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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0117018811/2026-00007 主题分类 电力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6-22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政协和林格尔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5号提案
《关于加快推进和林格尔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6-30 15:13  

高瑞仙委员:

您的政协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和林格尔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意见建议

1.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布局网络节点。建议由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交通、文旅、供电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和林格尔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6-2030年)》,明确近期和中长期建设目标、重点区域和空间布局。明确“县城1公里、乡镇3公里”充电服务圈,2026年底新增300台公共充电桩,其中>80%为60kW以上快充。将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纳入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项目的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条件,确保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优先在县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停车场、大型商超、交通枢纽、主要干道沿线加油站、邮政所、党群服务中心、重点旅游景区等公共区域布局公共快充站,并逐步向乡镇中心、特色村镇、乡村旅游点延伸。

2.聚焦民生痛点,破解居民充电难题。出台《和林格尔县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造的流程、责任主体(业主、业委会、物业、运营商、电网)、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推广“统建统管”、“智能有序充电”“共享充电”等模式,鼓励第三方专业运营商整体运营社区充电桩。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统筹推进电力容量增容和充电设施建设。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配合责任与义务,将其纳入对物业企业的考核评价,杜绝无故阻挠合理安装行为。

3.提升运营服务品质,优化用户体验。鼓励或要求县域内主要充电运营平台接入县级或市级统一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一个APP畅行全县”,提供便捷的找桩、导航、充电、支付服务。建立充电设施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管机制,定期对运营商的设备可用率、故障响应时间、服务价格、环境卫生等进行考核公示,并与公共资源授予、评优评先等挂钩。规范充电服务价格构成,明码标价。在主要交通节点设置清晰、统一的充电设施引导标识。

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市场活力。研究出台县级财政奖补政策,对在布局空白点、利用率偏低区域(如乡镇)建设公共充电设施,以及开展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造、建设大功率充电示范站等给予适当建设或运营补贴。简化充电设施项目审批(备案)流程,在用地、用电报装等方面给予便利和支持。鼓励国有企业、社会资本以多种合作模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提供信贷支持。

5.加强电网保障与新技术应用。供电企业应将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配电网规划,优先保障充电设施接入需求,对电力增容改造提供技术支持与高效服务。在新建公共充电场站、部分小区试点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引导居民错峰充电,降低对电网的冲击。探索在适宜场景建设“光储充放”一体化示范项目。

二、答复

随着新能源技术和电动汽车的迅猛发展,充电桩需求快速增长。2024年,我县在城关镇、乳业开发区建成充电桩47个。2025年,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取得重要进展,128台充电桩全部建成投用,覆盖全县37个主要停车区域,遍及各乡镇、开发区、社区村委会、旅游景点及公路沿线。2025年至今,累计备案30个充电桩项目,总投资1.89亿元,计划实现全覆盖。

为提升运营服务品质,加强监管,按照自治区能源局要求的“应接必接、即建即接、送电必接”的基本工作原则,我委将督促已建成的公用(专用)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全面接入自治区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并定期会同供电公司梳理,是否全部接入,是否存在遗漏未接入情况。如发现未接入情况,立即督办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由企业自行对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分公司监测服务平台,完成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数据接入自治区数据监测平台任务。对于停运、升级改造或拆除的充换电设施,及时报告监测平台进行数据变更,确保接入数据真实可靠。对未按时完成接入任务的运营商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国家六部门已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加快补齐农村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到2027年底实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全面覆盖。我区明确2026年底前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下一步,我县将积极对接上级政策,规范充电桩建设运营管理标准,规范充电桩备案、验收、监管工作,规范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工作,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提高智能化安全监管水平,推进我县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健康有序发展。


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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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0117018811/2026-00007
主题分类 电力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6-22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政协和林格尔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5号提案
《关于加快推进和林格尔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30 15:13

高瑞仙委员:

您的政协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和林格尔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意见建议

1.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布局网络节点。建议由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交通、文旅、供电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和林格尔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6-2030年)》,明确近期和中长期建设目标、重点区域和空间布局。明确“县城1公里、乡镇3公里”充电服务圈,2026年底新增300台公共充电桩,其中>80%为60kW以上快充。将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纳入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项目的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条件,确保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优先在县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停车场、大型商超、交通枢纽、主要干道沿线加油站、邮政所、党群服务中心、重点旅游景区等公共区域布局公共快充站,并逐步向乡镇中心、特色村镇、乡村旅游点延伸。

2.聚焦民生痛点,破解居民充电难题。出台《和林格尔县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造的流程、责任主体(业主、业委会、物业、运营商、电网)、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推广“统建统管”、“智能有序充电”“共享充电”等模式,鼓励第三方专业运营商整体运营社区充电桩。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统筹推进电力容量增容和充电设施建设。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配合责任与义务,将其纳入对物业企业的考核评价,杜绝无故阻挠合理安装行为。

3.提升运营服务品质,优化用户体验。鼓励或要求县域内主要充电运营平台接入县级或市级统一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一个APP畅行全县”,提供便捷的找桩、导航、充电、支付服务。建立充电设施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管机制,定期对运营商的设备可用率、故障响应时间、服务价格、环境卫生等进行考核公示,并与公共资源授予、评优评先等挂钩。规范充电服务价格构成,明码标价。在主要交通节点设置清晰、统一的充电设施引导标识。

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市场活力。研究出台县级财政奖补政策,对在布局空白点、利用率偏低区域(如乡镇)建设公共充电设施,以及开展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造、建设大功率充电示范站等给予适当建设或运营补贴。简化充电设施项目审批(备案)流程,在用地、用电报装等方面给予便利和支持。鼓励国有企业、社会资本以多种合作模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提供信贷支持。

5.加强电网保障与新技术应用。供电企业应将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配电网规划,优先保障充电设施接入需求,对电力增容改造提供技术支持与高效服务。在新建公共充电场站、部分小区试点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引导居民错峰充电,降低对电网的冲击。探索在适宜场景建设“光储充放”一体化示范项目。

二、答复

随着新能源技术和电动汽车的迅猛发展,充电桩需求快速增长。2024年,我县在城关镇、乳业开发区建成充电桩47个。2025年,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取得重要进展,128台充电桩全部建成投用,覆盖全县37个主要停车区域,遍及各乡镇、开发区、社区村委会、旅游景点及公路沿线。2025年至今,累计备案30个充电桩项目,总投资1.89亿元,计划实现全覆盖。

为提升运营服务品质,加强监管,按照自治区能源局要求的“应接必接、即建即接、送电必接”的基本工作原则,我委将督促已建成的公用(专用)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全面接入自治区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并定期会同供电公司梳理,是否全部接入,是否存在遗漏未接入情况。如发现未接入情况,立即督办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由企业自行对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分公司监测服务平台,完成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数据接入自治区数据监测平台任务。对于停运、升级改造或拆除的充换电设施,及时报告监测平台进行数据变更,确保接入数据真实可靠。对未按时完成接入任务的运营商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国家六部门已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加快补齐农村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到2027年底实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全面覆盖。我区明确2026年底前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下一步,我县将积极对接上级政策,规范充电桩建设运营管理标准,规范充电桩备案、验收、监管工作,规范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工作,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提高智能化安全监管水平,推进我县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健康有序发展。


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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