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生猪良种补贴和畜牧良种补贴2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主要对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给予补贴,下达我县补贴能繁母猪数量12320头,每头补贴80元,补贴资金98.56万元。经过摸底统计,落实在内蒙古正大食品有限公司正缘基地和正业基地的种母猪场,共计补贴能繁母猪存栏12000头,补贴资金96万元;内蒙古利丰育种养殖有限公司补贴能繁母猪320头,补贴资金2.56万元。项目已验收,需要拨付补贴资金98.56万元。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农牧局办公室监督电话:0471—7191470,0471—7191472
和林格尔县农牧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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