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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举报和咨询电话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4 09:10 来源:农牧局 点击量:32

为加强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将和林格尔县农牧局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举报和咨询电话公示如下:

举报、咨询电话:

0471-7191472(农牧局办公室)

0471-7191486(农村集体“三资”、高标准农田建设)

0471-3252010(目标价格补贴、耕地地力补贴)

0471-7183880(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0471-7181689(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 17:30。

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和林格尔县范围内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目标价格补贴、耕地地力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及以上相关内容的政策咨询。

欢迎广大群众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相关问题,可通过上述举报电话如实反映。我们将对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和林格尔县农牧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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