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本项目起点接沙尔沁镇至盛乐机场公路,终点与闫城营至S103(永圣域)公路起点连接。新建路线长度10.4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4.5米,路面宽度为14米,设计洪水频率1/50,桥涵设计荷载公路-1级。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挖方约0.4万立方米,路基填方约6.7万立方米,路面146千平方米,平交9处,过水路面275米,涵洞31道。
2.项目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
3.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4月—2025年10月
4.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10535.3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5.建设单位:和林格尔县交通运输局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房屋、土地征收方面存在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实施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日历天。
四、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和林格尔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利平 电话:13384713158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内蒙古锦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晓龙 联系电话:15848187521 邮箱:493131222@qq.com
特此公告。
和林格尔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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