实现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认定标准和防止返贫监测标准“两线合一”。
3.继续开展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优化服务设施,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基层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的办公条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4.加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1)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一是强化资金预算管理,联合财政部门将社会救助资金足额纳入预算,优化资金分配结构,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规范资金发放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三是完善资金发放跟踪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复核预警数据。一是建立复核工作机制,明确复核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时间节点,确保复核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指导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开展复核,对预警数据涉及的救助对象进行逐一核实。三是完善复核反馈机制,复核结束后,及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市民政局和救助对象,对需要调整救助措施的,向救助对象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
(3)开展年度复核与动态调整。一是明确复核与调整要求,每年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年度复核工作,根据复核结果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对年度复核与动态调整工作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5.开展精准救助
(1)把好审核入口关。一是规范申请受理流程,明确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二是加强申请材料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三是完善“双承诺”制度,要求申请家庭作出诚信承诺,同时工作人员也向申请人承诺办理时限等情况。
(2)精准识别救助类型。一是核实救助类型,根据不同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困难程度,明确救助类型。二是开展综合评估,对申请救助的家庭和个人进行全面综合评估,精准确定救助类型和救助水平。三是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救助对象的生活状况变化,及时调整救助类型和救助标准,确保救助措施始终符合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
(3)加强数据比对,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一是完善与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机制,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变化。二是完善数据比对预警机制,通过数据分析,对可能存在不符合救助条件或需要调整救助标准的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为精准救助提供依据。三是及时处理比对结果,根据数据比对结果,对救助对象进行核实和调整,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调整救助标准,确保救助资金合理使用。
(二)提质扩面,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开展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培训和失能人员家庭照护者培训,全年计划完成50名人员培训目标,通过理论授课、实操演练等方式,提升参训人员护理操作、应急处理等核心能力,夯实养老服务人才基础。
2.深化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持续推进辖区内老年人能力评估全覆盖,重点针对高龄、失能、半失能等重点老年群体,按照统一评估标准、规范评估流程,精准掌握老年人身体机能、照护需求等情况,建立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档案,为后续精准匹配养老服务、制定个性化照护方案提供数据支撑。
3.推进适老化改造与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一是持续推动适老化改造工作。结合老年人实际需求,优先对困难老年家庭、养老服务场所开展适老化设施改造,改善老年人居住与活动环境。二是科学推进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根据老年人口规模与养老需求,合理规划床位数量与布局,确保养老床位供给与需求相匹配,提升养老服务承载能力。
4.提升养老服务场所服务水平。依托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机制,重点针对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核心养老服务场所,引入专业服务团队,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专业性与便捷性,切实满足老年人在社区、居家场景下的养老服务需求。
5.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待盛乐北街街道办事处和云谷街道办事处相关审批手续完成后,启动2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养老服务场所建设标准,规划功能区域,配齐必要设施设备,确保建成后具备综合养老服务功能,填补区域社区养老服务空白。
6.完成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依托和林县养老服务中心(霞光敬老院)的运营模式与资源优势,全面推进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成后重点发挥其区域养老服务枢纽作用,统筹协调周边养老服务资源,提供集中照护、技术指导、资源调配等综合服务。
7.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对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全力推动霞光敬老院完善设施设备、优化服务流程,确保通过三星级等级评定;督促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二星级等级评定目标。
(三)规范管理,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效能
1.持续深化区划地名工作。一是深化行政区划精细化管理,开展新设立街道运行评估,优化土城、云谷街道辖区资源配置,完善社区(村)治理架构,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二是完成与赛罕区的第八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三是全面推进“乡村著名行动”,规范乡村地名命名更名,加强地名标志设置维护,打造乡村特色地名标志,科学高效采集地名上图。
2.强化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一是加大残疾人两项政策扩围增效力度。积极宣传各项政策,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入户核查和人口动态监测。二是严格审批手续。认真贯彻落实政策,加大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相关程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三是强化核对监测。加强核对系统建设工作,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动态管理规范化水平。四是建立基层民政队伍培训机制,对民政助理员、协理员开展政策培训与警示教育,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质效。
3.提升儿童保护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困境儿童主动发现、精准排查、精准管理、精准保障等政策,加强走访慰问和信息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者纳入保障体系并积极完成系统录入。二是持续关注困境儿童的成长需求,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加专业地对困境儿童开展关爱探访、心理服务、精神慰藉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三是定期开展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培训,突出工作重点,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4.推动殡葬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完善收费与服务体系。正式推行《和林格尔县殡葬服务和公益性墓地收费价格标准(试行)》,督促殡葬服务机构落实明码标价与减免政策,在服务场所公开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监督。二是加快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依托荒山、瘠地资源扩大供给,力争实现乡镇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提升,积极推广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落实生态安葬补贴政策。三是开展违建墓地整治“回头看”行动,重点清理耕地、林地内散埋乱葬坟墓。推动建立民政、公安、城管等多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试点建设乡镇殡仪服务站,解决丧事扰民问题。四是强化宣传与观念引导,结合传统祭扫节日,开展“文明殡葬”主题宣传活动,依托村(居)红白理事会强化劝导,引导群众摒弃大操大办陋习。
5.推动婚姻登记服务优化。推广集体婚礼、公益婚礼等新型婚俗形式,推动彩礼金额再下降。扩充婚姻家庭辅导团队。规范管理流程,开展婚姻登记业务专项检查,重点排查虚假登记、材料造假等问题。
6.规范管理社会组织。一是聚焦县域发展需求,重点培育科技赋能型、基层治理服务型社会组织,强化社会组织集群效应。开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完成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优化。二是提升服务能力。计划举办能力建设培训,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高质量发展。
(四)精准施策,增强项目建设推进质效
一是实施和林格尔县婚姻登记处能力提升项目,全面提升婚姻登记窗口硬件支撑能力与软件服务水平,实现服务功能全面升级,营造美观、舒适、便捷的登记环境。二是实施和林格尔县救助站改扩建项目,实现服务功能优化升级,营造安全、舒适、便捷的救助管理环境。
和林格尔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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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1830Q/2025-0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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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5-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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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攻坚克难、创新突破,民生保障网越织越密、服务质效持续增强。
一、2025年工作总结
(一)精准兜底,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夯实
1.截至2025年12月,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5772户、25001人,累计支出资金12030.51万元;保障特困人员932人,总支出供养金1129.24万元。1—11月临时救助37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06.78万元。为困难群众发电价补贴91.42万元。
2.提升救助标准。6月起,我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918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89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1600元/人/月和896元/人/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1476元/人/月和568元/人/月。
3.认真开展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整治工作。一是“地毯式”排查扫清盲区。组织180名工作人员走访7800余名低收入人员面对面了解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手把手帮群众解决申请难题。二是“大数据”比对精准纠偏。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核对数据40万余条,精准识别出不符合救助条件仍领取待遇等问题。三是“全天候”热线畅通诉求。同步公开专项举报电话,让需求、意见“直接传递、快速对接”。四是加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排查出问题7个,整改完成7个;全县共受理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2件,办理完结2件。
4.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一是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易返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截至目前,脱贫人口纳入低保范围3171人、特困供养范围83人;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818人、特困28人。二是加强动态复核及档案整理,全县脱贫户中的低保户和监测户中的低保户两项已复核2555户,复核率100%;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已整理档案13481份,完成率96.64%,脱贫户中的低保户和监测户中的低保户两项已完成2555户,完成率100%。
5.加大惠民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一是通过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张贴“呼和浩特市民政惠民补贴明白卡”。二是制作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4场社会救助政策系列宣讲活动,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政策,惠及困难群众80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480余份。
(二)聚焦需求,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1.以夯实基础为目标,提升村级养老服务亲和力。依托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利用闲置厂房、学校通过实施维修、改造、装饰和购置设施设备等方式,提升改造2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和10个互助养老幸福院,逐步实现“四有”的养老新局面。
2.以经济适用为原则,加大适老化改造建设力度。2025年顺利完成20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和20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的适老化改造任务,让老人在熟悉的环境中享受专业化、便捷化、特殊化的贴心服务。
3.以资金落实为核心,加强老年人生活兜底保障。截至12月为11011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享受本县城乡低保的70-79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633.37万元;截至11月高龄补贴累计发放480.12万元;截至11月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贴累计发放49.6079万元,让每一位享受政策的老人感受到政府的温暖与关爱。
4.以政策落实为抓手,推动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2024年5月和林格尔县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公建民营,2025年1月和林格尔县养老服务综合体和霞光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管理,目前三家养老机构正在完善资料,将持续督促其完成公建民营备案手续。
5.以服务提升为初心,健全完善老年助餐工作机制。2025年完成7个为老餐厅的建设,其中利用幸福院、村委会闲置用房,改建完成大红城村、大甲赖村2个为老餐厅,1个与盛乐北街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卫生院单位食堂合作共建,4个通过与饭店签订协议设立。
(三)优化供给,基本社会服务提质增效
1.区划地名工作稳妥推进。一是稳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拟在和林格尔新区和乳业开发区的核心区,分别拟设立云谷、土城2个街道办事处。二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协同清水河县完成第八轮“和清线”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三是做好我县行政区划及地名宣传工作,撰写历史悠久、富含深厚的文化底蕴、具有价值特色的行政区划类地名和乡村地名故事。四是持续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工作的开展。
2.救助能力大幅提升。截至12月为3737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保障金601.5735万元;为6017名困难残疾人发放保障金931.5405万元;为7名孤儿发放保障金16.7664万元;为8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保障金197.6136万元;为62名“文革三民”人员发放保障金102.6304万元;为20名“60年代精简下放职工”发放保障金2.7324万元。
3.关爱服务温暖有力。对全县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开展排查、走访慰问和信息摸底,并及时进行信息动态更新。截至12月,困境儿童季度探访入户361次,低保儿童入户118次,结对帮扶128次,困境儿童需求评估134次,为4名儿童开展个案服务12次,对3名儿童开展个案管理9次,对接儿童主任160人,对接儿童督导员对接11人,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4场,举办各类活动42场。
4.殡葬工作规范开展。一是政策体系与收费管理落实。联合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和林格尔县殡葬服务和公益性墓地收费价格标准(试行)》,完成社会意见征集与公示流程。二是排查核实,摸清底数。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及相关部门对“三沿七区”范围内各类违建墓地开展全面摸排核查,治理“三沿七区”散埋乱葬坟墓1311处。三是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对福寿园82座、万松园26座、古吉园35座公墓墓穴面积超标问题完成整改。对全县4家公墓(福寿园、万松园、古吉园、聚安陵)依法通过罚款、拆除、责令整改等方式进行了处罚,共计处罚277.38万元,并按照《关于做好非法占地用于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依规办理用地用林用草手续。按照公益性墓穴配建比例达30%的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公益性墓穴配建工作。全县福寿园、万松园、古吉园共计建成4139座公益性墓穴,配建率分别达34.9%、32%、41%。四是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开展宣传活动23场,向广大群众普及殡葬改革政策、绿色殡葬理念以及文明祭祀方式。协助县文明办制作移风易俗短视频2个,发放“文明殡葬明白卡”1000余份、倡议书700余份,引导群众崇尚“厚养薄葬、简洁治丧”新风俗。
5.婚姻登记服务优化升级。截至2025年12月2日,累计办理结婚登记472对(其中:全国通办4对,全省通办20对,全市通办47对),离婚登记228对(其中:全国通办0对,全省通办4对,全市通办9对),补发结婚证798对、补发离婚证36人。增设“婚姻登记+婚检”一站式服务窗口,升级线上预约系统,解决群众“排队难”问题。开展“抵制高价彩礼・倡导文明婚俗”主题活动10场,覆盖8个乡镇。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排查涉婚姻家庭矛盾隐患,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字化扫描4.2万件。
6.社会组织有序发展。一是党建引领提质增效。组建指导团队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帮助社会组织完善党建制度。二是规范管理纵深推进。按要求完成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开展等级评估。三是服务赋能精准发力。举办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覆盖从业人员60人次。
二、2026年工作计划
(一)精准施策,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1.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一是严格落实上级部门提标政策。二是逐步缩小城乡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差距,推动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困难群众及时了解并受益。
2.落实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一是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推进政策衔接并轨工作。二是依托自治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精准识别需要帮扶的对象。三是统一认定标准,以城乡低保标准为参考,统一界定基线,实现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认定标准和防止返贫监测标准“两线合一”。
3.继续开展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优化服务设施,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基层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的办公条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4.加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1)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一是强化资金预算管理,联合财政部门将社会救助资金足额纳入预算,优化资金分配结构,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规范资金发放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三是完善资金发放跟踪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复核预警数据。一是建立复核工作机制,明确复核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时间节点,确保复核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指导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开展复核,对预警数据涉及的救助对象进行逐一核实。三是完善复核反馈机制,复核结束后,及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市民政局和救助对象,对需要调整救助措施的,向救助对象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
(3)开展年度复核与动态调整。一是明确复核与调整要求,每年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年度复核工作,根据复核结果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对年度复核与动态调整工作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5.开展精准救助
(1)把好审核入口关。一是规范申请受理流程,明确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二是加强申请材料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三是完善“双承诺”制度,要求申请家庭作出诚信承诺,同时工作人员也向申请人承诺办理时限等情况。
(2)精准识别救助类型。一是核实救助类型,根据不同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困难程度,明确救助类型。二是开展综合评估,对申请救助的家庭和个人进行全面综合评估,精准确定救助类型和救助水平。三是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救助对象的生活状况变化,及时调整救助类型和救助标准,确保救助措施始终符合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
(3)加强数据比对,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一是完善与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机制,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变化。二是完善数据比对预警机制,通过数据分析,对可能存在不符合救助条件或需要调整救助标准的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为精准救助提供依据。三是及时处理比对结果,根据数据比对结果,对救助对象进行核实和调整,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调整救助标准,确保救助资金合理使用。
(二)提质扩面,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开展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培训和失能人员家庭照护者培训,全年计划完成50名人员培训目标,通过理论授课、实操演练等方式,提升参训人员护理操作、应急处理等核心能力,夯实养老服务人才基础。
2.深化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持续推进辖区内老年人能力评估全覆盖,重点针对高龄、失能、半失能等重点老年群体,按照统一评估标准、规范评估流程,精准掌握老年人身体机能、照护需求等情况,建立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档案,为后续精准匹配养老服务、制定个性化照护方案提供数据支撑。
3.推进适老化改造与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一是持续推动适老化改造工作。结合老年人实际需求,优先对困难老年家庭、养老服务场所开展适老化设施改造,改善老年人居住与活动环境。二是科学推进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根据老年人口规模与养老需求,合理规划床位数量与布局,确保养老床位供给与需求相匹配,提升养老服务承载能力。
4.提升养老服务场所服务水平。依托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机制,重点针对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核心养老服务场所,引入专业服务团队,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专业性与便捷性,切实满足老年人在社区、居家场景下的养老服务需求。
5.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待盛乐北街街道办事处和云谷街道办事处相关审批手续完成后,启动2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养老服务场所建设标准,规划功能区域,配齐必要设施设备,确保建成后具备综合养老服务功能,填补区域社区养老服务空白。
6.完成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依托和林县养老服务中心(霞光敬老院)的运营模式与资源优势,全面推进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成后重点发挥其区域养老服务枢纽作用,统筹协调周边养老服务资源,提供集中照护、技术指导、资源调配等综合服务。
7.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对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全力推动霞光敬老院完善设施设备、优化服务流程,确保通过三星级等级评定;督促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二星级等级评定目标。
(三)规范管理,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效能
1.持续深化区划地名工作。一是深化行政区划精细化管理,开展新设立街道运行评估,优化土城、云谷街道辖区资源配置,完善社区(村)治理架构,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二是完成与赛罕区的第八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三是全面推进“乡村著名行动”,规范乡村地名命名更名,加强地名标志设置维护,打造乡村特色地名标志,科学高效采集地名上图。
2.强化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一是加大残疾人两项政策扩围增效力度。积极宣传各项政策,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入户核查和人口动态监测。二是严格审批手续。认真贯彻落实政策,加大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相关程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三是强化核对监测。加强核对系统建设工作,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动态管理规范化水平。四是建立基层民政队伍培训机制,对民政助理员、协理员开展政策培训与警示教育,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质效。
3.提升儿童保护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困境儿童主动发现、精准排查、精准管理、精准保障等政策,加强走访慰问和信息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者纳入保障体系并积极完成系统录入。二是持续关注困境儿童的成长需求,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加专业地对困境儿童开展关爱探访、心理服务、精神慰藉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三是定期开展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培训,突出工作重点,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4.推动殡葬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完善收费与服务体系。正式推行《和林格尔县殡葬服务和公益性墓地收费价格标准(试行)》,督促殡葬服务机构落实明码标价与减免政策,在服务场所公开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监督。二是加快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依托荒山、瘠地资源扩大供给,力争实现乡镇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提升,积极推广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落实生态安葬补贴政策。三是开展违建墓地整治“回头看”行动,重点清理耕地、林地内散埋乱葬坟墓。推动建立民政、公安、城管等多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试点建设乡镇殡仪服务站,解决丧事扰民问题。四是强化宣传与观念引导,结合传统祭扫节日,开展“文明殡葬”主题宣传活动,依托村(居)红白理事会强化劝导,引导群众摒弃大操大办陋习。
5.推动婚姻登记服务优化。推广集体婚礼、公益婚礼等新型婚俗形式,推动彩礼金额再下降。扩充婚姻家庭辅导团队。规范管理流程,开展婚姻登记业务专项检查,重点排查虚假登记、材料造假等问题。
6.规范管理社会组织。一是聚焦县域发展需求,重点培育科技赋能型、基层治理服务型社会组织,强化社会组织集群效应。开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完成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优化。二是提升服务能力。计划举办能力建设培训,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高质量发展。
(四)精准施策,增强项目建设推进质效
一是实施和林格尔县婚姻登记处能力提升项目,全面提升婚姻登记窗口硬件支撑能力与软件服务水平,实现服务功能全面升级,营造美观、舒适、便捷的登记环境。二是实施和林格尔县救助站改扩建项目,实现服务功能优化升级,营造安全、舒适、便捷的救助管理环境。
和林格尔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