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林格尔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有关要求,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作为发挥突出的进行奖补。为做好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创建工作和有力带动和林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示范推广,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家庭农牧场和饲草种植合作社,对最终入选的组织给予奖励补贴,具体公告如下:
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基本条件
1.参加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的合作社或家庭农牧场,提供和林格尔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范围内(大红城乡、城关镇、舍必崖乡、巧什营镇、乳业开发区、盛乐镇)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它相关执照。
2.提供申请材料,材料真实。
3.申报的组织无失信记录、经营状态良好,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4.原则上合作社或家庭农牧场成立1年以上,饲草种植合作社种植面积应在900亩以上,并集中连片,以实现规模化种植效益,家庭农牧场种植规模不少于200亩同时养殖牛50头以上或羊500只以上或猪200头以上或禽类3000羽以上。
5.合作社或家庭农牧场在2023年3月后新增农业设备设施或在养殖基础建设方面投资额(不含饲养动物的购买)不低于20万元(提供购置发票或合同等证明材料、设备权属证明等)。
6.合作社或家庭农牧场的经营范围如涵盖乡村农文旅、带动乡村旅游、连农带农明显的组织,优先扶持。
二、遴选对象范围
和林格尔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范围内从事饲草种植的合作社(2023年以来没有享受中央饲草种植补贴)、准备长久在种植养殖方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家庭农牧场。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申报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项目的服务主体于2025年3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和林格尔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服务中心。
(二)现场核查。由和林格尔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服务中心组织业务人员对申报的主体进行现场考察核查确认。
(三)申报截止后和林格尔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核查情况等对申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择优确定最总入选和林格尔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三、风险防控措施,有以下情况一票否决
1.虚报服务面积或养殖数量超过10% 。
2.环保不达标记录。
3.安全事故瞒报。
四、公告时间7天(2025年3月6日—3月12日)。
五、未尽事宜,请与林格尔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服务中心联系。
监督电话:0471-7390168。
和林格尔县农牧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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