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3XF/2026-0004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6-10 | 公文时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陈占国代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质保维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后续质保管理细则》,明确施工方责任、住建部门监管职责及市政单位责任边界的建议
针对改造后续质保管理,我县将进一步强化对施工方质保责任的监督,推动完善质保期内维修响应机制,同时加强对住建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避免监管重心偏失。在市政单位责任划分方面,我们将继续厘清改造范围内外的管理边界,推动供水等市政单位主动对接街道、社区,提供必要的管网图纸和标准界定,切实减少推诿现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改进相关管理措施,提升责任落实的全面性和精准性。
二、关于搭建线上反馈平台,设立联动微信群与专线电话,明确响应时限并强化责任约束的建议
当前,我县已在积极探索优化群众反映问题的接办流程,后续将进一步完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反馈方式,推动社区、施工方、市政单位之间的信息联动。同时,我们会持续强化对责任单位响应效率的督促,对响应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的情况,将加大约谈和信用管理力度,以增强责任约束。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居民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更高效的关注与处置。
三、关于推进信息公开,公示责任范围、联系方式及投诉热线,定期公布处置率与满意度,并实施考核问责的建议
我们高度认同信息公开和考核倒逼机制的重要性。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推动改造相关责任单位在社区内公示联系方式、责任范围及投诉渠道。在考核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对施工方、市政单位的评价机制,对履职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将采取约谈、通报、经费调整等多种方式强化约束,以考核推动责任落地。我们将持续改进信息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0日
签发人:李利
承办人:张娜
联系电话:719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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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3XF/2026-00043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6-10 |
| 公文时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陈占国代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质保维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后续质保管理细则》,明确施工方责任、住建部门监管职责及市政单位责任边界的建议
针对改造后续质保管理,我县将进一步强化对施工方质保责任的监督,推动完善质保期内维修响应机制,同时加强对住建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避免监管重心偏失。在市政单位责任划分方面,我们将继续厘清改造范围内外的管理边界,推动供水等市政单位主动对接街道、社区,提供必要的管网图纸和标准界定,切实减少推诿现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改进相关管理措施,提升责任落实的全面性和精准性。
二、关于搭建线上反馈平台,设立联动微信群与专线电话,明确响应时限并强化责任约束的建议
当前,我县已在积极探索优化群众反映问题的接办流程,后续将进一步完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反馈方式,推动社区、施工方、市政单位之间的信息联动。同时,我们会持续强化对责任单位响应效率的督促,对响应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的情况,将加大约谈和信用管理力度,以增强责任约束。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居民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更高效的关注与处置。
三、关于推进信息公开,公示责任范围、联系方式及投诉热线,定期公布处置率与满意度,并实施考核问责的建议
我们高度认同信息公开和考核倒逼机制的重要性。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推动改造相关责任单位在社区内公示联系方式、责任范围及投诉渠道。在考核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对施工方、市政单位的评价机制,对履职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将采取约谈、通报、经费调整等多种方式强化约束,以考核推动责任落地。我们将持续改进信息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0日
签发人:李利
承办人:张娜
联系电话:719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