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24〕13 号)、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4年呼和浩特市猪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对内蒙古正大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养殖场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其提供的相关材料情况属实,符合资金补贴条件。
内蒙古正大食品有限公司规模养殖场猪口蹄疫“先打后补”补贴资金:47.4523万元。
内蒙古正大食品有限公司规模养殖场鸡禽流感“先打后补”补贴资金:22.20822万元。
总计补贴金额:69.66052万元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471—7190910
和林格尔县农牧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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