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23MB1D763672/2026-00001 | 主题分类 | 土地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2-25 | 公文时效 |
一、“十四五”期间工作总结
(一)重点工作
一是国土空间规划方面。
1.自然资源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和林格尔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已批复实施;7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取得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复;145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
2.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严格落实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三区三线”划定全县耕地红线控制数10448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控制数90251公顷,2024年变更调查显示,年末全县耕地面积10695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0267公顷,全面完成保护任务。
3.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林格尔县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196.9298平方千米,占县域国土面积的5.7%,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白二爷沙坝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林区、东摩天岭南天门林区、东南山地的圣山林区与石板沟林区等生态极重要区域,以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另外在盛乐镇和城关镇还有16眼饮水水源井也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实地设立标识牌40个和界桩80个。
4.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和林格尔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67.7988平方千米,其中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4.4882平方千米,主要用于保障产业项目发展和完善城镇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建设“现代服务及物流枢纽”,重点保障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及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重大产业项目及产业服务用地需求,完善呼和浩特市副中心城市功能。
二是项目用地审批方面。“十四五”期间我县批回新增建设用地2677.511公顷,其中单独选址项目1673.442公顷,村镇建设用地45.357公顷,城镇建设用地1089.7111公顷,全面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民生项目用地。
三是耕地保护方面。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2024年变更调查显示,年末全县耕地面积10687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90251公顷,全面完成保护任务;列入“1+9”监督贯通平台设施农用地图斑991个,通过上图入库、房前屋后台账管理、拆除恢复全部整改完毕。
四是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方面。和林格尔县“十四五”期间批而未供土地总量1698.8亩,完成任务消化率100.47%。 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总量2034亩,全部处置到位。
五是确权调查方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全县调查总面积345371公顷,其中湿地4230公顷,耕地16992公顷,种植园用地56.44公顷,林地112671公顷,草地97298公顷,商业服务用地733公顷,工矿用地2509公顷,住宅用地3879公顷,公共服务用地732公顷,特殊用地18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24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797公顷,其他土地7050公顷。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通过国家验收,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县现有宅基地总宗地数38685宗,符合发证的30756宗,完成登记28703宗,登记率93.32%。
六是执法监察方面。
1.全力推进卫片执法和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和林格尔县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及2022-2023年卫片和2023年耕地保护督察日常督察、2024年耕地保护督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共下发违法图斑801个,完成整改698个,整改到位率87.14%。
2.着力开展建筑用砂专项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和林县共排查私挖盗采建筑用砂问题线索49个,整改到位49个,并完成生态修复治理。
七是不动产登记方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时限进一步压缩,一般登记压缩到3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开通实现“四城通办”业务,落实相关惠企便民政策,免收小微企业办件登记费,为“老弱病残”及社会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实现不动产权证书证明EMS邮寄服务,大大提高了不动产登记效率。
(二)重点项目
一是扎实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019年以来,治理完成历史遗留矿坑生态修复58处,治理面积576公顷。
二是实施黄河重点生态区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北方防沙带-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和林格尔县治理区),项目总投资1.012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4.5%,地方财政匹配资金45.5%,治理总面积389公顷,完成治理面积337公顷,占工程量的86%,2025年12月底竣工并验收。
(三)创新举措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和林县作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聚焦农村土地改革,通过探路子、摸经验,充分挖掘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潜力,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拓宽了农民收益新渠道。运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提升土地价值、优化土地配置等方式,增加村民分红收入、土地流转收入、补偿收入等,实现国家、集体个人的共赢。2023-2024年,和林县已成功入市5宗、面积83亩、成交金额837.63万元,共缴纳增值收益调节金69.13万元,留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54.84万元,为村民提供就业岗位102个,带动增收800万元。
二、2025年工作总结
(一)重点工作有力推进
一是自然资源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和林格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取得自治区政府批复,成果上传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自然资源部;7个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取得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复,正在按要求修改矢量数据,准备上传备案;71个村庄规划成果(共包含145个村)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其中68个上传备案,3个正在上传。
二是全力保障全县重点项目用地。202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我县建设用地227公顷,上报市自然资源局5个单独选址项目32.6131公顷,正在组卷的6个批次用地10.2444公顷、14个单独选址项目。
2025年出让土地54宗,面积91公顷;划拨土地48宗,面积250公顷。审批临时用地3宗,面积291公顷;复垦验收项目2宗,面积39公顷。
三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工改审批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正常,已批准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电子证照6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电子证照41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电子证照55件,规划核验合格证电子证照30件。
四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三区三线”划定全县耕地红线控制数10448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控制数90251公顷,2024年耕地保有量达10695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0267公顷,全面完成保护任务。审计发现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宗34.464亩,已全部整改到位。2024年度在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系统录入新增稳定耕地560.44公顷,自然资源厅给予我县耕地保护奖励资金15万元。2025年签订10个项目补充耕地协议,落实占补平衡127.7297公顷。
五是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2025年,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6665件,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1001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452份,办理预告登记185件、查封登记538件、抵押登记1452件,为企业融资1221157万元。
六是抓好解决信访反映问题。2025年,我局接收12345接诉即办工单137件,办结工单101件,响应率100%,办结率78.3%,满意率100%。受理信访件37件,化解32件,办结率86.5%。
(二)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一是全面实施黄河重点生态区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我县重点实施北方防沙带-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和林格尔县治理区),完成治理面积337.03公顷,占总工程量的86.76%,2025年12月底竣工并验收。
二是深入开展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大红城乡、舍必崖乡、乳业开发区古生物化石保护项目,对40处古生物化石洞口进行封堵治理,2025年12月底竣工并验收。和林县西沟门乡海吾夭村建筑石料矿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治理面积13.9513公顷,2025年11月底竣工并验收。
三是全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林格尔县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营子村项目区,共计22个地块,土地权属属一间房村、岱州窑村和巴尔旦营村集体所有,土地利用现状为农村宅基地,拟复垦耕地面积459.69亩,土地复垦工程全面完工,近期组织项目验收。
(三)重大专项整治有效推进
一是全面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县45个小区存在“办证难”问题、,已打通办证通道的26个小区。另外19个小区,5个小区完成首次登记,14个小区协调住建局、发改委、盛乐镇、城关镇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完成自建房安全鉴定,推动问题最终解决。
二是持续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五个大起底专项整治。2025年我县批而未供消化任务量3312亩,其中,和林县本级任务量1200亩,完成供地2339公顷,供地率70.6%。实现全市第一宗闲置土地缴费。成立闲置土地调查专班,全面摸排闲置土地情况并完成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成功处置全市首宗闲置土地费缴纳,依法向惠和水务有限公司征缴20%闲置土地费。
三是全力推进卫片执法和土地例行督察整改。2024年例行督察、2025年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以及历年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图斑共计18个,整改到位10个,整改率55%。其余图斑协同乡镇、部门、企业全力推进整改。全市采砂点位涉及我县47个,销号44个、验收待销号3个。
四是着力开展环保督察问题专项整治。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我县16家矿山生态修复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正在销号。自治区及黄河流域督察提出3个问题,17家矿山边坡陡立,经专家论证11家不属于高陡边坡,5家完成整改待验收,1家正在整改,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6家矿山治理未达标,5家完成整改待验收,1家正在整改,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7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不彻底,全部整改完成,正在销号。
(四)创新性工作扎实推进
稳步实施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入股)政策。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程序》,我县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起草了《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并印发实施。激活集体建设用地活力,各中小企业积极响应,办结了中化农业现代科技示范园、古吉园、万松园、福寿园四个项目的联营入股方案审批。
三、“十五五”期间工作计划
一是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十五五”期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448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90251公顷。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细化分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严格用途管制;持续优化耕地布局,按照“整体稳定、优化微调”原则,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将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功能恢复等新增优质耕地按规定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促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保护。
二是严格生态空间管控。严守196.9298平方千米的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白二爷沙坝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林区、东摩天岭南天门林区、东南山地的圣山林区与石板沟林区等生态极重要区域不被占用和破坏。
三是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67.798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内有序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内涵式发展;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禁止各类违规建设。
四是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自然资源资产分类清单,探索推进建设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推进建设地籍数据库。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五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落实绿色矿山标准和评价制度,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要求,加快未达标生产矿山改造升级,到2030年,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90%以上的大型矿山、80%以上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六是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产矿山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并切实履行治理义务,恢复矿区生态环境;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治理。
四、2026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推进“六大工程”
一是扎实推进政策落地工程。保障列入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涉及我县的7个新建项目、21个续建项目、9个拟建项目,以及列入我县十五五规划的223个重点项目的规划和用地保障工作;推进建设绿色矿山3家;重点抓好生态环境问题和黄河流域生态问题整改;完成黄河重点生态区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治理验收。
二是持续推进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保障8个已落地新能源项目顺利实施,积极推进有意向已选址的2个项目落地工作。
(二)着力推进全县违法图斑整改
针对历年未整改到位卫片违法图斑,乡镇和涉及部门加大力度整改。对不符合报批条件的依法拆除,对批而未供土地责令企业申请供地,历史遗留的未上图入库的设施农用地,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乡镇尽快备案,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乡镇依法组织拆除。
(三)切实抓好耕地保护工作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县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禁非法占用耕地搞非农建设,持续推进新增耕地入库工作。
(四)持续推进“批而未供”专项整治
一是完成上级下达批而未供年度土地消化任务,重点消化新区批而未供土地。
二是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测监管力度,准确掌握对已供应土地的开发建设情况,并及时在动态巡查监管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
(五)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难”专项行动
继续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办证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类施策持续推进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化解工作。一是对已完成首次登记的小区,加快推动分户登记;二是对存在安全鉴定等问题的项目,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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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土地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2-25 |
| 公文时效 |
一、“十四五”期间工作总结
(一)重点工作
一是国土空间规划方面。
1.自然资源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和林格尔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已批复实施;7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取得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复;145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
2.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严格落实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三区三线”划定全县耕地红线控制数10448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控制数90251公顷,2024年变更调查显示,年末全县耕地面积10695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0267公顷,全面完成保护任务。
3.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林格尔县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196.9298平方千米,占县域国土面积的5.7%,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白二爷沙坝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林区、东摩天岭南天门林区、东南山地的圣山林区与石板沟林区等生态极重要区域,以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另外在盛乐镇和城关镇还有16眼饮水水源井也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实地设立标识牌40个和界桩80个。
4.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和林格尔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67.7988平方千米,其中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4.4882平方千米,主要用于保障产业项目发展和完善城镇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建设“现代服务及物流枢纽”,重点保障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及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重大产业项目及产业服务用地需求,完善呼和浩特市副中心城市功能。
二是项目用地审批方面。“十四五”期间我县批回新增建设用地2677.511公顷,其中单独选址项目1673.442公顷,村镇建设用地45.357公顷,城镇建设用地1089.7111公顷,全面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民生项目用地。
三是耕地保护方面。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2024年变更调查显示,年末全县耕地面积10687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90251公顷,全面完成保护任务;列入“1+9”监督贯通平台设施农用地图斑991个,通过上图入库、房前屋后台账管理、拆除恢复全部整改完毕。
四是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方面。和林格尔县“十四五”期间批而未供土地总量1698.8亩,完成任务消化率100.47%。 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总量2034亩,全部处置到位。
五是确权调查方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全县调查总面积345371公顷,其中湿地4230公顷,耕地16992公顷,种植园用地56.44公顷,林地112671公顷,草地97298公顷,商业服务用地733公顷,工矿用地2509公顷,住宅用地3879公顷,公共服务用地732公顷,特殊用地18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24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797公顷,其他土地7050公顷。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通过国家验收,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县现有宅基地总宗地数38685宗,符合发证的30756宗,完成登记28703宗,登记率93.32%。
六是执法监察方面。
1.全力推进卫片执法和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和林格尔县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及2022-2023年卫片和2023年耕地保护督察日常督察、2024年耕地保护督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共下发违法图斑801个,完成整改698个,整改到位率87.14%。
2.着力开展建筑用砂专项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和林县共排查私挖盗采建筑用砂问题线索49个,整改到位49个,并完成生态修复治理。
七是不动产登记方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时限进一步压缩,一般登记压缩到3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开通实现“四城通办”业务,落实相关惠企便民政策,免收小微企业办件登记费,为“老弱病残”及社会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实现不动产权证书证明EMS邮寄服务,大大提高了不动产登记效率。
(二)重点项目
一是扎实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019年以来,治理完成历史遗留矿坑生态修复58处,治理面积576公顷。
二是实施黄河重点生态区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北方防沙带-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和林格尔县治理区),项目总投资1.012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4.5%,地方财政匹配资金45.5%,治理总面积389公顷,完成治理面积337公顷,占工程量的86%,2025年12月底竣工并验收。
(三)创新举措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和林县作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聚焦农村土地改革,通过探路子、摸经验,充分挖掘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潜力,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拓宽了农民收益新渠道。运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提升土地价值、优化土地配置等方式,增加村民分红收入、土地流转收入、补偿收入等,实现国家、集体个人的共赢。2023-2024年,和林县已成功入市5宗、面积83亩、成交金额837.63万元,共缴纳增值收益调节金69.13万元,留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54.84万元,为村民提供就业岗位102个,带动增收800万元。
二、2025年工作总结
(一)重点工作有力推进
一是自然资源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和林格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取得自治区政府批复,成果上传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自然资源部;7个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取得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复,正在按要求修改矢量数据,准备上传备案;71个村庄规划成果(共包含145个村)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其中68个上传备案,3个正在上传。
二是全力保障全县重点项目用地。202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我县建设用地227公顷,上报市自然资源局5个单独选址项目32.6131公顷,正在组卷的6个批次用地10.2444公顷、14个单独选址项目。
2025年出让土地54宗,面积91公顷;划拨土地48宗,面积250公顷。审批临时用地3宗,面积291公顷;复垦验收项目2宗,面积39公顷。
三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工改审批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正常,已批准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电子证照6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电子证照41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电子证照55件,规划核验合格证电子证照30件。
四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三区三线”划定全县耕地红线控制数10448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控制数90251公顷,2024年耕地保有量达10695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0267公顷,全面完成保护任务。审计发现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宗34.464亩,已全部整改到位。2024年度在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系统录入新增稳定耕地560.44公顷,自然资源厅给予我县耕地保护奖励资金15万元。2025年签订10个项目补充耕地协议,落实占补平衡127.7297公顷。
五是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2025年,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6665件,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1001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452份,办理预告登记185件、查封登记538件、抵押登记1452件,为企业融资1221157万元。
六是抓好解决信访反映问题。2025年,我局接收12345接诉即办工单137件,办结工单101件,响应率100%,办结率78.3%,满意率100%。受理信访件37件,化解32件,办结率86.5%。
(二)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一是全面实施黄河重点生态区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我县重点实施北方防沙带-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和林格尔县治理区),完成治理面积337.03公顷,占总工程量的86.76%,2025年12月底竣工并验收。
二是深入开展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大红城乡、舍必崖乡、乳业开发区古生物化石保护项目,对40处古生物化石洞口进行封堵治理,2025年12月底竣工并验收。和林县西沟门乡海吾夭村建筑石料矿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治理面积13.9513公顷,2025年11月底竣工并验收。
三是全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林格尔县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营子村项目区,共计22个地块,土地权属属一间房村、岱州窑村和巴尔旦营村集体所有,土地利用现状为农村宅基地,拟复垦耕地面积459.69亩,土地复垦工程全面完工,近期组织项目验收。
(三)重大专项整治有效推进
一是全面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县45个小区存在“办证难”问题、,已打通办证通道的26个小区。另外19个小区,5个小区完成首次登记,14个小区协调住建局、发改委、盛乐镇、城关镇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完成自建房安全鉴定,推动问题最终解决。
二是持续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五个大起底专项整治。2025年我县批而未供消化任务量3312亩,其中,和林县本级任务量1200亩,完成供地2339公顷,供地率70.6%。实现全市第一宗闲置土地缴费。成立闲置土地调查专班,全面摸排闲置土地情况并完成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成功处置全市首宗闲置土地费缴纳,依法向惠和水务有限公司征缴20%闲置土地费。
三是全力推进卫片执法和土地例行督察整改。2024年例行督察、2025年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以及历年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图斑共计18个,整改到位10个,整改率55%。其余图斑协同乡镇、部门、企业全力推进整改。全市采砂点位涉及我县47个,销号44个、验收待销号3个。
四是着力开展环保督察问题专项整治。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我县16家矿山生态修复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正在销号。自治区及黄河流域督察提出3个问题,17家矿山边坡陡立,经专家论证11家不属于高陡边坡,5家完成整改待验收,1家正在整改,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6家矿山治理未达标,5家完成整改待验收,1家正在整改,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7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不彻底,全部整改完成,正在销号。
(四)创新性工作扎实推进
稳步实施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入股)政策。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程序》,我县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起草了《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并印发实施。激活集体建设用地活力,各中小企业积极响应,办结了中化农业现代科技示范园、古吉园、万松园、福寿园四个项目的联营入股方案审批。
三、“十五五”期间工作计划
一是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十五五”期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448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90251公顷。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细化分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严格用途管制;持续优化耕地布局,按照“整体稳定、优化微调”原则,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将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功能恢复等新增优质耕地按规定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促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保护。
二是严格生态空间管控。严守196.9298平方千米的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白二爷沙坝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林区、东摩天岭南天门林区、东南山地的圣山林区与石板沟林区等生态极重要区域不被占用和破坏。
三是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67.798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内有序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内涵式发展;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禁止各类违规建设。
四是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自然资源资产分类清单,探索推进建设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推进建设地籍数据库。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五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落实绿色矿山标准和评价制度,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要求,加快未达标生产矿山改造升级,到2030年,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90%以上的大型矿山、80%以上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六是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产矿山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并切实履行治理义务,恢复矿区生态环境;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治理。
四、2026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推进“六大工程”
一是扎实推进政策落地工程。保障列入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涉及我县的7个新建项目、21个续建项目、9个拟建项目,以及列入我县十五五规划的223个重点项目的规划和用地保障工作;推进建设绿色矿山3家;重点抓好生态环境问题和黄河流域生态问题整改;完成黄河重点生态区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治理验收。
二是持续推进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保障8个已落地新能源项目顺利实施,积极推进有意向已选址的2个项目落地工作。
(二)着力推进全县违法图斑整改
针对历年未整改到位卫片违法图斑,乡镇和涉及部门加大力度整改。对不符合报批条件的依法拆除,对批而未供土地责令企业申请供地,历史遗留的未上图入库的设施农用地,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乡镇尽快备案,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乡镇依法组织拆除。
(三)切实抓好耕地保护工作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县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禁非法占用耕地搞非农建设,持续推进新增耕地入库工作。
(四)持续推进“批而未供”专项整治
一是完成上级下达批而未供年度土地消化任务,重点消化新区批而未供土地。
二是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测监管力度,准确掌握对已供应土地的开发建设情况,并及时在动态巡查监管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
(五)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难”专项行动
继续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办证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类施策持续推进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化解工作。一是对已完成首次登记的小区,加快推动分户登记;二是对存在安全鉴定等问题的项目,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