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本级部分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呼财农指〔2021〕97号)以及《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本级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通知》(呼财农指〔2023〕11号)文件的要求,和林县农牧局组织人员对内蒙古正大食品有限公司和和林格尔县蒙山霸定点屠宰活畜交易有限公司报送的2022年、2023年养殖环节及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材料及原始材料进行现场核查,其提供的养殖环节及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材料情况属实,符合资金补贴条件。
2022年,内蒙古正大食品有限公司鸿业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屠宰环节病死猪补贴资金23.1万元;和林格尔县蒙山霸定点屠宰活畜交易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屠宰环节病死猪补贴资金2万元。
2023年,内蒙古正大食品有限公司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补贴资金1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万元,内蒙古自治区补贴资金3万元)。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471—7190910
和林格尔县农牧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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