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主体自愿申报、乡镇(街道)初审推荐、县级部门联合审核、现场核查等程序,拟确定以下单位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一、拟确定实施主体名单
(一)秸秆加工企业
内蒙古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塬明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原上草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一太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秸秆收储中心
内蒙古宝畜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和林格尔县乐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内蒙古塬明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一太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秸秆收储站点
内蒙古云瑞达农牧业有限公司
和林格尔县盛乐镇公喇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和林格尔县富鸿养殖场
和林格尔县秀平农牧场
内蒙古蒙德隆奶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和元草业有限公司
和林格尔县刘三娃家庭农牧场
内蒙古咱们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内蒙古星磊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和林格尔县鸿泽种养殖有限公司
和林格尔县惠和清清草业种养殖场
和林格尔县乐农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内蒙古禾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7天,自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2日。
三、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主体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和林格尔县农牧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线索、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和林格尔县农牧局
联系人:韩女士
监督电话:0471—3252010
和林格尔县农牧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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