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234609475459/2026-00002 | 主题分类 | 林业 |
| 发布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4-09 | 公文时效 |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内林草保发〔2026〕49号)和《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呼林草办发〔2026〕34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保护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公开问题线索举报电话,诚邀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携手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湿地资源的违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471-7191467(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截至2026年4月30日)
来访举报: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208室(地址: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102号)
举报受理范围:和林格尔县县域内所有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涉及的以下违规违法行为:违规违法占用、开垦自然保护地、湿地;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其他损害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通告
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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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30002 网站支持IPv6
联系电话:0471-7192805 蒙ICP备16006134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302000166号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2号 积分统计查询
| 索 引 号 | 111501234609475459/2026-00002 |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 发布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4-09 |
| 公文时效 |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内林草保发〔2026〕49号)和《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呼林草办发〔2026〕34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保护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公开问题线索举报电话,诚邀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携手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湿地资源的违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471-7191467(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截至2026年4月30日)
来访举报: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208室(地址: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102号)
举报受理范围:和林格尔县县域内所有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涉及的以下违规违法行为:违规违法占用、开垦自然保护地、湿地;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其他损害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通告
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