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3XF/2023-0004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公文时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乳业开发区管委会、盛乐北街办事处筹备组、云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县政府决定编制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调查汇总依法办理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等来源情况,掌握确定计划期内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在调查分析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和房地产市场状况基础上,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调度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编制拟定供应计划草案。依据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用地需求测算,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按照城市功能区位、各业发展需求、土地用途和供应方式进行细化分解,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四)计划草案征求意见和报批。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报县政府批准。
二、时间安排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3年1月1日至1月20日)。对计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起草发布有关文件通知。
(二)调查分析阶段(2023年1月21日至2月28日)。重点是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调度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草案拟定阶段(2023年3月1日至10日)。依据相关调查分析结果,统筹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各项指标,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四)修改完善阶段(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20日)。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定稿。
(五)报批公布阶段(2023年3月21日至31日前)。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报请县政府批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备案。
三、任务分工
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共同编制,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计划编制相关文件起草、调查分析汇总,拟定计划草案、请示报批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计划供地的产业政策、重点投资等相关内容在计划编制中的有效落实。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商品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的计划编制。
(四)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用地的计划编制。
(五)县水务局负责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计划编制。
四、组织保障
县人民政府土地利用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茂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皇甫刚兼任。
五、有关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乳业开发区管委会、盛乐北街办事处筹备组、云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按要求开展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需求调度及相关工作,并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见附件,纸质和电子各1份)报送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联系人:皇甫刚,电话 13171410818。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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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3XF/2023-0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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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公文时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乳业开发区管委会、盛乐北街办事处筹备组、云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县政府决定编制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调查汇总依法办理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等来源情况,掌握确定计划期内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在调查分析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和房地产市场状况基础上,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调度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编制拟定供应计划草案。依据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用地需求测算,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按照城市功能区位、各业发展需求、土地用途和供应方式进行细化分解,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四)计划草案征求意见和报批。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报县政府批准。
二、时间安排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3年1月1日至1月20日)。对计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起草发布有关文件通知。
(二)调查分析阶段(2023年1月21日至2月28日)。重点是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调度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草案拟定阶段(2023年3月1日至10日)。依据相关调查分析结果,统筹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各项指标,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四)修改完善阶段(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20日)。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定稿。
(五)报批公布阶段(2023年3月21日至31日前)。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报请县政府批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备案。
三、任务分工
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共同编制,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计划编制相关文件起草、调查分析汇总,拟定计划草案、请示报批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计划供地的产业政策、重点投资等相关内容在计划编制中的有效落实。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商品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的计划编制。
(四)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用地的计划编制。
(五)县水务局负责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计划编制。
四、组织保障
县人民政府土地利用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茂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皇甫刚兼任。
五、有关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乳业开发区管委会、盛乐北街办事处筹备组、云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按要求开展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需求调度及相关工作,并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见附件,纸质和电子各1份)报送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联系人:皇甫刚,电话 13171410818。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