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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乐镇关于和林格尔县段家园村庭院经济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3 11:05 来源:盛乐镇 点击量:32

按照《和林格尔县促进脱贫和监测人口发展庭院经济项目实施方案》(和党农牧组办发〔2024〕3号)文件精神,经农户申请、村级审核、村级公示、镇村干部验收,现对段家园村2024年庭院经济项目各项费用情况进行公示。

段家园村2024年庭院经济项目,服务费用、防疫费用、到户资金等资金共计10万元,具体如下:

1、庭院经济示范户标识牌制作费用3000元,制作单位内蒙古鑫原点广告有限公司;

2、无形资产商标注册费用3200元,制作单位内蒙古蒙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现代服务农副产品代销费用16800元,代销单位和林格尔县聚资农牧业有限公司;

4、庭院经济项目到户补贴资金69000元(具体花名及补贴金额后附);

5、防疫购药费用8000元。

公示从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2日,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镇经济发展与建设办公室联系。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7260602。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举报邮箱:slzjjfzyjsbgs@163.com

公示地址:和林格尔县盛乐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大厅。

盛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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